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贪吃宠物狗肉引牢狱之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10:36
六月中的墨尔本,冬的意味已是愈发浓烈,连日细雨,寒风瑟瑟,每日早晚温度在4度与15度中徘徊,裹上厚厚的衣服,似是仍然无法抵御那股寒意。这几日里,朋友间也会经常聊起,如此冷的天气,该如何进补才好?家里的阿姨也是应着着时节,每日里煲上点汤,暖身补胃。

  难得今日挂上了久违的太阳,开车去往公司,一面听着音乐,一面享受着透过车窗的暖阳,心情自是舒畅开朗。

  突然手机铃声大作,带上耳机,刚说了句“喂”,便马上让电话那端急促的声音打断了。

  “金叔叔,我出事了,怎么办啊?”电话中声音紧张还夹带着哭腔。是一位朋友老王的儿子,在墨尔本读大学。

  我安抚他先别着急,慢慢讲清楚事情的原委。

  小王与两位同学周末在住地附近踢球,几个小时运动下来,便相约一起到小王家做个丰盛的晚餐,同学几个聚聚。三个人嘻嘻笑笑地回家,走了几分钟,发现三人行后,竟多了一个小“跟班”----一条小狗。他们开始也没太在意,一边逗逗小狗,继续往家的方向走着。快到小王租住房屋的门口时,小“跟班”依然紧随身后,摇着尾巴,颤颤巍巍地停下来,看着他们。

  眼见小狗可怜巴巴地杵在门外,小王心生一念:这可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这小狗脖子上也没挂牌,无从帮它找回主人,天气又冷,无家可归怪可怜的,与其流浪街头饿着冻着,还不如成全我们的胃。小王和同学互相对望了一眼,大家心领神会地笑笑。

  
二话不说,几个人就将小跟班领进了温暖的房内。只是等待它的不是避寒之所,而是油盐酱醋。这个晚上,小王与同学美美地吃了一顿狗肉火锅。俗话说:当棉被,吃狗肉。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下肚,可是驱寒作暖啊!

  几日后,小王从学校回家的途中,突然发现街道电线杆上,出现了好多招贴:寻狗启事。小王凑到跟前,仔细读着告示。有些眼熟的照片下面,阐述着主人对狗的宠爱之情,请热心人看到狗时与他联系,当面重谢。小王有些心虚,旋即想想,应该不会有人知道的,他们带狗回家时,已是快天黑了,路上并没有任何人。忐忑不安地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小王故作无事地走回家中。

  快到家门时,迎面过来一个澳洲人,扬起手,似是在跟他打招呼。小王回过头,确定身后没有他人。然后迎着走过去。打招呼的人好象是隔了几户人家的邻居,平日里打过几次照面,但从没有过交往。小王暗自纳闷着,心更虚了。

  “你好,我是你的邻居,我叫Victor,请问一下,你这两天有看到走失的狗吗?”

  “走失的狗,啊?!没有,没有,……”小王紧张的急忙否认。“真的没有,我从没见过。”

  小王急于撇清的反应,让Victor看来有些奇怪。他往小王家里看去,又用力地呼吸了几口气,隐约中,似乎闻到了什么。小王心里暗自叫苦,期盼着Victor没有闻到任何的气味。尽管他不知是因为心虚而闻到狗肉火锅残余的香气,还是仅仅是心理作用作怪。

  正在出神,Victor慢慢地回过头来,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瞪了小王一眼,什么都没说,匆匆离开了。小王吓地赶紧打电话给同学,告诉他们可能大事不妙,他们吃的狗是有主人的。同学们都安慰他,不要自己吓自己,澳洲是个法制社会,邻居没有证据,是不能拿他们怎么样的。

  一眨眼功夫,一辆鸣笛警车就出现在了窗外。警察敲门后,简单地跟他聊了几句,便以怀疑他虐待动物为名,四处看看。小王开始还矢口否认,一一答辩着一个警察的盘问。

  “这里有发现!”一个声音从房外堆放垃圾的地方传来。小王随着警察一起冲出门外,只见隐隐约约间几根金黄色的毛趴在垃圾箱上,被风吹地一上一下,在垃圾箱上飘忽摇曳着。Victor激动地冲上去,“这是我的狗,颜色是一样的,我能认出来。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

  小王有丝愧疚地低下头,但明明记得把垃圾都特意处理好了,却偏偏忽略了垃圾箱上,因为这几日风太大的关系,有些狗毛飘落在上面。

  “请跟我们回警局一趟。我们会对这些毛作出化验。如果确实是狗毛,我们会以虐待动物,侵犯他人财物为名控告你。你可以找律师。”

