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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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连续剧就是根据这本书拍的.
白宝山特大抢劫杀人案
牛伯成 著

第一章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连续发生袭击解放军哨兵、袭击人民警察的恶性案件,震惊了北京市公安局,震惊了国家公安部,引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事态仍在进一步发展中……
  一、高墙孤影,电厂武警战士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
  这天晚上,石景山高井热电厂像平日一样,常白班的职工下班回家,三班倒的职工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厂区变得宁静。
  电厂西大门内,伫立着综合楼,旁边是热网泵房、备件库和警卫连营房。
  涂着绿油漆的大铁门关闭着,大门上方有箭头式铁栅栏。值勤岗亭在大门内侧,岗亭前有水泥台阶,有雨檐和支撑雨檐的立柱。夜里,大门岗亭处的灯光十分耀眼。
  这天夜里,值勤的武警战士叫范龙泽。
  范龙泽今天胃口不好,晚饭时要了一份排骨,只吃两块就放下了。因为夜里要上岗,他抓紧时间在熄灯前合衣睡了一会儿。这并没使他的胃痛得到缓解,反而鼓胀得更为难受。
  晚上21点40分,范龙泽起来,接电厂西大门岗。与他同时换岗的还有战友杨志明。杨志明是自卫哨,负责电厂的内部巡逻。在西大门岗亭值勤的只有范龙泽一个人。
  范龙泽接过上一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子弹袋,扎好。子弹袋是空的,枪里也是空的。按照纪律,哨兵值勤不带子弹。
  这时,他听到岗亭里电话响。
  电话是支队长打过来的,例行公事,询问哨位上有无反常情况。
  他报告说,一切正常。
  放下电话,范龙泽提着枪走出岗亭。大门外边没有情况。然后他转过身,向厂内的方向走了几步。不远处是备件库的夹道口。那儿伫立着几条粗大的暖气管道。他恍惚看到,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消失了。
  他立刻走过去。
  这时他想到的只是会不会有贼,盗窃电厂的物资。
  夜里风很大,暖气管道的绿色防冻布被风刮开,吹得忽啦啦响。他探头向夹道里看了看,里边黑漆漆的,并没什么动静。
  他又折回哨位。
  其实,方才他没有看错,那不是随风飘动的防寒布,那的确是个人影。这条黑影躲在夹道中,悄悄观察哨位上换岗的情况,已潜伏多时了。
  电厂大墙很高,那条黑影是从东边翻高墙进来的。他在电厂外选择了一处靠近大墙的屋顶,从那里爬上高墙。跳下来后,他沿着墙根的暗影,迂回着向西大门靠近,选择了这个离哨位不到20米的夹道口,隐藏下来。
  黑影没携带武器,只带了一只大号手电筒。
  哨兵范龙泽走过来时、黑影在暖气管道底下仰望着他,并不慌张。范龙泽朝远处看看,并没发现异常,返了回去。
  和平年代,哨兵的警惕性不高——他的责任是保卫电厂,防止盗窃和破坏。他没有想到,他自己会成为袭击的目标。他今天胃口又不好,腹胀,肚子一阵阵疼得厉害。他终于忍受不住了,就在他返回哨位后不久,胃里向上翻,他紧跑两步,蹲下,扶着岗亭的立柱,喷射性地呕吐起来。
  夹道内的黑影长高了,侧着头朝这边观看。
  几秒钟之后他便认定这是个极好时机,回身走到备件库,从一个木箱上抓到一根粗铁棍,迅速回到夹道口。
  哨兵范龙泽仍蹲在原地、呕吐不止。
  黑影冷笑了,悄悄从他身后走来,恶狠狠地举起了铁棍。
  范龙泽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粗铁棍就打在他的头顶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又从他的耳后滑落下来。
  范龙泽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头上血流如注,染红了岗亭前的水泥台阶。
  黑影迅速从他的怀里抽走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开大铁门上的侧小门,跑出电厂。
  三分钟之后范龙泽清醒过来,挣扎着走进岗亭向中队报警;“我是西大门哨兵,我遭到了袭击……”
  中队长迅速带领武警战士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向大门外追击。
  那条黑影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行凶用的粗铁棍没有带走,斜躺在距岗亭不远的地面上。铁棍是备件库里的备料,上面没留下指纹。
  像刮过一阵旋风,来了,又走了。岗亭内电话、登记簿、手电,灭火器等均未翻动,范龙泽值勤用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被抢劫,枪号为9227359。
  范龙泽马上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他的颅顶有一处挫裂伤,长3厘米;左耳后乳突部挫伤,深达骨膜。
  “3•31”袭击武警抢枪案,成为一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件的起点……
  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枪击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位置在石景山区金王府附近,距西山八大处不远,周围有矮山和松林环绕,风景优美。
  4月7日,距“3•31”案仅一周时间,这里的哨兵再次遭到袭击,值勤哨兵身中两枪。持枪歹徒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射击,发射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
  留守处东大门外路南有一片低矮的松林,值勤哨位在路北。大门内,由西向东依次是留守处办公楼、服装厂、军人服务社和警卫排营房等建筑,再向东是机关家属楼。路南隔着树林,是部队的干休所。
  4月7日晚上21时30分,哨兵余启明接戴少伟的班。余启明是四川省巫山县人,身体结实,爱好运动。他的上哨时间为晚21点半至23点半,两个小时。在哨位上,他没发现可疑情况。
  23点15分,余启明准备去叫岗。这时候有几名外出人员骑自行车进院,他做了登记,然后进营房叫醒下一班的哨兵尚国玺,又返回哨位。等待接岗时,他在院内的双杠上做了几个动作,然后走到大门外。
  大门口的灯很亮,反而衬得外面的山坡上黑黢黢的,隐隐能看见路南松林的小树,那儿没什么动静。
  余启明背着手枪套,漫不经心地来回走动。
  大门外的柏油路上空荡荡的,有风,轻轻地吹拂着,松林、草地发出婆娑的声响。
  余启明走到距小松林最近处,大约有15米的地方,向后转。这时他的位置是面对岗亭,背向松林。刚刚走出两步,就听见“砰”的一声,像打枪的声音。很近,仿佛就在他身后。他感觉到枪弹从身后射过来,并看到子弹穿越他的身体射到岗亭上,迸出了火花,一块砖头掉下来。他觉得他中弹了,但不知道子弹打在什么部位。他还能跑。他喊了一声,立刻朝大门里边跑去。
  这时又听见一声枪响,并再次看到前边的铁栏栅上冒出火花。这次他感到自己的右臂被击中,木胀胀的。
  所幸他没有倒下,坚持着一直跑到大门里边,跑回营房。
  他感到了疼痛,右臂痛得厉害,腰部也是麻木的。跑进营房,他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营房里的战友敖祥军被惊醒,问:“你这是怎么了?”他捂住手臂说:“我中弹了,被打了两枪。”敖祥军没弄明白,追问:“谁开的枪?”余启明说:“我也不知道。”
  敌情来得突然,敖祥军、徐健几个战士立刻起身,摸到大门口。
  他们没有武器,值勤的余启明也只是背着个空枪套。大家还是勇敢地摸了出去,向外搜索。
  小松林那边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
  余启明被送到军区司令部门诊所做了伤口紧急处理,又连夜送往军区总医院。深夜1点被推进手术室,经手术治疗脱离了危险。
  余启明回忆不起值勤时有什么异常,直到被击中,他也只听到枪声,看到子弹打在岗亭和铁栏上溅起的火花,他根本就没看见开枪的人。开枪的地方很近,仿佛是从松林里射出来的。
  但那里没有人,至少他没看到有人。
  余启明所中的两枪,一枪打中右臂后部,从右胳膊前上方射出,贯通伤;另一枪从他的后腰射入,自有肋于射出,也是贯通伤,险些击中肝脏。余启明的痛感是滞后的,第一枪应该是打在他的胳膊上。
  三、凌晨巡警遭遇枪战
  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在本辖区执行巡逻任务。车上有6名巡警,携带着微型冲锋枪和五四式手枪。他们是:巡逻分队长孟彬,巡警杨斌、姜书启、王炜、肖远和王建庆。值勤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早晨8点。
  姜书启驾车。午夜前,他们在八角街绕了一圈,约在12点15分左右,驶到石景山高科技园区石兴大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这时发现有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逆行从斗源饭庄方向开过来。对方行车速度很慢,车身左右摇摆,有司机酒后驾车之嫌。他们决定拦截该车进行盘查。
  然而,当这辆蓝色面包看到警车之后,立即刹住,在路面上打个回头,速度突然加快,企图逃脱。
  巡逻车迅速尾追上去,并很快超过面包车,把它通在距路口不远的便道旁。
  巡逻车在面包车左侧大约三米的地方停下来。
  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三人提着微型冲锋枪相继下车,准备盘查。
  面包车的右后门突然拉开,一条黑影蹿出来——这时肖远站在巡逻车后门的位置,王建庆站在前驾驶的位置,孟彬站在中间,对方刚一下车,枪就响了。单发,在夜空里很清脆,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响了三四声,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倒。
  王建庆摔了出去,子弹打在他左胸肋间,向上一点就会穿破他的心脏。王建庆失血过多,很快处于昏迷状态。
  肖远手持微型冲锋枪,在他看清面包车后门下来一个人时,对方已经开枪击中了他的右臂,打碎右肘部尺骨鹰嘴部位,造成粉碎性骨折。他只好左手携枪,绕到车后,然后就倒在了那里。
  孟彬是巡逻分队长,他的反应是机敏的。在对方向巡警开枪的时候,他也举起手枪,向对方射击。可惜子弹卡了壳,没有打响。尔后他觉得腿下一热,他也被击中倒地,子弹穿透他的左膝盖。
  那条黑影继续开枪射击,边打边退,向东边逃去。
  巡逻车车身连中几枪,留下横向排列分布均匀的四个弹孔。前门一个,中门两个,后门一个。右后门挡泥板被击穿,司机座位下留有弹头,后备箱里也有弹头。
  枪战发生时,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姜书启喊了句“对方有枪!”他摸自己的手枪,还没摸到,就觉得左小臂中弹了,热乎乎的鲜血流淌下来。
  持枪的黑影一边射击,一跃一跃地向东逃窜。那辆宝石蓝面包车突然启动,加大油门朝西开去。一车一人,逃向相反的方向。
  情况不明,双方是遭遇战,敌方有备而我方不备,枪战一开始我方就处于被动,始终在吃对方的子弹。对方连打9枪,而我们一枪没有射出。
  两名没受伤的巡警一个是杨斌,一个是王炜。王炜单人向东追,姜书启带伤驾车,拉着杨斌向西追,都没有追上。面包车拐过一个路口消失了、持枪人跑到一堵大墙前也不见了踪影。
  三人无心恋战,惦记着遭枪击的战友,很快折了回来。
  分队队长孟彬忍着伤痛用步话机向分局报案,杨斌和王炜检查几位战友的受伤情况。肖远、姜书店胳膊中枪,孟彬打在腿上,王建庆伤在左胸,伤情最重,车上车下,都是鲜血。
  孟彬分队长撑着一条腿,站在路口拦车,运送伤势严重的王建庆,其余人在出事现场等待援兵。
  大约2O分钟,分局的机动部队赶到。警方封锁厂出事现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并立即呈辐射状向周围地区进行了大面积的搜查,直至次日天明,没有发现袭击警察的持枪歹徒。
  受伤警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姜书启左前臂有不规则创伤多处,手术清创,取出5片不规则金属屑。王建庆左前胸有4处不规则创口,左颧不规则创口1处。肖远右肘枪弹贯通伤,右尺骨鹰嘴、挠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孟彬左膝枪弹贯通伤,左股骨外髁骨骨折,缺损了2X2厘米一块骨头。
  “407”、“408”两处现场,警方分别进行了勘查。
  “4•07’案,警方在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大门外的松林内,发现持枪人潜伏的痕迹。在距哨位35米的松树下,提取到可疑足迹一枚。附近的草地上,找到7.62毫米步机枪弹壳两枚,弹底标识为75-81。岗亭外的砖墙、铁栏栅附近,找到弹头碎片。
  “4•08”案现场,犯罪分子逃跑距离较长。在犯罪分子下车后和逃跑途中,共开了9枪。警方在现场提取到8枚7.62毫米步机弹壳,弹底标识均为75—81。在其逃跑路线上发现1枚遗留的未发射子弹,弹底标识与提取的弹壳相同。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
  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四、八一射击场,哨兵凌晨遭枪杀
  半个月后,4月22日,罪恶的枪声又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八一射击场响起。
  八一射击场正式名称叫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体大队管理处,隶属于总参谋部管辖。当地的老百姓称它“八一射击场”。在这里曾培养出打破世界记录的董香毅、李亚敏、李对红等多名优秀射手。
  八一射击场远离市区,保卫工作由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某团担任。
  4月22日凌晨1时45分,某团七连哨兵张海峰、郭占平在值勤时听到军体大队管理处院东有放爆竹的声音,未能辨清是否枪声。
  2点40分,军体大队公务员靳先国在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男性,从声音上判断大约30—40岁。对方先问过靳先国的姓名,然后说:“大门口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你赶紧向领导报告,快一点带人过来。”
  靳先国拿着听筒问:“喂,喂,你是谁?”
  对方已把电话挂断。
  靳先国感到事情严重,马上打电话给军体大队代理协理员陈采良、代理军务参谋胡春利,一字不落地报告了匿名电话的内容。陈采良、胡春利立即带人赶到大门口,发现哨兵赵长文遭到枪击,已经死亡。
  3时25分,军体大队大队长于建中从宿舍赶到现场,分别向总参军训部值班室和丰台公安分局张郭庄派出所报案。
  4点20分,总参政治部保卫部、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公安分局、张郭庄派出所的军人、警察陆续赶到,连夜对现场进行勘查。
  哨兵赵长文头朝东,脚朝西仰卧在大门内侧,子弹分别击中他的头部,胸部和腰部。现场找到步机枪弹壳3枚,地点在大门内一间正修建的空房附近。位置:门外一枚,空房内两枚。现场提取弹头一枚,子弹钢芯一枚。哨兵的军帽在尸体头部正前方,距头部约50公分。大门钥匙一串,距哨兵尸体右脚下约100公分。
  经法医解剖,哨兵赵长文身中两枪,均为枪弹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对现场提取的7.62毫米步机弹进行鉴定,与日前“407”、“408”案件出自同一支步枪。
  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抢枪套连同空弹夹失踪。
  军体大队大门哨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大门座西向东,为钢筋水泥平檐式建筑,有4个立柱,中间为正门,两边各有侧门。大门外有值勤岗台,标志明显,是哨兵白天的哨位。夜里大门和南侧门上锁,只留北侧门出入(也上锁,有人出入时临时打开)。哨兵夜间值勤位置在大门内,这是一个砖结构的值班室。室内有床铺,设有电话。
  此大门内约10米,正在建造一座新大门,搭着脚手架,但门房已经建好,未安装门窗。新大门建好后,原大门将被拆除,大门及院墙将整体内移。
  4月21日夜,大门哨兵由赵长文和同班战士小连担任。赵长文黑龙江人,相貌英武周正;小连是个新兵,来自陕西,入伍不到4个月。
  小连这样描述他所经过的这个可怕的夜晚的——
  连长23点50分来查哨,连长走后,零点左右,赵长文锁上大门,我在门口台阶上蹲着。这时有一个人从北边过来,从小门朝里走,说是找人的。我说;“你他妈的这么晚了还找谁?”赵长文看了证件让他进去,批评我说:“你怎么又耍态度,怪不得大伙说你老毛病又犯厂。”
  我俩回到值班室,我躺在床上,赵长文泡方便面,对我说:“没事你早睡吧,回头接我的班。”
  大约1点多,外出的队员回来,赵去开门。凌晨1点30分,好像是我们的车回来了,赵长文去开门。再过一会儿,有人敲值班室的窗户,我问:“谁啊?”他说:“你别管,睡你的觉,我到外边转转。”说着,他拿着警棍出去了。
  大约几分钟的样子,外边传来“砰”的一声。当时我没在意,接着又是“砰砰”两声。
  我想这是不是打枪啊?我害怕起来,没敢出屋,悄悄掀开窗上糊的靶纸朝外看。我看见一个人,站在新大门门柱的阴影里。这人个头挺高,脸是灰色的,长脸型,衣服什么样的没看清。
  他朝四外张望一下,见没动静,就从暗影里走出来,走下台阶,直接向岗亭走过来。
  我很害怕,立刻回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
  过了一会,我仔细听听外边的声音,好像他走了。我又掀开靶纸朝外边看。那人在院子里,正朝北走。看着走远了,周围也没有别的声音,我就掀开被子下床,走到门前喊了两声长文。没人答应。
  我推开屋门朝外看,瞧见了地上伸着两只脚。我赶紧把门关上。等一会再推开,看见赵长文侧身向外躺在地上。我壮着胆子跑到外边,朝他喊了几声。我说:“赵长文你这是怎么了?”赵长文手在发抖,说了句:“里边有人。”我从他手里拿过警棍,打开上边的灯朝新大门那边照了照,并没有人。回过头再看赵长文,他已经死了。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又回到值班室,把警棍塞进抽屉,蒙上被子躺一阵,我还是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听见外边有卡车启动的声音,就跑出来,从北边的大墙朝外看,正好看见有个人影贴着北墙根朝汽车站的胡同跑。我想这人可能就是凶手。为了看清面孔,我壮着胆子跑进胡同,胡同里已经没有人了。我又跑回来,仍把自己蒙在被子里。
  又过了几分钟,大约两点30分吧,我听见有人推开值班室的门,给大队挂电话,挂了几下没挂通,这人又离开了。
  后来我听见电话铃响了三声,我接了。是大队胡春理打过来的,他问:“大门口有情况吗?”我说:“没有。”他问:“真的没有?”我说:“真没有。”他问:“今天谁的岗?”我说:“赵长文的。”他问;“赵长文干什么去了?”我说:“他大概是巡逻去了。”说完,我把电话挂上,把腰带扎好,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这时,连长和协理员就一起跑了过来。他们问我,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刚起来……”
  小连是个小兵,才17岁,四个月前还是个老百姓,没经受过正规训练。遇到这样的事,他懵了。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时分,这位职工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响枪。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他不可能听错。判断一下,响枪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
  他更睡不着了,思想斗争得很激烈。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想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
  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因情况不明,他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保卫部。
继续发啊!还有吗?:b
我想知道白宝山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抢枪啊,后来还抢了一支81-1,一把54
原帖由 银河水 于 2007-11-29 09:59 发表
我想知道白宝山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1是报复社会
2是为了钱
我觉得前者是其目的
后者是手段方式
第二章  
  一、现场,现场,现场
  3月31日至4月22日,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高井电厂、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八一射击场三处哨兵连续遭到袭击,打死哨兵一人,击伤二人。
  持枪歹徒于4月7日与我巡逻的警车遭遇,当场击伤我巡警4人后逃匿。
  这一连串的恶性案件发生在首都北京,犯罪分子直接把目标对准我中国人民解放军,打死打伤多人,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这样的案件,是建国以来所少见的。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石景山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北京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公安部刑侦局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并做了重要指示。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因“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棍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
  三、身体强健,有较强的奔跑能力和攀登能力;
  四、不是初犯,有用铁棒等钝器袭击头部的习惯动作。
  由于犯罪分子抢走了枪支而没抢到子弹,对于犯罪分子下一步将如何动作,专案组做了多方设想,密切注视着事态发展。
  果然,一周后便连续发生了“4•07”、“4•08”案件。
  案情一个比一个更严峻,现场也由一处扩大到三处。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现场周围是低缓的坡地。从射击角度、弹着点分析,确定其射击位置在大门外的小松林。现场收集到弹壳、足迹、弹头披甲等物。
  “4•07”案与“3•31”案在时间上有承接性,“3•31”案被抢劫的是“五六”式步枪,“4•O7”’案出现了“五六”式步枪,在使用武器上有内在的因果联系,同时,在地理位置上,两案均发生在石景山区,且袭击目标一致,都指向部队的值勤哨兵。
  “4•08”案显然是“407’案的延续,犯罪分子袭击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后,在撤离途中与警方巡逻车遭遇,双方发生枪战。两案发案时间前后只差一小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相同,案发地点恰在犯罪分子自“4•07”现场返回的路上,两案的衔接十分自然。
  “4•08”现场不仅为我们提供子弹等物证线索,现场还出现过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司机进行调查,寻找车源。
  在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下,第三天,面包车司机来到派出所报案,主动交代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这位司机曾接受过民警的查询,当时他说了谎话,说他4月8日晚上没有出车,也没有借车给他人。
  晚上,他睡不着觉。影响他去报案的主要原因,是他的车没有出租牌照,夜里出来是想弄两钱,报案害怕受罚。但不报案显然在袒护一个恶人。而且,事情闹得不小,被查到他更是错上加错。夜里,他整整抽了3包半香烟,这才下决心,第二天一早来到派出所。
  司机讲述的过程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驾车在高科技园区附近转悠,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拦车。我停下,问他:“您去哪?”他说:“去337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样东西,有两尺多长,挺显眼的。我问他:“您拿的什么?”他说:“打家具的木板儿。”当时我有点犹豫,我试探地说:“前边戒严了,要查身份证。”他立刻改了口,说:“要不,就去古城地铁站吧。”我出来就是想多挣俩钱儿,我说:“去古城地铁20块。”他说:“行。”我看他拿出钱来,我才掉头。
  掉头的时候前边来了辆警车,开始我没太注意。掉过头来,刚开到十字路口,警车就追上了我的车。我看见车上坐满了警察,都拿着枪。
  我后边的那个人说:“你赶紧停。”边说,边拉右边的车门。我的车门不好使,他拉两三下才拉开。这时警察已经下了车。那人也下车。
  他刚下去我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枪响,像放炮一样。接着就见那些警察都趴到地上,警车的边门上一下下地直冒火星子。
  我吓坏了,先是双手抱头伏在方向盘上,听着枪声不那么密了,我抬头看看路面,挂上挡就朝西边猛开,后面的车门都没来得及关。
  驶出开发区,往西开进郎川村,顺着河西的土路一直朝前奔。听着后边没动静了才敢回头看。这时我发现后车厢里有块毛毡,是那个乘车人留下的。我顺手就把它扔到了车外边。
  又开一段路,我回过味来,拐个弯,顺着311路朝南开。在路口遇到警察查车,看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看看车里没有人,就放我回家了……
  司机向警方证实:歹徒只身一人,高个子,大约有1.78米。
  他解释说,当时他逃跑是因为害怕。逃跑之前,看见地上躺着三名警察,他吓坏了。没有及时报案,也是出于畏惧心理。
  石景山分局刑警大队根据面包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在郎川村一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问,寻找那块红色旧毛毡提兜。他们印发寻物启示,发到全村的每一户。在丢弃地点拦截访问过往行人车辆。张贴告示,对提供线索者给予重奖。但是——这些措施均未收到回音。那块毛毡仿佛钻入地下,始终没有找到。
  “4•08”现场,至少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情况:
  犯罪分子有着极好的心理素质,临危不乱,应变能力强,与我巡警遭遇后首先开枪,在一对六的情况下,压制住我方火力,成功逃离了我方的控制。
  对方有着高超稳定的射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越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
  据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眼役史,或接受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4•22”现场再次证明嫌疑人枪法的准确,且手段极其残忍。
  这4起案件,犯罪分子侵犯对象都是现役军人,作案目标都是为了抢夺武器。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为报复社会,制造混乱,还是另有企图?这完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犯罪分子3月31日在高井电厂抢到的是一支空枪,在此之后,突然出现了弹底标识均为75—81的大量的子弹。他的子弹,又是从哪里获取的呢?
  二、震撼人心的两个绝无仅有
  任何事件的定位,都与周围的大环境小环境有关连,都有着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之所以成为96—97年全国第一要案,这与当时全国的治安形势,特别是北京的治安形势是密不可分的。
  1996年的春天,对北京来说,是个多事之春。这一年,北京发生的刑事案件之多,情况之复杂,影响之大,建国以来绝无仅有。
  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佩瑶,在家中被杀,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
  2月8日,北京市发生了首例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件,犯罪分子鹿宪州及其同伙,光天化日之下拦截运钞车,枪杀两名武装押运员,抢劫人民币数百万元后,驾车逃逸,在社会上影响巨大。
  3月3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发生了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接着又连续发生“4•07”、“408”、“4•22”持枪袭军袭警案,矛头直接指向人民军队和人民警察,直接指向国家机器,在军界,在党和国家领导层反应强烈。
  这一年,还发生了残害男童案、“飞贼”入户抢劫案、残杀21名进京女青年案……
  北京的社会治安始终是稳定的,这是全国政治安定的象征。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而在1996年,恶性暴力案件突然上升,政府机构、人民军队、金融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这一严峻情况惊动了党中央,惊动了中南海,惊动了国务院,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96年3月底和4月初,江总书记两次提出要看案例。当总书记看过包括“3•31”案在内的26个典型案例后,十分震惊。打击刑事犯罪被提到“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也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的高度,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96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这与当时贯彻《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与当时发生的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对这次严打斗争极为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全体委员,两次听取“严打”工作汇报。国家副主席胡锦涛直接领导全国的“严打”斗争,各省市自治区一把手亲自挂帅,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严打”春季攻势。1996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全国的治安形势普遍好转,重、特大案件发案率有所下降,一大批积案被侦破,形形色色的犯罪团伙受到重大打击,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但是,作为这次严打斗争的重要案例——“3•31”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却始终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犯罪分子在严打期间,仍然顶风作案,继续袭击我解放军哨兵。这一方面表现出犯罪分子的猖獗,同时也是对我公安机关的严峻挑衅。
  “3•31”系列袭军袭警案上升为严打斗争的头号案件,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关心案件的侦破情况,并针对案件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3•31”系列案件,成为建国以来领导批示最多、批示层次最高的刑事案件。中央要求公安部门全力破获此案,消除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
  国家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明显感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沉重,已到了不破此案,无法向中央交代,无法向人民交代,无法向军队交代的地步。
  三、北京市全力侦破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3•31”案件专案组,是级别最高的刑事案件专案组。北京市公安局长张良基、主管副局长阮增义亲自挂帅,直接指挥专案组的各项工作。
  专案组提出三项果断措施。
  首先,专案组通过对几起案件相互关系的分析,得出如下认识:
  几起案件相距时间不长。第一起案件,犯罪分子抢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二起案件,犯罪分子使用抢劫的步枪袭击装甲兵司令部哨兵,抢夺手枪未能得逞;第四起案件,犯罪分子打死八一射击场哨兵,抢走空枪套,其抢夺手枪的目的仍未得逞。因此,不能排除其以同样方法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基于此种分析,专案组制定了“抓现行”的工作方案。
  专案组在石景山巡逻支队设立指挥部,组织了100多名精干警力,分成若干小组,配备好火力、防弹装备和夜视装备,每天晚上启动,在北京西部所有部队驻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
  我们的刑警暗中为哨兵站岗。
  自1996年4月至1997年9月,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这项措施始终没有撤消。无论刮风下雨,无论酷暑严寒,也无记公休日节假日,一线的刑警队员一天也没中断过。
  在重点哨位布同守候的同时,指挥部还安排了武装机动车辆在这一地区巡游,以备在突然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增援。
  这样长的时间、花费这样大的警力进行布控,在北京的刑侦史上还从来没有过。
  北京市公安局的决心非常大,打现行,不动摇。张良基局长、阮增义副局长始终坚持这一条:只要案件未被侦破,这条措施就要持续下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卫子弟兵的安全。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一线的民警不畏艰苦,不怕困难,默默无闻地做着守卫工作。他们知道这是侦破“3•31”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们也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等待的时间越长,犯罪分子再次出现的机率就越大。
  第二项重点工作,查子弹。
  子弹,始终是一个谜。
  犯罪分子的步枪有来源,但发射的子弹却没有来源。
  换句话说,犯罪分子在抢枪之前,就存有充足的子弹,或者有获取子弹的办法和渠道。
  从几起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弹壳、弹头上看,犯罪分子所使用的步机弹批号相同,弹底标识都是75—81。这说明他获取子弹的途径比较单一。
  ——那么,调查子弹来源,应该是发现犯罪分子的重要途径。
  为此,他们展开了大量的调查。
  在这项工作中,专案组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持。他们查访了兵器部,一批批地查找该批号子弹的生产日期和配备区域。终于查清了这批子弹的来龙去脉。这批子弹生产于文革后期,由河南某兵工厂制造,主要配备给南京军区和兰州军区。南京军区所配备的这批子弹没有下发到部队;而兰州军区的这批子弹主要分发给新疆的阿克苏、吐鲁番、石河子、奎屯等地区。
  这是本案件第一次涉及到新疆。
  专案组立即派人到新疆了解子弹管理情况,但因子弹数量过大,分布面广,且下发时间长——无法进一步划定核查范围。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区和落脚点。
  面包车司机是几起案件中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因此专案组十分重视对他与犯罪嫌疑人短暂接触过程的挖掘工作。
  其中,卓有成效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口音的确定。
  专案组请来语言专家,把面包车司机与犯罪嫌疑人的对话拆开揉碎反复进行分析。双方在车上只说了几句话,一共27个字。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木板儿”这一句。专家们反复推敲后认定,对方所操的是北京地方话而不是普通话。这有重大意义,由此可确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北京市人,而不是外地人。
  4起案件的前3起均发生在北京石景山地区。专案组对首发案件十分重视。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首发案件中,流露的“自然情况”最多,粉饰的东西最少。而在继发案件中,他会不断进行某种“修补”。因此,一般认为,首发案件最能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情况。
  首案发生在高并电厂,从犯罪嫌疑人对电厂情况的熟悉程度看,其居住地应该距电厂不远。
  犯罪嫌疑人在“4•07”作案后返回,中途拦截蓝面包车,要去的地方是模式口337路汽车总站,经过专家分析论证,337汽车站应该是他的返回方向。
  此外,337路汽车总站距高井电厂不远。
  基于种种分析,专案组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及居住地在石景山区之内(另一起案件发生在丰台西部,距石景山区并不远,而且交通方便),其中“重中之重”,应该在337路汽车总站附近。
  专案组明确了侦查范围,决定在337路汽车总站周围5公里范围内,挨门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
  这三项措施应该说对现场人证物证的利用上是合理的,在分析上是充分的,一线的侦察员在普查过程中,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然而,经过长时间的工作,把337路汽车总站周围地区像蓖头发似的蓖了几遍,并没摸出有价值的侦查线索。
  由此,“3•31”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披上了越来越浓郁的神秘色彩。
  传闻中他被描绘成能够飞檐走壁,作案时忽来忽去,遇事反应之快,动作之迅速,逃匿之巧妙,均非常人所能想象。
  又一说法,对方枪法神奇,与警方遭遇时,子弹仿佛长了眼睛,凡拿枪的都被击中手腕,凡追击者都被打伤腿,而且弹无虚发。
  虽然事实与传闻有很大的差别,但对方枪法精湛这是无庸置疑的。“4•08”现场在场的人都能证实,对方拉开车门就射击,根本就没有瞄准的时间。对方操枪规范,边打边退携枪跳跃的姿态像受过专门训练。双方是遭遇战,他能迅速作出反应,主动出击,抢先击倒我方,然后迅速逃匿。这一切做得有条不紊,就像事先策划好的一样。未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是难于做到的。特别是他的射击水平,包括射击的准确性、稳定性和连贯性,包括他对运动中射击种种技巧的把握,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现场勘查和现场访查都在昭示着一个方向,使你在判断上形成一个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的递进式四重推理: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中的特种兵;
  案犯可能是特种兵中的特等射手;
  案犯可能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过越战的人员。
  这使我们的侦破工作兜了一个大圈,直到最后,你也不能完全排除它。这是由现场的特点决定的,现场特征就是这样的一个导向,否则你将无法解释——所有另外的解释反而都是不科学的。
  通过对4起案件所获的线索综合分析,专案组对犯罪分子作出了如下刻画:
  犯罪分子身高在1.74米以上,年龄30—40岁之间,身体健壮,北京市人,住地(落脚点)在石景山区模式口337公共汽车总站附近,有参军史或者服刑史,有接触军事武器的经历第五章。单独作案,目标是袭击军人哨兵,手段残忍,手中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发不上去了,不知为什么.
这个我也看过滴!
以巨大的代价,却只获取了极小的收益,白宝山除了够狠,其它一无是处。
白宝山是个射击天才,他说他自然而然就能三点一线瞄准,估计要是当年上了老山,没准还能成个战斗英雄呢,可惜天才没往正道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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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幽灵,回到北京

