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派上街捡烟头 法官为何不敢说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43:03
信息时报    今年是洛阳创卫力度最大的一年,各机关局委几乎以2/3的精力用于创卫。在国家爱卫办暗访组到达洛阳后,甚至传出了当地派人跟踪暗访组的消息。洛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经历了这样一幕:在法庭上,本来应该有三名法官出庭审理案件,结果只有一名法官出庭。法官说,另两位法官为了创卫上街捡烟头去了。(《新京报》7月26日)

如今,在服务地方的口号下,法官、检察官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抗洪抢险等非司法事务随处可见,多一个法官为“创卫”上街头捡烟头的事例并不奇怪。但问题是:法官怎么还乐此不疲,而不挺起腰板来说“不”呢?

一个法官如果在业余时间上街参与创卫,我不但不以为怪,反而觉得他是一名合格的公民。但是,法官在上班时间,在地方政府的指派下去捡烟头,却是十足“种了别人自留地,荒了自己责任田”的违背职责行为。《法官法》规定法官的职责主要是,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很显然,捡烟头不在法官职责之列。

我知道,法官会为捡烟头找到很多理由,例如:司法行政化、地方化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法院的人财物都在地方政府的手中,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这样的理由尽管不能说是强词夺理,但起码也是苍白的。尽管法官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但并非不能依法抗争。《法官法》规定: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法官们,你们提出过自己的不同意见吗?

说到底,制度保障不足也是一种原因,但良好的制度也是人们“为权利而斗争”赢来的。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决者,作为正义的最后守护人,应当有良心和勇气对种种违法现象进行抗争。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当美国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将“水门案”的调查引向总统尼克松时,尼克松要司法部长理察森解除考克斯的职务,但理察森选择了辞职也不执行这样有违正义的决定。而我们究竟出现过多少理察森式的法官,对政府的指手划脚说声不呢?

正因为法官的地位和职责对社会的影响特别大,所以我们更希望法官带头来抵制那些违法行政现象。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连自身权益都不敢大胆维护的法官,他能公正地对待当事人;我们更难想象,他会为当事人的利益而抵制来自行政对审判的干扰。

看来,当大量的公民为争取权益而进入法院寻找正义之时,法官自身也应重温一百多年前耶林所说过的话:“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系江西检察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客座教授)信息时报    今年是洛阳创卫力度最大的一年,各机关局委几乎以2/3的精力用于创卫。在国家爱卫办暗访组到达洛阳后,甚至传出了当地派人跟踪暗访组的消息。洛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经历了这样一幕:在法庭上,本来应该有三名法官出庭审理案件,结果只有一名法官出庭。法官说,另两位法官为了创卫上街捡烟头去了。(《新京报》7月26日)

如今,在服务地方的口号下,法官、检察官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抗洪抢险等非司法事务随处可见,多一个法官为“创卫”上街头捡烟头的事例并不奇怪。但问题是:法官怎么还乐此不疲,而不挺起腰板来说“不”呢?

一个法官如果在业余时间上街参与创卫,我不但不以为怪,反而觉得他是一名合格的公民。但是,法官在上班时间,在地方政府的指派下去捡烟头,却是十足“种了别人自留地,荒了自己责任田”的违背职责行为。《法官法》规定法官的职责主要是,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很显然,捡烟头不在法官职责之列。

我知道,法官会为捡烟头找到很多理由,例如:司法行政化、地方化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法院的人财物都在地方政府的手中,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这样的理由尽管不能说是强词夺理,但起码也是苍白的。尽管法官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但并非不能依法抗争。《法官法》规定: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法官们,你们提出过自己的不同意见吗?

说到底,制度保障不足也是一种原因,但良好的制度也是人们“为权利而斗争”赢来的。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决者,作为正义的最后守护人,应当有良心和勇气对种种违法现象进行抗争。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当美国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将“水门案”的调查引向总统尼克松时,尼克松要司法部长理察森解除考克斯的职务,但理察森选择了辞职也不执行这样有违正义的决定。而我们究竟出现过多少理察森式的法官,对政府的指手划脚说声不呢?

正因为法官的地位和职责对社会的影响特别大,所以我们更希望法官带头来抵制那些违法行政现象。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连自身权益都不敢大胆维护的法官,他能公正地对待当事人;我们更难想象,他会为当事人的利益而抵制来自行政对审判的干扰。

看来,当大量的公民为争取权益而进入法院寻找正义之时,法官自身也应重温一百多年前耶林所说过的话:“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系江西检察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客座教授)
现在知道三权分离的重要了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