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正义 难平的鸿沟——崔小贩判死缓与孩子的“心里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0:03:31
无奈的正义 难平的鸿沟:崔小贩判死缓与孩子的“心里话”

云淡水暖


据2007年4月10日《北京晚报》的最新报道,“北京城管队员李志强被刺死案凶手一审被判死缓”,这个判决,对于力图保住崔英杰性命的辩护律师、希望崔英杰不死的崔英杰的父母、为崔英杰的悲剧人生而叹息的民众,可能是起码的能够过得去的结果。而对于城管队员李志强、李志强的妻女、李志强的同事来说,这一判决,可能会有些无奈和不解,因为毕竟崔英杰挥刀夺去了李志强的生命,毁灭了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事实上,崔英杰的那一刀,也毁灭了崔家一家人的幸福和希望。

草民理解,法官在判决崔小贩不死的时候,应该是面临了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就在案件发生后不久,李志强被追认为烈士,按说,已经为崔案在社会层面定下了性质。还有,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崔的辩护律师夏霖回忆,收到法院起诉书后,不禁大吃一惊。北京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书上的罪名却变为“故意杀人牵连妨害公务”。如果两个罪名同时成立,崔英杰必死无疑。草民见到有内行的人发文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相当大,可见起诉方的意志之强硬。其二,崔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反响,争议不断,有说严格执法合理合法,对“暴力抗法”必须严惩的,有说(底层小贩)生存权大于城市整洁管理权的,有说城管不该野蛮执法,动辄没收小贩求生活工具的,有说小贩到处摆卖就是需要严厉制止,不没收其工具不足以阻挡的。

而令人感到些许“欣慰”的是,一审法院采取了慎之又慎的态度,谨慎到几乎寸步难迈的地步,据《华西都市报》引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从一审受理到判决,最多30天时间;如果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最多可以延期45天。而崔英杰在看守所里等待了120天。120天的等待似乎很漫长,但也反证出法官们的困境,而法官们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择决,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与崔英杰一条生路。对于崔英杰所犯罪行,按照公诉机关的起诉理由,后果可能是极端的。而鉴于崔英杰犯罪后面的社会因素,民众对此案件的强烈反响,法官们的抉择无疑是正义的,而这个正义却显得如此无奈。

崔英杰的父亲在未知儿子生死的时候,托记者给儿子“带话”,哭诉“英杰,爹对不起你,咱家要不是这么穷,你也不会去摆小摊,是爹害了你啊。要不是有那么多好心人帮忙,你爹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英杰你要是还有命,当牛做马也要报答这份恩情啊!”,而崔英杰在狱中等待生死判决的时候,记者描述,23岁的小伙面容憔悴,两鬓居然生出了白发,有气无力地对夏律师说:“不管能否保命,我都无法面对判决结果。”崔英杰说,无论是死刑还是无期,他都会面临至少10多年的牢狱生涯。他本是家里的唯一希望,脱贫致富从此变得更加渺茫。哀莫大于心死,这与“活死人”何异。

跳出案件本身,人们见到的是一个无法避开的现实,就是导致崔案发生的根源所在,一边是贫穷与生存压力下求温饱,还梦求脱贫致富的农村贫苦人群,一边是高速发展,期语不凡的大都市,极少数富人、“上层”穷奢极欲的潇洒。崔小贩在中关村最繁华的地段夜总会当保安,目睹了多少光怪陆离、纸醉金迷,而自身却3个月拿不到工资,被逼夜间迫走上街头卖小吃。崔英杰的家庭因为父亲患高血压,无法劳动而陷入极度贫困,崔英杰在农村无法找到致富之路,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到城市求“富”,内心的反差是无法抹平的。当一辆新买的三轮车被没收的时候,其失去理智,就像跌入一道横在所谓“阶层”之间的鸿沟。

