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业周刊》11月29日文章:揭穿有关中国法律制度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37:35
《中国经济评论》杂志不久前刊登了一篇关于中国法律制度的文章,我对文中许多失实陈述感到吃惊。事实上,近十年来中国在引入大陆法系上取得了显著进步。在中国的任何人都知道这个进程才刚刚开始,需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但这个发展趋势十分明显。中国充分理解经济发展与构建一个稳固的法律体系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今年出版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数据,令有关中国法律制度的5种最常见的荒诞说法暴露无遗。

    荒诞一:中国没有法律。其实,中国的法律是太多了。1996年至2000年,中国颁布了37775条。从2001年到2004年,中国公布了94288条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的现代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商业生活的各个方面。

    荒诞二:律师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1年中国只有6218人具备律师资格。2005年,中国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有114471人。尽管中国的律师人数还远少于美国,但多于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中国的律师100%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拥有法学专业大学或更高学历的比例达到54%。

    荒诞三:法官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7年中国有117647名法官,17%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100%。2004年中国法官达到190961人,很可能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多。

    荒诞四:通过的法律毫无意义,因为中国人很少打官司。中国民事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加。1981年中国作出1179388起初审判决。2004年,该数字增至5625310。

    荒诞五:中国法规故意含糊其辞,没有注释或判例法解释指引。对每条重大法规的充分解释都可见于大型书店,不过它们通常是中文的。如果你试图仅通过阅读英文读物弄懂中国法规,那将是徒劳无益的。

    与中国打交道时我们不应该固守那些僵化陈腐的荒诞说法,它们会导致商界人士犯下代价高昂的错误。(作者史蒂文·狄金森,北哲译)《中国经济评论》杂志不久前刊登了一篇关于中国法律制度的文章,我对文中许多失实陈述感到吃惊。事实上,近十年来中国在引入大陆法系上取得了显著进步。在中国的任何人都知道这个进程才刚刚开始,需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但这个发展趋势十分明显。中国充分理解经济发展与构建一个稳固的法律体系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今年出版的《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的数据,令有关中国法律制度的5种最常见的荒诞说法暴露无遗。

    荒诞一:中国没有法律。其实,中国的法律是太多了。1996年至2000年,中国颁布了37775条。从2001年到2004年,中国公布了94288条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的现代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商业生活的各个方面。

    荒诞二:律师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1年中国只有6218人具备律师资格。2005年,中国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有114471人。尽管中国的律师人数还远少于美国,但多于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中国的律师100%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拥有法学专业大学或更高学历的比例达到54%。

    荒诞三:法官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7年中国有117647名法官,17%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100%。2004年中国法官达到190961人,很可能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多。

    荒诞四:通过的法律毫无意义,因为中国人很少打官司。中国民事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加。1981年中国作出1179388起初审判决。2004年,该数字增至5625310。

    荒诞五:中国法规故意含糊其辞,没有注释或判例法解释指引。对每条重大法规的充分解释都可见于大型书店,不过它们通常是中文的。如果你试图仅通过阅读英文读物弄懂中国法规,那将是徒劳无益的。

    与中国打交道时我们不应该固守那些僵化陈腐的荒诞说法,它们会导致商界人士犯下代价高昂的错误。(作者史蒂文·狄金森,北哲译)
任何不带偏见的人,都应该看到中国法治进程的进步,尽管还有很多不足
"有法可依"做到了
"违法必究"就。。。。。。。。
什么时侯信访局,纪委都撤销了,法制社会也不远了
法律真多,连《袭警是违法行为》的都有……
这个都不算什么了。。。
看见苏格兰男子带弓箭,可以杀死之,。。这个够牛X吧:D
原帖由 mscn1987 于 2007-12-3 23:36 发表
什么时侯信访局,纪委都撤销了,法制社会也不远了

