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轿车被破窗盗包 车主开车撞死盗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59:34
新快报7月25日报道  昨日中午11时40分许,白云区清湖加油站旁一档口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将摩托车停在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前,将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砸碎,盗走里面的一个黑色公文包后逃跑。轿车车主发现后立即驾车追赶,在追至106国道望岗路段时,两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一男子被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男子逃走。事主称,包内3万多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均被盗走。目前,警方已就事主报告的案情展开调查。

两男子破窗盗包

      据了解,现代轿车的车主姓李,在清湖加油站旁边开了一家档口。据车主的弟弟介绍,11时40分许,李先生刚收完货款回来。“当时我哥回来不久,突然听到门外传来‘砰’的一声,车上的报警系统就响了。他出来时看到有两个人骑着摩托车,砸碎了他的车玻璃,从里面拿走了一个公文包加速逃跑。那里面是刚收回来的货款,有3万多元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和一些票据。”看到自己东西被抢,李先生赶紧开车追赶。“当时那两个人逃得很快,我哥边追边让他们停车,他们不但不听,反而逃得更快。”

两车碰撞一人死亡

      中午11时50分许,当李先生驾车追赶摩托车行至106国道望岗公交站附近时,两车发生碰撞。据目击者廖先生称,当时李先生的轿车行驶在中间车道上,前面是一辆黄色的泥头车,摩托车则行驶在左边的超车道上。“当时那辆现代车的速度还是挺快的,可能是想超车的缘故,司机突然变道到左边的超车道,随后就听到‘砰’的一声,我看到现代车和摩托车碰到了一起。”

      廖先生说,摩托车的车头随即被撞上了路中间的花基上,车上两名子被撞倒在地,“摩托车司机的腿搭在花基上,应该是头部先着地,流了很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两三分钟后,才看到他的手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从现代轿车上下来一男子赶紧报警,“奇怪的是那个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可能是伤得不重,看到开轿车的人下车后他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随后,轿车上的男子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粤AMU1××的北京现代小轿车停在最左边的车道上,车头左边有两个大小不一的凹痕,副驾驶位旁的烂车窗被丢在一旁的花基上,副驾驶位上还有很多玻璃碎片。在小轿车后不远处,一辆车牌号为粤UH0632的红色摩托车躺在花基中,反光镜不见踪影,一旁的草皮上,放着一黄一灰两个头盔。其中黄色的头盔已摔碎。靠近花基的车道上,一大摊红色的血迹触目惊心。在旁边两条车道上还隐约能看到干涸的血迹。

      被撞伤的摩托车司机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伤者因脑部破裂,送到医院3分钟后就死亡了。”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外科的黎医生说。

据称该车曾多次被盗

      据李先生的弟弟称,当李先生快追上摩托车时,摩托车后座的男子赶紧将包内的钱物往身上装,“他把钱和银行卡之类的东西装好后,就把包扔了,那些票据飞了满地。损失可不小啊!”据他称,这是李先生的小轿车第三次遭窃,“前两次就被偷了好几万,加上这次,损失都有十多万了。以后贵重的东西肯定不能再放到车里了。”


可恶的盗贼. 为车主担忧......新快报7月25日报道  昨日中午11时40分许,白云区清湖加油站旁一档口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将摩托车停在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前,将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砸碎,盗走里面的一个黑色公文包后逃跑。轿车车主发现后立即驾车追赶,在追至106国道望岗路段时,两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的一男子被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男子逃走。事主称,包内3万多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均被盗走。目前,警方已就事主报告的案情展开调查。

两男子破窗盗包

      据了解,现代轿车的车主姓李,在清湖加油站旁边开了一家档口。据车主的弟弟介绍,11时40分许,李先生刚收完货款回来。“当时我哥回来不久,突然听到门外传来‘砰’的一声,车上的报警系统就响了。他出来时看到有两个人骑着摩托车,砸碎了他的车玻璃,从里面拿走了一个公文包加速逃跑。那里面是刚收回来的货款,有3万多元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和一些票据。”看到自己东西被抢,李先生赶紧开车追赶。“当时那两个人逃得很快,我哥边追边让他们停车,他们不但不听,反而逃得更快。”

