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生骇听闻事件之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27:17
前段时间,本论坛某网民,援引成都某报记者“一个记者的经历”一文的内容,以“四川发生骇听闻事件”为题,在超大论坛中对2003年9月22日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县级市)境内的922事件进行了转贴。
      由于原文,是成都某报记者在未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仅以其朋友在电话中的口述,并经其本人主观臆断和加工后形成的,因此该报记者对整个事件进行的报导,完全是不负责任的、完全是颠倒黑白和混淆视听的,误导了公众舆论,严重的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为了消除以讹传讹对公安机关带来的不良影响,特将成都市公安局922事件新闻发布会中有关此事的真相再次公之于众以正视听。(消息来源于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此事的新闻发布会内容)
事故经过及事件诱因

  (一)事故经过

  2003年9月21日11时50分,彭州市葛仙山镇涌泉村55岁村民刘期成驾驶双狮90型双轮摩托车,搭乘妻子杨义翠至红岩镇桂井村2组地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接触,致两车受损,刘期成左腿骨折,杨义翠当场死亡。事故发生时,与事故车相对行驶、距事故现场有相当距离、正在执行其它公务的彭州市局敖平派出所一辆警用摩托车及一辆警用面包车上的民警,立即停车上前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对伤员实施救助,主动履行公安民警的职责。

  随即赶到的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现场时,一位当地村民无中生有地说道:“这个摩托车是担心警察追才出的事……”。这句极不负责的话使事故的性质忽然变化,众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仿佛一下子找到了宣泄情绪的导火线,开始对警察起哄和谩骂,并散布事故是因警察追查这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所造成的。随着围观者越聚越多,事情最后完全走了样,谣言从警察追摩托车导致事故发生逐步升级为该事故摩托车是被警察用脚踢倒在大货车下的,等等。

  事故大货车司机刘猛的妻子更是散布谣言说,出事时,她就坐在事故大货车的副驾驶位置上,亲眼看见警察把摩托车踢倒……

  这时,一位了解事实真相的目击群众站出来说话:“不关警察的事,我亲眼看见车祸发生时警察还没走到。”话音刚落,群众就立即对其围攻,于是再也没有人敢出面为警察说话。一时间,现场秩序从正常的处理交通事故迅速转化为混乱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死者的尸体不许拉走,死者亲属在尸体周围泼上汽油,围观群众多达数百人,彭什公路交通被阻断。

  (二)事件诱因

  这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在警方的高度克制与正确处置下逐渐平息,事故真相也得以澄清,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引发一场有数百人参与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呢?

  一是群众对公安机关影响其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严重不满。事故现场,系彭州市无牌无证摩托车最多的地区之一,几乎涉及到每家每户的“利益”。尽管近年来通过交巡警和当地派出所的努力,车辆上牌证率已比过去上升了不少,但群众对此却早有不满,只是平时没机会爆发而已。一旦遇到合适的机会、场合,就会将长期沉淀的怒火全部发泄出来。

  二是当事人为推卸责任、逃避处罚而制造谎言嫁祸于警察。驾驶员刘猛的妻子在交警第二次取证时承认自己当时开着另一辆车走在前面,根本没有看见事故的发生,因为自家的车没有保险,为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和赔偿而嫁祸于警察。尽管事后她承认了事故真相,但在当时受她谎言蒙蔽的数百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却一时难以消除。

  三是个别媒体记者的不实宣传,使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严重受损。事件发生后,各媒体记者纷涌而至,一些记者为了追求“新闻卖点”,道听途说,非常武断地认定事故经过,对事态的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还有一位记者以听到的谣言和断章取义的采访经过为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个记者的经历”,致数家网站转载和不少网民跟帖,网民们纷纷谴责公安机关——一起警察醇造的惨祸。这种不实的报道,给公安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使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也使本地公安机关多年来为改善公安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所做的艰苦努力被毁于一旦。前段时间,本论坛某网民,援引成都某报记者“一个记者的经历”一文的内容,以“四川发生骇听闻事件”为题,在超大论坛中对2003年9月22日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县级市)境内的922事件进行了转贴。
      由于原文,是成都某报记者在未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仅以其朋友在电话中的口述,并经其本人主观臆断和加工后形成的,因此该报记者对整个事件进行的报导,完全是不负责任的、完全是颠倒黑白和混淆视听的,误导了公众舆论,严重的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为了消除以讹传讹对公安机关带来的不良影响,特将成都市公安局922事件新闻发布会中有关此事的真相再次公之于众以正视听。(消息来源于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此事的新闻发布会内容)
事故经过及事件诱因

