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钻无关还是我们和言论自由无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7:22:20
文章提交者:鱼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我以前是非常欣赏麦田99的,我认为他可以做到中国最好的记者,但是看来他并无意走这样的人生路,这当然是他的自由。这是无关的话。

    麦田在我讨论言论自由的帖子里面跟贴,昨天又发贴《济南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但是我看遍他的主贴,也没发现他给出的理由。他的逻辑似乎是“我们应该回到事件本身”……,“红钻的违法‘事实’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所以“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我们先放一边,首先我们应该遵守法律。”

    很明显,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这是扯淡的话。言论自由不仅仅是权利意义上的,更是制度和法律意义上的,在言论自由的法治国家里,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的言论权利,拥有更大、更广泛的言论自由。在出现有关言论的纠纷中,良好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他们不被权势者和权力机关轻易的诬陷、抓捕、拘留和判处刑罚。

    在讨论中,我们也印证了,在法治(民主)国家里,公共言论也并非没有底线,言论入罪的两个条件是:指控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言论者是出于恶意;言论者的言论有引发“清楚和现实(迫在眉睫)的危险”。除此之外,什么真假、善恶、好坏、正确错误、积极消极、影响后果、道德稳定、政府形象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是扯淡,都不作为入罪的依据。因此,法治(民主)国家里,公众人物现在基本上已经放弃了对于纯粹言论的法律追究,因为要提供出证据证明“恶意”,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请各位千万注意这一点,这和咱们中国绝对不一样。

    我们不妨当做个游戏。红钻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美国警察会不会因此而抓人,红钻会不会因此而入罪,很明显,不会。

    而在我们号称社会主义的人民中国,恶意是不需要证明的。权势者、权力机关说你恶意就是恶意,红钻不就是“恶意散布谣言”吗?民工讨薪不也是“恶意讨薪”,冤者上访不也是“恶意上访”吗?我想象不出来作为社会主义人民中国的我们和现代文明的差距,简直就是“美女与野兽”。

    现代文明对于人民和公民个人的制度和法律保护超出愤青们的想象力。他们似乎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可以不保护政府和主义,而一定要保护造谣和错误。我知道说再多也不起作用,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们:如果一个政府和主义,需要牺牲人民和自由来保护,那么这个政府和主义,一定是人民和自由的敌人。

    我忽然也想开了,麦田说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这当然是扯淡。但是他把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分开来,确实也有他的道理。因为不但红钻,甚至连我们所有的中国人,都和言论自由无关,这倒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悲惨现实。

    鱼刺2007.07.29文章提交者:鱼刺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我以前是非常欣赏麦田99的,我认为他可以做到中国最好的记者,但是看来他并无意走这样的人生路,这当然是他的自由。这是无关的话。

    麦田在我讨论言论自由的帖子里面跟贴,昨天又发贴《济南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但是我看遍他的主贴,也没发现他给出的理由。他的逻辑似乎是“我们应该回到事件本身”……,“红钻的违法‘事实’是违反了什么法律”,所以“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我们先放一边,首先我们应该遵守法律。”

    很明显,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这是扯淡的话。言论自由不仅仅是权利意义上的,更是制度和法律意义上的,在言论自由的法治国家里,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的言论权利,拥有更大、更广泛的言论自由。在出现有关言论的纠纷中,良好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他们不被权势者和权力机关轻易的诬陷、抓捕、拘留和判处刑罚。

    在讨论中,我们也印证了,在法治(民主)国家里,公共言论也并非没有底线,言论入罪的两个条件是:指控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言论者是出于恶意;言论者的言论有引发“清楚和现实(迫在眉睫)的危险”。除此之外,什么真假、善恶、好坏、正确错误、积极消极、影响后果、道德稳定、政府形象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是扯淡,都不作为入罪的依据。因此,法治(民主)国家里,公众人物现在基本上已经放弃了对于纯粹言论的法律追究,因为要提供出证据证明“恶意”,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请各位千万注意这一点,这和咱们中国绝对不一样。

    我们不妨当做个游戏。红钻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美国警察会不会因此而抓人,红钻会不会因此而入罪,很明显,不会。

