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8:46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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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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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支持一下。。。。。。。这个问题确实传得太乱了。。。。。。。。什么谣言都出来了。。。。
关心国家司法公正没有错,但是希望大家冷静点,不要受某些人的挑拨将好事做成坏事!!!!有些人的用心很险恶,什么都可以杜撰。想想我们看到了几个关于苏的身世报告了????有些人的动机很可疑~~~~~
支持
[quote]以下是引用colin0202在2003-12-31 22:08:00的发言: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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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苏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

无业能开BMW的是什么人啊?实在是笑话!别的我不和你辩,对你写的表示怀疑!!!!!!!![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在这个事件中,谁是真正的弱者?开BMW的?
枪手???
枪手!!!
以下是引用*虎贲中郎将*在2003-12-31 22:36:00的发言:
[QUOTE][quote]以下是引用colin0202在2003-12-31 22:08:00的发言: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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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苏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

无业能开BMW的是什么人啊?实在是笑话!别的我不和你辩,对你写的表示怀疑!!!!!!!![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quote]

苏无业,难道他男人也无业????你去看看中国私人买宝马的人哪个老婆有职业??/
[quote]以下是引用allenliaoyan在2003-12-31 23:01: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虎贲中郎将*在2003-12-31 22:36:00的发言:
[QUOTE][quote]以下是引用colin0202在2003-12-31 22:08:00的发言: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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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苏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

  无业能开BMW的是什么人啊?实在是笑话!别的我不和你辩,对你写的表示怀疑!!!!!!!![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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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无业,难道他男人也无业????你去看看中国私人买宝马的人哪个老婆有职业??/
[/quote]

[/QUOTE]
那你知道他丈夫是谁?你说啊?[em02][em02][em02][em02]
他丈夫是谁,关明波,身家3亿,关的母亲为黑省副省委书记与否我不很清楚,但有很多人都有说明,至少该家族是钱权一身的,关于宝马一案,在新华网上是有史以来点击最多的贴,回复也最多现在已经被停止回复,你们没有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受关注吗??信息不流通呀,没有自由的信息交换和获取频道,网民们这么巨大的反映,黑省副省委书记作为公共人物有责任出来说清楚,这毕竟是人民关注的大事,不仅仅是一条人命一个事故,这是关于人心的问题
[QUOTE][quote]以下是引用revercool在2003-12-31 23:54:00的发言:
他丈夫是谁,关明波,身家3亿,关的母亲为黑省副省委书记与否我不很清楚,但有很多人都有说明,至少该家族是钱权一身的,关于宝马一案,在新华网上是有史以来点击最多的贴,回复也最多现在已经被停止回复,你们没有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受关注吗??信息不流通呀,没有自由的信息交换和获取频道,网民们这么巨大的反映,黑省副省委书记作为公共人物有责任出来说清楚,这毕竟是人民关注的大事,不仅仅是一条人命一个事故,这是关于人心的问题
[/QUOTE] 宝马杀人案,我突然成了主角(转)
宝马杀人案,我突然成了主角。。。。。。!
作者:不拜石榴裙(xxx.xxx.xxx.xxx) 2003/12/30 09:14   字节:1K 点击:12次 帖号:171321