  时间倒推至1996年3月12日,当白宝山回到北京的时候,他觉得天上的太阳格外灿烂。
  他的身上带着“释放证书”,盖着朱红的印章——
  白宝山,39岁,北京市人,原籍河北省徐水县,因抢劫、盗窃罪,1983年9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现裁定释放。
  签发单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新安监狱。
  签发日期:1996年3月7日。
  不能说白宝山一回到北京就想犯罪,就想抢劫武器去杀人——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个罪恶的幽灵被打开枷锁,释放出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新一轮犯罪史——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两年后的1998年3月,当白宝山站在法庭上做他的最后陈述时说:“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
  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讲的全是假话。
  下午,白宝山携着笨重的行李,一身绿军服——那是在石河子军人服务社购买的,风尘仆仆回到他住过的老屋。北辛安的两间平房。
  昔日的情景已不复存在。
  这里本来是他和妻子及一对双胞胎儿女共同生活的家。他被判刑后,妻子已跟他离婚,带着两个孩子改嫁他人。
  但老房依旧,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当年的温暖的气息。
  白宝山离开时,大弟还没结婚。现在大弟、弟媳和他们的女儿住在这里。
  白宝山推开房门,大弟和弟妹还没下班,屋里只有10岁的侄女在写作业。他与侄女从未见过面。女孩用一种陌生的目光注视着他,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白宝山叫出侄女儿的小名——他是从大弟的来信中得知的,并做了自我介绍。
  他没在大弟家久留,仍背着他的行李,让侄女带领,找到父母近年搬的新居——北京模式口居民区的一处单元房。
  见面是尴尬的,这一点白宝山早有预料。气氛沉闷,母亲难过了,背过身去抹一阵眼泪。继父询问了一些路上的情况。没人提监狱,没人提服刑的事,可一家人还是很快就陷入了沉默。
  晚上大弟和弟妹下班回来,得到消息立刻赶到父母家,全家人吃了顿团圆饭。
  无论如何,他是从大西北回来了。体会到久违了的家的气氛,家的温暖,见到了年迈的母亲,见到了大弟。在白宝山心里,只有他们是他最亲的亲人。从今以后,他可以翻掉过去的一页,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当然,并不是什么都能尽如人意。他的归来,也给家中带来许多麻烦。住房是首当其冲的问题。家中本来一切好好的,他回来了,总要占一块地方,这使家里本来就紧张的住房条件愈加紧张。最初几日,先住母亲家,以为权宜之计。
  生活出路也是个问题。从监狱出来,发给他的22O元路费早花光了。他没有钱。他还没办户口,也就无法找事干,一时并没有生活来源。
  母亲周济他一些钱,从她的退休金中每月拿出100元,补贴白宝山。归来的第二天,大弟就带他去了商场,花5O0块钱,为他添衣服买鞋,又背着媳妇取出1O00元交给白宝山,让他治病(他刚从大西北回来时有病)。此后也常塞些钱给他,供他日常花销。
  白宝山打算做点小买卖,还打算学开车——但这都需要他先把户口落下来。
  现在的白宝山,看上去是正常的,他身上潜伏着的危险性,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的思想陡然而起变化,主要与他办户口有关。
  白宝山性格内向,平时寡言少语,不喜欢与人交往。即使在家,也常常整天跟谁都不说话。内向人看上去老实,但不见得不聪明。白宝山的聪明绝对是有的,但他的性格存在着严重缺陷。他的性格缺陷与他自幼的生活,与他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1957年,白宝山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钢铁公司的职工。他3岁那年,父亲病逝。母亲一人靠工资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4个孩子,当时的境况非常困难。因贫困所迫,母亲不得不把他送到徐水老家。白宝山的童年,是在徐水县的农村度过的,直到1971年,白宝山13岁的时候,才返回北京。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姓梁,也是首钢工人。母亲和继父已生下了小弟。
  小时候,白宝山没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农村,家里没钱上学。回到城市,13岁的白宝山与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一年级,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他经常逃学,学习成绩始终不好,年年都是差等生。上到小学三年级时,他便辍了学。
  家庭的变故和10年的农村生活造成他的孤僻性格,白宝山与“城里人”格格不入,从小就极为寡言,有着严重的自卑型心理障碍。他不愿与人交往,无缘无故就会仇视他们。他的好心,只放在自己及与自己最亲近的人身上,对其他人充满了敌意。
  辍学后,白宝山很早就参加了工作,开始在一家街办的酱菜厂当临时工,那年他仅16岁。后来,到1976年,他18岁的时候,正式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那时,他已长成一个细溜溜的1.80米的大个子。
  在工厂期间,他几乎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因他不爱说话,许多工友对他都毫无了解。厂里民兵搞训练,白宝山参加过一次实弹射击,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靶,每人打3发子弹,他居然打了个优秀。就像一个混沌的人一下找到亮点一样,他一下子就迷恋上了打枪。那次之后,白宝山千方百计向亲戚借到一支汽枪,下了班就背着枪到附近的林子里去转悠,打鸟。一年之后,他的枪法练得极准,15—20米内,枪响鸟落,弹无虚发。同时,他的残忍性也有所表露,夜里他不睡觉,用气枪瞄着打老鼠,一枪能把跑着的小老鼠打进墙角里。
  射击似乎是他的一种天赋能力,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快乐。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随便一抬手,不用瞄准,就能“三点成一线”。
  孤独的人未必心理不正常,只是他们不喜欢交流。孤独的人做什么事容易全力以赴,往往能达到出神入化的程度。孤怪孤怪,有孤才有怪。当然,孤独并不决定一个人走什么道路,不过孤独的人可能比开朗的人危险。如果白宝山能走正道,如果他不是去袭击八一射击场,而是有幸能参加里边的训练,或许他能成为射击高手,说不定能获得奥运金牌,但他偏偏走上了另一条罪恶的路。
  白宝山23岁结婚,妻子是本厂女工,也姓白。一年后,他们生下一双儿女,龙凤胎。白宝山是十分顾恋小家庭的人,他所挂念的还有他母亲和大弟。而他的家庭生活又非常贫困,特别是在他有了孩子之后,生活负担骤然加重了。不能说贫困一定导致犯罪,但贫困对白宝山的心灵的确生产了无法排除的负面影响。加上他的独往独来,加上他无论白天黑夜喜欢四处游荡,加上他的“蔫大胆”,加上他排斥外界的阴暗心理,加上周围“坏孩子”的影响——盗窃的事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开始是小偷小摸,他偷过粮食,偷过木头,偷过别人晾晒在外边的衣物,渐渐发展到偷人家院里的自行车,勾结邻居家的孩子,结伙人户行窃,潜入工厂盗窃生产原料和成品……他心中的黑暗领地扩大了,但他“顾家”的意识并没泯灭。这从他销赃后拿出相当比例的钱分给自己的亲人这一点,可以得到证明。
  他的盗窃行为触犯了法律,1983年他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北京市服刑。1985年又因余罪被查出,被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盗窃罪加判有期徒刑11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1991年,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直至刑满获释,完成了他前半程的人生道路。
  白宝山回到北京,已经跟10几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小偷小摸的事是不打算干了,做什么他还要再想一想。现在他的首要任务,是先把户口落下来,办理好身份证等手续——然后先找一份合适的工作。现在的白宝山应该说存在着多种可能性,犯罪,并不是他唯一的出路。