    而在我们号称社会主义的人民中国,恶意是不需要证明的。权势者、权力机关说你恶意就是恶意,红钻不就是“恶意散布谣言”吗?民工讨薪不也是“恶意讨薪”,冤者上访不也是“恶意上访”吗?我想象不出来作为社会主义人民中国的我们和现代文明的差距,简直就是“美女与野兽”。

    现代文明对于人民和公民个人的制度和法律保护超出愤青们的想象力。他们似乎永远也不明白为什么可以不保护政府和主义,而一定要保护造谣和错误。我知道说再多也不起作用,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们:如果一个政府和主义,需要牺牲人民和自由来保护,那么这个政府和主义,一定是人民和自由的敌人。

    我忽然也想开了,麦田说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无关,这当然是扯淡。但是他把红钻事件和言论自由分开来,确实也有他的道理。因为不但红钻,甚至连我们所有的中国人,都和言论自由无关,这倒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悲惨现实。

    鱼刺2007.07.29
看见凯迪三个字就可以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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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你试试去美国街上高喊干掉布什看看会有什么下场;P ;P ;P
不过喊喊伊拉克今天又死了很多美国大兵,大抵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原帖由 闲云潭影 于 2007-7-29 12:42 发表
不过喊喊伊拉克今天又死了很多美国大兵,大抵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如果你喊本宁堡每天都有数位大兵死于非命看看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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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7-29 12:32 发表
什么时候造谣也成了自由,那中国就真是要完了。
另外楼上小二是不是气糊涂了?凯迪不是俩字吗?:D :D


你要知道,两个人占一台电脑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原帖由 吓我一笑 于 2007-7-29 13:00 发表

如果只是抒发郁闷或者表达对当局不满,而没有涉及煽动他人或预谋犯罪,那当然是无罪的

那那些因为在网上说要干掉布什而被抓的家伙你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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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ulula 于 2007-7-29 13:20 发表

那那些因为在网上说要干掉布什而被抓的家伙你怎么说?


给个官方链接看看?再让大家鉴定一下新闻的真伪性?
佛州警察不满意美国对伊政策扬言要杀布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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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 10:51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美国佛罗里达州西部港口城市坦帕的警官约瑟夫因为不满意美国总统布什的伊拉克政策,并威胁要杀死布什,近日已经被逮捕。据报道,今年7月15日,约瑟夫在当地的一个干洗店对一个店员说,他一点也不希望保护正在该地访问的布什,随后他就开始批评起布什的伊拉克政策。他越说越激动,最后愤然表示,布什以及他父亲、美国前总统老布什,都应该统统枪毙。他说,如果他有足够的子弹,他将会亲自对准布什的脑袋开一枪。

  不料,隔墙有耳,另外一名警察将约瑟夫的这番话报告了坦帕市警察局长史蒂夫·霍格,霍格大吃一惊,立即下令下了约瑟夫的枪,并将此事向美国安全部门做了汇报。

  如果被确认有罪,约瑟夫最高将被判处5年监禁,并且永远禁止拥有枪支。
嘿嘿,老美关于中国的谣言和误导报道很多,可TG这边关于老美的也不少。

揭老美短的新闻读起来心里是很爽,爽到我们就懒得去考证新闻的真实性了。

好比老美到中国来看了之后,哦,原来中国是这样子滴;你没去过美国,你就能断定美国是你所读到的所想象的那样子滴?
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7-29 13:42 发表
佛州警察不满意美国对伊政策扬言要杀布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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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 10:51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美国佛罗里达州西部港 ...


这就是所谓官方链接?好歹也应该找个英文原文吧?
在这起暴雨成灾事件中,我们需要反思的东西很多,甚至要揭露的真实还有许多。如果瞒报、谎报一点事儿都没有的话,那么一个跟帖“转载”“引述”的姑娘却遭到治安拘留是如何也不能服众的。
  
作者:凌扬/2007.7.26/8:20
原帖由 asleepingpig 于 2007-7-29 13:51 发表


这就是所谓官方链接?好歹也应该找个英文原文吧?