而令人担忧的是,这鸿沟如今已经越过上一代、上两代进城谋生的民工,延续到了他们的下一代,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3月29日播放了一期节目,邀请的是在2007年春节晚会上朗诵《心里话》的部分孩子们,在节目中,人们看到了一个令人痛心、令人寒心的现象,主持人和晶问一个叫做付梦凡的小女孩,问她的爸爸妈妈有没有来现场看节目,和晶的问法是很善意的,语气是很柔和的,但小女孩却一下子哽咽难忍,抽泣起来,在时间限制及其严格的节目中,小姑娘竟然几分钟无法言语,主持人也一时尴尬,在多次安抚下,小姑娘才抽泣着说,爸爸在“上班”,“送调料”,当问道从哪儿送到哪儿的时候,小姑娘竟然再也无法说话了。

受到付梦凡的感染,此后的孩子们只要一提到自己的父母,都是泣不成声,哪怕是开始还嬉皮笑脸的男孩子们也是一样,其中一个叫赵将领的漂亮男孩,为自己卖肉的父亲手被割破却舍不得买一块创可贴而伤心落泪。

可以看出,在进城谋生的穷人的后代们的心目中,一道深深的鸿沟已经成型了,如果我们的社会依然故我,依然在一片“效率”声中鼓吹“贫富差距合理”、“贫富差距还将继续拉大”、“理性对待”贫富差距云云,无疑是在孩子们内心的伤口上继续划刀。这样,难保崔小贩的悲剧人生不会再次重演。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后代是国家未来的最具代表性的群体,让他们内心的鸿沟填平,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无奈的正义 难平的鸿沟:崔小贩判死缓与孩子的“心里话”

云淡水暖


据2007年4月10日《北京晚报》的最新报道,“北京城管队员李志强被刺死案凶手一审被判死缓”,这个判决,对于力图保住崔英杰性命的辩护律师、希望崔英杰不死的崔英杰的父母、为崔英杰的悲剧人生而叹息的民众,可能是起码的能够过得去的结果。而对于城管队员李志强、李志强的妻女、李志强的同事来说,这一判决,可能会有些无奈和不解,因为毕竟崔英杰挥刀夺去了李志强的生命,毁灭了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事实上,崔英杰的那一刀,也毁灭了崔家一家人的幸福和希望。

草民理解,法官在判决崔小贩不死的时候,应该是面临了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其一,就在案件发生后不久,李志强被追认为烈士,按说,已经为崔案在社会层面定下了性质。还有,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崔的辩护律师夏霖回忆,收到法院起诉书后,不禁大吃一惊。北京警方最初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书上的罪名却变为“故意杀人牵连妨害公务”。如果两个罪名同时成立,崔英杰必死无疑。草民见到有内行的人发文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区别相当大,可见起诉方的意志之强硬。其二,崔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巨大反响,争议不断,有说严格执法合理合法,对“暴力抗法”必须严惩的,有说(底层小贩)生存权大于城市整洁管理权的,有说城管不该野蛮执法,动辄没收小贩求生活工具的,有说小贩到处摆卖就是需要严厉制止,不没收其工具不足以阻挡的。

而令人感到些许“欣慰”的是,一审法院采取了慎之又慎的态度,谨慎到几乎寸步难迈的地步,据《华西都市报》引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从一审受理到判决,最多30天时间;如果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最多可以延期45天。而崔英杰在看守所里等待了120天。120天的等待似乎很漫长,但也反证出法官们的困境,而法官们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择决,在法律的框架内给与崔英杰一条生路。对于崔英杰所犯罪行,按照公诉机关的起诉理由,后果可能是极端的。而鉴于崔英杰犯罪后面的社会因素,民众对此案件的强烈反响,法官们的抉择无疑是正义的,而这个正义却显得如此无奈。

崔英杰的父亲在未知儿子生死的时候,托记者给儿子“带话”,哭诉“英杰,爹对不起你,咱家要不是这么穷,你也不会去摆小摊,是爹害了你啊。要不是有那么多好心人帮忙,你爹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英杰你要是还有命,当牛做马也要报答这份恩情啊!”,而崔英杰在狱中等待生死判决的时候,记者描述,23岁的小伙面容憔悴,两鬓居然生出了白发,有气无力地对夏律师说:“不管能否保命,我都无法面对判决结果。”崔英杰说,无论是死刑还是无期,他都会面临至少10多年的牢狱生涯。他本是家里的唯一希望,脱贫致富从此变得更加渺茫。哀莫大于心死,这与“活死人”何异。