  二、户口、程序和它的负面效应

  据白宝山交代,他第一次去派出所;是由大弟陪同的。
  见到负责户籍工作的片警,他呈上释放证和有关材料。释放证上标着这样一行字:“本人必须在3月24日前将本证明书送达北京市石景山区XXX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这位片警正忙着其他事情,晾了他一阵,口气冰冷地说:“户口马上办办不了,起码要等半年。”
  白宝山口吃,一着急就更口吃,他结巴着顶撞了一句:“我有释放证,为……为什么还要再等半年?”
  片警听着不舒服,撩他一眼,慢悠悠地说:“你要是这样讲话,那就再等两年。”
  或许这位片警就是这样的办事作风,在他看来,对待像白宝山这样的从大西北回来的释放人员,就应该用这种口气说话。
  白宝山受到深深的刺激,他感觉到被歧视,他像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一样十分敏感。一种愤懑、一种敌意、甚至一种仇恨意识,立刻从心底翻了上来。
  在此之后,他一遍遍跑派出所。开证明,冲洗照片,填写表格。事情果然像片警所说的一样,一次次向后推延。户口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白宝山在后来的供词中提到:“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户口,先后跑了六七次,他们就是不给我办。我认为,我已经从监狱里出来了,起码也是个公民,可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我吃什么?我不能靠父母养我一辈子?我这个要求不过分,我要生活。”
  关于白宝山申报户口问题,有关部门做过调查。
  派出所原负责该片的那位片警说:“1996年3月,白宝山持释放证来我所办理户口,我要他写出书面申请,交一寸免冠照片,4月份交来,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他补照。几天后重新交上来之后,我对其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多次上门,白宝山均未在家。5月,白宝山的姐姐称他已上外地。11月,我把白宝山户口事宜转交给新任外勤民警小吕。”字里行间,都是秉公办事。那么,白宝山的情绪是从哪里来的呢?
  新任民警小吕接手后,曾去白家访问,白宝山外出未归。1996年12月派出所核查户口,小吕在白家见到白宝山,与他做了谈话,访问了周围群众,掌握了基本情况。1997年3月向上申报,再次到白宝山家回访,白宝山的大弟说,他已去了外地。白宝山的户口1997年8月25日由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入户。
  这漫漫的户口办理的过程,也正是白宝山频频作案的过程。白宝山户口办理的一年半时间里,白宝山作案10余起,杀害15人,而他的户口批准日,恰好是白宝山做最后一案,杀掉同伙的前一天。白宝山的户口办下来了,但距注销它的日子已经不远,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发人思考的讽刺。
  办理户口是要经过一定时间,是要履行有关手续,但是不是一定要办理一年半的时间?劳改释放人员重新回到社会的怀抱,他们要重新生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应给他们以温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条件。如果不是歧视,不是刁难,不是一拖再拖,或许白宝山这个本来就存在危险,本来就敌视社会,有着严重心理缺陷的曾经犯过罪的人,不会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就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抢枪杀人的。
  新生活的理想破灭了,白宝山身上仅有的那一点点良知丧失殆尽,我们现在打开的的确就是潘多拉魔盒,放出的的确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但是,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那只愚蠢的手,并不是监狱签发的释放证,而是我们某些民警的作风。这件并非小事的小事,维系着白宝山的生存希望,关系到他对社会的基本态度。我们不能不遗憾地认为,这是诱发白宝山重新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因素。
  在法庭上,白宝山一遍遍地强调,他之所以重新犯罪,就是因为派出所不给上户口。“不给我办户口,这就是不让我生活。我只能去抢。我认为,派出所故意刁难我。我对我母亲说,派出所要我送礼,我连吃都吃不上,拿什么东西送给他们?”
  不久之后,北京石景山模式口后边的小山上,时常出现一个穿着绿军服的高个子男人。他在山道上锻炼跑步,在一些军事机关驻地的周围潜伏下来,静静地观察——他在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他的目标。
  白宝山出狱时为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回到北京不到一个月,他就认为第一条道路已被堵死,他只有第二条路可走。他要抢劫武器,在他仇恨的意识里,抢到武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死那个片警。
  一个态度,引来了一场灾难——而我们的片警,至今仍蒙在鼓里……

  三、狡猾、残忍的犯罪分子

  在一个月内连续不断袭击军人哨兵的犯罪分子正是白宝山。
  他想‘犒枪”,杀掉那个不给他上户口的片警,怀着极大的仇恨。
  白宝山在西山转了几天,观察过几处兵营,包括他印象中守山洞的哨兵,条件都不理想。最后他选择了高井电厂,因为那地方他熟,早年他工作的电碳厂距热电厂不远,上下班路过热电厂大门口,经常看到那里有哨兵背枪站岗。
  3月31日晚上,白宝山跳墙进入电厂,并没想当天动手,他是来踩点的。但他遇到了好机会——值勤哨兵身体不适,蹲在地上呕吐。这使他轻而易举就得了手。
  搞到枪,白宝山反而冷静下来。他想,杀掉那个片警,他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不了,还会暴露他自己,那就不如先干点别的。
  “五六”式步枪目标大,不好隐藏。
  他便在附近的山上挖了个洞,把步枪埋了起来。
  挖洞,这是在新疆浪迹过的人都擅长的一门技术。白宝山挖洞是很高明的,他先在地表齐齐地挖下去,洞为长方形,深近一米,上半部横着放两个圆木棍,木棍上垫上厚木板,上边压上半尺厚的土,再用草皮作伪装。你就是从他做的洞上走过,也不会发现脚下的机关。
  有了枪自宝山的胆子就大了起来,但长枪携带不方便,白宝山打算利用长枪再搞短枪。
  于是他又袭击了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哨兵。留守处也是他察看好的地方,但他不知道哨兵背着的是空枪套,里边并没有装枪。
  那天黄昏他步行从山坡上走下来,隐藏在小松林里,观察哨兵人数和换岗情况。一切摸清之后,他连着打了两枪,哨兵始终在跑——他认为步枪的准星有毛病,并当即在心理上做了校正。
  开枪后白宝山先撤进附近的一个村子里,又沿小路跑到河边。
  他蹲下,把步枪内的子弹全部退出,又重新压满11发——这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最大压弹量。然后把枪装进毛毡袋子,朝“雅疗”医院方向走,从那里进入石景山经济开发区。
  此时夜深人静,大街上空荡荡的。白宝山提着枪包,沿西黄村路朝南走了有一公里,在高科技园区拦下一辆从身后开来的面包车——接下来就是我们已知道的情景。
  枪战发生后,白宝山边打边退,很快打出9发子弹。这个数字他记得很清楚,他不能全部打光,必须留下两发。这时他已退出了几十米。
  按照白宝山的交代,开枪后他就再没看到警察,没听见警察开枪,也没发现警察追击。他朝东跑下去,跑过二三百米,来到一座红墙跟前(事后证实,这是北京燕东招待所),他翻过去。在红墙内,走了30几步就蹲下来,把枪膛里的两发子弹退出,黑暗中1颗子弹掉到地上,没有摸到。他又装满11发,跳到墙外,隐蔽在树丛中。
  不久他听到警察的对话声,正在向这边搜索,距他大约50米。他伏在地上,屏住气息。
  他听到一个警察问:“有人吗?”
  另一个回答:“没有。”
  然后静了一会,他们便撤了回去。
  白宝山再次翻红墙进来,向前走到对面,蹬着墙角又翻过一道高墙,翻墙时又遗失厂两颗子弹,他没时间捡,黑暗中一直跑了下去。
  他跑到牛祁府附近,钻进一座果园,在那里潜伏到天明。
  他把枪和子弹埋在苹果树下,做好记号。等天亮之后走出来,跟着马路上晨练的人群,一路跑回家。
  这次遭遇战后,白宝山停止了在石景山区再次作案的企图,但他并没放弃“搞短枪”的目%。他伏在地上,屏住气息。
  他听到一个警察问:“有人吗?”
  另一个回答:“没有。”
  然后静了一会,他们便撤了回去。
  白宝山再次翻红墙进来,向前走到对面,蹬着墙角又翻过一道高墙,翻墙时又遗失厂两颗子弹,他没时间捡,黑暗中一直跑了下去。
  他跑到牛祁府附近,钻进一座果园,在那里潜伏到天明。
  他把枪和子弹埋在苹果树下,做好记号。等天亮之后走出来,跟着马路上晨练的人群,一路跑回家。
  这次遭遇战后,白宝山停止了在石景山区再次作案的企图,但他并没放弃“搞短枪”的目标。
  白宝山二姐在房山县某农场工作,他看望二姐的途中经过八一射击场,偶然发现这里的哨兵佩带着短枪。
  那天是4月18日。白宝山眼睛一亮,立即中途下车。在射击场周围观察了一圈,发现这里的环境不错。地理位置偏僻,离村庄较远,周围道路复杂,有开阔的玉米地——这为他的进退提供了方便。
  白宝山做事胆大心细,以联系打靶为名,走到射击场大门和哨兵搭讪,趁机观察了大门内的情况。
  4月20日下午3点钟,白宝山骑自行车,带着装枪的帆布袋、塑料包装、擦枪布,把帆布枪袋绑在自行车大梁上,伪装成渔具,单身向丰台进发。他经过大东门,拐向西南,再经过一条铁路,过一座漫水桥,骑到射击场。
  在距射击场200米处的一片玉米地里,他把枪和子弹分别埋好。然后,他在那儿一直守到天黑,骑自行车返回。
  第二天,也就是4月21日,下午4点,白宝山再次出发。这次他没骑自行车。先坐337路到古城,再乘古城到大灰厂的班车,在八一射击场下来,抵达时间是下午5点半。
  他来到玉米地,看看枪和子弹都在,顺势躺了下来,在玉米地整整躺了3个半小时。
  哨上的情况他已摸清,哨位上有两个兵。他设计了几种情况。第一,他要潜伏到射击场内部去打。如果两个哨兵在一起,他开枪把二人都打死;如果没在一起,他等待他们在一起时再开枪。第二,如果他被发现,与军人发生冲突,他就把身上所有的子弹都打光,在这个过程中寻机会逃脱。第三,如果到最后仍不能逃脱,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现在,他身上还有61发子弹——他共有子弹75发,打哨兵用去2发,与巡警遭遇,打了9发,退弹,掉1发,翻高墙,掉了两发。子弹数目,是白宝山心里最清楚的数字之一。
  晚上9时,他从玉米地出来,提着枪往东走,从他看好的一段矮墙翻进去,迂回着向大门靠近,趁哨兵不备,闪身藏进正施工的新大门警卫室里。
  新大门向内收进去1O米,主体建筑未完工,竖着脚手架。新的门卫室已盖好,没门窗,屋里有个灰桶。从窗的位置可以看见大门和值班室的小门,隐蔽性很好。
  他看到两个哨兵出来进去,看到军官查岗。时间还不算太晚,不断有回归的人员叫门。
  子夜时分,外边开来一辆小车,在门口按喇叭。一个哨兵走出来。外边问:“现在几点了?”哨兵说:“一点多了。”然后开门,放车进来。小车刚刚开走,哨兵回身锁好大门——白宝山就在这个时候在空房子里,举枪向哨兵瞄准,开了第一枪。
  哨兵摇摇晃晃地向后倒退,并没倒下。他又瞄准哨兵胸部打了第二枪。哨兵手里的钥匙哗啦啦掉到地上,人也栽了下去。他已经走出来,边走边朝哨兵的头部补了第三枪。
  然后,他走过去解下哨兵的手枪套。
  这时他才明白他做了件蠢事,枪套轻飘飘的,里边并没有枪。再想别的已来不及,他还是把空枪套摘下来提在手上。
  他知道值班室内还有一个兵,拉门看看那个兵在床上躺着,蒙着被子。他没再开枪。白宝山在被捕后曾说起当时的情景,以证明他并没有滥杀无辜。
  他很快顺原路退出来,沿公路走过铁路桥。夜色中他看到桥墩下的草丛里卧着4棵水泥电线杆,他把手枪套塞进水泥电线杆的空心里。
  这个处理并不妥当,这件物证能够说明他的逃跑方向。
  果然,枪套第二天就被附近村里的孩子发现了。他们拿着玩了几天,又在庄稼地里埋丢了。孩子们警惕性不高,没把这件事告诉家长,这一线索也就没反映到警方。
  他的这个差错,恰恰说明他当时心情恶劣。
  路也走乱了,没走他预先踩好的路线,只认准永定河方向,走到河边逆水而上,寻找那个漫水桥。天亮的时候他走到西坟,爬上一座小山,这儿离他家已经不远了。他选择了一片槐树林,在那里用一堆枯树叶把枪埋起来。当时只能简单处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他只能再等天黑才能把枪
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的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O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被冠以抢劫罪,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他不服气。
  在判决时,他就认为法律对他不公正。他没有犯那么大的罪,却被判了重刑,对此他耿耿于怀。服刑期间,他在监狱里还反复研究刑法,以弄清什么是“盗窃罪”,什么是“抢劫罪”,认为他充其量是盗窃,不应以抢劫罪量刑。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量刑尺度,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当时的标准,我们只能历史地看待;另一方面,事情也不像白宝山描述的那样简单。
  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白宝山早年的两次判决书——
  198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83)石刑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1982年12月,白宝山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人民币10元。
  二、1983年1月21日,白宝山和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人民币50O元。
  三、白宝山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110元。
  据此,白宝山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85年,白宝山在监狱服刑两年后,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85)宣刑字第157号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白宝山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郝某发现,追至门外。白宝山用木棍猛击郝的头部,致使部某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宝山伙同白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人民币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已全部追缴,发还。
  三、1982年8月8日,白宝山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3月,白宝山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直径40厘米,长7米,销赃得款500元,全部挥霍。
  据此,白宝山被判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决定执行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从以上材料看,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并无如他所说偷一书包玉米便加判10徒刑的畸重情形。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工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这里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改造和反改造的悖论。白宝山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他犯了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到惩罚,他却把责任推到无辜的人们身上。他的思维是最简单的反向思维: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一旦有机会,他就用不讲理的方法,惩戒法律。