我欠你的?:o :o
原帖由 asleepingpig 于 2007-7-29 13:42 发表
嘿嘿,老美关于中国的谣言和误导报道很多,可TG这边关于老美的也不少。

揭老美短的新闻读起来心里是很爽,爽到我们就懒得去考证新闻的真实性了。

好比老美到中国来看了之后,哦,原来中国是这样子滴;你没 ...

原来因为说要干掉布什而被抓的新闻都是假新闻呀,我们都是假新闻的受害者呀,感谢你的提醒,我们要是去美国在公共场合可以放心大胆的高呼干掉小布什了;P ;P ;P
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7-29 13:42 发表
佛州警察不满意美国对伊政策扬言要杀布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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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 10:51

      东方网8月28日消息:美国佛罗里达州西部港 ...

呵呵,刚刚祭出google大神,这条新闻来源都指向中国日报网,但是在中国日报网的站内搜索却没有相关消息
这样的新闻多了去
平民造谣要被拘留,官员说谎又该如何处置?
中国有1亿多网民,更有数亿会接收、发送手机短信的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用户,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发帖子、发短信、发个人观点等评论而被追查,这不仅仅是有可能,而是已经有人被抓、被拘留。

   公安部门拘留发言者的通用、常用依据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07年7月25日南方都市报记者虞伟援引山东济南当地媒体报道称,一名在网上留言谈论济南"7.18"暴雨危害的普通女网友被当地公安查处并拘留。这名网友姓李,当地报纸援引治安部门的意见称:"7月21日至22日注册网名'红钻帝国'在某论坛恶意散布谣言,意图在群众中制造恐慌气氛,性质较为恶劣。"中国新闻网报道,7月18日傍晚,济南市遭受了45年来同期最大的一次暴雨袭击,从下午17时左右到晚上20时,济南市区降下了135.2毫米的雨量,特大暴雨给济南造成了重大损失。截至19日11时的统计数字显示,济南市因特大暴雨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到25人,失踪4人,受伤171人。7月20日山东省民政厅的统计数据显示,"7.18"特大暴雨灾情全省受灾人口41.7万人,32人因灾死亡,失踪10人,伤197人。其中,济南市遇难人数升至26人,失踪6人,受伤171人。暴雨时由于当时正好是下班交通高峰期,暴雨导致济南市交通出现严重瘫痪,上千辆私家车和公交车被水淹熄火,道路上的积水达到半米多深,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还不清楚具体数字。

   当地媒体还报道,济南暴雨受灾后,网友"红钻帝国"因为发帖"内容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少人死亡的虚假信息"而遭举报,后被警方找到后,警方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红钻帝国是舜网论坛暴雨大讨论中的激进派,特别是在银座商场进水是否有人被淹死的问题上,她认为肯定有人死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像很多网友一样,她在回帖中转载了其他网友的现场描述,还引述了自己朋友的说法,不过也承认自己并未亲眼看到死尸。在济南,记者采访过的大多数人都曾听自己朋友说过商场有人淹死的传言,但并没有任何证据。也有网友问红钻帝国要证据,她说自己没有义务提供证据,只是不相信那些辟谣,并称"我只信我身边朋友对我说的话".论坛上部分网友质疑商场淹死人的网络传言,并有人发表澄清谣言的帖子。红钻帝国认定这些论坛新注册的新手都是商场的"枪手",言辞非常激烈地抨击这些网友,骂他们是"狗奴才".红钻帝国激烈的态度引起了部分网友的极大不满,一度有多名网友与她笔战,双方炮火不断升级。有网友劝诫红钻帝国不要谈论这个话题,以免被以传播谣言的罪名拘捕,"你毕竟只是怀疑,真相你永远不知道,把你抓起来理由很充分!"当地记者调查发现,被拘留的这位23岁女子只是一名普通网友,在婚纱影楼工作,济南暴雨后情绪激动地参与了论坛里的很多主题讨论,但数据记录显示她并未发过主帖。事实上暴雨确实造成200多人死伤,这难道也是谣言吗?当地的记者还采访了当地警方,但警方不愿透露"红钻帝国"发帖内容,理由是担心帖子内容再次引发社会恐慌,同时也拒绝透露该网友的具体身份。

   在网络上讨论暴雨就导致拘留,我想关心气象的人都有了恐惧感,我们每一个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以如此荒唐的理由而被拘留?