  (一)事故经过

  2003年9月21日11时50分,彭州市葛仙山镇涌泉村55岁村民刘期成驾驶双狮90型双轮摩托车,搭乘妻子杨义翠至红岩镇桂井村2组地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接触,致两车受损,刘期成左腿骨折,杨义翠当场死亡。事故发生时,与事故车相对行驶、距事故现场有相当距离、正在执行其它公务的彭州市局敖平派出所一辆警用摩托车及一辆警用面包车上的民警,立即停车上前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对伤员实施救助,主动履行公安民警的职责。

  随即赶到的事故处理民警在勘查现场时,一位当地村民无中生有地说道:“这个摩托车是担心警察追才出的事……”。这句极不负责的话使事故的性质忽然变化,众多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仿佛一下子找到了宣泄情绪的导火线,开始对警察起哄和谩骂,并散布事故是因警察追查这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所造成的。随着围观者越聚越多,事情最后完全走了样,谣言从警察追摩托车导致事故发生逐步升级为该事故摩托车是被警察用脚踢倒在大货车下的,等等。

  事故大货车司机刘猛的妻子更是散布谣言说,出事时,她就坐在事故大货车的副驾驶位置上,亲眼看见警察把摩托车踢倒……

  这时,一位了解事实真相的目击群众站出来说话:“不关警察的事,我亲眼看见车祸发生时警察还没走到。”话音刚落,群众就立即对其围攻,于是再也没有人敢出面为警察说话。一时间,现场秩序从正常的处理交通事故迅速转化为混乱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死者的尸体不许拉走,死者亲属在尸体周围泼上汽油,围观群众多达数百人,彭什公路交通被阻断。

  (二)事件诱因

  这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在警方的高度克制与正确处置下逐渐平息,事故真相也得以澄清,但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引发一场有数百人参与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呢?

  一是群众对公安机关影响其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严重不满。事故现场,系彭州市无牌无证摩托车最多的地区之一,几乎涉及到每家每户的“利益”。尽管近年来通过交巡警和当地派出所的努力,车辆上牌证率已比过去上升了不少,但群众对此却早有不满,只是平时没机会爆发而已。一旦遇到合适的机会、场合,就会将长期沉淀的怒火全部发泄出来。

  二是当事人为推卸责任、逃避处罚而制造谎言嫁祸于警察。驾驶员刘猛的妻子在交警第二次取证时承认自己当时开着另一辆车走在前面,根本没有看见事故的发生,因为自家的车没有保险,为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和赔偿而嫁祸于警察。尽管事后她承认了事故真相,但在当时受她谎言蒙蔽的数百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却一时难以消除。

  三是个别媒体记者的不实宣传,使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严重受损。事件发生后,各媒体记者纷涌而至,一些记者为了追求“新闻卖点”,道听途说,非常武断地认定事故经过,对事态的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还有一位记者以听到的谣言和断章取义的采访经过为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个记者的经历”,致数家网站转载和不少网民跟帖,网民们纷纷谴责公安机关——一起警察醇造的惨祸。这种不实的报道,给公安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使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也使本地公安机关多年来为改善公安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所做的艰苦努力被毁于一旦。
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1 10:30:00的发言:
三是个别媒体记者的不实宣传,使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严重受损。事件发生后,各媒体记者纷涌而至,一些记者为了追求“新闻卖点”,道听途说,非常武断地认定事故经过,对事态的扩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还有一位记者以听到的谣言和断章取义的采访经过为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个记者的经历”,致数家网站转载和不少网民跟帖,网民们纷纷谴责公安机关——一起警察醇造的惨祸。这种不实的报道,给公安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使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也使本地公安机关多年来为改善公安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所做的艰苦努力被毁于一旦。