  二、“预谋犯罪”白宝山前期的心理过程

  服刑,整个改变了白宝山的人生道路。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失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成为被遗弃者。在狱中,每每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对不起儿女。
  白宝山的舔犊之情在他的犯罪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白宝山出狱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并没有去看望过自己的儿女,这更说明他在心里极为重视他们。现在他还没有钱,他不愿给儿女留下这么一个落魄的印象。将来,出现在儿女面前的,将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父亲,他将留给他们一大笔财产。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
  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说,继父对她妈妈不好,经常打骂她妈;对他们两个孩子也不好,别人家的孩子上学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他们在外边总受别人欺负……
  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孩子的生活也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都与他白宝山有关。
  这封信对白宝山的触动很大。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白宝山在狱中没交下几个朋友。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与大多数犯人都不来往。李清亮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当时李清亮对白宝山的境遇充满了同情。入狱,离婚,儿女受罪,即使说出弄300万那样的狂话也能理解。狱中人为了宣泄,为了自慰,常常如此。白宝山与他人不同,他是个有心力的人,不受信口胡吹,他想了,说了,就打算去做。还在监狱的时候,他脑子里就一遍遍过电影,设计着日后出去,如何去弄这300万元。
  ——这只能去抢银行。
  他又一次次给自己出难题,设想抢银行会遇到怎样的情形,他又怎样应付,把自己追到“穷途末路”,再想办法解脱出来。
  躺在监号的角落里,混迹于劳改的人群中,打饭吃饭睡觉,白宝山凡人不理,心里转动的都是这些念头。这成了他的白日梦,成了他的精神支柱,成为他消磨时光的好方法。当然,外人是不了解的。
  在监狱里,白宝山便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的阶段。
  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
  他对所有能找到的,无论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的案例(监狱里能看到电视),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以专业眼光反复加以研究。寻找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继漏,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和方法,研究作案后如阿逃避警方的打击。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一次他在电视上看过某警匪片后,对李清亮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他看了几本杂志,和李清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赃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
  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与内地比,有着许多的不同,新疆是祖国的西北边陲,土地辽阔,人口稀少,由于它的特殊的地理位置,也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当地枪支弹药的散布面比较广。退伍军人、基于民兵、猎户、甚至普通农牧民的手里,都可能有子弹。文革期间,散落到民间的枪支弹药不在少数。加上一些部门对子弹管理不严,也造成弹药流失。因此,在新疆搞子弹,比内地要方便得多。
  新疆的劳改监狱,因地理环境和劳改条件所限,把犯人分为“收监犯”和“零星犯”两部分。零星犯负责种菜、放牧等零散劳动。部分零星犯夜里不收监,又叫外宿犯,他们有单独与外界的农牧民接触的机会。白宝山就是利用这个条件,寻机“买”到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并把它们藏匿起来。
  弄到子弹,只解决了他“预谋犯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他还要熟悉枪支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在这一点上,他充分利用了服刑前曾在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李清亮对多种枪支都熟悉——这可能是白宝山接近李清亮的根本的原因。白宝山与其他犯人关系紧张,惟独跟李清亮“无话不讲”。据李清亮回忆,白宝山对各种型号的枪支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求知欲”极强。
  李清亮说:“白宝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速、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每一种枪支都问得很细。我记得我们谈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他还问过六四式手枪的情况,我没有使用过,讲不清楚,他很遗憾。他也给我讲他所知道的一些知识,比如自动步枪的保险如何打开,怎样打单发,怎样打连发;自动步枪弹夹装弹量,微型自动步枪装弹量等,他能分辨出自动步枪的型号。他是外宿犯(零星犯),常和武警在一块玩,这些知识他是通过武警慢慢了解到的。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五四式威力最大,长枪中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自动步枪射速快,火力猛。我记得他说过,他喜欢体积小,装弹多的枪……”
  白宝山还向李清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值勤情况。比如,哨兵上岗,只携带枪支不装弹药,就是从李清亮那里探听来的。他对李清亮说讲石景山附近的军营,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
  对比一下北京发生的一系列袭军袭警案,我们发现,白宝山当年所说和日后所做,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连细节都没有改变。包括“袭击哨兵”,包括“迎上去打”。阅读李清亮的问讯笔录,不禁令人毛骨悚然。李清亮刑期长,至今仍在狱中,他不可能知道白宝山在外边都干了什么。但他描述的这些情景,就像叙述白宝山的整个犯罪过程,居然丝毫不差。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愿意相信白宝山所说“出狱时抱着两个想法”是真实的。
  白宝山出狱后,曾观察过附近的银行。银行的情况与他在狱中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差别。加上不久鹿宪州抢劫运钞车案件破获,白宝山深知自己没那样的本事,放弃了抢银行的打算。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白宝山干活比较出力,并注意搞好与管教与武警的关系,利用当“零星犯”之便,常去碱渠摸鱼,用丝网捕鸟,有所收获便把猎物送给他认为有用的人。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裁定书称:
  “白宝山在1992年改造中表现认罪守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认真学习三课和改造行为规范,改造思想稳定,态度端正,负责养牛工作积极主动,全年打草30吨,产奶25吨,敢于制止违法行为,全年无违纪行为,写思想汇报20份,全年出勤率100%,双百考核2O2分,年终评为支队劳改积极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罪犯白宝山准予减刑12个月,原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这一切,都是最表面的现象

  三、成为“外宿犯”

  新安监狱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监狱管理局管辖,农八师与石河子市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兵团系统叫农八师,地方系统叫石河子市。新安监狱位于石河子市西北,是142团场界内的一个劳改单位。
  新安监狱距142团场约10公里,监狱建造在戈壁滩上,北边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国第二大沙漠)。监狱呈正方形,高墙之外全是荒草地。监狱南侧有一排低矮的猪舍(过去是牛棚),周围没有任何其他建筑。
  请记住那排猪舍,那地方曾发生过十分凶险的血腥故事。
  监狱里的犯人,每天要早点名。吃过早饭,然后在武警的武装看押下,到指定地点从事农业劳动。劳动的地方四角插下小旗,旗子的连线就是警戒线,犯人的活动区域不得超过警戒线之外。午饭由另外的犯人送到地头。晚上干完活,仍在武警看押下返回监所。进入监狱大墙后要进行晚点名。犯人站成几排,点到谁,谁大声答“到”,之后要蹲下。点名无误才能吃饭,然后回监号睡觉。
  石河子是北疆(天山之北称为北疆)重要的产粮区和产棉区,监狱犯人的主要任务也是从事农业劳作。有时还要挖掘水渠。水在这里有着极重要的意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全国最大的半固定沙漠,水通到哪里,哪里就能建成绿洲。修大渠时,监狱管理方在邻近地点号房,当作临时监所。犯人仍在管教人员和武警的押解下劳作,在管理上,比平常要更严格些。
  对一般犯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这样。
  但有少数犯人例外。因监狱除安排犯人集体劳动外,还有许多零散的工作需要犯人去做。比如监狱的菜地,再比如养猪、放牛、放羊。这样就产生了“零星犯”。
  零星犯一般在刑期超过半数且表现较好的犯人中挑选,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新安监狱的办法是交纳人民币100O0元,用这笔钱买牛,由出资人放牧,产奶出售给附近农垦团场。这样,犯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自由,监狱又可以创收。
  零星犯也有两种,一种晚上收监,一种不收监。晚上住在监狱之外的,又叫作“外宿犯”。当年,新安监狱的外宿犯仅有3人,他们住在监狱外边的牛房(现已改为猪舍),夜里值班看牛。
  这3名外宿犯都是北京人,除白宝山之外,另两位一个叫李宝玉,另一个叫傅克军。
  零星犯想逃跑是有条件的。第一,他们有逃跑的时间,白天晚上都有单独外出的机会;第二,他们有经济条件,监狱与他们签订“承包”合同,每月有一定收入。但逃跑也不容易。首先,逃犯抓回来都要加刑;其次,零星犯之间有一种类似“连坐”的责任关系,有人逃脱,其他相关犯人将受到审查和处理;其三,零星犯一般距刑满时间都不长,此时逃掉并不值得。新疆监狱年年都有犯人逃脱,但零星犯中的比例并不大。
  1990年,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遣送到新疆新安监狱时,李清亮已经是零星犯了。他负责种菜。李是山西人,当过兵,转业在北京工作,因报复杀人被判刑,入狱后始终表现较好。白宝山刚来时跟李清亮住一个监号,菜地出菜时缺人手,李清亮常点名要白宝山出来帮他。
  李清亮劝白宝山:“家里要是有经济条件,寄点钱来,弄个‘零星犯’吧,少受点儿罪。”
  白宝山就请李清亮代笔,给家中写信,把这边说得极为可怜,要家人想办法为他筹措资金“买”一个零星犯。
  母亲是惦记他的,两个姐姐也疼他,毕竟他是家里唯一送出去的孩子,小时受了不少苦。母亲还有个说不出的想法——如果不送他去老家,也许他走不上这条路。家里总觉得这些年亏了他。因此,接到来信后,家里多方凑钱,母亲借债,两个姐姐和大弟几乎拿出全部积蓄,凑齐了这笔款子,汇到新疆。
  白宝山成为零星犯。他与李宝玉、傅克军、田守水(化名)每人出资1000O元,买下了17头奶牛,开始了放牧的生活。
  零星犯相对收监犯来说,有着许多便利。他们不受监狱作息制度的限制,晚上不回监所。外出自由,只要当天能返回来即可。有时候隔夜返回,只要不被管教人员发现也不受惩罚。他们不仅可以去142团场,还可以去沙湾县城,甚至可以坐汽车去石河子市和奎屯市游逛。当零星犯期间,李宝玉、博克军等人多次出去嫖娼,白宝山也跟着去过几回。
  白宝山平时沉默寡语,但他残忍的本性,时而也有流露。
  有一次,李清亮和白宝山等几个零星犯坐在牛房里聊天,不知谁家的狗在门外叫,把白宝山叫烦了。大家都没留意,白宝山站起来。门边上立着一把和泥用的钢叉。他抄在手上。这时候大家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忽然就冲到门外,把那条狗吓得都不敢叫了。他一叉就从狗肋上插进去,插到了狗的心脏。那狗呜咽了两声,便倒下死了。
  屋里人面面相觑。事后议论起来,都说白宝山这个人心狠手黑,是个“蔫土匪”,别看他平时不爱说什么。
  歹毒的事还做过一些,只是没被人发现。
  一次,他跟管教怄气,暗地里放火把狱里的草垛烧了。
  后来——他便开始杀人,在监狱里杀人,他居然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四、犯人李宝玉失踪

  李宝玉1961年生人,原是北京毛毯厂的工人,因盗窃罪被判刑。傅克军1963年生人,原是北京灯泡厂工人,1983年因用暴力手段劫持出租汽车被判刑。傅克军是独子,家里有四个姐姐。
  李宝玉、傅克军和白宝山一起放牛,3人的关系始终紧张。白宝山“嘴笨”,不合群,又是北京石景山区的人,李宝玉、傅克军瞧不起他。
  3人中,李宝玉是组长,他年龄比傅克军大些,但家里不如傅克军家有钱,两人间也闹矛盾。傅克军花钱买了牛,还为自己买了两匹马。他骑着马去放牛,在白、李面前,很有优越感。他的马李宝玉、白宝山是不能动的。为这事,傅克军跟李宝玉打过架,打得头破血流。然而,两人在欺负白宝山上,却能合到一块儿。
  傅克军朋友多,李宝玉会来事儿,两人跟管教的关系不错。白宝山很孤立。除了第一年,因劳动表现较好受过表扬外,因他的拗脾气跟周围人都疏远了。傅克军、李宝玉更是合伙挤兑他。清牛棚、起粪、挤奶、坏天气里去收牛——倒霉的活他们都支使白宝山去干,白宝山表示不满,他们轻则臭骂一顿,重则拳脚相加。
  白宝山不打架,也不骂人——他骂不过他们。整个变得更加沉闷,整天的跟谁都不说话。
  大约在1993年夏季的一天,白宝山和傅克军一起放牛,两人发生了口角。事情本来不大,可白宝山趁傅克军不备,搬起一块大石头,恶狠狠地从背后砸在傅克军的头顶上,顿时砸得鲜血直流。
  表面看,这是一次偶发事件,其实不然。这是白宝山报复杀人的一起未遂案件,是他早就蓄谋好的,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的尝试。
  他没有达到目的,他就停了下来。因他突然感到,石头不行,用石头很难一下把人打死,需要改用其他方法。
  事情很快演化成一场普通的殴斗,没经过中队,以白宝山赔偿傅克军500元人民币在私下里做了了结。
  此后不久——1993年9月,李宝玉却忽然失踪了,打破了他们三个北京人外宿放牛的格局。
  李宝玉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却没再回到牛房。
  傅克军没什么不正常,白宝山也没什么不正常,两人照样坐在牛房里看电视,然后照样关灯睡觉,甚至谁都没有提起李宝玉。
  类似的情形以前发生过。李宝玉可能外出嫖妓,可能去了石河子,可能因什么事情耽搁在外边。
  第二天晚上,李宝玉仍没回来。
  傅克军照样不闻不问。白宝山把李宝玉两天未归的情况向监狱领导做了汇报。
  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
  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他的失踪令人怀疑。况且,李宝玉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它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大约在一周之前,李、白二人发生了争吵。李宝玉擂了白宝山一拳,白宝山没有还手。李宝玉骂他:“你他妈是个男人吗?你有本事,你也打呀!”白宝山说:“我不打你,我熬到现在不容易,我把你打得轻了,不管用;我要是把你打死,不是加刑就是枪毙……我划不来……”李宝玉说:“你他妈少来这一套,是男爷们儿你也犯把脾气给咱瞧瞧,别净给北京人丢脸。”白宝山说:“行,你等着,这几天我就犯把脾气给你看……”
  事情不了了之了。李宝玉认为白宝山不过是说说而已,他犯脾气能犯到哪儿去?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不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骑马出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牛棚里,抠不出来了。”
  李宝玉说:“那你找谁?自己弄去。”
  白宝山说:“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花我的钱,我请你喝酒还不行吗?”
  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嘴里骂着操蛋,跟白宝山走进牛棚。
  他问:“钱在哪儿?”
  白宝山指了指墙缝。那地方很低,猫腰才能看到。
  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头是抠不出来的。他到外边转了转,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他根本就没想到这是白宝山的一个阴谋。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
  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下去。
  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李宝玉颅骨的右半部砸得塌陷下去,头骨碎裂,脑浆四溢,白花花的骨片翘出头皮。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这地方是沙土地,好挖好埋,不沉降。上边做了伪装,洒上些水。牛棚里抱些干草,把血迹和脑浆搀进牛粪里。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放牛的傅克军还没回来。
  这天白宝山睡得格外香甜,心情也特别舒畅。李宝玉的尸首就在距他不到8米的地底下躺着,他连噩梦都没有做。
  本来,白宝山想先杀掉傅克军,那次用石头没砸死他,倒先把李宝玉处理掉了。既然先杀了李宝玉,傅克军就让他再活些日子吧。总不能刚刚“失踪”了李宝玉,马上又“失踪”个傅克军,那样,他白宝山担嫌疑。
  李宝玉失踪案,虽然存在着种种猜忌,却没人怀疑到白宝山。白宝山平时不爱掺和事儿,他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杀人呢?
五、血溅牛房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仅半年,傅克军再次失踪。这一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正值春天,天气还冷。在牛屠放牛的共有4人,田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此两人为化名),4人全是北京调犯。
  3月20日晚上,秦、田、傅、白4人吃过晚饭,在牛房里看一阵电视,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博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
  中午,博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
  这天白天,白宝山老是犯困,哈欠连连的,大白天躺在房子里睡懒觉。秦百川进来,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
  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
  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
  午饭后,白宝山又躺下睡觉。田、秦二人看电视看到五点,白宝山爬起来,出去收牛。田守水到食堂把晚饭打过来几人一齐吃。到了晚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22日上午,田守水和秦百川出来,仍没见到博克军。两人还在开玩笑,说傅准是在什么地方喝多了酒,要不就是找女人给扣住了,谁也没向中队报告。下午,傅克军在地方上的一个朋友过来找他,傅不在,大家一起喝的酒。到了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
  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3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
  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
  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东西,烧的是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在傅克军失踪的同时,他的马也失踪了。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计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十几天,白的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
  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
  发动犯人提供线索,监狱的人犯反映,白宝山与傅克军有矛盾,主要因为博克军不让白宝山摸他的马,为了这样的小事就去杀人,不合情理。熟悉白宝山的田守水说:“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
  白宝山是个记仇的人,他有着疯狂的报复心理,平时又显得不动声色。他的思维方式,与普通人不同。虽然他与傅克军、李宝玉的矛盾都是小事,但他并不这样想。他觉得他受了欺负,他从心里厌烦他们,这已经构成了他杀人的理由——就像他讨厌那条狗,就一定要杀死它一样。
  杀掉李宝玉,他需要一段时间来淡化人们的印象,为此他又等了半年。在他的意识里,傅克军必须杀掉。他天天看着傅克军不死,常常感到不能忍耐。
  3月20日深夜,白宝山醒来,他认为该动手了——没有任何直接的原因,他们也没吵架,甚至,这几天两人相处得比平时还要融洽。
  戈壁的夜晚冷凄凄的,牛房外是狼嗥般的风声。所有的犯人都回了监所,荒野地里孤零零伫立着这排低矮的牛棚。除了棚里的老牛,牛房只住着他们两个。
  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
  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响鼾。
  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
  吭地就是一下,轮起来又是一下,狠狠砸在博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再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
  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番。
  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
  博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坐在木床上。但他反映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宝山的铁锤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扑哧哧”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
  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
  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也挖了两米深。
  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出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灰烬用沙土埋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做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第一,20号夜里,牛房内只有他和博克军两人住宿;第二,牛房里有血迹,溅得墙壁上天花板上都是;第三,博克军行李丢失得不合情理;第四,傅克军的床板底下藏着700块钱——任何人逃跑的时候也不会把现金丢下。当然还有其它迹象,包括白宝山与傅克军平时的不睦,也包括半年前李宝玉失踪案,这不能不让人作出联想。
  白宝山的抵赖方式是死不认账。为此他也吃了不少苦头,狱方把他关进小号,单独羁押了3个多月。经过多次提审,白宝山一口咬定:傅克军是3月21日凌晨5点,带着行李骑马离开的牛房。至于房间里的血迹,白宝山解释说,那是傅克军与李宝玉从前打架打破了头,喷上的血点子。
  白宝山还向狱政科提供许多其它线索,以证明傅克军逃跑有据。
  他说,博克军经常在外边找女人,他把牛房生产的奶送给某女,还给对方送挂历,傅克军为这女人经常夜不归宿。他说,博克军还常去另一女人家赌博,那个女人曾来牛房找过他,两人商量一起出去做生意。他说,傅克军在牛房聚赌,欠外边许多赌账。他还说,傅克军常与地方上的陌生人来往,多次谈到去伊犁口岸做生意赚大钱的打算……
  总之,傅克军为了女人可以逃跑,为了躲赌债可以逃跑,为做生意也可以逃跑。
  这些辩解并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博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无论你采取什么方法,他不是装傻充愣,就是给你来个拒不认账。他终于“硬挺”了过来。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
  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白宝山在京西连续作案4起,戛然停止了在北京的一切活动。他觉察到已经惊动了警方。他没犯急躁病,作案之后便跳到案子外边来瞧热闹。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抓现行”的措施,应该说是正确的,侦查重点定得也准确到位。一般的犯罪分子,连作几案,会延续作案的“惯性”,继续干下去。况且,从“4·07”、“4·21”案分析,犯罪分子抢劫短枪的目标并没达到,这更增加了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白宝山却没有这样做。
  他的狡猾之处就在于,干起来十分凶狠,趁你不备,开枪杀人肆无忌惮;你警觉了,布下罗网,他又潜伏下来,一个月两个月,没有动静。
  在北京不能再干,他把目光转向了外地。
  白宝山回想起小时候在徐水老家的情景,他记得村子附近就有一家兵工厂,文革期间造过枪。他决定到老家看看。
  这又是白宝山反常规的一个心理定式。常言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白宝山所选择的几处作案地点,都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家住在石景山区、丰台是他去二姐家的必经之路、徐水是他的老家。这可能与他的心理特征有关,在熟悉的地方“做事”,会觉得踏实些。
  1996年7月,白宝山从北京木樨园长途汽车站乘车,下午两点到达徐水县城。徐水这些年间变化太大了,他居然什么地方都认不出来了。
  下了车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就看见了一座兵营。门前有哨兵,但没有背枪。
  他有些兴奋。像嗜血动物闻到血腥一样,他一看到绿军装就兴奋。
  再向前走,大约走出3—4里地,又有一处兵营。这里的哨兵是有枪的,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正在扫地。
  白宝山眼睛一亮,这种枪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看一阵,他已经喜欢上这种枪,觉得什么地方都合适。
  绕着兵营走一圈,兵营的院子不大,围墙很高,墙角上有了望哨,很像是个弹药库。
  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绕着兵营都是果园和庄稼地,庄稼地被紫槐隔成一块块,与果园犬牙交错。这非常适合隐蔽,又便于逃跑。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作出了决定,搞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下午直到晚上,白宝山没离开兵营左右,选择好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整个大地都湿漉漉的。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
  长途旅行携带长枪的危险性白宝山是很明白的,他避开北京长途汽车总站。事先他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雨仍在下,白宝山提着装枪的布袋,在雨中步行。靠近兵营的地方有一家水泥管厂,白宝山在这家工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另一个地方。
  第二次下徐水,他只做了这一件事。
  两天后,白宝山三下徐水,这回他可要放手大干了。他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
  天放了晴,地表变得干燥,气温也不算太高。白宝山穿着白色圆领背心、制服大裤衩、皮鞋——作案用的绿军服和绿胶鞋放在挎包里,乘车来到徐水县城。时间尚早,他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
  “临战”的准备工作他做得很仔细,他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向枪膛里压满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射击位置。
  后来的很多痕迹专家都奇怪,他打出的所有子弹,弹壳的烧蓝上都不见指纹。他们感到遇到了“对手”。
  这是一片紧挨着哨位的庄稼地,地边上有一圈紫槐树丛围成的篱笆。他要尽量靠近哨兵,选择的地点,距哨兵不到10米——几乎就在对方的眼皮子底下。因为距离近,哨兵说话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白宝山一点点挪进来,不能弄出一点声响,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4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现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3个人,距上一班换岗已近一个小时,他掐算过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罪恶的枪筒从槐树丛中悄悄伸出,在向哨兵瞄准,瞄准……