   我的回答是有可能。假如你说明天泰山可能要崩了,又在网络上留下了证据,那么,后天就有可能有山东的公安找上家门,直接拘留了事,因为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手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并处以200元左右的罚款。

   或者你突然异想天开地在网络上留言"明天下暴雨打雷要死人",也有可能被制裁,因为他们指控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手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就是铁证如山,就是铁案,且不管明天是否真的打雷下暴雨死了多少人。

   这就是中国的当下言论空间的紧缩,又是中国特有的国情,假如孔子生活在当代也要拘留。从史记上看,孔子死前叹歌如下:"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假如他生活在今天,并在网络上留言,恐怕他也要被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据说孔子说完这话七天后而死,若要拘留的话,恐怕孔子就要死在拘留所里了。万幸,孔子没有生活在今天。

   济南拘留李姓网友,而上个月另有无锡拘留丁某,原因是他发送手机短信。2007年6月6日,无锡太湖有蓝藻,无锡市民丁某发短信130多条,给了130余人,被当地公安指控为散布谣言,谣言便是:"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这十来个字,拘留10天。

   通过种种努力,我和丁某有过简单交流,但他沉默不语,至于这个处罚是否公正,我想他应该有自己的判断,毕竟法律不是任由公安局一家使用的。

   除了最近两个月被拘留之外,还有一些人因言陷入文字狱,如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一些官员收到所谓低级趣味的短信,手机持卡人因此被撤消县妇联副主席职务。该事件发生在2006年9月28日,一条内容低下并有矛头所指围场县人事局局长和副局长并涉及县委县政府的短信,由号码为13231482610的联通卡发出,8名县级领导和包括一些乡镇书记在内的10名科级干部收到了这条侮辱性短信。被侮辱人之一的县劳动人事局局长关利民,虽然未收到短信,但从别人的手机上看到了,于是在第二天即9月29日到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经查此卡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机齐庚伟帮他姑姑———县妇联副主席齐凤雁买的。被传唤到公安局刑警大队后,齐凤雁承认卡是她的,但否认发了上述信息。10月1日上午,齐凤雁再次被传唤,办案人员之一、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介绍说,这次齐凤雁说这张卡不慎丢失了。鉴于她的供述前后矛盾,案情复杂,10月1日当天便对她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来又因为有合伙作案的嫌疑,公安局又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10月31日,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批准。11月3日,公安局把对齐凤雁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限一年。齐凤雁表示,公安局对她经常传问审讯,最长的一次四五个小时,有一次,半夜里还对她进行了测谎,长达三个多小时。12月6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免去其县妇联副主席一职,她的丈夫王春雨通过打听得知,免职理由是"不向组织说实话".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凤雁、王春雨觉得"忍无可忍"了。他们决定讨个说法,于是向省市两级纪委进行申诉,他们申诉的理由是:一是公安局搞有罪推定,而且超期羁押,刑事拘留长达34天;二是县领导干预司法。而且他们的矛头直指县委书记陈志乃。他们认为是陈书记直接插手此案,干预司法。而他们的依据是:在审讯期间,公安局领导多次向他们提起过陈书记。他们也找过陈书记要求早点放人,但遭拒绝。很明显,围场县委书记陈志乃就是迫害这名妇女干部的幕后人和直接拍板人,他自己辩称他2006年9月30日在(承德)市里开会。中午,公安局长打电话给他,汇报了一些干部收到低级趣味短信的事情。当天晚上9点多,齐凤雁从公安局打电话给他,说卡是别人让她买的,此事涉及领导和政治斗争,要对他当面说。陈志乃告诉齐凤雁有什么话直接对公安局说。陈志乃还向记者强调,免职不等于撤职,不是纪律处分。可实际上发短信的人已经被拘留,还取保候审,很明显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了,而决定她犯罪嫌疑人命运的正是县委书记这个"党的大法官".党权高于一切,书记亲自兼任法院院长、公安检察院的一把手,严重干预司法,干预公安(县委书记不通知公安局长,公安会直接抓人吗?)还有什么司法公正可言。

