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临刑前捐献器官 “希望受捐人知道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0:10:23

  【阅读提示】

  恩施建始县农民周文海,因怀疑妻子离家出走是妻兄李某唆使,一怒之下杀害了李某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他知道自己罪无可恕。等待死刑的日子,他走过从绝食到悔悟的心路。为了赎罪,他决定捐献自己所有的器官救助病人。

  目前,周文海的器官捐献已通过当地司法部门公证。

  10月31日,阴雨连绵。周文海在恩施州建始县看守所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我希望接受我器官的人都成为两个孩子的亲人。让孩子从内心里觉得自己的父亲还在,并不是没有亲人的孩子。”

  从绝食到捐器官
  因一场口角之争,37岁周文海残忍地杀死了妻兄李某两个年幼的孩子。

  2004年10月18日,周文海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此后杳无音信。

  2006年8月26日晚,周文海来到妻兄李某家,当时只有李妻熊某及其11岁和1岁的两个孩子在家。熊某对周文海的到来显得很冷淡,言语间激怒了周文海。他拿起一把菜刀朝李某的两个儿子颈部砍去……

  “如果妻子不出走,我们现在一家人的生活应该会很幸福的。”周文海细说着妻子离家后,他和孩子的痛苦生活。

  周文海被抓捕归案后,知道难逃死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周文海怀着敌对情绪面对一切。绝食、辱骂,情绪十分低落。

  了解他的牵挂后,建始县看守所老干警向学会给他讲法律讲政策,苦口婆心对其进行教育,多次找他谈心。今年4月1日,在看守所的精心安排下,周文海与他久别的两个孩子见面,三人泪如雨下。

  今年3月7日,恩施州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文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看守所的民警介绍,在接到死刑判决后,周文海几日沉默寡言。随后,他在一张发黄的纸上写下捐赠器官的申请。

  各方谨慎对待捐献
  是否促成死刑犯周文海捐献器官,建始县看守所方面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

  “这是我们建所数十年来,头一次遇到死刑犯捐献器官的事情,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敢盲目操作。”看守所所长刘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直到今年5月,恩施当地媒体才对外发布消息。在随后的几个月内,恩施本地的一个肝病、肾病患者与周文海的器官配型成功。

  不久前,周文海办理了公证,决定将其器官捐献的所有事宜交由湖北省人民医院全权负责。据了解,周文海执行死刑后,医院将在24小时内,取走器官,并移植到配型成功的患者体内。

  记者在11月1日下午采访了中南医院李世文医生。据他介绍,死刑犯捐献器官做移植手术,在国内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只有国家许可的医院才可以做相关手术,在武汉,国家许可的医院有省人民医院等几家。

  死刑犯捐器官的法律争议
  由于法律尚不健全,很多司法机构在面对死刑犯捐献器官的要求时,选择了拒绝。对于死刑犯能否自愿捐献器官的问题,法律界也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

  在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刘明祥看来,死刑犯的尸体也应受法律保护,死刑犯生前可以作处分决定,其亲属也对此享有一定的权利。

  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如果死刑犯生前不同意死后捐赠器官,或者生前没有做明确表示,被处决后,其亲属不同意捐赠器官,就不得摘取其器官作移植之用。

  这位专家说,并不赞成绝对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器官供移植。除了紧急避险时可以利用之外,死刑犯案发前作过真诚捐献器官的承诺,处决前未撤销承诺的,显然没有理由不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对于一部分罪行极其严重、依法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他们自愿提出并签名或者经其家属同意,并征得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医疗卫生和科研部门才可能利用这些罪犯的器官。“这与其他公民自愿在去世后捐赠遗体或者器官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

  -对话周文海

  “我希望受捐献人知道是我捐的”
  长江商报:最近在看守所的生活怎么样?

  周文海:生活还不错,每天都能吃能喝,睡觉也很平静。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没什么好想的了。看守所的民警也经常开导我。

  长江商报:主要做什么呢?

  周文海:除了正常的生活外,有时间我会看看书,主要是法律方面的书籍。看守所里的《人犯必读》我已经看完几遍。

  长江商报:听说上周你的儿子和母亲来看望你了?

  周文海:他们几乎每隔10天左右都会来看我一次。我对不起母亲,不能为她养老送终。我希望孩子不要受我的影响,好好做人。

  长江商报:为什么想到要捐器官?

  周文海:经过看守所教育后,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想做点什么来赎罪,我希望能用我的器官来救几个人。这样,我心里也会好受些。

  长江商报:家人同意你捐献器官吗?

  周文海:母亲很同意我捐献遗体的做法。两个儿子还不太懂事,我也专门给他们解释了。

  长江商报:希望受捐人知道是你捐献的吗?

  周文海:说实话,我希望受捐献人知道是我捐的。我也希望我的经历能够使别人吸取我的教训,不能犯我这样的错误。我也担心,别人知道是我捐献的器官,会有心理压力。其实,他们不要有压力,我的本质并不坏,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酿成了大错。

  长江商报:希望受捐者为你做什么吗?