潜水三年未敢冒泡,一是手慢,二是自愧见识短浅。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因为坛子里刚ZT了两篇不知何人炮制的帖子,言之凿凿地指认肇事宝马车是哈尔滨福成集团老板——也就是本人的车。当一个人突然成了自己关注事件的主角时,我一时不知道应该是好笑,还是应该出离愤怒。最后冷静一想,还是应站出来郑重声明一下。
一,本人是福成集团董事长,我姓陈,而不姓关,更不叫“关炮子”,福成领导层也没有一个姓馆的,大家向哈尔滨饮食界的朋友求证一下即可。
二,本人确实拥有一辆宝马x5 ,牌号也挺吉利,但绝不是“黑A6666".我也绝不会开着它去撞人或撞树。
三,本人确实也拥有一媳妇,但没有苏氏女长得那般”威武强悍“。虽是小家碧玉,但也患难相交,相濡以沫。媳妇虽有驾照,但天性胆小,基本不摸车。我曾送她一幅对联:三十迈 四十迈 就是不过五十迈,超驴车 超马车 就是不超机动车。横批是:安全第一
四,福成集团近年发展较快,这源于国家的支持和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果。我们集团有几百名员工,绝大多数是进城就业的农村子弟。我笃信财富的力量是让我们能带动更多的农村子弟就业,而不是让我们有资格去欺辱他们进城买菜的父母!
五,经商多年,本已习惯荣辱沉浮。相信真相会白于事实,谣言会止于智者。但TOm论坛是我最喜欢的坛子,我最喜欢坛子里激情与理智并存的气氛。虽然我也对宝马撞人事件感到愤怒和悲哀,特别是作为同一城市同一车型的车主。但我觉得对这一事件论坛里愤怒多于理智,谣言掩住了真相。据我所知,宝马车主确实有一些背景,但她并不是什麽省委副书记的儿媳妇(韩桂芝今年58岁,怎么会有43岁的儿媳妇)。大家应把关注的焦点投向法制民主化和公民道德建设上来,而不是听信传言和对无辜者盲目的人身攻击。希望能与各位DX共同努力来保持论坛真实,民主自由的空气。
最后,欢迎大家到哈尔滨来做客,千万不要认为哈尔滨是黑社会的天下,请相信这里的天空依然是晴朗的,这里的人们依然是豪爽善良的。当然,更欢迎大家到福成肥牛来做客,你会发现肉是香的,酒是烈的,人是微笑的。`

[/QUOTE]

这那篇是真是,那篇是假的,我肯定没有办法分!你有本事你去分吧![em11][em11][em12][em12][em12]
hehe,现在枪手是什么行情?多少钱每千字〉有钱大家挣嘛
呵呵,开脱的一干二净!!
从不同角度去看问题才能找出真相。见到不同意见就说是枪手。这也太心胸狭窄了吧!
是啊
造谣的人肯定是有的
是谁还不一定呢!
真正造谣的 还不定 在哪里 偷 着乐 呢

有钱人多了,开bmw 怎么?
就是,难到偶有钱也是犯法?开BMW也是犯法?为什么一有那么点事情就要拿来大作文章、上纲上线、无中声有、造谣诬蔑、恶毒谩骂?!
再说一次…………

中国的悲哀,无论真相是什么…………
"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搂主的这段话很有问题,照这么说那杀人犯都可以说我当时是神志不清,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喽
怀疑此文作者为枪手并非无的放失。文章看似冷静客观,其实是有强烈地主观倾向性。
且看:
1,“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
我就奇怪了,既然作者口口声声说宝马车是停在路边被撞的,为什么撞毁的会是车右HOOD、右后视镜?!难道是宝马逆向停车?再有,从网上的照片来看,宝马车头的毁损程度并不算太严重,作者凭什么就敢说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是不可能的?莫非作者就是个开黑店的汽修厂老板?
2,“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
这句话更是可笑!网友们质疑那女人怀里抱的三条中华烟固然没有依据,可作者又凭什么一口咬定她是从商店里买来的呢?莫非是您当时陪她一起去买的?作者想要表达出什么意思呢?
3,“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
看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常识告诉我,一个人是否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应该是由国家认可的有关机构来判断确认。可作者刚当完黑心的汽修店老板,紧跟着又充当起精神病学权威来,我不禁想问您一声:”您累不累啊?!”
前面有网友问当个枪手是怎么收费的,我看此文作者怕是收不到什么报酬了,不为别的,只因为水平太差!漏洞百出!这、、、这不是越描越黑嘛!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
绝了!真它妈绝了!
新刑法规定~撞死人是要坐牢的~
枪手终于来了
见过无耻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

“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
--如果不是最高法院对刘涌案重新提审,估计你们也会这么说当时群情激动的网民们。对某几个人以及某些政府机构的不满,说了几句话,就变成了是反华势力在动作,你的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倒是这种调子在许多贪官及其走狗那里听到了很多了。

“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我们”是谁,为什么你们会知道真相?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
--废话,这个受害者受了多重的伤害,是腿断了,还是哪儿擦破了皮?后来那位受害者是把命都搭了进去啊。举个例子,你在路上把我撞倒了,然后我无意中拿把刀把你捅了,KO!我对法官说是因为你先撞了我,然后你就站在我前面撞上了我的刀口,所以不关我事。试问哪个国家的法律会判我2缓3?