   一些公民因言被拘留、打击,无非是揭穿了"官员个人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这一真相,公安局搞有罪推定,而且超期羁押;县委书记陈志乃插手此案,干预司法,有不同意见者就是党的敌人,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比如在重庆"彭水诗案"中,仅仅因为县一名普通职员秦中飞转发短信有讽刺意味并涉及当地主要领导,如县委书记蓝庆华等人,就被当地警方以"诽谤罪"立案侦查;在山西的"稷山诽谤案"中,几名干部的举报信涉及县委书记,也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甚至被判刑;还有安徽五河短信案件,乃是因为两个在民间口碑不错的老师向县领导发短信反映情况,结果被刑事拘留,并且上了本县电视台,名誉扫地。由此可见,当言论自由不是公民理所当然享有的权利并得以保障时,若有任何言论冒犯了党官,损害了"官员的利益"就等于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权力之下,官员强令警方立案侦查,最后倒霉的正是那些说出不同意见的人,说出真话的人,被拘留、逮捕和审判的案例就比比皆是了。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法律没有效力,那么只能证明这样的法律只是保护官员的道具,只能说明言论自由权如同厕所里的手纸,随手一扔了之。

   用专家的话讲,如此处理公民就是打击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认为,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公民和媒体从业者通常不宜采取刑事手段。因为公民有其宪法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而媒体从业者造假的结果是在业界和社会上身败名裂,惩罚已经相当严厉。当然,如因当事人发布的虚假报道因特殊的发布时机,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可能触犯了刑律。但处理过程仍需坚持公开透明的法治原则,坚持公正的司法程序,避免不当处理发生。至于济南女网友把道听途说的暴雨淹死人的消息发到论坛上,是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南方都市报转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的话说,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应与传播小道消息区分开来,后者不属于违法行为。前者属于结果犯罪,不单单要有基本散布谣言的行为,如果不造成后果,则不违法。造成的客观结果是有具体指标的,比如造成人心惶惶,抢购,秩序混乱,大家不敢出门等等。对于网上发帖的行为,还要看这个帖子有多少人看到,有多大的影响面。比如被广泛转载,就证明大家对这个消息感兴趣,也是衡量社会危害性的指标,还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发帖,比如政府已经辟谣,还在发帖,这也是一个衡量指标,不能笼统地看待这一行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评论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组聘用人员訾北佳制作"纸做的包子"后被指为假报道,为此,从中央电视台转来北京电视台工作的訾北佳也被刑事拘留,展江认为"北京电视台对此次事件的人事处理由下而上、层层减码,显然不很妥当",他对比2003年《纽约时报》发生假新闻事件,极大损害了报纸公信力,结局是记者除名,总编辑辞职,报社经历了一次制度重建的震荡。相形之下,訾北佳已经被拘留,会受到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但看司法机关的处理方式,比如事件来龙去脉不公开不透明,恐怕难免不当处理发生,导致司法失去公正。如果司法部门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公民和媒体从业者按照"通常不宜采取刑事"的手段,起码尊重和保障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因为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再者当事人发布的虚假报道造成的后果也没有特别严重,为什么不利用这个机会宣传一些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33条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呢?如果不正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尊重人权从何说起,免去不被拘留的恐惧的自由又从何来呢?

   人人生而自由,却又无时不在因言论而被拘留的枷锁之中,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现实,也是中国网民和手机用户人人所担忧的"后果".
原帖由 happygolf 于 2007-7-29 13:57 发表


我欠你的?:o :o


:D ,既然对国内假新闻能拿出专业精神,何不发扬一下国际注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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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9 14:03 发表
平民造谣要被拘留,官员说谎又该如何处置?

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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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9 14:03 发表
平民造谣要被拘留,官员说谎又该如何处置?

