农民被错拘两天 警方拒绝道歉只问“要多少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54:06
农民被错拘两天 警方拒绝道歉只问“要多少钱”
2008年01月05日 11:02燕赵都市报

河北省安平县程油子乡北杨庄村59岁村民李庆和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几十年没出过远门却成了河南省滑县公安局通缉的“诈骗犯”,平白无故被刑拘了两天。

稀里糊涂成了“通缉犯”

1月3日,记者见到了李庆和,看上去朴实厚道的他一直愁眉苦脸。

李庆和说,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乡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他,说核对他的身份证号,就把他从家里带走了。没想到,噩梦也从此开始了。

民警把他带到了公安局,让他看公安网上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他看到上面的照片、姓名、住址都是他的,只有口音一栏里填写的“河南口音”与他对不上。案件类别里写的是“诈骗案”,简要案情一栏写着“2001年4月份,李庆和、祝向中在滑县小铺乡开一面粉厂,2007年9月份其二人将村民存入的小麦、面粉等转移后逃匿,共诈骗约10万斤粮食。”立案单位为河南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李庆和说,他当时一下子蒙了。他从小到大,只有在10多岁的时候到石家庄走过亲戚,在这几十年里连衡水也没有去过,最远就是到安平县城,连做梦都没有到河南去过,怎么会到河南开了面粉厂,又怎么会骗了人?对于祝向中,他更是一无所知。

被拘之后不愿再见人

李庆和说,当天中午,安平县公安局收到了河南省滑县公安局传真来的刑事拘留证。没办法,他只好在拘留证传真件上签了字,然后被关进了看守所。

李庆和说,自己老老实实一辈子,从没坑过人,没害过人,怎么就被关了起来?以后怎么再有脸见父老乡亲们啊?他那个晚上一直在流泪。

村里为李庆和联名担保

李庆和的表弟杨义坚告诉记者,得知李庆和被刑拘后,村民们都很气愤,联名担保证明李庆和的清白。安平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将此情况向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通报,请他们核实此案。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让受害人辨认李庆和的照片,受害人说不是安平县程油子乡北杨庄村的李庆和。于是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晚上,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向安平县公安局发来了《撤消案件通知书》和《释放通知书》,安平县公安局依照法律程序把李庆和释放了。

杨义坚说,在从看守所接李庆和出来时,李庆和一出看守所的门就用头撞墙,说没脸见人,不想活了。他们死死拉住了李庆和。随后的日子,李庆和一直不出门、不说话,一个人坐着发呆。

要求对方向乡亲说“抓错了”

杨义坚说,他们多次打电话与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联系,希望得知李庆和被错误通缉的真相,可是滑县公安局刑警队一直避而不答,只是问他们要多少钱。

李庆和说,他只要求滑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到他们村里来,把他们村里的父老乡亲们召集起来,当众给他道个歉,说抓错了人,并说说为什么抓错了人。

北杨庄村村支书杨昌瑞说,他们村的村民李庆和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人,从来没有与村里的人发生过纠纷。听说李庆和因为在河南诈骗被刑拘了,村民感觉又气愤又好笑,李庆和几十年就没出过远门,怎么能到河南行骗?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李庆和个说法。

1月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河南省滑县刑警队主办“李庆和案”的民警薜菲的办公电话和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作者:李海菊)
农民被错拘两天 警方拒绝道歉只问“要多少钱”
2008年01月05日 11:02燕赵都市报

河北省安平县程油子乡北杨庄村59岁村民李庆和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几十年没出过远门却成了河南省滑县公安局通缉的“诈骗犯”,平白无故被刑拘了两天。

稀里糊涂成了“通缉犯”

1月3日,记者见到了李庆和,看上去朴实厚道的他一直愁眉苦脸。

李庆和说,200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乡派出所的民警找到他,说核对他的身份证号,就把他从家里带走了。没想到,噩梦也从此开始了。

民警把他带到了公安局,让他看公安网上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他看到上面的照片、姓名、住址都是他的,只有口音一栏里填写的“河南口音”与他对不上。案件类别里写的是“诈骗案”,简要案情一栏写着“2001年4月份,李庆和、祝向中在滑县小铺乡开一面粉厂,2007年9月份其二人将村民存入的小麦、面粉等转移后逃匿,共诈骗约10万斤粮食。”立案单位为河南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李庆和说,他当时一下子蒙了。他从小到大,只有在10多岁的时候到石家庄走过亲戚,在这几十年里连衡水也没有去过,最远就是到安平县城,连做梦都没有到河南去过,怎么会到河南开了面粉厂,又怎么会骗了人?对于祝向中,他更是一无所知。

被拘之后不愿再见人

李庆和说,当天中午,安平县公安局收到了河南省滑县公安局传真来的刑事拘留证。没办法,他只好在拘留证传真件上签了字,然后被关进了看守所。

李庆和说,自己老老实实一辈子,从没坑过人,没害过人,怎么就被关了起来?以后怎么再有脸见父老乡亲们啊?他那个晚上一直在流泪。

村里为李庆和联名担保

李庆和的表弟杨义坚告诉记者,得知李庆和被刑拘后,村民们都很气愤,联名担保证明李庆和的清白。安平县公安局民警迅速将此情况向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通报,请他们核实此案。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让受害人辨认李庆和的照片,受害人说不是安平县程油子乡北杨庄村的李庆和。于是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晚上,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向安平县公安局发来了《撤消案件通知书》和《释放通知书》,安平县公安局依照法律程序把李庆和释放了。

