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阳台上读的中国历史——秦朝一梦(文/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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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虽然刚刚坑掉了一些蒙事的文学方术士,但似乎骗子们还是前仆后继。一个神汉告诉秦始皇说,出去旅游(“游徙”)能减少灾病。于是公元前211年,秦始皇开始了他最后一次出巡。这次与以前的不同,跨时将近一年,除了视察地方,还兼有延神祷寿的作用。

他一路高歌东进,从吴越地区绕到了山东。他身边的博士告诉他说,东海里的大鱼妨碍了腼腆的神仙们的光临(这个博士也不是什么好博士,应该坑掉!)。于是秦始皇就驾帆出海,用连弩(古代机关炮)射杀了一只巨大的鱼。这种“机关炮”可以连续发射弩箭,是战国晚期的发明:在常规弩机上面装了一个竖形的箭匣子,像机关枪那样,可以把匣子里长短不一的箭噌噌噌地都射出去。但是射程不远,只宜近距离群发。所以可以猜想老秦是贴近了这头大鱼射击的,真不要命了。

演出完这个秦朝版的《老人与海》,秦始皇终于被折腾得闹病了(可以见到神仙了!)。

当时已是夏季,五十岁的秦始皇躺在返回咸阳方向的车里,激动地叫道: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可是病情却日渐沉重。

秦始皇躺在“温凉车”里,这车的样子像一个纸房子架在车上(使人联想起烧给死人的纸糊房子)。穿过可以推拉的铜制车窗,外面的山东大地上红日升腾。秦始皇望着车窗外的日出景象,用古代英语喃喃说道:I’m not kidding,北方的日出跟南方就是不一样!

北方的原野僵而平坦,日出光大而煌明,火焰炽烈,光照天下。南方的原野温而软,日出也迟迟疑疑,跳起来再落下,反反复复,好像一只篮球(这是因为南方多丘陵,随着观察者譬如秦始皇车子的移动,日出也就在丘陵的表面吞吞吐吐)。终于太阳升上来了,但南方多雾,无甚火力,颜色好像橙黄色的橘子,太阳静静的,凉凉的,温婉地不敢正眼看人间,羞怯怯地挂在天角,仿佛喝醉酒的月亮。

南方人的性格,也仿佛这醉酒的月亮一般温软。但是呢,这是现在南方人的样子,两千年前的南方人,多是狠人。譬如秦始皇巡行吴越地区的时候,曾有两名群众演员,前来围观。其中一人年轻魁伟,望见了秦始皇的赫赫仪仗,就说道:“这个男主角可以取而代之。”意思是他要上去演。

这个发言人名字叫项羽。项羽还要乱讲,被项梁捂住了嘴巴:“不要乱讲,全家杀头的罪啊!”——项梁是项羽的叔叔,所以成熟稳住一些。他大约担心被导演听到了,俩人就得从群众演员中除名。不过项梁也是豪杰,他从此开始留意自己众侄子亲戚中的项羽。

这两个群众演员,敢在这里乱叫,可见南方人众对于秦始皇的普遍态度,也许还不是很恭顺的。这是因为南方接受秦人的统治晚,而且距离秦帝国核心地区(关中平原)遥远,所以不大服气。

远东也是同样的情况。山东原本是齐国的疆土,距离秦国遥远,被征服得也最晚。于是去年山东与中原交界的地方掉下一颗陨石,就有当地的坏蛋拿刀子上去刻了七个大字:“始皇帝死而地分”。

“始皇帝死而地分”是什么意思呢?按无产阶级学者的说法,是人民群众憎恨秦始皇的残暴统治,纷纷闹着造反。按资产阶级学者的解释,则是六国的亡国贵族与大家族们,盼着秦始皇死好趁机复国。

后者的解释比较让人赞同。所谓“地分”就是土地回复分封的意思。希望大秦帝国破灭,从新回到七国并立的分封局面。

一个著名的旧贵族子弟——张良,甚至急不可待地开始了锤击秦始皇行动。

张家的爹原是韩国的相国,他的爷爷也是,先后为五代韩王服务,张家祖上也是韩国王族的远亲。我们知道,韩国和山东六国一样,推行贵族政治,这是一种没落政治,后被秦人革掉了。但是这种政治在习惯了它的东方六国民众和士官们看来,还是有着大约鲁迅所说的“嗜痂之癖”吧。他们对贵族们有一种割舍不去的爱。

不管怎么样,张良和他爹都是准贵族,当韩国灭亡以后,韩王族被撵下台,张良过起了拉登的游击队生活。由于是五代相国,所以经济上比较宽裕,光家僮就有三百人,张良用家里攒的些钱积极训练大力士,带着一群恐怖分子乱跑。张良的目的就是复国。

终于抓住了机会,趁秦始皇一次出巡,张良带着一个古代狙击手,在河南原阳县郊外一个叫做博浪沙的高地埋伏下来,准备向秦始皇下毒手。张良为此行动还特意从黑市购置了一枚古代炮弹:六十斤重的铁锤,呈瓜形。如何发射呢?当时没有肩扛火箭发射筒,好在狙击手是个大力士,准备肉力发射。

这个大力士智商很低,他俩在山路上埋伏着,久等不至,心里非常忐忑,不禁替秦始皇担起忧来,就对张良说:“那谁不会路上出什么意外吧!”