降职撤职,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别的论坛兔子是一群一群的跑,CD的兔子是一只一只蹦,还要做标本.............
原帖由 3ftlang 于 2007-7-29 14:20 发表

降职撤职,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能不能举个例子来看看,看看除了前卫生部长外还有哪位官员因为说谎而下台的?
原帖由 lulula 于 2007-7-29 14:02 发表
这样的新闻多了去

呵呵新华网有这条消息,不过那个警察八成是不会被判刑的,只是协助调查而已
原帖由 asleepingpig 于 2007-7-29 14:10 发表


昨天我一美国朋友也是这样说滴:

原来因为说中国做劣质产品的新闻都是假新闻呀,我们都是假新闻的受害者呀,感谢你的提醒,我们要是去中国在北京胡同可以放心的吃包子啦:D :D :D

我敢说北京人民欢迎美国人民来北京吃包子,你敢说美国人民欢迎中国人民来美国干掉小布什?;P ;P ;P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9 14:22 发表

能不能举个例子来看看,看看除了前卫生部长外还有哪位官员因为说谎而下台的?

例子少,所以大家现在都在骂某d,但是,如果说某d不说实话那我也可以造谣的话,那不就把自己的层次降低到某d一样低的程度了吗?
原帖由 3ftlang 于 2007-7-29 14:28 发表

例子少,所以大家现在都在骂某d,但是,如果说某d不说实话那我也可以造谣的话,那不就把自己的层次降低到某d一样低的程度了吗?


要向D的先进份子学习,要努力向D组织靠拢,这都不知道?什么觉悟呀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9 14:30 发表


要向D的先进份子学习,要努力向D组织靠拢,这都不知道?什么觉悟呀

别逗了,你真是这样的想吗?:D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9 14:03 发表
平民造谣要被拘留,官员说谎又该如何处置?



我记得哪里的官员说过,我们要原谅官员说错话??
原帖由 刺刀上膛 于 2007-7-29 12:52 发表

如果你喊本宁堡每天都有数位大兵死于非命看看是什么结果?


想来还不至于动用FBI请我喝咖啡
原帖由 闲云潭影 于 2007-7-29 14:53 发表



我记得哪里的官员说过,我们要原谅官员说错话??


原谅官员说错话这本身是没有错的,说错话并不是说谎话,也不是造谣
说假话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就算不够刑事立案条件,也可以追究民事赔偿。

那位红钻就是虚拟了一个朋友的父亲,使得商场名声受损,那么就算她不坐牢,也可以被追究赔偿责任。
中新网华盛顿 7月23日电 有“反战母亲”之称的辛迪-希恩23日因在国会山举行弹劾布什总统的示威活动中被警方逮捕。
    
      她在之前表示,她将在2008年的国会选举中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挑战众议院议长佩洛西,与其争夺同一个选区的众议员席位,因为民主党人拒绝弹劾布什。
    
      希恩是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科尼尔斯的办公室被逮捕的。她在科尼尔斯的办公室里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劝说科尼尔斯启动弹劾程序。任何弹劾程序都只能通过司法委员会启动。她在会见科尼尔斯后在办公室外对媒体称:“民主党人不想问责政府,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问责民主党人。”
    
      希恩和200名示威者是从阿林顿国家公墓布行至科尼尔斯办公室的。她说,科尼尔斯告诉她,没有获得足够的票数以启动弹劾程序。科尼尔斯曾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法案要求确定是否有理由弹劾布什。45位希恩的追随者也遭到了逮捕。希恩在阿林顿国家公墓对支持者发表讲话时称:“弹劾不是边缘运动,我们的宪法赋予了这样的权力。佩洛西没有权力排除它。”佩洛西一直对弹劾的想法持抵制的态度,称民主党人应当将精力集中于结束伊战的努力。
    
    ~~~~~~~~~~~~~~~~~~~~~~~~~~~
    
    和红钻大概相隔不到72小时,又有人落网了!请为红钻呼吁的善良人们,也来为这位母亲呼吁吧!
原帖由 mxyou 于 2007-7-29 16:18 发表


原谅官员说错话这本身是没有错的,说错话并不是说谎话,也不是造谣


官字两张口,错话变造谣容易,谎话变错话也容易
;P 淫家说民猪国家系木会发生这种事情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