“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
--你家开的修车店,靠,要价这么离谱,下次你撞了这样的程度,一定要按这个价钱去修哦!我介绍一家修车店,保管可以打九折,便宜啊。

至于你的接下去的言论,我都快觉得太阳快从西边出来了,什么叫歪理,我总算见到一回了!真是令人无话可说,所以也懒得驳了。
现在又有谣言说苏不是什么书记的儿媳妇是他的孙女了。
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关心过,太乱了,谁分的清真假啊。说不定过两天又有当时的“目击证人”出来说什么呢。
关于苏撞人的例子我说一下自己的意见,看文章的作者写的好像他就是目击者,全程跟踪报道,让人不得不信,可是现在又有消息说撞人的是她女儿她是在帮她女儿顶罪的,那么我就奇怪了,这么详尽的一篇报道怎么会把主人公的身份搞错的呢?
三种可能
1。前一篇的作者造谣
2。后一篇的作者造谣
3。两者都在造谣
无论是哪种可能性都表明了有人在造谣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我关心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大家对公务人员的不信任!这才识最主要的问题!
  大家都对腐败有意见,这可以理解,但是别漫骂!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给中央领导建议(如果他看见的话),让当事人(副省长?)出来澄清一下不就都清楚了!
以下是引用shenfjliu在2004-1-2 18:53:00的发言:
我关心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大家对公务人员的不信任!这才识最主要的问题!
   大家都对腐败有意见,这可以理解,但是别漫骂!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给中央领导建议(如果他看见的话),让当事人(副省长?)出来澄清一下不就都清楚了!


真那样了,又有人会说看还有中央领导来澄清。。。。肯定不简单。。。这么个事还用得着中央领导来说????肯定是真的,这领导又来糊弄人,你们就别骗我了。。。[em11][em11][em11][em11][em07][em07][em07][em07]
强烈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以下是引用霞思无忧在2004-1-2 17:25:00的发言:
关于苏撞人的例子我说一下自己的意见,看文章的作者写的好像他就是目击者,全程跟踪报道,让人不得不信,可是现在又有消息说撞人的是她女儿她是在帮她女儿顶罪的,那么我就奇怪了,这么详尽的一篇报道怎么会把主人公的身份搞错的呢?
三种可能
1。前一篇的作者造谣
2。后一篇的作者造谣
3。两者都在造谣
无论是哪种可能性都表明了有人在造谣


i am also wondering why 这么详尽的一篇报道怎么会把主人公的身份搞错的呢?
我也只是转帖,并不完全赞同本文观点。
宝马车损毁如此强烈,是因为后来又撞了人,并不全是拖拉机造成。
我想说的是,我们周围太多谣言,我们看问题要全面,自己分析。
老百姓要求惩治凶手,与反华有什么关系,恫吓。
以下是引用wanazn在2004-1-3 14:18:00的发言:
老百姓要求惩治凶手,与反华有什么关系,恫吓。


指的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借题发挥,无限扩大。
鄙视枪手!!!!!!
来得早,来得好。

吃一堑,长一智。

人民的眼睛不总是雪亮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以下是引用*虎贲中郎将*在2004-1-1 1:15:00的发言:
[QUOTE][QUOTE][quote]以下是引用revercool在2003-12-31 23:54:00的发言:
他丈夫是谁,关明波,身家3亿,关的母亲为黑省副省委书记与否我不很清楚,但有很多人都有说明,至少该家族是钱权一身的,关于宝马一案,在新华网上是有史以来点击最多的贴,回复也最多现在已经被停止回复,你们没有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受关注吗??信息不流通呀,没有自由的信息交换和获取频道,网民们这么巨大的反映,黑省副省委书记作为公共人物有责任出来说清楚,这毕竟是人民关注的大事,不仅仅是一条人命一个事故,这是关于人心的问题
[/QUOTE] 宝马杀人案,我突然成了主角(转)
宝马杀人案,我突然成了主角。。。。。。!
作者:不拜石榴裙(xxx.xxx.xxx.xxx) 2003/12/30 09:14   字节:1K 点击:12次 帖号:171321