  二、徐水某高炮团弹药库遭袭击

  1996年7月27日是个极不寻常的日子。这天凌晨1时10分,驻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值班室接到紧急电话,报告说,该团弹药库遭到武装歹徒袭击,哨兵霍建军受伤,哨兵蒋鹏程死亡,值勤用“81—l”自动步枪被抢,枪号为11126210。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7月26日晚,中士班长柴红阳,列兵霍建军、蒋鹏程三人值23点30分至凌晨1时的岗。柴红阳是沈阳人,21岁,中共党员。霍建军河北人,1995年入伍,是军龄1年的兵。
  23点20分,班长柴红带领霍建军、蒋鹏程走到大门外接岗。哨位设在大门外约15米的地方,那儿有两个岗台。岗台圆形,涂着红白相间的竖条。大门两侧墙壁上写有“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的大宇标语。
  换岗时,上班岗把了望哨钥匙交给柴红阳。了望哨是大门内的一个岗楼,从上边可以俯瞰外边的情景。柴红阳光上了望哨,观察一阵,未发现情况,从上边走下来。这时排长来查哨,嘱咐说:“今天夜里特别黑,要提高警惕”。柴红阳立正说:“是,我们一定站好岗,请排长放心。”
  柴红阳来到岗台前,两名哨兵分别在两个岗台上站立着。军人有军人的要求,即使在夜里,值勤也要站得笔直。柴红阳先到蒋鹏程的岗台前待了会儿。
  蒋鹏程说:“班长,我腿疼,能不能坐一坐?”
  柴红阳批准了他,说:“腿疼就坐一会儿吧。”
  蒋鹏程坐在岗台上,又说:“班长,再有50分钟,就下岗了吧?”
  柴红阳看看表说:“这回你说得不对,还有40分钟下岗。”
  然后他走到雷建军的哨应上说了几句话,又返到蒋鹏程这边。
  现在他们3人全在哨位上,3人只有一条“81—1”式自动步枪,由霍建军背着,蒋鹏程身上挎着子弹袋。3人毫无戒备,冷丁间,黑暗中枪就响了。
  枪声极近,仿佛就在眼前。槐树丛中冒出一团耀眼的火光,接着“砰”地一声。背枪的霍建军被击中,他“啊”地一声,栽倒下去。紧接着是第二枪,蒋鹏程也倒了。他倒下去的时候,把班氏柴红阳一起拽了下去,两人滚进岗台旁边的土沟里。这救了柴红阳,使得对方的第三枪打空。
  柴红阳毕竟是个老兵,他在摔倒的一瞬间,迅速翻身打了几个滚,采用高姿匍匐动作,向大门口快速爬去。身后的枪声始终在响,大约又响了3—4下,子弹在附近的墙上打出火花,但没有击中他。很快他就爬到大门口的岗楼附近,起身躲过岗楼,迅速按响了报警电铃。
  就在他高姿匍匐,爬回岗楼时,一条黑影蹿过来,从霍建军身上摘走了“81-1”式自动步枪,沿原路消失在槐树丛中。
  柴红阳拉响警铃,又给一连的应急分队挂电话,报告说“我是军备库警勤分队,我们遭到袭击,歹徒有枪,你们赶快取枪弹过来。”
  摸不清对方有多少人,摸不清对方枪击哨兵的目的是什么,这里是弹药库,首要任务是要保卫弹药库的安全。
  打过电话,柴红阳立刻向排长汇报情况,警勤分队的战士被枪声惊醒,开始向排长的房间集中。排长命令打开枪柜分发武器,部分武器用黄油封着,需要擦拭。大家边检查武器过边等候命令,这时排长已带几名战士先把遭枪击的霍建军。蒋鹏程抢救回来。
  不久,一营营长郭廷州赶到。因情况紧急,他开了个简短的小会,要求各单位的干部带各单位的兵,迅速组成若干战斗小组,全副武装,顺几条路线进行包抄。他强调:共产党员要冲在前面。
  营长的部署尽管周密,但比起歹徒来,动作还是迟缓了许多。这里边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白宝山对这一点很自信:我打你一个措手不及,等你反应过来,我已经跑远了。
  从枪响,到组织起追捕,大约用了十几分钟。
  高炮团的官兵搜查了周围所有的果园,搜查了周边的企业和农村,未发现可疑人。排长带领的战斗组顺田间小路一直追到107国道,那里有个加油站,询问加油站人员,也无人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汽车经过。
  10分钟,犯罪分子足已逃之夭夭。
  据受伤的战士霍建军回忆,案发时间应该在12点30分左右。他被打倒时头朝北,脸朝上,枪背在身后,身体压着枪。他只听到3声枪响,开枪的地方非常近,他觉得距他不过5米。敌人射击位置在岗台西侧的树丛里,对方蹿过来摘枪时他神志清醒,还睁开眼睛看了一下。对方没管他的死活,也没补枪。因班长已按响警铃,对方拿到“81—1”自动步枪后,转身就跑了回去。给霍建军的印象,那人身高约1.78米,30多岁,跑得很快,动作像受过专门训练。他认为犯罪分子极有可能是复员兵,因为他打枪打得太准确了。
  7月27日凌晨,徐水县公安局,该部队上属的师保卫处。军保卫处,保定市公安局的技侦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天明之前,北京军区保卫处,河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也来到现场。由于中心现场地形复杂,军地领导决定,勘查工作在天亮之后进行。
  现场勘查自27日早6时开始,至下午18时09分结束。这天天气阴,气温35摄氏度,微风,勘查在自然光线下进行。
  中心现场在徐水县西南2公里处的弹药库。弹药库座北向南,砖混结构。东距京石高速公路8公里,西距107国道900米,北距高炮团主营房2公里,南距一营营区120米。弹药库与一营营区间有一条柏油小路,该小路距弹药库85米,从一营营门前经过。
  弹药库周围是农户的果园。门前两侧是玉米地,均被槐树丛围成不同地块。射击位置在距岗台7米的槐树丛中,该处提取5枚弹壳,有犯罪分子伏卧和潜伏的痕迹。
  现场东岗台上,有两顶军帽,上有血迹。其中一顶军帽上有弹孔。弹药库南墙上有弹着点。
  技侦人员找到犯罪分子进入潜伏位置的入口和出口路线,在果园的软土地上提取到石膏灌铸足迹10枚。
  战士蒋鹏程被打死。枪弹自右上臂外侧肩峰下12厘米射入,从右上臂内侧腋下射出,又从右腋前乳头外侧射入,自左肋下腋中线射出,留有3XI7厘米创口经解剖,蒋鹏程的右肺叶挫伤,肺组织出血性坏死,心脏挫碎,部分心肌缺失。肝脏挫碎,脾脏放射状裂伤。结论,两处枪伤为同一枪弹射中形成,造成心脏破裂死亡。
  霍建军伤情:子弹由右下腹射入,腰背部射出,留有3.8X1.5厘米出口。肋骨、腰椎未见骨质异常,枪弹未伤腹腔。
  ——霍建军是幸运的,子弹沿着脏器的缝隙跑出去,这个能说不是个奇迹。
6个巡警,至少3支79,其余54。对方一人一半自动。
挨了9枪,伤了4人,一枪未放,说明什么?