跳出案件本身,人们见到的是一个无法避开的现实,就是导致崔案发生的根源所在,一边是贫穷与生存压力下求温饱,还梦求脱贫致富的农村贫苦人群,一边是高速发展,期语不凡的大都市,极少数富人、“上层”穷奢极欲的潇洒。崔小贩在中关村最繁华的地段夜总会当保安,目睹了多少光怪陆离、纸醉金迷,而自身却3个月拿不到工资,被逼夜间迫走上街头卖小吃。崔英杰的家庭因为父亲患高血压,无法劳动而陷入极度贫困,崔英杰在农村无法找到致富之路,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到城市求“富”,内心的反差是无法抹平的。当一辆新买的三轮车被没收的时候,其失去理智,就像跌入一道横在所谓“阶层”之间的鸿沟。

而令人担忧的是,这鸿沟如今已经越过上一代、上两代进城谋生的民工,延续到了他们的下一代,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3月29日播放了一期节目,邀请的是在2007年春节晚会上朗诵《心里话》的部分孩子们,在节目中,人们看到了一个令人痛心、令人寒心的现象,主持人和晶问一个叫做付梦凡的小女孩,问她的爸爸妈妈有没有来现场看节目,和晶的问法是很善意的,语气是很柔和的,但小女孩却一下子哽咽难忍,抽泣起来,在时间限制及其严格的节目中,小姑娘竟然几分钟无法言语,主持人也一时尴尬,在多次安抚下,小姑娘才抽泣着说,爸爸在“上班”,“送调料”,当问道从哪儿送到哪儿的时候,小姑娘竟然再也无法说话了。

受到付梦凡的感染,此后的孩子们只要一提到自己的父母,都是泣不成声,哪怕是开始还嬉皮笑脸的男孩子们也是一样,其中一个叫赵将领的漂亮男孩,为自己卖肉的父亲手被割破却舍不得买一块创可贴而伤心落泪。

可以看出,在进城谋生的穷人的后代们的心目中,一道深深的鸿沟已经成型了,如果我们的社会依然故我,依然在一片“效率”声中鼓吹“贫富差距合理”、“贫富差距还将继续拉大”、“理性对待”贫富差距云云,无疑是在孩子们内心的伤口上继续划刀。这样,难保崔小贩的悲剧人生不会再次重演。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后代是国家未来的最具代表性的群体,让他们内心的鸿沟填平,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按法律判决还是按正义判决,这是一个问题
“烈士”?!:L 这个城管,有当“烈士”的资格吗?!
     如果什么阿猫阿狗死掉了都能被叫做“烈士”,那这个“烈士”的意义还有吗?!
烈士.....
感觉怪怪的....警察抓歹徒牺牲了可以叫烈士..这个....很难接受



城市管理是个麻烦啊,其实我个人估计...城管一开始也未必坏的到那里去..都是为了生活..但是当手里有了权利.....其实警察和城管...都是社会口碑不怎么样的那类.....
确实。。。这个判决很古怪。。。:L
确实。。。这个判决很古怪。。。:L
缺乏详细事实,难以判断
但是杀人偿命的老想法可以放一放了
支持这个判决~~~~
反对轻易授予烈士称号
这个判决合理。
不封个烈士他家人也很惨,生活怎么过......反正这是一个悲剧,对两家人来讲都是.对社会也是...
1    刑事案件从一审受理到判决,最多30天时间;如果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最多可以延期45天。而崔英杰在看守所里等待了120天。120天的等待似乎很漫长.
表达不清.何为"看守所里等待了120天"?侦查,起诉的时限在不在内?羁押期限又不是专属于审判期限.

2   “故意杀人牵连妨害公务”。如果两个罪名同时成立,崔英杰必死无疑。典型的不懂法理的观点.该案决不会一个行为判二个罪的.