潜水三年未敢冒泡,一是手慢,二是自愧见识短浅。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因为坛子里刚ZT了两篇不知何人炮制的帖子,言之凿凿地指认肇事宝马车是哈尔滨福成集团老板——也就是本人的车。当一个人突然成了自己关注事件的主角时,我一时不知道应该是好笑,还是应该出离愤怒。最后冷静一想,还是应站出来郑重声明一下。
一,本人是福成集团董事长,我姓陈,而不姓关,更不叫“关炮子”,福成领导层也没有一个姓馆的,大家向哈尔滨饮食界的朋友求证一下即可。
二,本人确实拥有一辆宝马x5 ,牌号也挺吉利,但绝不是“黑A6666".我也绝不会开着它去撞人或撞树。
三,本人确实也拥有一媳妇,但没有苏氏女长得那般”威武强悍“。虽是小家碧玉,但也患难相交,相濡以沫。媳妇虽有驾照,但天性胆小,基本不摸车。我曾送她一幅对联:三十迈 四十迈 就是不过五十迈,超驴车 超马车 就是不超机动车。横批是:安全第一
四,福成集团近年发展较快,这源于国家的支持和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果。我们集团有几百名员工,绝大多数是进城就业的农村子弟。我笃信财富的力量是让我们能带动更多的农村子弟就业,而不是让我们有资格去欺辱他们进城买菜的父母!
五,经商多年,本已习惯荣辱沉浮。相信真相会白于事实,谣言会止于智者。但TOm论坛是我最喜欢的坛子,我最喜欢坛子里激情与理智并存的气氛。虽然我也对宝马撞人事件感到愤怒和悲哀,特别是作为同一城市同一车型的车主。但我觉得对这一事件论坛里愤怒多于理智,谣言掩住了真相。据我所知,宝马车主确实有一些背景,但她并不是什麽省委副书记的儿媳妇(韩桂芝今年58岁,怎么会有43岁的儿媳妇)。大家应把关注的焦点投向法制民主化和公民道德建设上来,而不是听信传言和对无辜者盲目的人身攻击。希望能与各位DX共同努力来保持论坛真实,民主自由的空气。
最后,欢迎大家到哈尔滨来做客,千万不要认为哈尔滨是黑社会的天下,请相信这里的天空依然是晴朗的,这里的人们依然是豪爽善良的。当然,更欢迎大家到福成肥牛来做客,你会发现肉是香的,酒是烈的,人是微笑的。`

[/QUOTE]

you are responsible. thx.

这那篇是真是,那篇是假的,我肯定没有办法分!你有本事你去分吧![em11][em11][em12][em12][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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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olin0202在2003-12-31 22:08:00的发言:
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我看宝马撞人案

穿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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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入闹市横冲直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989年的动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KAO!!!不要低估人民的智商,这都算反华宣传,“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说这话的人绝对是转移大家的视线,偷换概念。这么恶性的交通事故,不管其身份是什么,如此判决都是值得商槌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大家要求知道真相,不要扣大帽子,靠不透明是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中央处理一批省部级高官并没有给国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包括刘涌案处理)相反实际上是得民心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希望!!!!!!
中国无产阶级团结起来!!!!!!!!!!!!
打倒这万恶的黑社会!!!!!!!!!!!!
哈市“宝马撞人案”矛盾重重 案件可能重新调查
2004年新年,没有给16岁的梦瑶(化名)带来欢乐。吃过早饭,爸爸又一个人出去了。梦瑶收拾好碗筷,擦了桌子,站在屋中央不知该做什么。妈妈遗像里慈祥的目光让她看了就想哭。

  
  “如果妈妈在的话,日子不会这么冷清。”梦瑶说,家里虽不富裕,但妈妈总能变着法儿地让全家人高兴。这次妈妈的离去,最悲伤的就是爸爸,如果不是为了她们姐妹俩,“爸爸早就找妈妈去了。”

  至于妈妈被撞死的细节,她始终不肯多说一个字。尽管后来记者与她的家人通了无数次电话,但得到的都是“我们还要在哈尔滨继续生活下去”。

  惊心:宝马车连撞13人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梦瑶的父母(代义泉、刘忠霞)驾驶着满载大葱的农用车行驶到哈尔滨市人才市场门前。为了躲避从对面驶过来的面包车,代将农用车的方向盘向右打了一下。没想到却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刮在一起(固定大葱用的绳子套在宝马车的倒车镜上)。但代义泉夫妇并没有察觉,继续开车前行,宝马车则被农用车拖出约1.5米左右。此时坐在宝马车内的苏秀文姐妹立即下车拦住代义泉夫妇。