  这才出现了小王给我的紧急电话求助的一幕。我答应帮他马上联系律师,希望律师出面能尽量庭外和解处理,但是如果Victor坚持控告的话,事情可能比较棘手。

  挂了小王的电话后,我继续开车前行,心情变得好沉重。这些日子以来,接连发生留学生惹官司的事情,皆因不了解澳洲法律法规而引起。在澳洲,不要随便处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动物同样受动物福利法保护,不可随意虐待或宰杀,否则都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留学生在关心本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澳洲法律的认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六月中的墨尔本,冬的意味已是愈发浓烈,连日细雨,寒风瑟瑟,每日早晚温度在4度与15度中徘徊,裹上厚厚的衣服,似是仍然无法抵御那股寒意。这几日里,朋友间也会经常聊起,如此冷的天气,该如何进补才好?家里的阿姨也是应着着时节,每日里煲上点汤,暖身补胃。

  难得今日挂上了久违的太阳,开车去往公司,一面听着音乐,一面享受着透过车窗的暖阳,心情自是舒畅开朗。

  突然手机铃声大作,带上耳机,刚说了句“喂”,便马上让电话那端急促的声音打断了。

  “金叔叔,我出事了,怎么办啊?”电话中声音紧张还夹带着哭腔。是一位朋友老王的儿子,在墨尔本读大学。

  我安抚他先别着急,慢慢讲清楚事情的原委。

  小王与两位同学周末在住地附近踢球,几个小时运动下来,便相约一起到小王家做个丰盛的晚餐,同学几个聚聚。三个人嘻嘻笑笑地回家,走了几分钟,发现三人行后,竟多了一个小“跟班”----一条小狗。他们开始也没太在意,一边逗逗小狗,继续往家的方向走着。快到小王租住房屋的门口时,小“跟班”依然紧随身后,摇着尾巴,颤颤巍巍地停下来,看着他们。

  眼见小狗可怜巴巴地杵在门外,小王心生一念:这可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这小狗脖子上也没挂牌,无从帮它找回主人,天气又冷,无家可归怪可怜的,与其流浪街头饿着冻着,还不如成全我们的胃。小王和同学互相对望了一眼,大家心领神会地笑笑。

  
二话不说,几个人就将小跟班领进了温暖的房内。只是等待它的不是避寒之所,而是油盐酱醋。这个晚上,小王与同学美美地吃了一顿狗肉火锅。俗话说:当棉被,吃狗肉。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下肚,可是驱寒作暖啊!

  几日后,小王从学校回家的途中,突然发现街道电线杆上,出现了好多招贴:寻狗启事。小王凑到跟前,仔细读着告示。有些眼熟的照片下面,阐述着主人对狗的宠爱之情,请热心人看到狗时与他联系,当面重谢。小王有些心虚,旋即想想,应该不会有人知道的,他们带狗回家时,已是快天黑了,路上并没有任何人。忐忑不安地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小王故作无事地走回家中。

  快到家门时,迎面过来一个澳洲人,扬起手,似是在跟他打招呼。小王回过头,确定身后没有他人。然后迎着走过去。打招呼的人好象是隔了几户人家的邻居,平日里打过几次照面,但从没有过交往。小王暗自纳闷着,心更虚了。

  “你好,我是你的邻居,我叫Victor,请问一下,你这两天有看到走失的狗吗?”

  “走失的狗,啊?!没有,没有,……”小王紧张的急忙否认。“真的没有,我从没见过。”

  小王急于撇清的反应,让Victor看来有些奇怪。他往小王家里看去,又用力地呼吸了几口气,隐约中,似乎闻到了什么。小王心里暗自叫苦,期盼着Victor没有闻到任何的气味。尽管他不知是因为心虚而闻到狗肉火锅残余的香气,还是仅仅是心理作用作怪。

  正在出神,Victor慢慢地回过头来,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瞪了小王一眼,什么都没说,匆匆离开了。小王吓地赶紧打电话给同学,告诉他们可能大事不妙,他们吃的狗是有主人的。同学们都安慰他,不要自己吓自己,澳洲是个法制社会,邻居没有证据,是不能拿他们怎么样的。

  一眨眼功夫,一辆鸣笛警车就出现在了窗外。警察敲门后,简单地跟他聊了几句,便以怀疑他虐待动物为名,四处看看。小王开始还矢口否认,一一答辩着一个警察的盘问。

  “这里有发现!”一个声音从房外堆放垃圾的地方传来。小王随着警察一起冲出门外,只见隐隐约约间几根金黄色的毛趴在垃圾箱上,被风吹地一上一下,在垃圾箱上飘忽摇曳着。Victor激动地冲上去,“这是我的狗,颜色是一样的,我能认出来。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