这是跟西方的低能记者学的,断章取义,制造噱头,惟恐天下不乱。[em10][em10][em10]
政府干预媒体,我们不相信政府做的什么澄清,没有监督的当权者什么卑鄙的事做不出来?
这样的记者改拉出去砍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11 12:43:36编辑过]
真相!
通稿的真相,大家用自己的脑子和常识想想,如果当真如此,在场的群众都是在昧着自己的良心?那名勇敢的记者也是在昧着自己的良心,冒着被开除和处分的危险写一篇谣言来劐众??
为什么有人不愿意去相信警察的声明?
公安机关的形象不用损坏,已经很臭了,用不着别人再编这么真实的材料去加点黑,谁敢冒生命危险去瞎编这么大的事?是那个记者?警察说该记者瞎编,那说出该记者叫什么,哪个报社的,对他有什么处罚,是外国反华势力指使的还是自己闲着吃饱饭没事干,政府做事透明点,别暗地里抓了人家搞个人间蒸发死无对证。

    政府要想取信于民,先无条件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不得干预媒体,这样大家才有相信你的理由。
现在警察有好鸟?
大家忘了西安事件么??

民众是盲目的!
即便是警察追,先停车也是应该的。那篇文章好象是说无牌摩托车。违法在先,再拒捕
以下是引用l852963在2004-2-11 12:41:00的发言:
通稿的真相,大家用自己的脑子和常识想想,如果当真如此,在场的群众都是在昧着自己的良心?那名勇敢的记者也是在昧着自己的良心,冒着被开除和处分的危险写一篇谣言来劐众??
为什么有人不愿意去相信警察的声明?



老兄要是看看那篇文章你能相信那是一个有记者功底的人写的?

我找个中学生吹的都不比他差啊
法不责众!这句话害了多少人?
以下是引用jh108在2004-2-11 15:54:00的发言:

老兄要是看看那篇文章你能相信那是一个有记者功底的人写的?

我找个中学生吹的都不比他差啊


不用中学生写,你能写出来我就服你
好多反华的家伙在这里嘛
以下是引用Ashley在2004-2-11 12:54:00的发言:
公安机关的形象不用损坏,已经很臭了,用不着别人再编这么真实的材料去加点黑,谁敢冒生命危险去瞎编这么大的事?是那个记者?警察说该记者瞎编,那说出该记者叫什么,哪个报社的,对他有什么处罚,是外国反华势力指使的还是自己闲着吃饱饭没事干,政府做事透明点,别暗地里抓了人家搞个人间蒸发死无对证。

     政府要想取信于民,先无条件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监督,不得干预媒体,这样大家才有相信你的理由。

政府接受监督是天经地义的,但这种监督必须也应该是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的,如果断章取义,道听途听,颠倒黑白的“监督”,那就不叫监督了,应该叫煽动或者叫颠覆!!对于不实的监督那政府肯定要干预媒体,英国政府前段时间干预BBC的不实报导就是一例。
民主不是绝对的,民主也不是乱哄哄的。
不平之事太多不止这一件还有很多是你我们不知道的
以下是引用Ashley在2004-2-11 17:19: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h108在2004-2-11 15:54:00的发言:

  老兄要是看看那篇文章你能相信那是一个有记者功底的人写的?

  我找个中学生吹的都不比他差啊


不用中学生写,你能写出来我就服你
[/quote]
是不是等别人写出来之后,老兄你再换个题目,润色一下,转贴到其他论坛???[em11][em11]

嘻嘻,说笑而已。
我是四川的怎么不知道哦
!!!
老子,,,爪子乱传哦,我就在成都,爪子没听说呢??龟儿些表在哪儿乱搞哈。瓜的唆。整的老子冒火。
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1 18:57:00的发言:
对于不实的监督那政府肯定要干预媒体


政府是当事者,如何能由当事者自己做评判?有点脑子好不好
以下是引用Ashley在2004-2-12 9:57: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1 18:57:00的发言:
对于不实的监督那政府肯定要干预媒体


政府是当事者,如何能由当事者自己做评判?有点脑子好不好
[/quote]
由你这样的反华份子来批判才最恰当。
无语!对待同志要保护,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
群众愚昧!
就算违法、拒捕,警察一万个不应该把车踢倒,后果的严重性是可以预知的,而且警察也已经认识他们、警察不是有规定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穷追疑犯吗?那警察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假如报道属实)
以下是引用一枪一个ww在2004-2-12 10:06:00的发言:
由你这样的反华份子来批判才最恰当。