:handshake :handshake
完善法制不是一朝一夕,要一步步来,今天的进步俺很高兴!!!:victory:
慢慢来,多等等。中国的事情,一急准出问题。[:a8:]
本来商业周刊的说法看看也就算了。但是楼主的所谓反驳,实在是越描越黑啊。

    “荒诞二:律师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1年中国只有6218人具备律师资格。2005年,中国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有114471人。尽管中国的律师人数还远少于美国,但多于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中国的律师100%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拥有法学专业大学或更高学历的比例达到54%。 ”
------------------------美国律师30万以上。关键是人口比例啊!! 中国13亿人摊上12万律师,美国3亿人有30万律师。比例是10倍。而且,居然还拿律师的教育程度来比较。什么叫百分之百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难不成楼主觉得高中文化程度已经够做律师了???居然只有54%是法学专业或更高比例学历,换句话说,中国有几乎一半律师压根不是法学专业的了????? 律师已经不多,还有一半是野鸡律师。。。。。。。

   比起律师,法官的问题更大!!请看:1987年中国有117647名法官,17%接受过高中以上教育。2000年这个比例上升到100%。2004年中国法官达到190961人,很可能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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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的时候居然只有5分之一的法官是高中以上程度!! 原来在中国只要高中以上文化就可以做法官。。。。。。。。  现在这个比例不知道是多少,不过估计好不到哪里去。联想到这些年来中国稀奇古怪的案例,让人除了叹气,没别的了。 法官,至少应该是法学专业本科以上,有过多年检察官和律师资格才有能力当法官。但在中国,天知道。。。。。。。。。。。。。。

       第4第5点,相信大家有更深的感触。
       XX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司法一天不独立, 法治社会,就一天遥遥无期。
司法独立?布什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算是独立的还是不独立的?[: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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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4点,就是数字罗列,反映了诉讼数量 大量的上升,也是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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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朱宇 于 2007-12-4 12:22 发表

司法独立?布什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算是独立的还是不独立的?[:a13:]


虽说是布什提名,但也要国会通过阿
就事论事哈:( :(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7-12-4 12:18 发表
本来商业周刊的说法看看也就算了。但是楼主的所谓反驳,实在是越描越黑啊。

    “荒诞二:律师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1年中国只有6218人具备律师资格。2005年,中国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有114471人。尽管中国的 ...

:L :L :L 懂个啥子,这年头司法干线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行,现在法官的质量还是逐步提高的。

晓的有一种叫资格考试了吧,只要是本科学历就可以考,高中以上,实话除了90年代以前有过什么中专、大专之类历史遗留老律师,现在最低都得是本科,好的律所一般都是非重点不要。什么成人教育之类的,现在社会基本不认。
原帖由 mscn1987 于 2007-12-3 23:36 发表
什么时侯信访局,纪委都撤销了,法制社会也不远了

干吗要撤,一个行政机构,一个党内监察机构
找论据也得找个敦实点的,法律条文的多少跟法制完不完善实在没太大的关系。
老凤的这个观点是对的。。。。
我们不能说 美国没有刑法法条,就说美国的刑法法制不完善。。。。:D
独不独立,看看判决选举合法性问题时的立场就知道了。:(
法治社会也就不远了。
哈哈
何必把这个 刀制,水治分清楚呢??

人家要说,。。。:D
也许通过那些新闻记者们,大多数网民了解到的情况是中国现在贪官抓不完,黑社会满地都是,稀奇古怪荒唐透顶的判决经常都有。
但实际情况是,我们的法治状况和法制环境比起10年前已经有了飞速的发展,比起20年前简直是云泥之别。lz文章中谈到的进步基本都是属实的。
同时,自从2001年司法考试开始实施,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也有飞速的提升。不搞法律的人不知道以前法官检察官的素质低劣到何等程度。即使是现在到内地打官司还经常面临要用“通俗易懂”的话而不是法言法语给法官解释法律的尴尬。等这批老法官都退下去大概还要2、30年了。
但素质的提高只能解决部分问题,还需要配套制度的完善,司法独立的进展暂时还是比较缓慢的。现在的中国法治正在逐步完善之中,乐观估计再过50年,应该能实现初步的以法治国。这不仅仅需要tg和政府的努力,还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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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美国自己不照照镜子反省下。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7-12-4 14:28 发表