两车碰撞一人死亡

      中午11时50分许,当李先生驾车追赶摩托车行至106国道望岗公交站附近时,两车发生碰撞。据目击者廖先生称,当时李先生的轿车行驶在中间车道上,前面是一辆黄色的泥头车,摩托车则行驶在左边的超车道上。“当时那辆现代车的速度还是挺快的,可能是想超车的缘故,司机突然变道到左边的超车道,随后就听到‘砰’的一声,我看到现代车和摩托车碰到了一起。”

      廖先生说,摩托车的车头随即被撞上了路中间的花基上,车上两名子被撞倒在地,“摩托车司机的腿搭在花基上,应该是头部先着地,流了很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两三分钟后,才看到他的手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从现代轿车上下来一男子赶紧报警,“奇怪的是那个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可能是伤得不重,看到开轿车的人下车后他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随后,轿车上的男子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粤AMU1××的北京现代小轿车停在最左边的车道上,车头左边有两个大小不一的凹痕,副驾驶位旁的烂车窗被丢在一旁的花基上,副驾驶位上还有很多玻璃碎片。在小轿车后不远处,一辆车牌号为粤UH0632的红色摩托车躺在花基中,反光镜不见踪影,一旁的草皮上,放着一黄一灰两个头盔。其中黄色的头盔已摔碎。靠近花基的车道上,一大摊红色的血迹触目惊心。在旁边两条车道上还隐约能看到干涸的血迹。

      被撞伤的摩托车司机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伤者因脑部破裂,送到医院3分钟后就死亡了。”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外科的黎医生说。

据称该车曾多次被盗

      据李先生的弟弟称,当李先生快追上摩托车时,摩托车后座的男子赶紧将包内的钱物往身上装,“他把钱和银行卡之类的东西装好后,就把包扔了,那些票据飞了满地。损失可不小啊!”据他称,这是李先生的小轿车第三次遭窃,“前两次就被偷了好几万,加上这次,损失都有十多万了。以后贵重的东西肯定不能再放到车里了。”


可恶的盗贼. 为车主担忧......
靠,怎么也得算防卫过当。谁让他把贵重的东西往车里放?至少放后备箱里嘛。我现在连钥匙包都不敢放。
该死!抓住一个,枪毙一个!
怎么大家喜欢把社会的帖子发到轻兵器捏?
要是深究,这就是防卫过当,甚至过失杀人.虽然小偷死了,但觉得车主更倒霉,只能说选择了一个不合适的方法吧
涉及警务的帖子可以发到此处。
现在这种案件频频发生,还是有人喜欢把东西放在车内,缺乏警惕性
怎么另一个让跑了?撞死人渣, 它们活该!
撞的好
替天行道
这个 属于 防卫过当吧!
根本就是过失杀人
正当防卫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
正当防卫

legitimate defence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两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卫方面的要件。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但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中。例如罪犯抢夺他人财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踪并强行将财物夺回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如果抢夺者已经逃匿,事后被事主发现,就不能认为侵害的事实正在进行。

防卫方面的要件是: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哪些是非正当防卫
    1、 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 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B
好想 有过例子了  
打劫出租车司机  然后跑   被出租车撞死
算过失杀人的
正当防卫,没有问题。
木好意思,请看一下偶在11楼帖的东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而不是说看一方当事人不顺眼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死里搞,全然不顾还有个东西叫法律。真的这样干了跟目无法纪有什么区别?!
没有问题,在刑法上就是正当防卫。。。
符合正当防卫的一切要件,没有问题。。。
撞死活该!这些可恶的小偷,太无法无天了
出租车那个例子讨论时好像是说小偷是否脱离了司机的视线,没有脱离就是正当防卫
所谓被盗只不过是车主一边的说法而已!完全没有第三方可以证明.不过看报纸说已经定性为交通事故了.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6 20:36 发表
所谓被盗只不过是车主一边的说法而已!完全没有第三方可以证明.不过看报纸说已经定性为交通事故了.

如果是交通事故,被撞的还有一个没死的为什么要逃跑?
还有,摩托车道是在最左边快车道还是最右边接近人行道?

什么时候摩托车要冒险开到中间快车道?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25 21:09 发表
根本就是过失杀人
正当防卫http://baike.baidu.com/view/14670.htm
正当防卫

legitimate defence

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种损害 ...

