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乘务员拦车身亡: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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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乘务员拦车身亡: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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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3日电 题:深圳女乘务员拦车身亡: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作者:郑根岭

  前天,在深圳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名公交车女乘务员为阻拦一辆滑行的公交车撞向另一辆公交车,舍身上前拦阻,却被撞身亡。(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件!一位年仅十八九岁青春洋溢的湖南细妹子,就这样在一场意外事故中香消玉殒了,真是令人惋惜不已。因此,我们首先要向这位牺牲的女乘务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怀念,向其家属表示沉痛的哀悼!

  这也是一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不幸事件,值得人们好好反思。

  当然不好责怪死者。就人情世故而言,在人们心目中,死者总是无辜的,更何况她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公司财产受损挺身而出,所以公交公司关于“该乘务员是为保护公共财产不幸身亡”的表态,想必能够赢得公众的好感和广泛赞扬。

  然而,无论多么高尚的动机和行为,造成如今这种谁都会痛心的后果,总有需要认真检讨和总结的地方。

  身单力薄的女孩子,想以一己之力阻挡下坡滑行的那么大的公交车,根本就是螳臂挡车,这本应是常识。已经牺牲了的这位女乘务员当时是怎么想的,自己内心是否清楚这一点并预见得到这种后果,我们已经无从知晓。假如她不清楚,那么公交公司有没有告诉过她类似情况的注意事项?

  这位女乘务员,有可能与相撞的这两辆车无关,碰巧看见两车即将相撞,见义勇为,想以身拦车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也有可能是被撞的那辆公交车上的乘务员,眼见自己车辆被撞而去拦车。还有可能就是滑行车上的乘务员,她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自己担责受罚而不惜以身拦车。即便是最后一种情况,那么在不亵渎其拦车行为的前提下,我们也不禁要质疑公交公司有没有告知员工在生死关头,“人命重于车辆”这个基本道理(无论对道路上的其他人还是自己,都是如此),有关的规定和处罚措施有没有体现这个原则?

  还有,公交公司对所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有没有缺漏之处,比如是否教给了所有相关员工关于车辆制动的知识和操作技巧。从站场工作人员对事故的分析来看,有可能是该乘务员在清理车厢时无意中触动车辆手刹造成了下坡溜车滑行。对这种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当然是应该赶快拉下手刹制动,而这位女乘务员却跑下车以身挡车,这样做仅仅解释为“惊慌失措”说得过去吗?超过十米的距离,何至于如此惊慌失措?

  从报道中得知这位牺牲的女乘务员刚从蛇口赤湾总站调来不久,那么赤湾总站有没有尽到培训责任?恐怕也难辞其咎。

  另外,事发现场当时难道就没有别的人目睹此情此景?若有,为什么不大声提醒一声请这位女乘务员躲开?倘若溜车滑行的责任并不在死者,那么又是什么原因甚至什么人造成了车辆滑行?

  相关联的又一个问题是,那辆溜车滑行的公交车停在坡上,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是前一天晚上就停在那里的,还是出事当天凌晨出车前才临时移动停在了那个位置?无论是这当中的哪种情况,毕竟带来了事故隐患,都是应该也可以避免的失误,当然应该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总之,一起不幸事件,总应该给相干或相干的人们敲响一次警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倘若这个不幸事件能起到警醒更多地方、更多单位、更多的人们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完善安全措施,从而避免新的人为灾难发生,那么也就可以告慰这位令人尊敬的女乘务员的在天之灵了。深圳女乘务员拦车身亡: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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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3日电 题:深圳女乘务员拦车身亡:我们应该反思什么?

  作者:郑根岭

  前天,在深圳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名公交车女乘务员为阻拦一辆滑行的公交车撞向另一辆公交车,舍身上前拦阻,却被撞身亡。(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件!一位年仅十八九岁青春洋溢的湖南细妹子,就这样在一场意外事故中香消玉殒了,真是令人惋惜不已。因此,我们首先要向这位牺牲的女乘务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怀念,向其家属表示沉痛的哀悼!

  这也是一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不幸事件,值得人们好好反思。

  当然不好责怪死者。就人情世故而言,在人们心目中,死者总是无辜的,更何况她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公司财产受损挺身而出,所以公交公司关于“该乘务员是为保护公共财产不幸身亡”的表态,想必能够赢得公众的好感和广泛赞扬。

  然而,无论多么高尚的动机和行为,造成如今这种谁都会痛心的后果,总有需要认真检讨和总结的地方。

  身单力薄的女孩子,想以一己之力阻挡下坡滑行的那么大的公交车,根本就是螳臂挡车,这本应是常识。已经牺牲了的这位女乘务员当时是怎么想的,自己内心是否清楚这一点并预见得到这种后果,我们已经无从知晓。假如她不清楚,那么公交公司有没有告诉过她类似情况的注意事项?