独不独立,看看判决选举合法性问题时的立场就知道了。:(


    那你倒是具体说说人家如何不独立了?有任何违法之处没有。

      还有,总统只有提名权,必须国会通过才算是大法官。而不是总统有任命权。这里区别大了。不过估计说了你也不懂。多读点书吧。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7-12-4 13:20 发表

:L :L :L 懂个啥子,这年头司法干线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行,现在法官的质量还是逐步提高的。

晓的有一种叫资格考试了吧,只要是本科学历就可以考,高中以上,实话除了90年代以前有过什么中专、大专之类历史遗留老律 ...



      问题就出在这种考试上。资格资格,必有现有资格才能考试。连基本法学教育都没接受过,就去考试。这种考试有多大公信力??
       当然,我不否认有所谓天才的存在。或许这种天才一天书没读过照样舌灿莲花,照样可以掌握法律精神和条文。但这种天才能有几个?

     而从概率上来说,担任律师法官的人当中居然有大半人人压根不会司法律专业出身的。这不是笑话是什么??
    法律不是文学,不是艺术,不是人人可以想干就干的。法律和医疗是最需要专业知识的2个专业。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7-12-5 00:57 发表


    那你倒是具体说说人家如何不独立了?有任何违法之处没有。

      还有,总统只有提名权,必须国会通过才算是大法官。而不是总统有任命权。这里区别大了。不过估计说了你也不懂。多读点书吧。


小布什当年和戈尔打官司就是典型例子,因为大法官里的大多数都是他爹提名任命的,所以官司开打之前大家就知道他会获胜,结果也果真被大家不幸言中了。

该多读书的恰恰是你,多读点美国人写的书吧,连美国人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的法律是最好的,你还在这里哈得不行。
资格资格,必有现有资格才能考试??

有资格才能报名,才能考试阿,这个有什么不对。。。:D

再说了,
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试过了,才有资格,难道我说的就不对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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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020 于 2007-12-5 01:14 发表
资格资格,必有现有资格才能考试??

有资格才能报名,才能考试阿,这个有什么不对。。。:D

再说了,
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试过了,才有资格,难道我说的就不对吗。。。:D


    我说的考试资格,不是做法官或者律师的资格.有问题吗????
     
    知道什么叫取消考试资格吗?????
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个大法官都是终身制的,就是说除非挂了、辞职之类原因,总统没机会行使提名权。一个总统最多干八年,要提名超过半数以上的大法官,从概率上说基本不可能。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7-12-3 23:27 发表
"有法可依"做到了
"违法必究"就。。。。。。。。


  不,事实上“有法可依”也作的非常不足,中国的法制化,至少二十年才能达到欧美国家的水平。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7-12-4 12:18 发表
本来商业周刊的说法看看也就算了。但是楼主的所谓反驳,实在是越描越黑啊。

    “荒诞二:律师很少,且受教育程度低。1981年中国只有6218人具备律师资格。2005年,中国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有114471人。尽管中国的 ...


  那我倒要很明确的告诉你了:

  第一:这本商业周刊的数据也是落后的,现在中国的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已经接近十五万人,这十五万人中接近百分之百的拥有大学专科以上的专业背景,其中之所以有一部分人不具备本科是由于国家在司法资格考试上的特殊规定:也就是“资格放宽”,在部分欠发达地区,因为经济落后难于吸引法律人才,在特殊地区的司法资格考试采取报名、通过资格放宽,一般是专科就可以报名(非放宽地区为本科),通过分数线降低(非放宽地区为360分,放宽地区为330分),其中放宽地区中的西藏又有独立的分数线(今年290分),但是取得放宽资格证的律师,只能在本放宽地区内执业。至于中国的司法考试--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年,美国呢?上百年,不要把这种根本不平衡的对比摆在一个平面上。