3    确实没有丝毫的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lol :lol :)
不古怪,这个判决相当公平。
卖烤肠的无照经营者崔英杰不甘心三轮车被没收,便开始与城管队员争抢三轮车。数个回合后,崔英杰突然放弃了三轮车跑掉了。

当副分队长李志强和队友把三轮车抬到城管车上时,崔英杰突然又跑回来。崔英杰跑到李志强身前,忽然一个转身,迎面一刀扎在李志强的咽喉处。当晚,李志强因抢救无效殉职。
看起来故意杀人是确定的.谁都应知道咽喉是致命要害,扎腿上也可能扎死人但不是必死,但扎咽喉就是必死了.
最高法院已经收回死刑核准权,一审法院最多也就是判个死缓了.
原帖由 dzhiqiong 于 2007-4-11 18:36 发表
不古怪,这个判决相当公平。
卖烤肠的无照经营者崔英杰不甘心三轮车被没收,便开始与城管队员争抢三轮车。数个回合后,崔英杰突然放弃了三轮车跑掉了。

当副分队长李志强和队友把三轮车抬到城管车上时,崔英 ...

楼上的说的貌似不对,一审法院是可以判死刑的,二审也可以,但最后执行前需要最高院的核准。
原帖由 dzhiqiong 于 2007-4-11 18:36 发表
不古怪,这个判决相当公平。
卖烤肠的无照经营者崔英杰不甘心三轮车被没收,便开始与城管队员争抢三轮车。数个回合后,崔英杰突然放弃了三轮车跑掉了。

当副分队长李志强和队友把三轮车抬到城管车上时,崔英 ...

感情你对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是这么理解的。。。:L
三毛1.jpg

三毛2.jpg

这样的也能算烈士?
原帖由 Periscope 于 2007-4-11 20:57 发表


这样的也能算烈士?


  你以为城管光干这个?
原帖由 w518815w 于 2007-4-11 18:39 发表

楼上的说的貌似不对,一审法院是可以判死刑的,二审也可以,但最后执行前需要最高院的核准。

原来如此,谢谢。
那位在美国当过警察的天津大哥说过,在美国,警察说叫你下车,转身,语气平和,但是最多两遍,不然就拔枪。遇到危险抬手就是一枪。

由于出现过一枪制不住对手的情况,政府立即修改规定,警察们开始抬手就是两枪。在中国,大家都很自由,可以讨价还价,追跑打闹,还是很幸福的。
原帖由 Periscope 于 2007-4-11 20:57 发表
425163

425164

这样的也能算烈士?



对天长叹````是哭还是该笑~~~奈何?和谐?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4-11 22:07 发表


  你以为城管光干这个?

只是这么一件事就很失败了!干再多好事也挽回不了形象!
原帖由 freemajor 于 2007-4-12 08:44 发表

只是这么一件事就很失败了!干再多好事也挽回不了形象!


  哈哈,这句话倒是说的在理阿,一丑遮百好,何况城管还没那么多好。
你以为城管光干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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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只一次的,看到城管叔叔和颜悦色的和买羊肉串的家伙攀谈,交涉,请他们自觉的把摊子撤走了.

每次都奇怪,他们怎么不没收这些工具呢,一看车子才知道,原来车上已经被菠萝,芒果,脸盆,锅子,擦皮鞋的矮凳子给塞满了,再也放不下烤羊肉串的道具了.

可见,要想城管叔叔对你有礼貌,工作态度热情,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坚持到他们的车子再也放不下东西为止啊.
每次见城管把烤羊肉串的维族人团团围住,没收他们的谋生工具,就觉得这是硬在把他们逼上梁山.
如果说刻意激化阶级矛盾,制造人民内部的对立,可以成为烈士,那么还有什么人不可以成为英模??
每次都是看见很多买羊肉串的把几个城管围住,而更多的城管和路人则在远处围观.

我就一个感觉,原来城管叔叔在工作的时候也是会笑的啊.
原帖由 智动铅笔 于 2007-4-12 09:17 发表
每次见城管把烤羊肉串的维族人团团围住,没收他们的谋生工具,就觉得这是硬在把他们逼上梁山.

