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周正龙状告网易吧!他不告我们替他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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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L 冷静,冷静
网易可以告周老虎诈骗
原帖由 su-27smk 于 2007-12-6 10:54 发表
网易可以告周老虎诈骗

    索要采访费不能算是诈骗行为。刑事案件能够提起公诉的只有检察院,而能向检察院举报的只有被骗走赏金的林业部门。
用虚假照片谋得不匹配的利益还不算诈骗?
看楼主继续上窜下跳的什么时候[:a4:]
原帖由 su-27smk 于 2007-12-6 11:13 发表
用虚假照片谋得不匹配的利益还不算诈骗?

    你要清楚,周和网易之间的金钱往来只有周向网易索要的采访费而已。采访费收了,人家也让你采访了,那么合同就已经得到充分的旅行。至于内容是不是真实的,这是新闻工作者自己的问题,可以靠自己的判断力来决定发还是不发,和资料提供人已经无关了。
原帖由 放逐的云 于 2007-12-6 11:24 发表
看楼主继续上窜下跳的什么时候[:a4:]

    看贴要看清楚,楼主的意思明明是说要借此机会来要求对照片进行司法验证,好让真伪之辩可以有个结果。
    虽然此人其他言论很让人讨厌,起码这个帖子还没什么问题。
只要确定照片是不是周正龙拍的就有答案了.
原帖由 地球球宽 于 2007-12-6 12:00 发表
只要确定照片是不是周正龙拍的就有答案了.


这个结论怎么鉴定??
我实在想不出来
原帖由 xbill 于 2007-12-6 11:30 发表

    你要清楚,周和网易之间的金钱往来只有周向网易索要的采访费而已。采访费收了,人家也让你采访了,那么合同就已经得到充分的旅行。至于内容是不是真实的,这是新闻工作者自己的问题,可以靠自己的判断力来决定 ...


    他照片开出的价格还不算诈骗吗?买了他照片的媒体是否可以控告他诈骗?
第二句:汗一个!:L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首先,周某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体现为两类,一是虚构老虎存在的事实,二是隐瞒了假照片这一事实;从实质上说是使媒体,公众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虚构华南虎这一事实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原帖由 su-27smk 于 2007-12-6 12:42 发表
首先,周某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体现为两类,一是虚构老虎存在的事实,二是隐瞒了假照片这一事实;从实质上说是使媒体,公众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虚构华南虎这一事实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


那太好了,大家快去告他、去举报他吧!
这句话正确,,连照片是谁拍摄的都不知道,,还谈什么侵权??所以网易和周正龙之间现在需要确定这组照片到底是谁拍摄的。。。。。
     现在网易不承认是周拍摄的,,所以网易可以不给钱。。。。。周正龙又没有胆量进行司法鉴定,,所以就这样卡壳了。。。。。。。。。。。。。。
我现在真的晕了,这些明显不是从头关注假照片事件的人,显然连近期的“结局”事件也没关注:

水落石出!六方专家一致认定华南虎照片为假
http://discover.163.com/07/1202/22/3UO9K825000125L2.html

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野生动物学家胡慧建,神探李昌钰,中国刑科协指纹检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持平,广东省图象图形学会副理事长、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系教授赖剑煌以及他的5人博士生团队。


最起码的,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的鉴定结果是具有司法效力的。
除非“周正龙”们提交新的证据,否则打官司,该报告可直接证明照片为假。

为了证明照片为假而打官司,看来大家的确需要普法……
反过了,年画上老虎的版权所有者,也可以起诉周啊!
要问最近什么动物最热门,恐怕非华南虎莫数。10月12日陕西农民周正龙公布了他拍到的华南虎照片,由此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些人开始质疑照片的真实性,周正龙的邻居甚至说,照片是按照年画上老虎合成的。一石激起千层浪,众多网友也加入了对华南虎照片真伪的讨论,同时,某些网站也纷纷推出“华南虎照片疑云”之类,围绕华南虎照片的讨论进入了高潮。