匪是悍匪,警却不是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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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不缺乏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还有料吗?没有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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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的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0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累。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被冠以抢劫罪,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他不服气。
  在判决时,他就认为法律对他不公正。他没有犯那么大的罪,却被判了重刑,对此他耿耿于怀。服刑期间,他在监狱里还反复研究刑法,以弄清什么是“盗窃罪”,什么是“抢劫罪”,认为他充其量是盗窃,不应以抢劫罪量刑。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量刑尺度,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当时的标准,我们只能历史地看待;另一方面,事情也不像白宝山描述的那样简单。
  我们可以看一下关于白宝山早年的两次判决书——
  1983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83)石刑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1982年12月,白宝山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人民币10元。
  二、1983年1月21日,白宝山和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人民币500元。
  三、白宝山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110元。
  据此,白宝山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85年,白宝山在监狱服刑两年后,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85)宣刑字第157号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白宝山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郝某发现,追至门外。白宝山用木棍猛击郝的头部,致使部某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宝山伙同白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人民币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已全部追缴,发还。
  三、1982年8月8日,白宝山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3月,白宝山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直径40厘米,长7米,销赃得款500元,全部挥霍。
  据此,白宝山被判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决定执行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从以上材料看,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并无如他所说偷一书包玉米便加判10徒刑的畸重情形。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工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这里形成了一个悖论,一个改造和反改造的悖论。白宝山是一个极端的典型。他犯了罪,在改造的过程中受到惩罚,他却把责任推到无辜的人们身上。他的思维是最简单的反向思维:法律“不公正”地惩罚了他,那么一旦有机会,他就用不讲理的方法,惩戒法律。
  二、“预谋犯罪”白宝山前期的心理过程
  服刑,整个改变了白宝山的人生道路。
  家庭没有了,妻子儿女失去了,白宝山成为一个孤独的鳏夫,成为被遗弃者。在狱中,每每回想起来,他都觉得自己可怜,也觉得对不起儿女。
  白宝山的舔犊之情在他的犯罪意识中占有重要位置。白宝山出狱后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并没有去看望过自己的儿女,这更说明他在心里极为重视他们。现在他还没有钱,他不愿给儿女留下这么一个落魄的印象。将来,出现在儿女面前的,将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父亲,他将留给他们一大笔财产。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
  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说,继父对她妈妈不好,经常打骂她妈;对他们两个孩子也不好,别人家的孩子上学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他们在外边总受别人欺负……
  孩子的心灵受到了伤害,孩子的生活也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都与他白宝山有关。
  这封信对白宝山的触动很大。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白宝山在狱中没交下几个朋友。这与他的性格有关,他与大多数犯人都不来往。李清亮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当时李清亮对白宝山的境遇充满了同情。入狱,离婚,儿女受罪,即使说出弄300万那样的狂话也能理解。狱中人为了宣泄,为了自慰,常常如此。白宝山与他人不同,他是个有心力的人,不受信口胡吹,他想了,说了,就打算去做。还在监狱的时候,他脑子里就一遍遍过电影,设计着日后出去,如何去弄这300万元。
  ——这只能去抢银行。
  他又一次次给自己出难题,设想抢银行会遇到怎样的情形,他又怎样应付,把自己追到“穷途末路”,再想办法解脱出来。
  躺在监号的角落里,混迹于劳改的人群中,打饭吃饭睡觉,白宝山凡人不理,心里转动的都是这些念头。这成了他的白日梦,成了他的精神支柱,成为他消磨时光的好方法。当然,外人是不了解的。
  在监狱里,白宝山便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的阶段。
  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
  他对所有能找到的,无论书本、杂志还是电视上的案例(监狱里能看到电视),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以专业眼光反复加以研究。寻找作案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的继漏,分析警方的侦查思路和方法,研究作案后如阿逃避警方的打击。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一次他在电视上看过某警匪片后,对李清亮说:“这人太笨,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迎上去打还有跑的机会,一开始就跑,肯定叫人家捉住。”
  还有一次,他看了几本杂志,和李清亮议论说:“他们被抓,毛病都出在钱和物(赃物)上。不带那些东西,就是被警察抓到,身上没有证据,警察也没办法。”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
  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与内地比,有着许多的不同,新疆是祖国的西北边陲,土地辽阔,人口稀少,由于它的特殊的地理位置,也由于新疆特殊的历史,当地枪支弹药的散布面比较广。退伍军人、基于民兵、猎户、甚至普通农牧民的手里,都可能有子弹。文革期间,散落到民间的枪支弹药不在少数。加上一些部门对子弹管理不严,也造成弹药流失。因此,在新疆搞子弹,比内地要方便得多。
  新疆的劳改监狱,因地理环境和劳改条件所限,把犯人分为“收监犯”和“零星犯”两部分。零星犯负责种菜、放牧等零散劳动。部分零星犯夜里不收监,又叫外宿犯,他们有单独与外界的农牧民接触的机会。白宝山就是利用这个条件,寻机“买”到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并把它们藏匿起来。
  弄到子弹,只解决了他“预谋犯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他还要熟悉枪支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在这一点上,他充分利用了服刑前曾在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李清亮对多种枪支都熟悉——这可能是白宝山接近李清亮的根本的原因。白宝山与其他犯人关系紧张,惟独跟李清亮“无话不讲”。据李清亮回忆,白宝山对各种型号的枪支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求知欲”极强。
  李清亮说:“白宝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速、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每一种枪支都问得很细。我记得我们谈过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六式冲锋枪,五四式手枪。他还问过六四式手枪的情况,我没有使用过,讲不清楚,他很遗憾。他也给我讲他所知道的一些知识,比如自动步枪的保险如何打开,怎样打单发,怎样打连发;自动步枪弹夹装弹量,微型自动步枪装弹量等,他能分辨出自动步枪的型号。他是外宿犯(零星犯),常和武警在一块玩,这些知识他是通过武警慢慢了解到的。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五四式威力最大,长枪中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自动步枪射速快,火力猛。我记得他说过,他喜欢体积小,装弹多的枪……”
  白宝山还向李清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值勤情况。比如,哨兵上岗,只携带枪支不装弹药,就是从李清亮那里探听来的。他对李清亮说讲石景山附近的军营,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
  对比一下北京发生的一系列袭军袭警案,我们发现,白宝山当年所说和日后所做,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连细节都没有改变。包括“袭击哨兵”,包括“迎上去打”。阅读李清亮的问讯笔录,不禁令人毛骨悚然。李清亮刑期长,至今仍在狱中,他不可能知道白宝山在外边都干了什么。但他描述的这些情景,就像叙述白宝山的整个犯罪过程,居然丝毫不差。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愿意相信白宝山所说“出狱时抱着两个想法”是真实的。
  白宝山出狱后,曾观察过附近的银行。银行的情况与他在狱中的想象有着极大的差别。加上不久鹿宪州抢劫运钞车案件破获,白宝山深知自己没那样的本事,放弃了抢银行的打算。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白宝山干活比较出力,并注意搞好与管教与武警的关系,利用当“零星犯”之便,常去碱渠摸鱼,用丝网捕鸟,有所收获便把猎物送给他认为有用的人。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裁定书称:
  “白宝山在1992年改造中表现认罪守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认真学习三课和改造行为规范,改造思想稳定,态度端正,负责养牛工作积极主动,全年打草30吨,产奶25吨,敢于制止违法行为,全年无违纪行为,写思想汇报20份,全年出勤率100%,双百考核2O2分,年终评为支队劳改积极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罪犯白宝山准予减刑12个月,原剥夺政治权利不变。”
  这一切,都是最表面的现象
三、成为“外宿犯”
  新安监狱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监狱管理局管辖,农八师与石河子市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兵团系统叫农八师,地方系统叫石河子市。新安监狱位于石河子市西北,是142团场界内的一个劳改单位。
  新安监狱距142团场约10公里,监狱建造在戈壁滩上,北边紧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国第二大沙漠)。监狱呈正方形,高墙之外全是荒草地。监狱南侧有一排低矮的猪舍(过去是牛棚),周围没有任何其他建筑。
  请记住那排猪舍,那地方曾发生过十分凶险的血腥故事。
  监狱里的犯人,每天要早点名。吃过早饭,然后在武警的武装看押下,到指定地点从事农业劳动。劳动的地方四角插下小旗,旗子的连线就是警戒线,犯人的活动区域不得超过警戒线之外。午饭由另外的犯人送到地头。晚上干完活,仍在武警看押下返回监所。进入监狱大墙后要进行晚点名。犯人站成几排,点到谁,谁大声答“到”,之后要蹲下。点名无误才能吃饭,然后回监号睡觉。
  石河子是北疆(天山之北称为北疆)重要的产粮区和产棉区,监狱犯人的主要任务也是从事农业劳作。有时还要挖掘水渠。水在这里有着极重要的意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是全国最大的半固定沙漠,水通到哪里,哪里就能建成绿洲。修大渠时,监狱管理方在邻近地点号房,当作临时监所。犯人仍在管教人员和武警的押解下劳作,在管理上,比平常要更严格些。
  对一般犯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这样。
  但有少数犯人例外。因监狱除安排犯人集体劳动外,还有许多零散的工作需要犯人去做。比如监狱的菜地,再比如养猪、放牛、放羊。这样就产生了“零星犯”。
  零星犯一般在刑期超过半数且表现较好的犯人中挑选,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新安监狱的办法是交纳人民币10000元,用这笔钱买牛,由出资人放牧,产奶出售给附近农垦团场。这样,犯人可以获得一定的自由,监狱又可以创收。
  零星犯也有两种,一种晚上收监,一种不收监。晚上住在监狱之外的,又叫作“外宿犯”。当年,新安监狱的外宿犯仅有3人,他们住在监狱外边的牛房(现已改为猪舍),夜里值班看牛。
  这3名外宿犯都是北京人,除白宝山之外,另两位一个叫李宝玉,另一个叫傅克军。
  零星犯想逃跑是有条件的。第一,他们有逃跑的时间,白天晚上都有单独外出的机会;第二,他们有经济条件,监狱与他们签订“承包”合同,每月有一定收入。但逃跑也不容易。首先,逃犯抓回来都要加刑;其次,零星犯之间有一种类似“连坐”的责任关系,有人逃脱,其他相关犯人将受到审查和处理;其三,零星犯一般距刑满时间都不长,此时逃掉并不值得。新疆监狱年年都有犯人逃脱,但零星犯中的比例并不大。
  1990年,白宝山作为北京调犯遣送到新疆新安监狱时,李清亮已经是零星犯了。他负责种菜。李是山西人,当过兵,转业在北京工作,因报复杀人被判刑,入狱后始终表现较好。白宝山刚来时跟李清亮住一个监号,菜地出菜时缺人手,李清亮常点名要白宝山出来帮他。
  李清亮劝白宝山:“家里要是有经济条件,寄点钱来,弄个‘零星犯’吧,少受点儿罪。”
  白宝山就请李清亮代笔,给家中写信,把这边说得极为可怜,要家人想办法为他筹措资金“买”一个零星犯。
  母亲是惦记他的,两个姐姐也疼他,毕竟他是家里唯一送出去的孩子,小时受了不少苦。母亲还有个说不出的想法——如果不送他去老家,也许他走不上这条路。家里总觉得这些年亏了他。因此,接到来信后,家里多方凑钱,母亲借债,两个姐姐和大弟几乎拿出全部积蓄,凑齐了这笔款子,汇到新疆。
  白宝山成为零星犯。他与李宝玉、傅克军、田守水(化名)每人出资10000元,买下了17头奶牛,开始了放牧的生活。
  零星犯相对收监犯来说,有着许多便利。他们不受监狱作息制度的限制,晚上不回监所。外出自由,只要当天能返回来即可。有时候隔夜返回,只要不被管教人员发现也不受惩罚。他们不仅可以去142团场,还可以去沙湾县城,甚至可以坐汽车去石河子市和奎屯市游逛。当零星犯期间,李宝玉、博克军等人多次出去嫖娼,白宝山也跟着去过几回。
  白宝山平时沉默寡语,但他残忍的本性,时而也有流露。
  有一次,李清亮和白宝山等几个零星犯坐在牛房里聊天,不知谁家的狗在门外叫,把白宝山叫烦了。大家都没留意,白宝山站起来。门边上立着一把和泥用的钢叉。他抄在手上。这时候大家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忽然就冲到门外,把那条狗吓得都不敢叫了。他一叉就从狗肋上插进去,插到了狗的心脏。那狗呜咽了两声,便倒下死了。
  屋里人面面相觑。事后议论起来,都说白宝山这个人心狠手黑,是个“蔫土匪”,别看他平时不爱说什么。
  歹毒的事还做过一些,只是没被人发现。
  一次,他跟管教怄气,暗地里放火把狱里的草垛烧了。
  后来——他便开始杀人,在监狱里杀人,他居然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四、犯人李宝玉失踪
  李宝玉1961年生人,原是北京毛毯厂的工人,因盗窃罪被判刑。傅克军1963年生人,原是北京灯泡厂工人,1983年因用暴力手段劫持出租汽车被判刑。傅克军是独子,家里有四个姐姐。
  李宝玉、傅克军和白宝山一起放牛,3人的关系始终紧张。白宝山“嘴笨”,不合群,又是北京石景山区的人,李宝玉、傅克军瞧不起他。
  3人中,李宝玉是组长,他年龄比傅克军大些,但家里不如傅克军家有钱,两人间也闹矛盾。傅克军花钱买了牛,还为自己买了两匹马。他骑着马去放牛,在白、李面前,很有优越感。他的马李宝玉、白宝山是不能动的。为这事,傅克军跟李宝玉打过架,打得头破血流。然而,两人在欺负白宝山上,却能合到一块儿。
  傅克军朋友多,李宝玉会来事儿,两人跟管教的关系不错。白宝山很孤立。除了第一年,因劳动表现较好受过表扬外,因他的拗脾气跟周围人都疏远了。傅克军、李宝玉更是合伙挤兑他。清牛棚、起粪、挤奶、坏天气里去收牛——倒霉的活他们都支使白宝山去干,白宝山表示不满,他们轻则臭骂一顿,重则拳脚相加。
  白宝山不打架,也不骂人——他骂不过他们。整个变得更加沉闷,整天的跟谁都不说话。
  大约在1993年夏季的一天,白宝山和傅克军一起放牛,两人发生了口角。事情本来不大,可白宝山趁傅克军不备,搬起一块大石头,恶狠狠地从背后砸在傅克军的头顶上,顿时砸得鲜血直流。
  表面看,这是一次偶发事件,其实不然。这是白宝山报复杀人的一起未遂案件,是他早就蓄谋好的,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的尝试。
  他没有达到目的,他就停了下来。因他突然感到,石头不行,用石头很难一下把人打死,需要改用其他方法。
  事情很快演化成一场普通的殴斗,没经过中队,以白宝山赔偿傅克军500元人民币在私下里做了了结。
  此后不久——1993年9月,李宝玉却忽然失踪了,打破了他们三个北京人外宿放牛的格局。
  李宝玉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却没再回到牛房。
  傅克军没什么不正常,白宝山也没什么不正常,两人照样坐在牛房里看电视,然后照样关灯睡觉,甚至谁都没有提起李宝玉。
  类似的情形以前发生过。李宝玉可能外出嫖妓,可能去了石河子,可能因什么事情耽搁在外边。
  第二天晚上,李宝玉仍没回来。
  傅克军照样不闻不问。白宝山把李宝玉两天未归的情况向监狱领导做了汇报。
  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
  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他的失踪令人怀疑。况且,李宝玉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它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大约在一周之前,李、白二人发生了争吵。李宝玉擂了白宝山一拳,白宝山没有还手。李宝玉骂他:“你他妈是个男人吗?你有本事,你也打呀!”白宝山说:“我不打你,我熬到现在不容易,我把你打得轻了,不管用;我要是把你打死,不是加刑就是枪毙……我划不来……”李宝玉说:“你他妈少来这一套,是男爷们儿你也犯把脾气给咱瞧瞧,别净给北京人丢脸。”白宝山说:“行,你等着,这几天我就犯把脾气给你看……”
  事情不了了之了。李宝玉认为白宝山不过是说说而已,他犯脾气能犯到哪儿去?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不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骑马出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牛棚里,抠不出来了。”
  李宝玉说:“那你找谁?自己弄去。”
  白宝山说:“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花我的钱,我请你喝酒还不行吗?”
  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嘴里骂着操蛋,跟白宝山走进牛棚。
  他问:“钱在哪儿?”
  白宝山指了指墙缝。那地方很低,猫腰才能看到。
  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头是抠不出来的。他到外边转了转,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他根本就没想到这是白宝山的一个阴谋。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
  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下去。
  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李宝玉颅骨的右半部砸得塌陷下去,头骨碎裂,脑浆四溢,白花花的骨片翘出头皮。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这地方是沙土地,好挖好埋,不沉降。上边做了伪装,洒上些水。牛棚里抱些干草,把血迹和脑浆搀进牛粪里。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放牛的傅克军还没回来。
  这天白宝山睡得格外香甜,心情也特别舒畅。李宝玉的尸首就在距他不到8米的地底下躺着,他连噩梦都没有做。
  本来,白宝山想先杀掉傅克军,那次用石头没砸死他,倒先把李宝玉处理掉了。既然先杀了李宝玉,傅克军就让他再活些日子吧。总不能刚刚“失踪”了李宝玉,马上又“失踪”个傅克军,那样,他白宝山担嫌疑。
  李宝玉失踪案,虽然存在着种种猜忌,却没人怀疑到白宝山。白宝山平时不爱掺和事儿,他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杀人呢?
  五、血溅牛房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仅半年,傅克军再次失踪。这一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正值春天,天气还冷。在牛屠放牛的共有4人,田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此两人为化名),4人全是北京调犯。
  3月20日晚上,秦、田、傅、白4人吃过晚饭,在牛房里看一阵电视,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博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
  中午,博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
  这天白天,白宝山老是犯困,哈欠连连的,大白天躺在房子里睡懒觉。秦百川进来,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
  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
  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
  午饭后,白宝山又躺下睡觉。田、秦二人看电视看到五点,白宝山爬起来,出去收牛。田守水到食堂把晚饭打过来几人一齐吃。到了晚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22日上午,田守水和秦百川出来,仍没见到博克军。两人还在开玩笑,说傅准是在什么地方喝多了酒,要不就是找女人给扣住了,谁也没向中队报告。下午,傅克军在地方上的一个朋友过来找他,傅不在,大家一起喝的酒。到了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
  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3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
  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
  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东西,烧的是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在傅克军失踪的同时,他的马也失踪了。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计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十几天,白的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
  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
  发动犯人提供线索,监狱的人犯反映,白宝山与傅克军有矛盾,主要因为博克军不让白宝山摸他的马,为了这样的小事就去杀人,不合情理。熟悉白宝山的田守水说:“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
  白宝山是个记仇的人,他有着疯狂的报复心理,平时又显得不动声色。他的思维方式,与普通人不同。虽然他与傅克军、李宝玉的矛盾都是小事,但他并不这样想。他觉得他受了欺负,他从心里厌烦他们,这已经构成了他杀人的理由——就像他讨厌那条狗,就一定要杀死它一样。
  杀掉李宝玉,他需要一段时间来淡化人们的印象,为此他又等了半年。在他的意识里,傅克军必须杀掉。他天天看着傅克军不死,常常感到不能忍耐。
  3月20日深夜,白宝山醒来,他认为该动手了——没有任何直接的原因,他们也没吵架,甚至,这几天两人相处得比平时还要融洽。
  戈壁的夜晚冷凄凄的,牛房外是狼嗥般的风声。所有的犯人都回了监所,荒野地里孤零零伫立着这排低矮的牛棚。除了棚里的老牛,牛房只住着他们两个。
  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
  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响鼾。
  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
  吭地就是一下,轮起来又是一下,狠狠砸在博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再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
  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番。
  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
  博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坐在木床上。但他反映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宝山的铁锤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扑哧哧”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