  代义泉于当日向《黑龙江晨报》回忆悲惨一幕时说:“……两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女人走过来,年龄一个在30岁左右,另一个看上去40多岁。她俩不由分说,抡起皮包就向我和忠霞打来,边打边骂‘×××,你把面包车刮了才几个钱,刮我的宝马你赔得起吗?’大概骂了几分钟,在围观群众的劝解下,她们不再打骂了,让我们卸葱,想把倒车镜闪出来。我和媳妇忙了十多分钟,卸完葱,两个女人就上车了……没有想到,起车之后,她的车竟向前猛冲,第一个就把我媳妇碾倒在车下,而后又向看热闹的人群冲去……”

  李林(化名),现场目击者之一,他是记者在哈尔滨期间惟一一名敢说话的人。李林说,事发时他听见激烈的吵闹声。苏秀文向代义泉夫妇破口大骂:“×××,你傻×呀,刮车了你还往前走。”李林看到,宝马车的倒车镜与大葱刮在一块儿,车身擦上葱绿色。但李认为,几捆大葱不至于将车刮坏。围观群众也对苏的辱骂不满:刮坏车你该报警就报警,该私了就私了,骂人能解决啥问题?

  卸完葱后,苏秀文嘴里嘟囔了一句就上了车。“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李林心里咯噔一下:妈呀,出大事了!他又往前靠了靠。“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就跟杀完的小鸡似的,直扑棱。”李林说,刘忠霞躺在路上的一个小坑里,她当时就死了,脑袋都扁了。幸亏代义泉离得远,否则,也得被撞死。

  宝马车连续撞人后又撞到路边的大树上,这时才停了下来。水箱破了,一只轮胎卡在路基上也爆了。此时车下还有人,围观群众将车抬起来,才将人从车下拽出来。此事共造成一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

  较量:穷人、富人、媒体

  此事发生后,哈市各大媒体连续作了报道。许多目击者都说,听到苏秀文上车前说“我要撞死你”这句话,但一提及出庭作证,却又无人敢站出来。这是为什么?

  最初几天里,包括死者家属及伤者在内的所有受害人一致表示:要告到底;但此案开庭后,却没有原告,只是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充当本案公诉人。这又是为什么?事发当天,苏秀文的丈夫关明波(音)稍后开着一辆奔驰车赶到现场。关安慰苏秀文说,“没事儿,有100万够赔他们的了!”据了解,关明波是哈尔滨某集团的总裁,是哈市最大的路桥承包商。

  事发后,刘忠霞的家属曾两次找到李林,请求李能为他们出庭作证。但过了一段时间,李林接到代义泉的电话,称他们整不过老关家了。

  据哈尔滨媒体记者说,报道后的第二天,哈市部分媒体接到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并要求审判经过“要以法院通稿为准”,以至于庭审第二天,一家报纸四名记者仅发表了100字的审判消息。一名记者十分不理解:“这只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嘛!”

  去年12月29日,哈市交警支队宣传处的一位同志在非正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断言,记者的调查一定不会成功。他首先认为,“谁都不敢和你说任何话”,理由是凭他的感觉。记者问:“为什么后来的证据和最初的不一样?”他没有否认,并且说,(目前)所有的证据都对苏秀文有利,她丈夫的家族在哈市很有经济实力。

  据他介绍,关家在死伤者的赔付上共拿出27万余元,其中死者家属得到9.9万元。这位同志坦言:这些钱对一个农民家庭不是小数。

  宣传处这位同志的“断言”在记者接下来的行动中得到了验证。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记者说:“所有关于此案的东西全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区法院无权接受采访。”而省高院宣传处王女士的态度则十分强硬:“我们这儿已经宣传报道完了,从现在起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据代义泉的一位亲属说,关家在赔付代家9.9万元的同时,与代家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要求代家今后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包括不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在哈市时,对此事进行采访的还有国内另外一家权威媒体记者许明(化名),他进入哈市的第二天关家就知道了。12月30日,记者与梦瑶通电话时,梦瑶突然压低声音:“……我爸爸快要回来了,我对你说,通知许明赶紧离开哈尔滨,昨晚老关来我家了,他连许明的名字都知道了,情况对他非常不利……”记者再想多问,梦瑶挂断了电话。

