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为人民建廉租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12:00
2007年5月19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参加“城市发展国际论坛”时明确提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原来我们的政府官员也知道:“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

可是,到底老百姓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并被实现呢?

人人享有住房权,其实就是政府有为每个居民提供基本住房的义务

也许有些人说,现在也没见很多人睡在大街上嘛……,这简直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昏君晋惠帝的“何不食肉糜”,有人说:很多老百姓饥荒,没饭吃而饿死。统治者居然无知的问:没饭吃,干吗不吃肉?况且,北京还真的有很多乞丐,我想,大家都承认吧……

这并不是笑话,新中国建立至今才不过21053天,可是,官员的贪污和腐败,已经到了这个程度。很多官员们住着免费住房,收着各种红包,出席各种宴请,把子女送到国外,生活惬意舒适,哪还知道民间的疾苦?

北京市那些主管廉租房的官员们,死守家庭月收入580元的底线,光吃喝不作为,当人民的官,不为人民做事,每天喝茶看报纸,尸位素餐,哪管老百姓的疾苦

目前,香港共有约65万套公屋住房,超过200万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口的三成而北京只有几百套用来装样子。甚至那些家庭月收入600元的低收入家庭,官员都“铁面无私”的不予考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30178/5741516.html

至于连大量为北京的繁荣做出巨大贡献的年轻人,面对高涨的房价,面对昂贵的房租,在没有父母当官,没有大款包养的前提下,竟只能合伙租房,过混居生活。那些官老爷们,想过去帮么?

廉租房,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最佳渠道,有以下真相。

为至少10%家庭提供廉租房是政府的义务

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可我们的官员们,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竟毫无廉耻的找出各种理由,否认这一义务。事实上,政府应至少为10%的家庭,提供廉租房,也就是说,北京至少应提供50万套廉租房,可事实是,截止2006年元旦,北京仅提供廉租房319套,而2006年,伟大的政府为北京市民提供了套多少廉租房,至今都不敢公布数据!

廉租房必须以实物形式提供

为了权力寻租和贪污,主管官员往往制造各种舆论和借口,喜欢通过货币形式进行补贴,这其中的猫腻,是非常明显的,况且光补贴租金,能解决老百姓最实际的住房问题么,答案当然是不能。既然廉租房产权国有,没有拆迁和土地成本,政府建设廉租房,成本不到商品房的四成,租金收益完全能够还本,当然应该提供实物。

廉租房不是政府财政负担

很多人都不知道廉租房其实是一个财源,以为是政府的财政负担。
其实一套廉租房造价仅约6.8万元,平均月租400元的话,非常赚。
要知道,我们68万买套二手两居,想租到每月4000简直就是做梦。

如下图所示,这栋廉租房楼,全部建安招标价,顶多¥5200万元。
算上管理费、装修费、家具电器采购费,顶多需要6800万人民币。
按全楼1000套房屋计算,平均每套仅¥6.8万,而且还有50份底商。
即便按照平均租金400元每套每月计算,每年也可回收租金480万元。
投资回报率480万÷6800万≈7%,根本不是负担,何况还能得民心。


廉租房非常宜居

很多人以为住廉租房意味着没品质,没面子,其实完全不然。
看看下面这个户型,起码比四星级酒店的标准间要好很多吧?
对于两口之家,这样一套房子,总比和人合租,要好很多吧?
而且是新建住宅,有新风、热水、独立厨卫,甚至有落地窗。
虽然没有产权,但是,肯定靠近市区,交通便利,上班方便。
由于有视频门禁,24小时监控录象,所以,安全也很有保证。
暂时住在这里,等攒够钱,再买一套大房子,有什么不好呢?


廉租房必须实名入住,规范管理

廉租房是一种政府福利,严禁浪费和牟利。
所以,租住廉租房,必须是用于自住用途。
监督和管理很简单,视频门禁,实名登记。
租住者必须每月保证在这里度过20个夜晚。
否则就应取消其租住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并且严禁转租,更绝不允许一人租住两套!

我愿为政府、为人民建设廉租房

虽然我只是一个布衣草民,但是,只要人民有需要。
我真心愿意全力以赴,为政府、为人民建设廉租房。
毕竟,我们太需要廉租房了,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如果有机会,我希望到政府任职,负责管理廉租房。

希望有一天,北京市政府可以庄严的宣布:
北京已经为市民提供廉租房50万套,并全部实名入住。

也许,这在今天还是一个梦,就好象马丁·路德·金的梦。
但,这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非常现实的一个基本人权!2007年5月19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参加“城市发展国际论坛”时明确提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

原来我们的政府官员也知道:“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

可是,到底老百姓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并被实现呢?

人人享有住房权,其实就是政府有为每个居民提供基本住房的义务

也许有些人说,现在也没见很多人睡在大街上嘛……,这简直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昏君晋惠帝的“何不食肉糜”,有人说:很多老百姓饥荒,没饭吃而饿死。统治者居然无知的问:没饭吃,干吗不吃肉?况且,北京还真的有很多乞丐,我想,大家都承认吧……

这并不是笑话,新中国建立至今才不过21053天,可是,官员的贪污和腐败,已经到了这个程度。很多官员们住着免费住房,收着各种红包,出席各种宴请,把子女送到国外,生活惬意舒适,哪还知道民间的疾苦?

