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版主ytgk9999不分青红皂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30:20
很不理解你所做出的行为,作为一个知名论坛版主怎么能够如此不分青红皂白!!!!!我实在感到失望!!!!!!
    今天被你执行管理操作的几个帖子都是在今早10:30你就“江西民谣:要想富,留住孟建柱转)”这个帖子向我提出警告之前发的,在你发出这个警告之后,我就不再发贴了!!!你怎么能将之前我发的贴翻出来再警告计算扣分!!!
    被你扣分的这个帖子是昨天下午发的(2007-10-29 15:32),你那时可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你不看清除我几个发贴的时间就警告我????????!!!!!!
    你可能看到我这几天发了不少帖子,觉得我有灌水的嫌疑,可发贴拿分升级是合理的利用超大的规则!!!
    另外,“正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必须转发杂谈板块,茶馆只接受原创和评论文章”之前我不知道,这是我的错,但你在几次执行管理时,根本没有善意告知!!!
    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做事讲究程序、依法,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等待你的解释!!!很不理解你所做出的行为,作为一个知名论坛版主怎么能够如此不分青红皂白!!!!!我实在感到失望!!!!!!
    今天被你执行管理操作的几个帖子都是在今早10:30你就“江西民谣:要想富,留住孟建柱转)”这个帖子向我提出警告之前发的,在你发出这个警告之后,我就不再发贴了!!!你怎么能将之前我发的贴翻出来再警告计算扣分!!!
    被你扣分的这个帖子是昨天下午发的(2007-10-29 15:32),你那时可什么都没说!!!
    为什么你不看清除我几个发贴的时间就警告我????????!!!!!!
    你可能看到我这几天发了不少帖子,觉得我有灌水的嫌疑,可发贴拿分升级是合理的利用超大的规则!!!
    另外,“正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必须转发杂谈板块,茶馆只接受原创和评论文章”之前我不知道,这是我的错,但你在几次执行管理时,根本没有善意告知!!!
    我是个法律工作者,做事讲究程序、依法,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等待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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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作为一个知名论坛是属于全部爱国者乃至全体国民的,而不是ytgk9999个人的,你如果在第一次处理时就告诉我“正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必须转发杂谈板块,茶馆只接受原创和评论文章”,我就不会犯后面的错误,可你没做到!!!而是以一种很官僚的方式加以处理!!!

    我在等待你的答复!!也等待大家的评论!!也等待更严厉的处罚,大不了被注销而已,可是你要给我个公正的回答!!!

    超大论坛不是仅仅由版主、贵宾组成的!!!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今晚我看短信时,才发现今天我是该版主的重点关注对象!!!下午我没空,所以没注意!!!

身为版主,做事怎么如此主观!!!太让人失望了!!!

:@
:handshake 别着急,我请小二版主来回答。
谢谢委员关注!!!

继续等待答复中!!!

如果是我的错,我接受!!!:Q
  原来小二是色盲啊,这个按理说不能考公务员的;P
我的事情已得到处理!!!积分已返还!!!

以后我也会注意的!!!

谢谢各位版主、超友!!!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原帖由 雷神帝释天 于 2007-10-30 23:35 发表
  原来小二是色盲啊,这个按理说不能考公务员的;P



天呐,活见鬼啦。

你怎么成新ID了?

PS你小子说话毒啊。 :)
原帖由 F-16 于 2007-10-31 09:56 发表



天呐,活见鬼啦。

你怎么成新ID了?

PS你小子说话毒啊。 :)

  偶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气死谭咏麟;P
原帖由 元始天魔 于 2007-10-30 22:13 发表
另外,“正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必须转发杂谈板块,茶馆只接受原创和评论文章”之前我不知道,这是我的错,但它在几次执行管理时,根本没有善意告知!!!


翻旧帐是对的,  翻上月的旧账都应该。

扣分是由于“正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必须转发杂谈板块,茶馆只接受原创和评论文章”  ,并不是说你不知道这一条就可以不扣分,就可以无责的。


除了操作没尽到告知义务, 没看到扣分有错。
程序违法就是违法!!!明白??!!

:D :D :D
原帖由 元始天魔 于 2007-11-2 08:55 发表


这就够了,问题的实质也在这里!!!

程序违法就是违法!!!明白??!!

:D :D :D


“程序违法就是违法!!!”

单纯评价这一句话:

记得您在短消息说自己是法律工作者?恩恩,不过我记得貌似中国不承认所谓“程序正义”,而是采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结合的办法,也就是说,部分的执法行为瑕疵不能够成为推翻整个执法行为的依据............简而言之:程序违法不一定就全部违法。
原帖由 元始天魔 于 2007-11-2 08:55 发表


这就够了,问题的实质也在这里!!!

程序违法就是违法!!!明白??!!

:D :D :D


恩, “程序违法” ,

按你的说法论坛里的“程序违法”就是:  删了你的帖子,扣了你得分,  还没通知。

那结果呢,你去投诉斑竹。

斑竹回复:抱歉,刚才头儿来找我,事太多忘了,一会给你补上。

结果一会忙完了又忘了。。。

要是这样得结果你打算如何?


倒不单独针对楼主,我就奇怪的是,别人出钱出力建设论坛, 怎么有些人一上来就觉得超大好像歉他几百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