  至于你说的“全部有法学本科背景”那不可能也不需要,因为法学本科阶段的培养非常初级非常浅显,再好的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做不到精通哪怕是某一门法律,而司法资格考试考查的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理解的宽度和业务适用,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那么这个人的司法专业背景一定不比一个本科生差--看看司法考试那可怜的通过率就知道了。我们需要的是法律适用的人才,而不能要求每个律师都是法学专家--不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是如此。

  第二:法官问题,和律师是一样的,的确,在二十年前,中国的法官素质堪忧,因为那时中国的总体教育环境很差,当时的高考只有不到2%的通过率,司法系统的待遇又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大锅饭,到处都一样),又如何吸引人才?而现在则不同,近年来中国司法系统进入的法官(注意是法官!不是每个进法院的人都能成为法官的!)百分之百的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最近的这两年甚至开始进入“非研究生学历当不了法官”的恐怖境地。而拥有本科以上学历54%则是另外的理由:首先是部分老法官,也许他们没有很高的学历,也许他们没有很好的专业背景,但是他们所拥有的法律实践经验那是任何人不能比的,他们对中国法律的发展的已经是任何人不能取代的--他们之中很少有混水摸鱼者,因为中国实行司法考试之后,对法官资格进行了遴选,绝大多数人被淘汰出去,转为其他技术性岗位,而这些人被留了下来。另有一部分就是国外把很多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官”统计了进来,比如书记员,比如法警,这些人只是法官指挥下的事务性工作人员,并不具备上庭裁判的资格,把这些人提出掉的话,中国的法官层次能得到质的飞跃。

  最后总结一下:阁下不过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中国而已,你对中国的司法体制、司法环境缺乏基本的、起码的了解。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7-12-5 02:20 发表


    我说的考试资格,不是做法官或者律师的资格.有问题吗????
     
    知道什么叫取消考试资格吗?????

1.我没有说:你说的有问题;
2.我不知道取消考试资格;
3.“取消考试资格”,和你以前的发言无关;
4.本来不想多说,但就你对 同一事物,只容许你自己的那种解释的情况来看,你自己的法律基本素养,还有很大的空间;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12-5 09:57 发表


  那我倒要很明确的告诉你了:

  第一:这本商业周刊的数据也是落后的,现在中国的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已经接近十五万人,这十五万人中接近百分之百的拥有大学专科以上的专业背景,其中之所以有一部分人不 ...

非常不幸,不是带着有色眼镜看,而是事实如此,虽然各种法律法规比以前完善多,各种专业的法律人员也大幅增加,但是法律的本质在中国却是丧失殆尽。目前在中国法律已经成为某些人的谋取各种利益的工具,法的精神在中国的实现是越来越远。举例来说我身后的某区中院凡是民事案件不认识人不请客送礼要么赢不了,要么就是明赢实亏,再就是赢了也 不会执行,至于刑事案件,里面的内幕就更复杂了。所以如果天真的认为法治社会在中国逐步实现,那才是带了有色眼镜。
中国的法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而且质量比较差。
但我们总的来说是在不断进步的
中国的法律能落实的没几个,一句话,中国目前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
原帖由 瘦翻译 于 2007-12-5 01:05 发表



      问题就出在这种考试上。资格资格,必有现有资格才能考试。连基本法学教育都没接受过,就去考试。这种考试有多大公信力??
       当然,我不否认有所谓天才的存在。或许这种天才一天书没读过照样舌灿莲 ...



不懂,就别乱说。现在的司法考试,没有深厚的理论背景,光凭背一背,就妄想通过?呵呵,除非是天才。。。。。:lol
原帖由 Hed 于 2007-12-5 11:12 发表
中国的法律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而且质量比较差。
但我们总的来说是在不断进步的



差?哪点差?我们的立法是很先进的。但执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