北京市那些主管廉租房的官员们,死守家庭月收入580元的底线,光吃喝不作为,当人民的官,不为人民做事,每天喝茶看报纸,尸位素餐,哪管老百姓的疾苦

目前,香港共有约65万套公屋住房,超过200万人租住其中,约占香港总人口的三成而北京只有几百套用来装样子。甚至那些家庭月收入600元的低收入家庭,官员都“铁面无私”的不予考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30178/5741516.html

至于连大量为北京的繁荣做出巨大贡献的年轻人,面对高涨的房价,面对昂贵的房租,在没有父母当官,没有大款包养的前提下,竟只能合伙租房,过混居生活。那些官老爷们,想过去帮么?

廉租房,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最佳渠道,有以下真相。

为至少10%家庭提供廉租房是政府的义务

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可我们的官员们,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竟毫无廉耻的找出各种理由,否认这一义务。事实上,政府应至少为10%的家庭,提供廉租房,也就是说,北京至少应提供50万套廉租房,可事实是,截止2006年元旦,北京仅提供廉租房319套,而2006年,伟大的政府为北京市民提供了套多少廉租房,至今都不敢公布数据!

廉租房必须以实物形式提供

为了权力寻租和贪污,主管官员往往制造各种舆论和借口,喜欢通过货币形式进行补贴,这其中的猫腻,是非常明显的,况且光补贴租金,能解决老百姓最实际的住房问题么,答案当然是不能。既然廉租房产权国有,没有拆迁和土地成本,政府建设廉租房,成本不到商品房的四成,租金收益完全能够还本,当然应该提供实物。

廉租房不是政府财政负担

很多人都不知道廉租房其实是一个财源,以为是政府的财政负担。
其实一套廉租房造价仅约6.8万元,平均月租400元的话,非常赚。
要知道,我们68万买套二手两居,想租到每月4000简直就是做梦。

如下图所示,这栋廉租房楼,全部建安招标价,顶多¥5200万元。
算上管理费、装修费、家具电器采购费,顶多需要6800万人民币。
按全楼1000套房屋计算,平均每套仅¥6.8万,而且还有50份底商。
即便按照平均租金400元每套每月计算,每年也可回收租金480万元。
投资回报率480万÷6800万≈7%,根本不是负担,何况还能得民心。


廉租房非常宜居

很多人以为住廉租房意味着没品质,没面子,其实完全不然。
看看下面这个户型,起码比四星级酒店的标准间要好很多吧?
对于两口之家,这样一套房子,总比和人合租,要好很多吧?
而且是新建住宅,有新风、热水、独立厨卫,甚至有落地窗。
虽然没有产权,但是,肯定靠近市区,交通便利,上班方便。
由于有视频门禁,24小时监控录象,所以,安全也很有保证。
暂时住在这里,等攒够钱,再买一套大房子,有什么不好呢?


廉租房必须实名入住,规范管理

廉租房是一种政府福利,严禁浪费和牟利。
所以,租住廉租房,必须是用于自住用途。
监督和管理很简单,视频门禁,实名登记。
租住者必须每月保证在这里度过20个夜晚。
否则就应取消其租住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并且严禁转租,更绝不允许一人租住两套!

我愿为政府、为人民建设廉租房

虽然我只是一个布衣草民,但是,只要人民有需要。
我真心愿意全力以赴,为政府、为人民建设廉租房。
毕竟,我们太需要廉租房了,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如果有机会,我希望到政府任职,负责管理廉租房。

希望有一天,北京市政府可以庄严的宣布:
北京已经为市民提供廉租房50万套,并全部实名入住。

也许,这在今天还是一个梦,就好象马丁·路德·金的梦。
但,这并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非常现实的一个基本人权!
支持一下。等待政策的大手笔。
其实这就是住房改革的毛病,一刀切、极端化!改革之前实际上全都是廉租房,改革后全成商品房,现在才意识到,亡羊补牢咯!
这不是 “毛病”,住房改革本来就不以满足社会需要为主诉求,当时就是为了拉动消费。
住房当然可以拉动消费,但是改革却是一刀切,廉租房全部没有了,你刚出来工作没几年的人怎么办?低收入怎么办?

现在的解决房按就是要纠正这个一刀切。否则纯粹为了拉动消费的话,住房改革的确成功了,但是作为解决实际需求的话,它只能是部分成功,另一部分就是失败。
想法是好的,但这房子布局、平面太次了,违反规范的地方很多,;P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     型    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²)
  一类             2                      34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3.2.3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3.3  厨房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
3.4.1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7.1  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叫了10年了 累了没有啊?
4 共用部分

                  4.1 楼梯和电梯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4.1.4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
4.1.9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
那群BC即使知道这,也不见得去做.
应该学习一下人家新加坡的房产政策
现在的中国官员都是没脑型,和以前的朝廷没什么区别。上级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都不按实际情况改变政策!不光政府连单位也那样。都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官爵!TMD
dxq-330
别人只是建议,又不是来报方案的,没必要死掐规范...
搞建筑设计几年了,也还算业内人士.感觉现阶段不可能,动既得利益阶层的奶酪了..
谁叫你出生在了中国
就是,,,,个人觉得现在的官员和前几朝的官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