站着说话不腰痛,

我拿刀顶着你喉咙,只要我没插进去,我都不算“正在进行”,你要自卫你就“先发制人”违规了

看来要自卫还是要等大龙虾等大侠在刀子捅进自己喉咙而还没断气的瞬间反击了

罪犯那管这些狗P法律,法律都是面对守法公民的,罪犯杀人逍遥法外,市民自卫依法查处,狗P
唉,一声叹息!
死无对证,咋说都行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7-7-26 20:36 发表
所谓被盗只不过是车主一边的说法而已!完全没有第三方可以证明.不过看报纸说已经定性为交通事故了.


这个认定是,行政责任的认定。
和刑事责任不一样。

失主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问题。
原帖由 molican 于 2007-7-27 00:08 发表

站着说话不腰痛,

我拿刀顶着你喉咙,只要我没插进去,我都不算“正在进行”,你要自卫你就“先发制人”违规了

看来要自卫还是要等大龙虾等大侠在刀子捅进自己喉咙而还没断气的瞬间反击了

罪犯那管这 ...

你看完我发的那些东西没有?!没看完的话你就不要说话!
你举那个例子算个刁!老子举一个给你:某年某地有四个警察在街上巡逻时碰到一小偷在偷摩托车,结果在追那小偷时不慎撞死了那小偷。小偷的家属整天到公安局闹事,后来那四个风华正茂大有前途的小警察因为有靠山,后来赔钱下岗了事!还有,那小偷是当地出了名的惯犯,多进宫的主!
还有,就算你是自卫,都已经是自卫过当,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那些狗P法律,要是有人挑拨你打他然后他把你给杀死,算不算自卫?你看一个人像小偷你就上去把人家给打一顿你算什么?你不小心在人家漂亮的老婆的敏感地区多盯了两眼被人家老公污蔑是企图强奸被打成重伤那责任由谁来负?
越是法律健全的法律也就越变态。听说过米兰达规则吗?
防卫挑唆
假象防卫

都不是正当防卫,
但本案中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
本案是 正当防卫,没有问题。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27 12:15 发表

你看完我发的那些东西没有?!没看完的话你就不要说话!
你举那个例子算个刁!老子举一个给你:某年某地有四个警察在街上巡逻时碰到一小偷在偷摩托车,结果在追那小偷时不慎撞死了那小偷。小偷的家属整天到公 ...

那你认为这个判罚是否合理?
原帖由 北部湾大龙虾 于 2007-7-27 12:20 发表
还有,就算你是自卫,都已经是自卫过当,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那些狗P法律,要是有人挑拨你打他然后他把你给杀死,算不算自卫?你看一个人像小偷你就上去把人家给打一顿你算什么?你不小心在人家漂亮的老婆 ...

你认为现在我国法律健全吗?
原帖由 molican 于 2007-7-27 12:53 发表

你认为现在我国法律健全吗?

建不建全你说呢?动不动就法律怎么怎么样,制度怎么怎么样,你没看见我们的法律和制度正在完善吗?
另,你听说过米兰达规则没有?!
原帖由 molican 于 2007-7-27 12:50 发表

那你认为这个判罚是否合理?

你说合不合理,按你前面的说法。四个警察的前途和一个小偷的命,你说说看!!
龙虾兄认为米兰达规则保护的是罪犯还是受害者?

沉默权是建立在法治及人权高度发达的基础上,

就如同共 产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一样。

在中国现在的法治环境及社会治安提米兰达规则,

就如同在东北丛林里对一只站在你面前饥饿的东北虎谈动物保护法
就算是在霉锅,米兰达规则尚且存在很大争议,更不用说人治社会的我国了

如果小偷是在公安局里,被警察扣上活活打死,那我认为米兰达适用,四个警察判轻了

如果是在追捕过程,小偷死了活该,四个警察冤枉了

就像不久之前,有个为追捕犯人的便衣撞车身亡,那莫非那个被追捕的小偷就得判死刑?
广州一便衣警察在车流中追擒劫匪被撞牺牲

http://news.china.com/zh_cn/social/1007/20070707/14205317.html
]]
原帖由 molican 于 2007-7-26 23:59 发表

如果是交通事故,被撞的还有一个没死的为什么要逃跑?


你这种说法就等于那种工厂丢东西要搜工人的身的那套理论:你没有偷被人搜一下怕什么?
如果你开车被人无端追尾了,

你是下车要求对方赔偿还是赶紧开溜?

何况还死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