杨义坚说,在从看守所接李庆和出来时,李庆和一出看守所的门就用头撞墙,说没脸见人,不想活了。他们死死拉住了李庆和。随后的日子,李庆和一直不出门、不说话,一个人坐着发呆。

要求对方向乡亲说“抓错了”

杨义坚说,他们多次打电话与河南省滑县公安局刑警队联系,希望得知李庆和被错误通缉的真相,可是滑县公安局刑警队一直避而不答,只是问他们要多少钱。

李庆和说,他只要求滑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到他们村里来,把他们村里的父老乡亲们召集起来,当众给他道个歉,说抓错了人,并说说为什么抓错了人。

北杨庄村村支书杨昌瑞说,他们村的村民李庆和一直是个安分守己的人,从来没有与村里的人发生过纠纷。听说李庆和因为在河南诈骗被刑拘了,村民感觉又气愤又好笑,李庆和几十年就没出过远门,怎么能到河南行骗?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李庆和个说法。

1月3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河南省滑县刑警队主办“李庆和案”的民警薜菲的办公电话和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作者:李海菊)
至少知道赔钱,也算是一种进步啊.
原帖由 basin 于 2008-1-5 13:45 发表
至少知道赔钱,也算是一种进步啊.

应该用反向思维考虑一下,他们那的警察是不是经常这样做:把人拘留了,家里人跑关系要把人放了,他们是不是也经常跟人家说:给多少钱?
有种让警察自己出钱,“要多少钱”亏警察老爷们说的出口,还不是我们纳税人的钱
我现在接触一些农民工,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居然不和户口对得上,有的姓被改了,有的名字被改了,问他们原因,办新身份证时候警察给弄错了……
  1)按程序办案,地方公安属于地方。这样的通缉地方不过是执行,错误发生在发出通缉的一方。自然不觉得自己应当代表整个警方道歉。

  2)户口档案和身份证是对应的。改字也有,1种是小名大名改换,1种是字库里头没有偏僻字。流动人员中出现“很多”的原因不在于此。
道个歉这么难?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8-1-5 17:53 发表
我现在接触一些农民工,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居然不和户口对得上,有的姓被改了,有的名字被改了,问他们原因,办新身份证时候警察给弄错了……




对...我在银行也看到过这样的情况...
错误拘留是不可避免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对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处罚,既然是嫌疑人,就有可能是无辜的,法律规定,错误拘留的要给予国家赔偿,但并没有规定要道歉一说。警察是完全按照法律办事的。要怪只能怪制订法律的人。
原帖由 ppkshock 于 2008-1-5 17:53 发表
我现在接触一些农民工,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居然不和户口对得上,有的姓被改了,有的名字被改了,问他们原因,办新身份证时候警察给弄错了……


难道自己领身份证时都不核对吗?对自己这么不负责任?我们这里办证所有的信息都要经本人核对的。
原帖由 追忆 于 2008-1-5 19:51 发表
道个歉这么难?

干部的面子是很重要的:D.很多冤假错案迟迟不能得到平反就是因为当事人拉不下面子:time:
9喽的是警察出身?
原帖由 郭炜 于 2008-1-6 03:04 发表
错误拘留是不可避免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对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处罚,既然是嫌疑人,就有可能是无辜的,法律规定,错误拘留的要给予国家赔偿,但并没有规定要道歉一说。警察是完全按照法律办事的。要怪只 ...

不能理解,法律没规定用道歉就可以免之?道歉与否要用法律来规定?做错事就要道歉,我这里三岁小孩都懂
原帖由 郭炜 于 2008-1-6 03:06 发表


难道自己领身份证时都不核对吗?对自己这么不负责任?我们这里办证所有的信息都要经本人核对的。

威严啊
不错了,至少还知道赔钱,以前理都不理的
呵呵,稍微学过法理学的人都会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的底线。9搂的郭炜看来不是不懂法律,而是缺乏道德,
原帖由 北京学院路 于 2008-1-6 10:54 发表
呵呵,稍微学过法理学的人都会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的底线。9搂的郭炜看来不是不懂法律,而是缺乏道德,


在法庭上讲道德管用吗?

前两天还有人说“以德治国”是错误呢,现在怎么又来大谈道德了?还是先守好法律这个底线吧。
原帖由 追忆 于 2008-1-6 10:10 发表

不能理解,法律没规定用道歉就可以免之?道歉与否要用法律来规定?做错事就要道歉,我这里三岁小孩都懂


如果是警察个人的过错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如果警察的侦查是按照国家法定程序办的就不承担责任。这个不是哪个警察个人的错误,没有人为这个负责,这是国家法律的问题,所以是国家赔偿,个人没有权力代替国家道歉。

举个例子:一件案件发生后,有三个人都有嫌疑,因为证据的搜集需要时间,开始阶段的证据都不是十分充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了防止真正的罪犯逃跑,可以对这三个嫌疑人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这种拘留只是侦查措施,不是处罚。拘留后,侦查发现其中一人是罪犯,其余两人是无辜的,就要立即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因为办案的警察是公务行为,是代表国家的,如果在办案过程中没有过错,个人就不承担责任,不论是赔偿还是道歉。

如果警察在依法办案中有过错,则属于工作失误,应该向受伤害的人道歉,并接受内部处分。

如果是警察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进行关押审讯,这个就是其个人行为,不仅仅是道歉的问题,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这就好比军人在战争中杀了对方的军人,是国家行为,个人是不会受到追究的,战俘还要受到保护。

但在战争中杀了平民,就构成了战争犯罪,要受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追究。

我们能要求在战争中杀了对方军人的我方军人承担道德责任吗?那谁还去为国家当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