  质疑:庭审中“有很大争议”

  杜向东(化名),哈市法律研究者。从开始到现在,杜向东一直关注着此案的进展。12月30日,他向记者提供了12月20日此案审理的全部录像资料。杜认为,此案虽然宣判,被告人也没有提起上诉,但在审理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有很大争议”。

  质疑一:12位证人没有到庭

  据录像资料显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共出具12份证人证言,无一人当庭作证。杜认为,目击证人的证言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核查,要当庭对证。其中的一问一答很关键。

  第一份证人证言是代义泉的,而且,代在证言中称“没有看到妻子向苏秀文赔礼道歉”,而大部分证人却指出“看到死者连连向苏道歉”。这是否与苏秀文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没见过刘忠霞、不认识刘忠霞”有某种巧合呢?

  质疑二:苏秀文是不是故意杀人

  据交警部门10月29日对媒体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苏供述,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后被代义泉的妻子刘忠霞拉开,刘还连连向苏道歉;且当时周围围观群众对苏秀文比较同情,认为是农用四轮车超宽才刮上宝马车,并没有起哄和对苏进行辱骂。苏当时确实比较气愤,但没有达到对周围群众恼羞成怒的程度。如果说,苏对刘忠霞生气可以理解,但对12名路过群众没有任何利害冲突。所以,从动机上看,苏秀文没有故意撞人的动机。”

  杜指出,12名无辜被害人受伤是由于汽车高速行驶后产生的巨大惯性导致的,这只能证明苏秀文没有故意撞那12个人的动机,但并不能证明其没有故意撞刘忠霞的心理活动。

  我国法律在认定犯罪时,支持“疑罪从无”的说法,在证据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似乎可以认定苏无罪;但反过来,认定苏秀文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不也不置可否吗?至于“苏秀文当时头脑激动,想踩刹车却踩到了油门上,是精神溜号儿、误操作”的说法,许多司机都不能完全理解。当然,这也是一种可能,但应该有根据。

  当苏秀文再次上车时,她认为挡位是在锁车挡上,按惯例往下一拉以为是倒车挡,实际上是拉到了前进挡的位置。所以苏秀文一抬刹车,车便往前动。如果按照当时地面有刹车痕迹以及李林看到的“车稍稍往后动了一下”,那么性质就完全变了,就成为有目的往前撞了。

  谎言:到底会不会开车

  在庭审现场,苏秀文坚称自己从前到后没有与刘忠霞有过任何对话,也不知道她与代义泉是夫妻。而在交警部门的认定书中明确写道:苏秀文供诉,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后被代义泉的妻子刘忠霞拉开,刘还连连向苏道歉。

  苏秀文所持的驾驶证是1997年核发的,驾龄应该是六年。在交警部门最初的询问中,苏秀文的回答是“经常开车”。而在法庭上,苏说她不会开车,是今年8月她女儿回国后才教她学的开车。苏甚至说:“我不知道什么是手刹车。”

  悲伤:同龄人命运不同

  杜向东说,鉴于本案的起因和传闻中苏秀文上车前说过“撞死你”这样有待证实的重要线索,而刑侦部门却没有及时介入。代义泉因为大葱超载被吊扣驾照八个月,而苏秀文却未经学习获得驾照,相关单位是否承担责任?苏被批捕后,一直关押在劳教所医院并不是看守所。

  梦瑶告诉记者,她妈妈死时才45岁,而苏秀文也刚好45岁。两个45岁的女人的命运却天壤之别。一个坐奔驰、开宝马,另一个连大葱也卖不得了。对于判决结果,梦瑶说不是很重要,判一年和判十年都一样,因为妈妈没了。

  转机:此案可能重新调查

  1月2日,代义泉的一位亲属突然接到哈市道里区交警大队的通知,要求他于当日到大队重新接受调查。这位亲属后来说,交警大队接到命令,该案要重新调查。

  相关专题:哈尔滨“宝马车肇事案”


只是一个刑事案,老百姓想搞清楚真相,还一个公道而已,不用又上刚上线吧,还反华势力都出来了,枪手!!!!!!!!!!1
呵呵
和大部分前期的帖子不同
作者几乎完全在使用褒义的词汇来形容当事人苏绣文
和之前的帖子的用词上风格完全一致
只是意义上是完全相反的
呵呵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