  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
  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也挖了两米深。
  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出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灰烬用沙土埋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做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第一,20号夜里,牛房内只有他和博克军两人住宿;第二,牛房里有血迹,溅得墙壁上天花板上都是;第三,博克军行李丢失得不合情理;第四,傅克军的床板底下藏着700块钱——任何人逃跑的时候也不会把现金丢下。当然还有其它迹象,包括白宝山与傅克军平时的不睦,也包括半年前李宝玉失踪案,这不能不让人作出联想。
  白宝山的抵赖方式是死不认账。为此他也吃了不少苦头,狱方把他关进小号,单独羁押了3个多月。经过多次提审,白宝山一口咬定:傅克军是3月21日凌晨5点,带着行李骑马离开的牛房。至于房间里的血迹,白宝山解释说,那是傅克军与李宝玉从前打架打破了头,喷上的血点子。
  白宝山还向狱政科提供许多其它线索,以证明傅克军逃跑有据。
  他说,博克军经常在外边找女人,他把牛房生产的奶送给某女,还给对方送挂历,傅克军为这女人经常夜不归宿。他说,博克军还常去另一女人家赌博,那个女人曾来牛房找过他,两人商量一起出去做生意。他说,傅克军在牛房聚赌,欠外边许多赌账。他还说,傅克军常与地方上的陌生人来往,多次谈到去伊犁口岸做生意赚大钱的打算……
  总之,傅克军为了女人可以逃跑,为了躲赌债可以逃跑,为做生意也可以逃跑。
  这些辩解并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博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无论你采取什么方法,他不是装傻充愣,就是给你来个拒不认账。他终于“硬挺”了过来。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
  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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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结识谢宗芬
  案件的侦查有它的客观规律性,它又显一个布满悬念和陷阱的震人心魄的过程。你可能判断有误,你可能被假相蒙蔽。新的线索出现了,你对已知材料进行了修正,认识就向前推进一步。这是个需要不断解密的复合题,不知不觉中,犯罪嫌疑人的“面目”也就越来越清晰了——虽然不到最后时刻谁跟谁也没有见过面。
  警察与罪犯,隔着一层纸,有时纸很薄,能感觉到但是看不到,案子是他们的连接点,此外的一切,都在未知领域中运行。
  这里边的偶然因素极多。
  人都是复杂的,犯罪分子也是同样。除却作案,他也有他的日常生活。有家庭,要吃饭,有他跟寻常人一样的喜怒哀乐。
  ——你能不能想到,白宝山连连在京西、河北等地作案5起,杀害军人两名,打伤军警人员8名,而后,却换上另一副面孔,情意绵绵地跟一个女人搞起“对象”来
  白宝山所做的那些罪恶勾当,他的家人是不知道的。白宝山回到北京之初,在母亲家住了将近一个月。表面看他没什么不正常。早上出去跑步、爬山,白天无事便在家闲呆。除了办户口跑几趟派出所,最喜欢的就是倒床上睡懒觉。晚上偶尔出去,也都是利用继父值班,母亲打牌的空当儿,从不惊动家里人。
  4月初,因小弟的对象文伊(化名)要来母亲家里住,白宝山再住这里不方便,又搬回了北辛安老平房。大弟三口住一间,白宝山住另一间。这间房原来是二姐的女儿为上学方便居住的,让她过来跟文伊住。这样虽暂时能安排开,但已相当拥挤。
  不久,母亲向打牌的邻居租下一间自盖的小房,面积不到10平米,谈好每月租金100元,让白宝山单独住进去。这下为白宝山夜间活动提供了太多的方便。
  白天,白宝山仍像以前一样,天天到母亲家这边来。在这边吃饭,没事也在母亲家呆着,看电视,或者睡觉。给家人的印象,他安分守己,归来后没做什么坏事。
  白宝山释放回来,有两件事始终让家里操心,一是他的工作问题,二是他的家庭问题。他快40岁的人了,前妻早已离婚,给他说个对象成个家,是件正经的大事。
  工作始终没落实。想做小买卖,一是本钱不足,二是没户口不给执照。这些日子,白宝山在生活上基本是靠母亲和大弟周济。
  说“对象”的事却大有进展。
  小弟的女友文伊是甘肃人,她到北京打工已有4年,在商场帮人做生意。她结识了一个四川女子,叫谢宗芬,两人关系不错。谢宗芬也在同一商场,租柜台卖布。看上去有些钱,长得也不错,年纪跟白宝山相仿佛。
  这情况文伊对白宝山的母亲说了,那边女方是离婚的,有两个女儿,都在四川,跟这边没有牵扯。女方有钱,做着买卖。这边大哥回来没工作,正好能帮帮摊。文伊瞧着这事儿挺适合的。
  白母当然高兴,要是宝山能成个家,有人管束他,老人心里也就踏实了。虽然女方是外地人,在北京没户口,可宝山条件也不强。人家能看上他,两下里能凑到一起,就很不错了。
  这边母亲眼白宝山说了,白宝山没意见。那边文伊向谢宗芬介绍白宝山的情况:离过婚,小时候因偷厂里东西,被判过刑,在大西北受了十几年罪,刚回来。不过人挺好,一米八的个头儿,又是北京户口……谢宗芬答应先见见面。
  这一段,正是谢宗芬在商场的生意不好做的时候,盘盘账,不赚钱还亏钱,她打算撤下来。跟文伊在石景山法海寺市场看看,觉得比租柜台好干些,回去就把商场柜台退掉了。托文伊在模式口附近租了房,把存货全拉过来。
  这也是谢宗芬同意与白宝山见面的一个原因。文伊就是例子,现在的生意不好做,想在北京站住脚,找个北京人有依托。
  第一次见面在白家,大家一起吃饭,然后留两人单独谈话——这程序跟一般介绍对象没什么两样。
  谢宗芬一见白宝山就有些心动,这人身体好,大个子,长得挺男子气。说话略有些口吃,人却挺诚恳。当然,这当中有文伊的影响,她是信任文伊的。白宝山被判过刑,她倒没看得有多么重要。她听文伊介绍过情况,知道他犯的是盗窃罪,偷盗的又是公家财产——她觉得能理解。她以一个农村出来经了几年商的四川女人的眼光看待白宝山,认为他在大西北受了十几年苦,总会接受教训的。而且,大西北回来的人也不见得都不好,许多大西北回来的都发了财——这样的事在她们做生意的女人群中传得很多。
  白宝山对谢宗芬的印象也不坏,长圆脸,五官看上去挺秀气,鼻子略有些翘,人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那天谢宗芬刻意打扮了一下,像个女老板,满有风韵的,说话也显得爽快大方。
  第一次见面,两人都没正式表态。但第二天,两人就在底下走动起来。
  谢宗芬是四川筠连县人,文化不高,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她19岁结婚,嫁给一名复员军人。1993年出外打工,在浙江省闯了三年。1996年的正月十八,随几个四川老乡来到北京,到现在已有半年。她像许多进京的四川女人一样,懂得生意经,有吃苦耐劳精神,有主见,做事情不后悔。
  两人相识大约一个星期,这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谢宗芬租住的房子停了电,屋里黑漆漆的。
  谢宗芬一个人在家,听着外边的风声雨声,有些害怕。想了一阵,撑把雨伞来到白宝山的住所。
  谢宗芬说:“我那边停电了,你带我去你母亲家吧,我跟文伊挤一晚。
  白宝山说:“我不怕停电,咱俩换换,你住我这儿,我去你家,连帮着你看着货。”
  谢宗芬同意了。
  白宝山不认识谢宗芬的住所,谢宗芬先领他过去。来到谢家,白宝山就改变了主意。他关上屋门,拉住谢宗芬的手说,“要不你也别走了”,今晚咱俩睡一起吧。”
  屋子里黑漆漆的,谢宗芬说;“那怎么行!”
  白宝山说:“有什么不行?你结过婚,我也结过婚,我看你不错,咱俩就相好吧。”
  谢宗芬本来也有这个意思,推倭一阵,也就留了下来。
  这天晚上,两人在谢宗芬的小房,发生第一次性关系。
  谢宗芬并不知道,这一晚,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白宝山在女人问题上:不打马虎眼,他第二天就把谢宗芬带到母亲家,说:“从今天起,小谢在咱家吃饭。”这意思是很明确的,这等于向家里公布,谢宗芬已经是白家的人氏。
  结识了白宝山,谢宗芬感觉上是很不错的,生活更充实了,做生意也有了依靠。第三天,她到法海寺市场卖布——布匹是积存的,有时也到石景山钢铁公司大门口去卖。除了卖市,看周围摊上卖什么,她也跟着进什么商品卖。晚上,就住在白宝山那里。
  白宝山白天帮谢宗芬上货,用自行车从批发市场驮过来,有时也帮谢宗芬盯盯摊儿。白母、文伊有工夫也过来看看。白家把谢宗芬看成自家人,能帮把手的都帮把手。
  没多久,谢宗芬积压的货物卖得差不多了,她退了房,公开与白宝山居住在一起,把行李货物也全搬到了白宝山的住处
  两人吃住在一起,时间一长,白宝山反常的地方就暴露了出来。比方,白宝山突然说他要出去办事,一去就是一两天,为什么却不对谢宗芬说,谢宗芬不高兴了,她认为白宝山瞒着她的干事情,为此两人闹过别扭——那次是白宝山三下徐水的时候。
  两人公开同居,白家已认可这是未来的媳妇,但在经济上他们是分开的。白宝山在这件事上很明白,谢宗芬做买卖挣的钱,是谢宗芬的钱,谢宗芬给他花,他就花,不给,他从来不要。他没认为那些钱里有他的份儿。
  徐水的案子作完了,白宝山闲下来。他并不打算近期去取枪,起码——他要等上一个月。
  一次,他和谢宗芬在河边上散步,听谢宗芬说她的身世。谢宗芬家里有个抱养的姐姐、已经去世,姐夫仍年年春节带孩子过来,看望她的父母。谢宗芬的这个姐夫,在四川一家兵工厂工作。
  这立刻引起白宝山的注意。
  他在徐水已经弄到一支自动步枪,他还想再弄一支手枪——北京是不能再作案了,徐水近期也是不能去的,但他可以去四川。说不定,在四川他能达到这个目的。
  二、四川之行
  8月初的一天晚上,天气凉爽,两人也格外地好心情。
  吃过饭,白宝山试探地对谢宗芬说;“我想弄把手枪,你们四川那边,能搞到枪吗?”他说话的口气,就像谈一宗普通的买卖。
  谢宗芬却吓一跳,说:“你不是开玩笑吧?”
  白宝山说;“不开玩笑,弄枪我有用。我有手枪子弹,一大把呢,没有手枪,都浪费了。”
  谢宗芬说:“弄不到。”
  白宝山又问:“别的办法弄不到,花钱买能买到吧?你们那边有没有卖手枪的?”
  谢宗芬想了想说:“可能有吧。”
  当天晚上,白宝山就提出来,要和谢宗芬去一趟四川。他没去过四川,想过去玩一玩,同时弄一把手枪。
  谢宗芬不说话,她感到左右为难。但这次为难的不是“买枪”,是因她的私事。
  谢宗芬在四川老家有家庭,有丈夫有女儿,她并没有与丈夫离婚,她丈夫是“倒插门”来到他们谢家的,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
  谢宗芬是个有本事的女人。既能在外边闯天下,又能把家里胡撸平。她其实是惦着家的。在外边把自己说成女单身,是许多她这样的女人常用的伎俩。“单身”能使人同情,能更自由,能利用男人,自己也方便。
  但这样,她等于欺骗了白宝山,也欺骗了文伊。白宝山是跟她搞对象的,这是“正式”关系。白宝山不去四川,她还可以这样囫囵吞枣地糊弄下去,他跟她去老家,就什么都露馅了。她对白宝山有感情,不知晓他知道这件事后,还愿不愿要她。
  谢宗芬哭了,然后红着眼圈把自己的事讲给了白宝山。
  白宝山沉默一阵,说:“我不在乎,这些都没有关系。我去四川,就是想买把手枪。”
  他有他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
  谢宗芬这天仍觉得别扭,第二天才渐渐好起来。因为她感觉到,白宝山表的态,不是在说假话。他的确没在乎,他的确如他所说,他一心想到四川去“买”枪。
  两人说走就走。先坐火车到成都,再换汽车来到筠连县。
  到了谢家,谢宗芬对父母和丈夫介绍说:“这是和我一起做生意的伙伴,没来过南方,是过来玩的。”
  他们在四川住了10天。谢宗芬天天在家跟父母、丈夫呆在一起,白宝山每天都出去爬山。
  本来,白宝山希望通过谢宗芬的姐夫搞枪,试探地问了问,情况不是谢宗芬说的那样。白宝山就不断催促谢宗芬,为他找人买枪。
  大约在第六七天,谢宗芬带来一个瘦男人,是筠连县城里的“混混儿”。
  两人在一个小酒馆里,边喝边谈。
  混混问:“你是做什么生意的?”
  白宝山说:“做普通生意。”
  混混自作聪明.捻捻手指说:“是不是做‘粉’的生意?”
  白宝山说:“也做一点。”
  混混就不说话了,光在那里喝酒。
  白宝山问:“你能不能搞手枪?”
  混混说:“这没问题,不过,眼下没现货。你要搞枪搞子弹,得先交定金,我到云南给你搞。”
  白宝山说:“我没带钱。你先搞,等你搞到枪,钱的事好商量。”
  混混瞪他一眼,酒烘烘地说:“没钱不好办,没钱这事办不了。”
  白宝山觉得这个混混只会吹牛,办不了大事。他不打算再跟这样的人谈枪的事情,起身便从小酒馆里走出来。
  这次探风买枪,证明这条道路不可取。
  他早就认为,买枪不如抢枪,买枪更容易暴露,而且买枪难免和这样的狗屁不通的小混混打交道,一点劲头都没有。
  10天后,他和谢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三、徐水取枪
  转眼到了8月下旬,距徐水“7•27”杀人抢枪已有一个月的光景,白宝山带着女人逍遥地在天府之国游历一圈之后,觉得该去徐水看一看他的“货”了。
  这个时间周期,是他预想的最短周期。
  8月27日,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来到木樨园。谢宗芬要在这里的批发市场进布,白宝山也恰好在这里乘坐长途汽车。
  事先,白宝山并没告诉谢宗芬,到了木樨园,他才说:“你上完货先回去吧,我出门办点事情。”
  这时两人刚从四川回来不久,正是关系最亲密的时候,按照谢宗芬的说法,两人好得不行,谁都一刻也离不开谁。
  谢家芬问:“你要去哪儿?”
  白宝山说:“我去徐水。”
  谢宗芬说:“那我不上货了,我跟你一块去徐水。”
  白宝山说:“这不行,你不能去。”
  谢宗芬犟上来,说:“为啥我不能去?你不让去,我偏要去。”
  白宝山心里憋了半天劲,他也舍不得谢宗芬。他盘算着这事的利与弊,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个女人,说不定还能掩护一下。心里一松扣,就答应下来。当时他没太顾及后果,其实这犯了一条大忌。
  他说:“你愿意去,就一块去吧。”
  谢宗芬反倒说;“你让我去,我还不去了呢。”
  白宝山又来哄劝她。带着谢宗芬买票,他们一起登上去徐水的车。
  来到徐水县城天快黑了,白宝山在商店买了一条红色带黄道的尼龙袋,谢宗芬并不知道白宝山来徐水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买尼龙袋有什么用处。她就是陪着白宝山,白宝山去哪儿,她也跟着去哪儿。
  白宝山雇了辆三轮车,沿铁路把他们拉到一个地方。下了车他问谢宗芬:“能走路吗?”谢宗芬说:“你能走,我就能走。”白宝山不再说话,走在前面,把她领到一片旧窑地附近。这地方周围都是玉米地,有一个由于挖土而形成的烂泥塘。
  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点东西。”
  谢宗芬站在玉米地边上等他,大约半个小时,白宝山从砖窑的泥塘那边走回来,手里拿着一个长形的包。他把包打开,谢宗芬看到一个塑料雨衣,再打开,里边竟是两支长枪,一支带刺刀的,一支不带刺刀。
  谢宗芬骤然就害怕起来,她问白宝山:“这枪是哪儿来的?”
  白宝山说:“抢的。短的这条,是在后边兵营抢的;带刺刀那条,是在北京抢的。”
  谢宗芬懵懵懂懂,但她知道这不是好事,不说话了。
  白宝山把“81—1”自动步枪的弹夹取下来看了看,里边没子弹,又装上,把两条枪用雨衣重新封好。
  谢宗芬这时转过来些神,劝他说:“你把枪扔了吧,没枪咱们也能生活。”
  白宝山说:“我不能扔,我扔了,我没法生活。”
  谢宗芬说:“我害怕。”
  白宝山说:“你害怕我也不能扔,你知道我弄这两把枪多不容易?这是拿命换来的。”
  谢宗芬见他这样说,又顺着他了,说:“不扔就不扔吧,我不管你。”
  白宝山说:“枪先放这儿,我回头再取。”
  谢宗芬说:“这干啥?既然来一趟,就带走吧。”
  白宝山说:“不能带,我没找到子弹,带也没用,带上更麻烦。”
  没找到子弹是实话,要不他也不会耽搁那样长的时间。
  他带着谢宗芬沿铁路朝远处走一段,在铁路边的一座坟丘附近挖了个坑,把枪埋好,做好标记。这地方有一座坟,一溜七棵树。
  回来的路上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件事你跟谁都不要讲,跟我家里人也不能讲。你要是说出去,我就对你不客气。”
  谢宗芬点头说;“我不讲。”
  其实她的大脑并不是不转动的,她见到枪很吃惊,也大体想到了她男人是个什么人。但她仍觉得,这个男人对她是信任的。
  两人当晚返回北京。
  夜里,白宝山的小屋亮着灯。两人躺在床上,白宝山像讲故事一样,把他在北京连续做的几起案子,以及在徐水开枪打死军人的过程,一件件讲给谢宗芬听。
  他有炫耀的意思。
  谢宗芬瞪着黑漆漆的屋顶,这些故事对她来说像天方夜谭一样,她听着心里害怕,始终没有作声。
  白宝山讲完之后对谢宗芬说:“我现在是没钱,可我将来会有钱的,会有很多钱,你信不信?”
  谢宗芬说:“我信。”
  白宝山说:“你别小瞧我,”
  谢宗芬说:“我没小瞧你。”
  白宝山说:“好吧你等着,我会让你明白,我是什么人。”
  如果说在此之前,谢宗芬对白宝山有一种盲目信任的话,在此之后她应该猛醒了。她已经看到了枪,也听到了白宝山给她讲的杀人故事。他说他会有钱的,他还说很可能他还要杀人。但谢宗芬并没有醒悟,她的前期思想和后来做法有一段空白,很难衔接上。
  谢宗芬被捕后,不止一次做过这样的表述:“我没办法”,“我管不了他”,“我们总生气,只好这样,他做他的事情,我干我的生意”“反正我管他也没有用处,他不听我的,还会打我,我只能顺着他……”
  听来的东西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已经历过的事情,白宝山对她的危险性,谢宗芬以后才慢慢体会到。
  这首先是白宝山对谢宗芬的控制。这种控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精神控制。
  白宝山在后来的供词中说:“从徐水回来,谢宗芬看到了枪,我当时的感觉她不会告发我,但我没有把握。我就把我犯罪的经历一步步地讲给她听。我用这种方法控制她。她知道我的事情越多,她和我的关系就越紧密,她越不敢去告发我……”
  这似乎是有道理的。
  第二条,就是不断地直接地威胁她。
  白宝山对谢宗芬说:“我有枪的事,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可是关系列性命的事。你要是透露出去,我先杀了你。我不仅杀你,还要去四川,杀你的全家。我这人是说到就能做到。”
  这种话,他向谢宗芬说过多次。
  谢宗芬始终守口如瓶,没向任何人多说半句,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第三,是殴打她。
  两人以前也吵嘴,也动手打过架。白宝山是个倔人,谢宗芬也有犟脾气,人很好心肠,但有自己的小主意。自从谢宗芬看到枪,事情便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白宝山要求谢宗芬必须服从他。除却生意之外,他要干什么,谢宗芬必须跟着去做。谢宗芬不愿意,他抬手就打。谢宗芬跟他跳,他就朝狠处打。有一次,他把谢宗芬打得一个星期起不来床。
  两人形成了很独特的关系,说感情两人都有感情,这在后来的一系列事件中我们会看到,说危险也极其危险,事实上,谢宗芬的性命就攥在这个男人的手上。
  除了感情的纽带,或者说是白宝山的性需要,连接着他们,谢宗芬在他作案上,也有可利用的价值。这一点白宝山是看得很清楚的。谢宗芬可以做他的掩体,这在上次去徐水他已经体会到了,同时,谢宗芬有身份证而他没有,外出作案,没有谢宗芬他将寸步难行。在他的严密控制下,谢宗芬已变得对他没什么危险性了,即便有那种迹象,他随时都可以杀掉她——他相信自己完全能够做到这一点。
  三天后,白宝山独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记着那些没找到的子弹。
  这次他没告诉谢宗芬,单独行动,只去了一天。他想到白天比夜里好寻找目标,因此,一早就出发了。来到旧窑前,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找到了埋子弹的地点。时隔一个月,他做的记号被雨水冲掉了,他是凭着记忆和周围几棵树确定的方位,把子弹挖出来的。然后把它们重新埋在铁道旁,距上次埋枪的地方大约10米。下午,他坐长途车赶回来。
  拖了一星期,他对谢宗芬说:“子弹找到了,你跟我把枪和子弹取回来。”
  两人下午出发。仍带着上次购买的尼龙包。来到徐水,挖出枪支和子弹。白宝山把“81—1”式自动步枪装进尼龙包,那支他使用过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重新包好埋回原处,子弹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擗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
  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
  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推开模式口母亲家的房门。
  白母出去晨练去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地方。
  徐水抢枪,对白宝山来说,至此已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他到徐水踩点,到他最后把枪取回,整整用了50天。
  不过,徐水作案也有遗留问题:此事有第二个人知道,这就是谢宗芬。
  白宝山脑子里转动的最大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
  从根本上来说,谢宗芬只是他偶然相遇的一个女人。家中可以给他介绍个四川女人,也可以介绍另一个湖北女人。谢宗芬对他不错,这当然有点可惜。不过,这女人知道的事情太多。既然他的枪已经平安运回北京,这个女人已经没什么用了,留着她没有任何好处。
  谢宗芬本来也是无足轻重的,白宝山让谢宗芬知道了内情,甚至让她参与作案,都说明这个女人在他心中没有多重要。他是决不会让他的家人卷进他的任何犯罪行为中来的,因为他爱护他们。但谢宗芬不是这样,他可以毫不足借地把她牺牲掉——这正是白宝山心地歹毒的地方。
  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
  从作案的角度看,他应该把这件事做彻底,不留任何尾巴。
  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这山叫红光山),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杀傅克军所做的准备是一样的。
  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
  他可以假借谢宗芬外出把她打死,最好是哄她到红光山上再把她干掉,那样埋起来更容易些。一个外地流动人口失踪,是没人会深究的。
  家里这边好对付,可以说她出去趸货没回来,甚至可以说她去外地去看市场了,那都可以随他去编。谢宗芬去外地没回来,那就是在外地出了事情,这很平常,没什么可怀疑之处。重要的是谢宗芬的尸体不被发现,那么谢宗芬失踪就永远是个谜。掩埋尸体,做得滴水不漏,这是他最擅长的工作。
  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使他不高兴。这让他怎么办呢?
  白宝山在这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一年后,白宝山被捕时供述了这段事实。
  有关卷宗是这样写的:
  “1996年9月,白宝山为杀其姘妇谢宗芬灭口,在石景山区模式口附近的山上为埋谢宗芬挖了一个坑,并将挖坑用的铁锹藏在附近。据此,北京市公安局殷顺发、刘彦君、胡辉、朱冬冬、朱赤军等人在红光山上搜索了三个半小时,在北山麓一片低矮的灌木林中发现这个坑和铁锨……”
  眷宗中附有现场照片。
  那个隐藏在密林中的洞穴像张开的大口,随时准备吞噬这个四川女子的性命。幸亏它始终没有闭合上,否则,那将是谢宗芬的坟丘,而且是无名的荒冢。
四、辛集、石家庄、保定“实战演习”
  金秋十月,是白宝山跃跃欲试的日子。他酝酿了第一次持枪抢钱的行动。
  白宝山作案的阶段感很强,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时期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白宝山“搞枪”的计划告一段落,他对这支“81—1”式自动步枪十分满意。这种枪威力大,射程远,可打单发和连射,枪柄能折叠,长度也符合他的携带要求,而且,他的步枪子弹也很充足。
  但是,抢钱对他来说还是个新课题。
  他研究过许多案例,在监狱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从想象到想象,是纸上谈兵,毕竟没实际操作过。他曾把银行当作目标,出来才明白那根本就不现实。他放弃了那种想法,把目标转向交易市场。
  白宝山带着谢宗芬,趁着在木樨园批发市场上货机会转过几次,结果令人失望。木樨园的商户,日收入最多不过1万元。而且这个市场人多,熙熙攘攘,不好下手。
  一天看电视,他看到一个介绍河北辛集皮货批发市场的专题片,交易场面十分火爆。白宝山动了心思。
  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辛集的皮衣生意不错,咱们到辛集去看看。”
  谢宗芬觉得突然,说:“我不做皮货生意,又没那么多钱,去那儿看什么?”
  白宝山说:“到那你随便看看货,我看看谁有钱,抢他的。”
  去辛集之前,白宝山让谢宗芬给他缝制一个挂枪的背带,可以穿在衣服里边,腋下缝个暗钩,用来挂枪。
  在去辛集的路上用不着这个背带,白宝山仍把枪放在尼龙袋里,压好子弹顶上火。“八一”自动步枪可以装31发子弹。辛集在石家庄之东,在沧石公路上,两人下午5点到达,在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下,用谢宗芬的身份证登的记。
  谢宗芬不杀是对的了,现在她又有了用场。
  第二天一早,白宝山提着枪袋,谢宗芬带着装衣服用的大包,两人一副趸货商模样,一起来到皮货市场。
  市场占地面积很大,两人转了半天,没看到一户像样的有大宗买卖的摊位。谢宗芬走得累了,不愿再转。白宝山让她在市场门口看着枪袋,自己租了辆自行车,在辛集集市上到处乱跑。
  他们在辛集住了两天,也摸清了,辛集市场摊主的收入,一天也在1万元左右。晚上闭市,摊主大都骑摩托车离开。持枪抢劫1万元,不大值得,摩托车又不好跟踪,可白白跑这一趟白宝山又不甘心。
  第三天市场下行时,白宝山盯好两家蹬三轮的摊主,要谢宗芬跟踪其中一家,弄清对方的住址;他自己跟踪另一家。
  两人分开,没走多远白宝山就感到这样做不行。枪在谢宗芬那里,她又不会用,万一出点什么事他们就全完了。他立刻放弃了这次跟踪,赶过来叫住谢宗芬。
  首轮抢劫案迅速流产,两人沮丧而归。
  回到旅店,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个地方不好,咱们到石家庄看看。”
  来到石家庄,这里有个“南三条”批发市场,白宝山当天就带谢宗芬过去转了。带枪不轻松,容易引人怀疑。这回白宝山变得聪明,买了辆小旅行车,把装枪的尼龙袋放在车上拉着。
  两人看过服装市场再看百货市场,才明白天下市场都相像,这儿的摊主,一天营业额也在1万上下。
  转过天来,白宝山在市场盯上个卖皮衣的,跟到对方的住所,把地址记下来,返回到谢宗芬这里取枪,说:“跟上一个,有点钱,咱们就搞他。”
  两人找个僻静地方,白宝山穿上背带,谢宗芬帮他把枪挂在身上,看看没什么破绽,白宝山一脸杀气地去找那个皮货商。
  一进楼门,遇到一个男孩儿。
  白宝山问:“这楼里做生意的人在家吗?”
  男孩反问他:“这楼里住的几家都做生意,你找哪家?”
  白宝山一听,就知道自己的“生意”砸了,他的目标没搞准。
  他打个幌子返回来,气色很不好看,对谢宗芬说;“石家庄不呆了,咱们去保定府。”
  两人出来四五天了,一路上花的都是谢宗芬的钱,带的钱也快花光了。
  谢宗芬不高兴地说:“没路费了,还去保定干啥了?”
  白宝山这次没发火,愣了愣说;“那就回去吧。”
  两人还是先到了保定,从保定换车回北京。
  路过房山县时,白宝山对谢来芬说;“你没去过二姐家,我带你到二姐家瞧瞧。”这样,他们中途在房山下车,去了农场。
  到二姐家天已黑了,白宝山跟二姐扯谎说:“我们到石家庄看货,回来车坏在房山县了,我俩顺便过来看看。”
  二姐给他们腾屋子,白宝山把枪藏在床板下,两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时、白宝山借二姐的自行车,把枪包捆在后衣架上,先走了。谢宗芬坐汽车回来。比白宝山早到10分钟。谢宗芬正洗脸,白宝山提着枪包进屋,顺手塞在床垫子底下。
  两人又吵了一架。这次是谢宗芬有气,对白宝山表示不满。
  谢宗芬说;“你啊,别到处乱跑了,跑也没用、让人跟着害怕。我们好好做生意,我也能养活你。”
  白宝山说:“我没办法,我这人什么也不会干,除了抢,我做不了别的。”
  两人闹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宝山不痛快,他为这次出行一无所获而丧气。
  不久,因房主要涨租金,白宝山退掉小房。他和谢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样,大弟一家人住东屋,他和谢宗芬住西屋。
  天气越来越寒冷了。
  随着严冬的临近,白宝山酝酿的一起大案,也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楼上的继续啊,好贴要顶啊
河北卫视现在每天上午都播。
后面的呢?:o :o
兄弟,继续贴完啊,多谢了!
没了?????看了这么多居然没看到结局!!!
顶一下,再不发就要去摆渡了.
原帖由 如果天有情 于 2007-11-29 20:22 发表
6个巡警,至少3支79,其余54。对方一人一半自动。
挨了9枪,伤了4人,一枪未放,说明什么?