  这位女乘务员,有可能与相撞的这两辆车无关,碰巧看见两车即将相撞,见义勇为,想以身拦车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也有可能是被撞的那辆公交车上的乘务员,眼见自己车辆被撞而去拦车。还有可能就是滑行车上的乘务员,她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自己担责受罚而不惜以身拦车。即便是最后一种情况,那么在不亵渎其拦车行为的前提下,我们也不禁要质疑公交公司有没有告知员工在生死关头,“人命重于车辆”这个基本道理(无论对道路上的其他人还是自己,都是如此),有关的规定和处罚措施有没有体现这个原则?

  还有,公交公司对所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有没有缺漏之处,比如是否教给了所有相关员工关于车辆制动的知识和操作技巧。从站场工作人员对事故的分析来看,有可能是该乘务员在清理车厢时无意中触动车辆手刹造成了下坡溜车滑行。对这种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置,当然是应该赶快拉下手刹制动,而这位女乘务员却跑下车以身挡车,这样做仅仅解释为“惊慌失措”说得过去吗?超过十米的距离,何至于如此惊慌失措?

  从报道中得知这位牺牲的女乘务员刚从蛇口赤湾总站调来不久,那么赤湾总站有没有尽到培训责任?恐怕也难辞其咎。

  另外,事发现场当时难道就没有别的人目睹此情此景?若有,为什么不大声提醒一声请这位女乘务员躲开?倘若溜车滑行的责任并不在死者,那么又是什么原因甚至什么人造成了车辆滑行?

  相关联的又一个问题是,那辆溜车滑行的公交车停在坡上,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是前一天晚上就停在那里的,还是出事当天凌晨出车前才临时移动停在了那个位置?无论是这当中的哪种情况,毕竟带来了事故隐患,都是应该也可以避免的失误,当然应该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总之,一起不幸事件,总应该给相干或相干的人们敲响一次警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倘若这个不幸事件能起到警醒更多地方、更多单位、更多的人们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完善安全措施,从而避免新的人为灾难发生,那么也就可以告慰这位令人尊敬的女乘务员的在天之灵了。
没有任何事实做依据的反思等同空P
这个还要教育么?;funk
:o :o 反思,好奇怪
世上就是这样,有些人用鲜血生命去实践,有些人大言不惭的反思反思.,..
这个乘务员怎么会觉得自己能挡得住车呢??
原帖由 伍德先生 于 2007-8-14 08:53 发表
这个乘务员怎么会觉得自己能挡得住车呢??

估计是情况紧急,自己脑子当时一大片空白,十八九岁应该是刚参加工作
我BS上面的
我也有过 一辆车倒车 不知道怎么搞的直接就望后一辆车上去 我一急 就拦上去了 还好他刹住了
那个时候 谁会想一想再去  那都是一瞬间的事  等你想好早撞了   
呵呵 夸自己一句  这就说明 我是好人  如果撞人的话 我也会上去  
再次BS上面几个 要想一想的
原帖由 yan796113 于 2007-8-14 10:30 发表
我BS上面的
我也有过 一辆车倒车 不知道怎么搞的直接就望后一辆车上去 我一急 就拦上去了 还好他刹住了
那个时候 谁会想一想再去  那都是一瞬间的事  等你想好早撞了   
呵呵 夸自己一句  这就说明 我是好人 ...


下次再遇上的时候先好好想一想自己能不能当得住再上吧,大小也是条性命啊,为了你的家人先想一想吧。。。。。
我去过很多城市  感觉深圳的乘务人员无论从那方面来说都是最好的 对她表示哀悼
现在很多单位都强调先保人身再保设备的.

对此事不发表评论.:(
看成公务员了
向这个牺牲的女孩致敬!
向那些说片儿汤话的竖中指!
有病呀,那时候那想得到那么多的,这位乘务员估计根本就不知道这车是失控滑行的,眼看要撞上自已的车了,出去试图阻止是很正常,很本能的行为,那里会想那么多!就像洪水决堤一样,解放军战士下水堵人墙之前难道不知道危险吗? 问题是当时的情况下,谁还有空像你那样,点支烟,翘起脚来想通前因后果!
确实很遗憾~~~
原帖由 问题一箩筐 于 2007-8-14 13:26 发表


下次再遇上的时候先好好想一想自己能不能当得住再上吧,大小也是条性命啊,为了你的家人先想一想吧。。。。。



是啊 都想一想 才会有这么多看热闹的  见死不救的
当时我正从一个坡上往下倒车(没法掉头), 旁边的面的司机上来就往我后轮底下塞了一块砖, 我当时就无语了。。。

这就是经验的差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