  周文海:(短暂沉默后)我不希望他们为我做什么。只是希望他们能成为我孩子的亲人。也就是让我的儿子知道,我的器官还在其他人的体内存在,让他们从心理上觉得我并没有完全离开。也就是个心理上的安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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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建始县农民周文海,因怀疑妻子离家出走是妻兄李某唆使,一怒之下杀害了李某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他知道自己罪无可恕。等待死刑的日子,他走过从绝食到悔悟的心路。为了赎罪,他决定捐献自己所有的器官救助病人。

  目前,周文海的器官捐献已通过当地司法部门公证。

  10月31日,阴雨连绵。周文海在恩施州建始县看守所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我希望接受我器官的人都成为两个孩子的亲人。让孩子从内心里觉得自己的父亲还在,并不是没有亲人的孩子。”

  从绝食到捐器官
  因一场口角之争,37岁周文海残忍地杀死了妻兄李某两个年幼的孩子。

  2004年10月18日,周文海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此后杳无音信。

  2006年8月26日晚,周文海来到妻兄李某家,当时只有李妻熊某及其11岁和1岁的两个孩子在家。熊某对周文海的到来显得很冷淡,言语间激怒了周文海。他拿起一把菜刀朝李某的两个儿子颈部砍去……

  “如果妻子不出走,我们现在一家人的生活应该会很幸福的。”周文海细说着妻子离家后,他和孩子的痛苦生活。

  周文海被抓捕归案后,知道难逃死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周文海怀着敌对情绪面对一切。绝食、辱骂,情绪十分低落。

  了解他的牵挂后,建始县看守所老干警向学会给他讲法律讲政策,苦口婆心对其进行教育,多次找他谈心。今年4月1日,在看守所的精心安排下,周文海与他久别的两个孩子见面,三人泪如雨下。

  今年3月7日,恩施州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文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看守所的民警介绍,在接到死刑判决后,周文海几日沉默寡言。随后,他在一张发黄的纸上写下捐赠器官的申请。

  各方谨慎对待捐献
  是否促成死刑犯周文海捐献器官,建始县看守所方面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

  “这是我们建所数十年来,头一次遇到死刑犯捐献器官的事情,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敢盲目操作。”看守所所长刘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直到今年5月,恩施当地媒体才对外发布消息。在随后的几个月内,恩施本地的一个肝病、肾病患者与周文海的器官配型成功。

  不久前,周文海办理了公证,决定将其器官捐献的所有事宜交由湖北省人民医院全权负责。据了解,周文海执行死刑后,医院将在24小时内,取走器官,并移植到配型成功的患者体内。

  记者在11月1日下午采访了中南医院李世文医生。据他介绍,死刑犯捐献器官做移植手术,在国内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只有国家许可的医院才可以做相关手术,在武汉,国家许可的医院有省人民医院等几家。

  死刑犯捐器官的法律争议
  由于法律尚不健全,很多司法机构在面对死刑犯捐献器官的要求时,选择了拒绝。对于死刑犯能否自愿捐献器官的问题,法律界也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

  在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刘明祥看来,死刑犯的尸体也应受法律保护,死刑犯生前可以作处分决定,其亲属也对此享有一定的权利。

  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如果死刑犯生前不同意死后捐赠器官,或者生前没有做明确表示,被处决后,其亲属不同意捐赠器官,就不得摘取其器官作移植之用。

  这位专家说,并不赞成绝对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器官供移植。除了紧急避险时可以利用之外,死刑犯案发前作过真诚捐献器官的承诺,处决前未撤销承诺的,显然没有理由不允许。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明确表示,对于一部分罪行极其严重、依法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他们自愿提出并签名或者经其家属同意,并征得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医疗卫生和科研部门才可能利用这些罪犯的器官。“这与其他公民自愿在去世后捐赠遗体或者器官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

  -对话周文海

  “我希望受捐献人知道是我捐的”
  长江商报:最近在看守所的生活怎么样?

  周文海:生活还不错,每天都能吃能喝,睡觉也很平静。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没什么好想的了。看守所的民警也经常开导我。

  长江商报:主要做什么呢?

  周文海:除了正常的生活外,有时间我会看看书,主要是法律方面的书籍。看守所里的《人犯必读》我已经看完几遍。

  长江商报:听说上周你的儿子和母亲来看望你了?

  周文海:他们几乎每隔10天左右都会来看我一次。我对不起母亲,不能为她养老送终。我希望孩子不要受我的影响,好好做人。

  长江商报:为什么想到要捐器官?

  周文海:经过看守所教育后,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想做点什么来赎罪,我希望能用我的器官来救几个人。这样,我心里也会好受些。

  长江商报:家人同意你捐献器官吗?

  周文海:母亲很同意我捐献遗体的做法。两个儿子还不太懂事,我也专门给他们解释了。

  长江商报:希望受捐人知道是你捐献的吗?

  周文海:说实话,我希望受捐献人知道是我捐的。我也希望我的经历能够使别人吸取我的教训,不能犯我这样的错误。我也担心,别人知道是我捐献的器官,会有心理压力。其实,他们不要有压力,我的本质并不坏,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酿成了大错。

  长江商报:希望受捐者为你做什么吗?

  周文海:(短暂沉默后)我不希望他们为我做什么。只是希望他们能成为我孩子的亲人。也就是让我的儿子知道,我的器官还在其他人的体内存在,让他们从心理上觉得我并没有完全离开。也就是个心理上的安慰吧。

  
死囚临刑前捐献器官 “希望受捐人知道我”
我们也来讨论下,受捐人知道好不好?
这个不好说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知道的好,毕竟是人家捐献的,虽然有罪,但是事情要分开看,该感谢的要感谢:o
死刑犯捐献器官做移植手术,在国内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这真是不好讲啊,记得国外就歪曲事实说我们在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手术:@
别理国外的,谁叫我们媒体不行,成不了主流的声音。。。
飞啊说的有点道理.不过舆论导向还是很重要的.
我们的舆论能控制世界舆论的那一天,我们国家就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