  小王有丝愧疚地低下头,但明明记得把垃圾都特意处理好了,却偏偏忽略了垃圾箱上,因为这几日风太大的关系,有些狗毛飘落在上面。

  “请跟我们回警局一趟。我们会对这些毛作出化验。如果确实是狗毛,我们会以虐待动物,侵犯他人财物为名控告你。你可以找律师。”

  这才出现了小王给我的紧急电话求助的一幕。我答应帮他马上联系律师,希望律师出面能尽量庭外和解处理,但是如果Victor坚持控告的话,事情可能比较棘手。

  挂了小王的电话后,我继续开车前行,心情变得好沉重。这些日子以来,接连发生留学生惹官司的事情,皆因不了解澳洲法律法规而引起。在澳洲,不要随便处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动物同样受动物福利法保护,不可随意虐待或宰杀,否则都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留学生在关心本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澳洲法律的认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而是道德和人性问题了
这个在欧美可是个大问题,我有个同学去美国回来说,有个80年代去美国中国人,因为给自己的狗吃剩饭而不是专用的狗粮,结果被人告了,不仅罚了款而且还终生禁止养狗。在中国哪家狗不是吃剩饭的。
吃 什么都吃 以前美国航空空公司的空姐在给中国人加菜时就说 你们中国人就会吃
原帖由 馊稀饭 于 2007-7-30 14:27 发表
吃 什么都吃 以前美国航空空公司的空姐在给中国人加菜时就说 你们中国人就会吃

这个,广东人算走在前面了,中国人天上飞的水里游,那个咱不吃,农耕文明太发达的弊端;P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7-7-30 14:24 发表
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而是道德和人性问题了


怎么能跟人性扯上了?
:L :L :L
原帖由 馊稀饭 于 2007-7-30 14:27 发表
吃 什么都吃 以前美国航空空公司的空姐在给中国人加菜时就说 你们中国人就会吃

美联航不是为这个大姐道歉了吗??

原话是“你们中国人,总是很饿”!

吃什么好象和别人关系不大吧!

我几年没吃猪肉,难道我就很饿吗??
原帖由 金错刀 于 2007-7-30 14:35 发表


怎么能跟人性扯上了?
:L :L :L

估计那位是对亲手宰杀做了狗肉火锅这一系列动作,感到那位留学生人性有问题,太血腥了吧。要是狗肉馆里的就不会有这个问题啦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7-30 14:36 发表

美联航不是为这个大姐道歉了吗??

原话是“你们中国人,总是很饿”!

吃什么好象和别人关系不大吧!

我几年没吃猪肉,难道我就很饿吗??


那个美国大姐的形容并没错 全球最能吃的就算是中国人了 就连长在污水粪池里的软体爬行动物 有毒的都上了餐桌 中国人还有什么不能吃的
吃狗肉在很多国家地区都是违法的。
原帖由 馊稀饭 于 2007-7-30 14:45 发表


那个美国大姐的形容并没错 全球最能吃的就算是中国人了 就连长在污水粪池里的软体爬行动物 有毒的都上了餐桌 中国人还有什么不能吃的

的确,中国饮食连中国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别说老外了
在中国吃就可以了,到了美国,还是入乡随俗的好,毕竟是人家的地盘
强烈抗议美国侵犯人权。
你有说话的权力,我有吃狗肉的权力
原帖由 馊稀饭 于 2007-7-30 14:45 发表


那个美国大姐的形容并没错 全球最能吃的就算是中国人了 就连长在污水粪池里的软体爬行动物 有毒的都上了餐桌 中国人还有什么不能吃的

有骨气,那就不用道歉,反正不怕没客源。

还有,我吃什么和别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尽管,我对狗,野生动物没有一点兴趣。但是,别人要吃狗,我只会笑一笑;要吃野生动物,我会反对!
原帖由 cc_gg 于 2007-7-30 14:47 发表
吃狗肉在很多国家地区都是违法的。

如果是违法,那没有二话,活该!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7-30 14:51 发表
强烈抗议美国侵犯人权。
你有说话的权力,我有吃狗肉的权力


香港也是这样,你可以去散步。
香港不准吃狗肉??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7-30 14:51 发表
强烈抗议美国侵犯人权。
你有说话的权力,我还有吃人肉的权力


[:a13:] [:a13:]
:victory: 129b17036760f488d55f2b2bd1eef7a4.jpg
炸蚂蚱
20060801173858634.jpg

:D :D :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7-30 14:54 发表
香港不准吃狗肉??