  为何一张华南虎照片竟能引来人们如此多的关注?为此,《生命时报》记者采访了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岳晓东。“华南虎本身就是个悬念,谁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存在,因此,这催生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岳晓东说,人们面对悬念,往往惯于用直接的猜测来判断其真假,这就是“辛普森效应”。美国橄榄球选手辛普森看到前妻结识了新男友。不久,前妻遇害。辛普森作为最大嫌疑人被追捕,但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他被无罪释放。这件案子成为悬案,引发了人们议论纷纷。“其实,华南虎照片事件就是辛普森事件的翻版。”岳晓东进一步解释说,面对悬而未决的事情,人们总是想法设法找出真相,如果没有特别站得住脚的证据,就会产生怀疑,先认定它是假的。“在大多数人们心里早就认为华南虎已经灭绝了,因此当周正龙拿不出令人心服口服的证据时,人们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对所谓的真相穷追不舍。”

  如果说“辛普森效应”能够解释当初人们为什么会产生疑问,那么“团体极化理论则能解释该事件被越炒越热的原因。”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博士陈侠对记者说,“所谓团体极化,我用华南虎事件来解释就好懂了。”当华南虎照片被公布,就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但这只是人们在猎奇心的驱使下探寻真相,并没有形成明确的观点阵营。但此后有关机构、媒体开始关注该事件,有的认为照片为真,有的则称照片是假。和自己观点相同的信息会加强你原来的观点,于是,人们迅速分化成两个阵营,要么认为照片是真,要么认为照片是假,从而争论加剧。与此同时,双方的立场也越来越坚定。而他们的争论也像磁场一样,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使大众对事件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最后,陈侠指出,除了猎奇心理和团体极化外,还有其他原因可以解释大众激辩华南虎照片的现象。例如,人们对网络的开放性和可匿名性感到放心。于是,无论谁都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任意猜测照片的真假。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7-12-6 12:31 发表
这个结论怎么鉴定??
我实在想不出来

想想网易的照片来源.:D
原帖由 assiss 于 2007-12-6 13:12 发表
我现在真的晕了,这些明显不是从头关注假照片事件的人,显然连近期的“结局”事件也没关注:

水落石出!六方专家一致认定华南虎照片为假
http://discover.163.com/07/1202/22/3UO9K825000125L2.html

这六个方 ...

那个博士生律师说,林业厅的鉴定是官方地,网易的是民间地.后者不能推翻前者.嘿嘿,好像关克没向律师说实话.;P
原帖由 xxg027 于 2007-12-6 12:49 发表
这句话正确,,连照片是谁拍摄的都不知道,,还谈什么侵权??所以网易和周正龙之间现在需要确定这组照片到底是谁拍摄的。。。。。
     现在网易不承认是周拍摄的,,所以网易可以不给钱。。。。。周正龙又没有胆量 ...


这个难说了!
现在周正龙可以说照片是他拍的,这个对他有利,网易要说不是他拍的必须举证!

但是目前的证据基本能证明虎照为假,但是要证明虎照不是周正龙拍的,有难度,估计法院不会认采纳!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法院证明虎照为假,其他都好办了!
原帖由 gigi007 于 2007-12-6 19:31 发表


这个难说了!
现在周正龙可以说照片是他拍的,这个对他有利,网易要说不是他拍的必须举证!

但是目前的证据基本能证明虎照为假,但是要证明虎照不是周正龙拍的,有难度,估计法院不会认采纳!

所以当务之 ...

可周XX怎么来证明虎照是他拍的呢?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7-12-6 12:31 发表


这个结论怎么鉴定??
我实在想不出来

让周正龙到现场,用所说的数码相机再照40照片,用胶片相机再照31张照片,看他懂不懂用这两款相机.
原帖由 四面盾 于 2007-12-6 21:24 发表

可周XX怎么来证明虎照是他拍的呢?


照片是由他提供的!

好比人家看到你一张一百元,说不是你的,你只需要说:现在钱在我口袋里就是我的,你要说钱不是我的,你要有证据!

所以举证照片不是周拍的责任在网易!
互相告,大家一起你来我往的,都想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