你算什么XX,一口一个反华分子,滚一边去!!
没想到CD的人这么 可爱 。居然还有人相信 “妓者“ 的报道,你们不知道某些所谓 “妓者“的素质吗??你们没上过sina吗??上面耸人听闻的报道多了去了。过两天,就又会有报道出来澄清一下,还加一句 “本网站对其真实性不负责“ , 真是吐血,什么玩样。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报道有两个。 其中一个有一句“柴油动力的核潜艇“ 我当时差点晕倒。。。。“核潜艇“ 还“柴油动力“。还有一则报道,说是有些地方流行炸“蚂蟥“吃。我一看标题,怪了,蚂蟥也能炸着吃??不会化了吗??一看内容和配图,靠!!明明是蝗虫嘛!!!!还“蚂蟥“。。shit!!!从此,我算是看清了某些所谓 “妓者“和“霉体“。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件事的真相如何!!我没亲眼见到,无法判断。。完全相信政府的话,我办不到。要我相信某些所谓“妓者“和“霉体“,也是想也别想。。
再顶!!B4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信息的不对称让这些人渣有机可乘,瞎放一些不符实际的屁!
报道原文写道:骑摩托的警察将骑摩托的村民踢倒,村民倒地后被卷入后面的卡里被压死。有点点知识的人都晓得:在县道上农民的摩托车车速在六十码以上,如果骑摩托车的警察真的将村民踢倒,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定理会告诉我们,警察也是自讨苦吃,还不是跟村民一样,摔倒在地被后面开过的卡车给压死。
  
  派出所民警是下乡办理身份证途中与摩托车同向行驶且相距一段距离,在摩托与卡车追尾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发现后主动履行职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呼唤了彭州指挥中心派出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为好事成了当地村民的发泄对象!!事实就是如此,
   如果还相信记者众口铄金抵毁销骨般的片面报导及春秋笔法那就没办法了。
   多名造谣起哄并堵塞彭什公路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提起公诉(刑法291条)
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2 15:39:00的发言:
报道原文写道:骑摩托的警察将骑摩托的村民踢倒,村民倒地后被卷入后面的卡里被压死。有点点知识的人都晓得:在县道上农民的摩托车车速在六十码以上,如果骑摩托车的警察真的将村民踢倒,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定理会告诉我们,警察也是自讨苦吃,还不是跟村民一样,摔倒在地被后面开过的卡车给压死。
   

也许,那个"记者"看动作片看多了?[em04][em04]
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2 15:39:00的发言:
报道原文写道:骑摩托的警察将骑摩托的村民踢倒,村民倒地后被卷入后面的卡里被压死。有点点知识的人都晓得:在县道上农民的摩托车车速在六十码以上,如果骑摩托车的警察真的将村民踢倒,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定理会告诉我们,警察也是自讨苦吃,还不是跟村民一样,摔倒在地被后面开过的卡车给压死。


你的生活常识就这样?你准备去踢人家,踢了一脚后反作用力下自己就向后倒了?那你冲上去地力道就不算了?
真tmd有空~~~路过一下
以下是引用Ashley在2004-2-12 18:2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困兽在2004-2-12 15:39:00的发言:
报道原文写道:骑摩托的警察将骑摩托的村民踢倒,村民倒地后被卷入后面的卡里被压死。有点点知识的人都晓得:在县道上农民的摩托车车速在六十码以上,如果骑摩托车的警察真的将村民踢倒,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定理会告诉我们,警察也是自讨苦吃,还不是跟村民一样,摔倒在地被后面开过的卡车给压死。


你的生活常识就这样?你准备去踢人家,踢了一脚后反作用力下自己就向后倒了?那你冲上去地力道就不算了?
[/quote]
老兄的常识也不怎么样麻,骑在摩托上和站在地上是一回事吗?[em04][em04][em04]
以下是引用Ashley在2004-2-11 12:23:00的发言:
政府干预媒体,我们不相信政府做的什么澄清,没有监督的当权者什么卑鄙的事做不出来?

老兄何必气急败坏成这个样子?  

[em04][em04][em04]
唉!现在的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