匪是悍匪,警却不是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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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不缺乏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他们根本就没带枪  我父亲公司的会计 是那兰色出租车的邻居
怎么没有了继续啊LZ 看到这没了:Q
白宝山错在没把吴子明的尸体处理好,如果像他以前处理的那样

埋的谁都找不到的话,或许破案要往后拖延许多,或者根本破不了案!
第七章    
一、德胜门外烟摊被抢劫,女烟贩许桂花惨遭枪击
  北京德胜门外有条护城河,沿河的大街叫滨河路,向西不远是冰窖口胡同,那里有个香烟二级批发市场,称德胜门烟市。
  德胜门烟市的形成的年月较长,盘踞在这里的烟贩大多是老户,干这行当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都有着自己稳固的客户和进货渠道。街面上并不见多么热闹,摊位上只放着个牌子,名牌香烟能有多少?所以牌子也不多,就那么几溜。有人买烟,老板带你到家里拿。家就是库,库也是家。别看门面简陋,交易额却大得惊人。大户每日流水总在2O—30万之上,中小户平均也有10几万元。因进货出货频繁,各摊户都雇有男女伙计,也是少则3—5人。多则7—8人,听从老板打理生意。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O分,汪之泓(化名)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刚刚跟一家客户结完账。她的摊位专批“外烟”,今儿已卖出十几箱,收款6万余元。许桂花都装在一个棕色的长条形坤包里。包里除了现款,还有当日的账单、一个小本,一支笔和一小捆皮筋。坤包提在手里,她打算回到铺子里休息一下。恰在这时,她的身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蒙面大汉。大汉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杵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压低了嗓子喝:“把钱包给我!”
  她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有人抢钱啦!”
  如果不喊,或许她没有生命之虞,她的声音刚落,周围人还没明白过来,大汉的枪就响了。许桂花看见眼前的枪口冒出一股耀眼的火光,同时“砰”地一声,她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
  她应该有这个印象:对方右手单手持枪,开枪的瞬间,便开始下蹲,用左手拿走了她的钱包。
  持枪人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
  那人迅速把枪顺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两枪。
  东边的街面上,咿咿呀呀地又躺下了三名男子。
  蒙面人再次把枪举起,大步向西走去,然后向北拐进西河沿大街,钻了胡同。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从那个蒙面汉子开枪抢钱,到他消失在胡同口,前后不过一分多钟。所有人还没转过魂来,事情已经闪电般地过去了。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街面上跑得空空荡荡,只剩下4名被打伤的男女,或坐或躺,在便道边上痛苦地呻吟着。
  二、目击者的描述
  德胜门烟市上有个涂大叔,在冰窖口批烟批了十几年,手下雇着6个伙计。那3个受伤的男子,不幸全是他的雇员。
  他们是黄广志、曹志和、丁福田。
  黄广志河南信阳人,18岁,1996年2月经人介绍给涂大叔打工。出事这天上午9点,黄广志去大钟寺烟酒批发站进了100箱“加德乐”牌香烟,卸给老板娘郴椿。郴椿是湖北宜宾人,24岁。中午时分,黄广志先听到枪声,紧接着西侧一个摊位的女人喊:“抢钱啦!”随后这女人倒在地上。这时,他才看见对面两米处,站着一个端自动步枪的蒙面男子。他当时并没反应过来,那人已顺过枪,朝他肚子上开了一枪。然后朝冰窖口胡同北边跑了。
  他看到的持枪人戴一顶灰颜色的毛线帽(俗称茶壶套),套在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
  曹志和 24岁,河北省涞水县人,来京已10年,近些年间始终跟着涂大叔。他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我刚刚吃了碗面,没过一分钟,枪就响了,把一个女青年打伤。我朝东头跑,觉得肩膀上挨了一枪。我看到的是自动步枪。那人穿的是羽绒服,蒙面,看不清脸。我看见就他一个人。”
  丁福田19岁,山东聊城莘县人,去年4月来京打工。他当时正跟一个修残疾人摩托车的人聊天,听见枪响回头看看,出事地点离他将近10米。他看见有个女的坐在路北的台阶上,这时持枪人把枪顺过来,又朝他们开了两枪,结果他受了伤。
  其余目击者证实:持枪人开枪后,黄广志倒地,许桂花、曹志和、丁福田三人都坐在路边。
  其实,受伤最重的还是许桂花。
  许桂花31岁,陕西省西安市人,身高1.69米。她认为子弹击中了前胸,其实子弹打进的是她的上腹,又从背部穿出去,她的腹主动脉被打断,脊椎骨折,腹腔积血达2000毫升。送德胜门外医院抢救,因失血太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黄广志,枪弹腹部贯通伤,肠外露,小肠破裂,子弹出口在腹部脐下2厘米。
  曹志和,右肩枪弹贯通伤,肱骨粉碎性骨折。
  丁福田,右大腿内侧枪弹伤,不规则创口,直径4厘米,显然是跳弹所致。
  目击者还有老板娘郴椿,她是湖北人,1993年来京做生意。她说,12月16日12时20分,我和4个伙计在德外滨河北岸正谈买卖,没有谈成,对方刚走,我就听到“砰”的一声,一个女人被打中了。我回头看,那个女的捂着肚子,同时,一个男人用枪对着我的四个伙计。我连忙跑到马路对面蹲下,这时又听到枪声,把我的伙计打伤了。我看见那人顺着德外西河沿15号门边上一个胡同跑了。那人跑了之后,我马上打电话向110报警,大约4—5分钟,警察就来了。
  她认为那个男人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抢钱,那人跟她的伙计没关系。他开枪打他们,是不让她的伙计挡他的路。
  汪之泓是许桂花的老板,北京人,42岁。事件发生时,她正在外边办事,12点半左右,有人呼她,回电话才知道她的雇员许桂花被人用枪打伤。她马上打出租回来。许桂花和邻摊的三个受伤的伙计已送到德外医院。她赶到医院时,许桂花已经死亡。
  另一目击者罗某某说,他当时开着摩托车沿西河沿胡同向北走,刚走20米,听到背后“砰”的一声,是枪响。这时他看见有个男人拿一把枪,向他这条胡同跑来。他担心是流氓斗殴,另一方也有枪,把他裹在里边,立刻加大油门向前冲,到胡同口朝右拐,回头看看,那个拿枪的人向左拐了,他才放下心来。
  他的印象:持枪人身高1.76—1.78米,穿绿色羽绒大衣,戴棕色毛线帽子,放下可以把脸盖住,人很健壮。那人跑到西边胡同的厕所附近,一拐弯就看不见了。两三分钟后,罗某某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顺西河沿胡同回到烟市。
  许桂花来京前是西安市火柴厂的职工,丈夫在西安某设备厂工作。她来北京刚刚一年。
  许桂花的妹夫是武警总队某研究所干部,妹妹随军来京。因有着这层关系,许桂花1994年来北京游玩一次,首都给她留下了十分美好的印象。1995年,她说服了丈夫,正式来北京找工作。后经人介绍,到德胜门烟市,为汪之泓帮工。汪之泓的爱人也在西安工作,这样算来,她们是半个老乡。许桂花为人忠实,做事可靠,汪之泓对她十分信任。她出去办事,许桂花能给她当半个家。
  许桂花死亡之后,她的丈夫、大姐、二姐,小妹夫4人自西安来到北京,小弟也从南京赶过来,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横祸震惊了。
  许桂花遭到抢劫意外死亡,摊主汪之泓在经济上也承受了重大损失。除去被抢劫的6万余元,她支付许桂花的丧葬费、抢救费、父母赡养费和儿子抚养费,又花掉7万元。
  三、他嘱咐自己,抢钱时一定要杀人
  这桩血案,元凶就是白宝山。
  他的目标是抢钱,至于这会给无辜者带来怎样的后果,他是不去想的。“钱是我的,打死你活该。”——这就是他的强盗逻辑。
  白宝山从辛集、石家庄空手归来,表面看,他把抢钱的念头暂时撂下,一连几个月没再生事,老实帮着谢宗芬做生意,其实他并没死心。
  做生意也要转市场,谢宗芬上货,他关心的是对方交易额大小,周围环境是否适合作案。
  他先后研究过木樨园批发市场、“天汇”批发市场和“天外天”批发市场。不是一般地转转看看,他把市场里里外外都琢磨个底儿透。据他观察,木樨园市场,好的摊位一天的营业额能达到4—5万元,但那里人多,不好撤出来。“天汇”和“天外天”也有类似情况。他因没考虑好退路,迟迟没有动手。
  12月份,白宝山到德胜门闲逛。下了德胜门桥,沿护城河向西走,走过两条胡同,无意中就发现了这个烟草批发市场。
  进去转了转,这里的生意看上去清淡,交易额却是惊人的。一次批烟几万元。两三笔生意做下来,就是十几万。周围的地形也不错,人不很多,胡同却多,向北向西都能钻出去。
  一连几天,白宝山天天骑自行车过来,观察烟市的生意和人员情况,选择他的袭击目标。
  终于选定一家——不是汪之泓的摊位。那家生意做得比其他烟摊好,每天都有一辆汽车开过来送货取钱,一般在20万上下。来车的时间约在上午1O点左右。
  12月15日,天刮大风,气温急剧下降。白宝山一早就行动了。6点钟,天麻麻亮,他先到山上取了枪,装在一个特制的木盒子里,再把木盒放到蛇皮袋中。子弹压满——这是他的一贯做法。然后冒着严寒蹬车去德胜门,这一路整整骑了一个半小时。他把枪藏在德胜门外距烟市不远的一条死胡同内,那地方有个工程垃圾的堆积场。
  这是他每次作案都要考虑好的一个重要步骤。
  堆积场距现场很近,取枪方便。堆积场旁边有个工地,尚未完工,场内堆积物短期不会被清理。位置也隐蔽,连通堆积场的是条死胡同。这地方选得太理想了。
  他把自动步枪埋在墙根上,然后返回。
  第二天——12月16日,他照样早6点起床,戴上那顶灰色毛线帽——这个帽子是谢宗芬给他买的,放下来可以遮住脸,仍蹬自行车去的德胜门。
  自行车放在方便的地方,徒步走进烟市。时间才7点半。没带武器,穿一件墨绿色半大羽绒服,戴着浅灰色毛线帽,前边有个小舌头——现在帽子是卷上去的。
  守株待兔,在他看好的烟摊对面坐着,偶尔溜达一下。烟市上也是人来人往,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然而,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这是很奇怪的事情。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板。店铺锁着门,死气沉沉的。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
  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正好他们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谁也不甘心20万巨款被抢走的。他必须开枪见血,让对方知道,他是个亡命徒,要钱的,就别要命。
  然而,鬼使神差,不知主家有什么事情,竟好好地错过去了。
  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滴答过去,他知道必须另打主意了。
  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女人戴一条白围巾,短发,微胖,人很端庄。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扫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
  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
  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
  这时他枪已在手。
  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
  抢钱时他毫不犹豫地开了枪,把身前这个并无反抗能力的年轻女人打死了,然后向惊乱的人群又连开两枪。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这达到了他的目的,使他得以很快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把枪收进袋子,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
  这个过程无一人看到。
  当老板娘郴椿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白宝山已来到安全地带。
  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四、携谢宗芬提取赃款
  两天后,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跟我出去转转。”
  谢宗芬问:“出去转什么?”
  白宝山卖关子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有钱,你跟我取回来。”
  谢宗芬嘴上说:“哪有这样的好事?”心里却明白,白宝山肯定是抢钱得手了。
  仍穿那件墨绿色羽绒半大衣,里边套上谢宗芬缝制的枪带,两人坐地铁到德胜门,再乘22路公共汽车到新街口,走过一个过街天桥,来到那个垃圾堆放场。
  白宝山让谢宗芬在外边等,他走进去,把钱找出来放进自己的提包,敞开怀,把枪挂身上,系好衣扣走回来。
  谢宗芬问:“拿到了吗?”
  白宝山说:“拿到了。”
  谢宗芬问:“拿到多少?”
  白宝山说:“我没数,有六七万吧。”
  他们没再转,也没去其他地方,“取’了钱就返回北辛安。
  锁上房门,钱甩给谢宗芬数,谢数了两遍,一共是65170元。白宝山从中拿出5O00元,递给谢宗芬说:“这钱给你,留着做生意用。”
  谢宗芬并没把这笔钱放在生意上,她觉得做生意的资金够用,第二天就把这笔钱寄回了四川老家。
  余下6万元放在白宝山手上,他既不存也不花。开始在家放了一段,后来干脆埋到山上。
  取钱的这天夜里,白宝山又像讲故事一样,把抢烟摊的经过讲给谢宗芬听。
  谢宗芬问:“那个女的,你把她打死了?”
  白宝山说:“那么近,我的枪,是从前胸打进去的,八成死了。”他始终认为,那枪打在了胸上。
  谢宗芬咯噔就没再说话。
  或许,她有一丝同情那个女人,或许,她多少想到了自己的命运。这次的杀人案比过去讲的要近得多,被杀的跟她一样,是个做买卖的女人,谢宗芬不可能不受到震动。
  第二天白宝山警告她:“这件事你不能讲出去,你要是讲出去,我也杀了你。”
  这种威胁,已经是老生常谈了。
  1996年的冬季,北京连着下了几场雪。谢宗芬没有出摊,白宝山也没再作案子。天气是太冷了。
  白宝山在北京做的抢劫案(以抢钱为目标的抢劫案),只此一起。说不清是出于他的狡猾,还是另有目的。
  抢了钱,白宝山还跟以前一样,花钱靠谢宗芬,这笔钱他只动了一点点。母亲每月给他100元,他说不要了。花销上,仍然十分节俭。
  五、枪,是铁证
  “12•16”案件给警方提出了一道难题。
  犯罪分子完全改变了作案方式,“12•I6”抢劫案与前5案无论在案件性质、作案目标、侵害对象和作案手法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前5案也不一样。
  从形式上看,这应该是与前5起系列抢枪案无关的另一起独立的案件。
  侦查工作是从德胜门烟市做起的,北京市公安局和东城公安分局还是很快注意到这起案件与北京“3•31”系列涉枪案件及徐水枪案的联系。
  第一,侦察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犯罪分子遗留的3枚弹壳,其弹底标识与5起涉枪案一致,都是75-81。
  北京市局对这一批号的子弹做过彻底的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这种子弹分布在新疆,以其它渠道出现在北京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现场目击者反映,作案分子使用的是自动步枪,对枪形的描绘,与徐水被抢劫枪支相近。
  第三,作案分子一人作案。无论在现场,还是逃跑途中,目击证人均未看见有其他同伙。这也与前5案一致。
  第四,此案与前5案,在逻辑上有一定的因果联系。
  前5案除了与巡警的遭遇战,作案方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前5案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原因和目的,起码有以下三种可能:一、怀有政治目的,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制造恶性事件,报复社会;三、抢枪,是为了抢劫财物。在没有新案件发生的情况下,这三种可能性,均无法排除。
  “12•16”案件发生后,由于它与前5案,有着多项一致性。警方做了这样一个大胆的描画:
  犯罪嫌疑人抢劫武器的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作为第一步,他需要抢劫一支携带方便、便于隐蔽的枪。前4案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目的。徐水案件后,犯罪嫌疑人抢枪的目标基本完成,转而实施他“抢劫财产”的最终目标。
  在作案工具上,第一案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之后4案都使用了该“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五案抢劫了自动步枪,第六案(抢劫烟摊案)放弃“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改用自动步枪。
  这一描画能否成立,关键看“12•16”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枪种的确认。
  北京市局技术处副处长,痕迹专家王满仓对“12•16”现场提取的子弹进行了专门研究。
  由于“81—1”式自动步枪是新枪种,在部队配备较少,其特征难以把握。北京市公安局待意把这种自动步枪的设计者请过来,为技侦人员上课,讲解“81-1”式自动步枪的性能、特点,以及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的区别。
  在王满仓主持下,经过严格的鉴定,得出了科学结论,犯罪嫌疑人在“12•16”抢劫杀人案中,使用枪种为“81-1”式自动步枪。
  这就为“12•16”案这一特殊案件,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一结论,也修正了警方对前5起案件的性质的判断,清晰地表明,犯罪嫌疑人的抢枪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抢钱。
  “12•16”案串并的主要意义,也在这里。
  这一结论,也使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职业、生活层次及其它特征的刻画上,得到进一步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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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了,已经找到了
http://www.oklink.net/a/0203/0311/zgxzyha/index.htm
《中国刑侦一号案》,白鹿书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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