前几个月的事,有人吃狗肉被判,市民还觉得判轻了。
中国人能吃一点都不错!我们在阿尔巴尼亚有个工程,当地有一种山龟,当地人因为敬之为山神,所以漫山遍野都是。结果我们的人去了,据去年回来的人说,在宿舍楼前堆了两座乌龟壳的小山,全是这两年中国人吃剩的垃圾。刚去的时候上山随便就能抓到一堆,现在得仔细找了。至于味道嘛,反正同事们不喜欢。
这个就是饮食文化不同,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当然去了国外有这方面规定还是要遵守的。
吃野生动物真的是恶习。
吃狗肉,在于自己的感受。
.............................RT
真郁闷,吃汉堡的时候看到了你的图
最恨吃宠物的人,特别是猫狗,这种人会死的很惨,肠穿肚懒!人要学会善待他人,特别是我们身边最亲近的宠物,看看上面的言论,中国人没得救!:@ :@
原帖由 有还无 于 2007-7-30 15:08 发表
中国人能吃一点都不错!我们在阿尔巴尼亚有个工程,当地有一种山龟,当地人因为敬之为山神,所以漫山遍野都是。结果我们的人去了,据去年回来的人说,在宿舍楼前堆了两座乌龟壳的小山,全是这两年中国人吃剩的垃 ...


我靠,这也敢,不怕当地人集体来报复
靠,24楼的,赔我好胃口:@
保守估计这几天都要吃不下东西了:')
24楼的在帖自己的食物?:o
原帖由 潜水三年 于 2007-7-30 15:45 发表
最恨吃宠物的人,特别是猫狗,这种人会死的很惨,肠穿肚懒!人要学会善待他人,特别是我们身边最亲近的宠物,看看上面的言论,中国人没得救!:@ :@


这都没得救——新京报《从看帖不回帖看中国国民性的恶劣》
24楼的狠......
1:咱们要学会入乡随俗,不能在中国则呢米,到了人家地盘,还这样

2:要有策略,比如那狗,你偷偷吃乐,谁能知道?

3:国家要做国家形象工程,当外人对你的文化认同感增强,你的很多行为,才能让对方理解和接受
其实,你想想,墨西哥的人来到中国,如果他一定要吃蛆,到处找,那么你会不会很尊重他这个习惯呢?

所以,我们很多时候要在某种程度上尊重别人的习惯。

况且,在我们国家,我家的生蛋的鸡跑到你家,难道你也二话不说马上开锅吗?

所以,有些人的一些做法,真的很差。
吃野味,是中国人最大的恶习

是缺乏教养的表现!!尝过也就算了,成年累月的吃,简直!!!!
原帖由 bjnr 于 2007-7-30 18:24 发表
吃野味,是中国人最大的恶习

是缺乏教养的表现!!尝过也就算了,成年累月的吃,简直!!!!

这方面广东人是行家,野味本人从来都不吃
老外的规矩是:不吃食肉类的动物。注意一下就OK了
不吃食肉动物的伊斯兰教徒
原帖由 dadasuancai 于 2007-7-30 18:58 发表
不吃食肉动物的伊斯兰教徒

谁说的,《古兰经》原则性地提到的有“猪、血液、酒、自死物、诵非安拉之名宰杀的动物”没有说食肉动物。

犹太教的饮食禁忌才多,,《旧约·利未记》中说,耶和华告诫以色列人,“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甚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禽兽之类,《旧约·利未记》记载,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们晓谕以色列人,在地上的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蹄分两瓣而又倒嚼的,如牛羊,可以吃。倒嚼而不分蹄者,如骆驼、兔子,不可吃。仅分蹄而不倒嚼者,如猪,亦不可吃。这些兽的肉,不能取食或触摸。鱼类中,有翅有鳞者可吃,无翅无鳞者不可吃。鸟类中,雕、猫头鹰、乌鸦、驼鸟等(不下20余种)不可吃。另外,凡有翅膀而四足爬行的生物,不可吃。但其中有足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如蝗虫、蚂蚱、蟋蟀等,可以吃
他被抓是因为吃别人的宠物狗,不是因为吃狗吧。美国还有韩国人开的狗肉馆,怎么可能吃狗肉也犯法呢?
原帖由 rubbish 于 2007-7-30 19:20 发表
他被抓是因为吃别人的宠物狗,不是因为吃狗吧。美国还有韩国人开的狗肉馆,怎么可能吃狗肉也犯法呢?

开狗肉馆在美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