同意。我就见过七八个城管围住一个维族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小孩没收烤串工具,那些孩子的眼睛让我冲上去劝城管有话好好说,旁边的围观群众也在两头劝,两边拉,最后没有出现暴力场面,但那个维族汉子最后放弃抵抗时的一声嚎叫还是至今难以忘记。
看来中国真是地大物博,差异明显啊.
我这里深恶痛绝,楼上两位却可怜他们..........
原帖由 找相机的熊 于 2007-4-12 09:43 发表
看来中国真是地大物博,差异明显啊.
我这里深恶痛绝,楼上两位却可怜他们..........

你觉得是让小偷改行烤羊肉串好还是让烤羊肉串的改行当小偷好?
如果你能在现场,就能体会出如果当时那维族汉子身边没有小孩,他会做出什么来。同时也能体会到那个在他怀里的两三岁的小女孩因惊恐已让她忘记了哭闹会对她造成多大的影响。还有那个六七岁男孩子眼中喷火地喊着妈妈却挨不到仅几步之遥的妈妈身边会对她造成多大的影响。不能因为他们是维族就可以做为另类来对待。
对啊,我们这里的城管就对他们另类对待了.
现在搞的和月经一样,每个月都要来几次.

我实在没弄明白他们要干什么?如果我这里的城管和阁下那里的一样.我也没啥说的了,可惜差很远哦.让人弄不清楚他们到底要干什么呢。
和那个只准超载不准罚款论调有的一比。

明知道超载不行,超速不行,也明知道随地摆摊也不行,可还是要给那些sb抓和罚的机会,怪谁呢?

别怪法律没作用,因为大家都早习惯无视法律的存在了。
原帖由 智动铅笔 于 2007-4-12 09:17 发表
每次见城管把烤羊肉串的维族人团团围住,没收他们的谋生工具,就觉得这是硬在把他们逼上梁山.

你怎么不去听那些被烤羊肉串的油烟熏得叫苦连天的人诉苦声?他们活该是吧?
]]
你怎么不去听那些被烤羊肉串的油烟熏得叫苦连天的人诉苦声?他们活该是吧?
=============================================
也许是地域问题吧,他们那边回鹘人可怜,我这边则可憎.
原帖由 找相机的熊 于 2007-4-12 14:56 发表
你怎么不去听那些被烤羊肉串的油烟熏得叫苦连天的人诉苦声?他们活该是吧?
=============================================
也许是地域问题吧,他们那边回鹘人可怜,我这边则可憎.

可怜?关键是看你从哪方面看问题!
]]
原帖由 网络青蛙 于 2007-4-12 19:23 发表
城管....
城管....
                        
                        卖炭翁
 
                 白居易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 ...

人家那是政府采购人员;P ;P
都不该死!!
相对来说,小贩应该算弱势群体,但是有些地方他们也该收敛一下!
中国的执法环境真的不是很好,可以说很困难,大部分人,也包括执法者都没有法律意识。
原帖由 网络青蛙 于 2007-4-12 19:23 发表
城管....
城管....
                        
                        卖炭翁
 
                 白居易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 ...

关城管P事啊
原帖由 lulula 于 2007-4-12 22:27 发表

关城管P事啊

下面这首呢???;P

朝天子·咏喇叭
王 磐

喇叭,唢呐,
曲儿小,腔儿大。
官船往来乱如麻,
全仗你抬身价。
军听了军愁,
民听了民怕,
哪里去辨什么真共假?
眼见的吹翻了这家,
吹伤了那家,
只吹的水尽鹅飞罢!
原帖由 网络青蛙 于 2007-4-12 22:46 发表

下面这首呢???;P

朝天子·咏喇叭
王 磐

喇叭,唢呐,
曲儿小,腔儿大。
官船往来乱如麻,
全仗你抬身价。
军听了军愁,
民听了民怕,
哪里去辨什么真共假?
眼见的吹翻了这家,
...


  更不靠谱,城管可不是什么大员--连公务员都不是,谁看得找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