正这时候,秦始皇坐着像新娘结婚那样的车队过来了。每辆车子都涂着十几层的植物漆,上边画着云霓鬼兽,油光鉴人,车尾建着各色羽毛做成的彩旗,气派豪华逼人。跟现在结婚的车队一样,秦始皇的坐驾大约处于第二位,他前面有一辆全副武装的战车开路——战车上用虎豹眩目的皮子装饰着。

张良对狙击手说:“瞄准六马皇车,准备,肉力发射——,10,9,8,7••••••2,1,发射!”

但是想不到秦始皇的车速太快(它是六匹马拉的,一般的车子两匹马,车轴外面的密封壳里通常放的润滑油是猪油,秦皇帝的车大约却是鲸鱼油,所以车更快)。火箭弹在飞行的时候,秦的坐驾已经迅速前移了,炮弹落在了后边的随从车——副车上。就听咣当一声,副车变成了鸟窝形。被击中的人像流产的鸟胎一样,躺在了铁制鸟蛋的旁边。

唉!瞄准前面的武装战车就对了。
太长了~没看完,先顶顶~~~


火箭弹造成的损失,史书上没有记载。史书上说的是,秦始皇诏令天下,捕捉刺客。张良赶紧更换了姓名,往距离秦国腹地(陕西)最远的江苏跑去了。张良更换了姓名,说明那个大力士可能还是被捉住了。

张良在江苏北部的下邳窝藏下来,当行侠。下邳这个地方前几天我从上海开车回来(回北京)还路过,叫做邳城,城心有一个大象的巨塑,不知是什么来历。周边几个城市的雪都及时铲了,惟独这里的马路上积雪像北极一样冰滑。我在冰上开车,路好像又开错了,就开的略为有点慢,后面一个大巴却玩命地飞跑,一路按喇叭尖叫着骂我。我就在前面堵着它慢慢开,不让道,一直对峙了一两公里,双方才舒舒服服地分开。后来,我想向路边一个黑车司机问路,他一看我带着求助的表情过来,立刻就启动车子逃跑了!好有个性啊。总之这是个民风轻猾的地方,显得兵荒马乱的,《汉书》里讲这一带人的“急疾专己、地薄民贫,好为奸盗”,意思是急躁、专为自己,看来至今都没有大变化。这一地区在秦朝时候叫做泗水郡。

中国的地形是由黄河、长江两条大河雕琢出来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有一条平行的淮河,淮河流贯安徽、江苏北部,在淮河以北又有一条古代有名但是现在快干涸的大河,就是泗水。泗之两岸、淮北地区(古称淮泗之间)在秦朝时代被上帝埋放了一个潘朵拉的盒子:这一地区不但窝藏了恐怖份子张良(在下邳,苏北),在下邳一百公里以西还有二流子刘邦在沛县鬼混(也是苏北,今徐州沛县),下邳一百公里以南则是韩信的neighborhood(淮阴),韩信正挎着长剑在农贸市场里晃悠。项羽的老家宿迁则在下邳以南五十公里,他正在那里学习“万人敌”的技术。下邳西南一百二十公里,则是后来有名的起义之地安徽大泽乡。看来整个淮北兼泗水两岸(江苏北部、安徽北部)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好地方,躲藏着无数混世魔王和亡命天涯的人们,真是个造反者的渊薮。

既然项羽的家就在下邳附近,不免要与张良发生交结。项羽有个族叔叫做项伯,项伯一不小心杀了一个人,只好四处乱跑,却没有地方躲。张良正好在下邳这里装大侠(“为任侠”,就是走江湖老大的冷酷路线),于是就把项伯窝藏收留下来。因为他比较有钱,又有一帮小弟,所以能罩得住项伯。凭了这些关系,张良跟项氏建立了不错的交情,后来他一直在刘邦、项羽两大集团间跳来跳去。

下邳城里有个老头子也很坏,经常以欺负年轻人为乐。有一次张良在下邳城外一个桥上走——邳城外不远有一个沂水,我开车还从沂水上的桥开过了,不知是不是这个桥——张良并不是过桥,而是在桥上心事重重地东张西望(好像一个卖光盘的)。老头子走到他旁边,拍拍他的肩膀说:“这位孺子(小弟的意思),你看见我这只鞋了吗?我现在把它脱下来,然后扔到桥下去。请问,你看你能不能把它取上来!”

“什么意思啊?你的话让我听得很没方向感哎。”张良一愣。

“不要管,赶紧取上来。”说完老头就把鞋子扔了出去。鞋子像个乌鸦一样,落在桥下沙地上。

张良说:“你是哪个山头的?找打架是吧。你不是我的冤家派来玩我的吧!”说完,按史记的记载,张良就要“殴”这个老头子,因为张良是“任侠”来的嘛。但是这个老头子很老,“殴”起来恐怕胜之不武。经过史书失载的一段思想斗争,张良居然放下拳头,决定不“殴”,而是老老实实地下了桥,把鞋子拣上来,还给老家伙穿上。

一般来讲,一个疯子啊、傻子啊、乞丐啊,邋遢不堪,却敢故意悔谩你,说明他往往身怀异禀,想试试跟你有没有缘份,所以你一定要善待他。郭靖就是这么跟九指神丐洪七公好上的。这位秦朝版的“洪七公”穿上鞋子,就大摇大摆地走了。按道理,张良应该追上去,一口一个“前辈”地问个究竟,“洪七公”才有足了面子,好教他武功。但是张良有可能是有事走不开(可能还需要继续卖光盘),就没有追,而是呆在桥头傻傻地站着。

老头子看见张良没追来,很是气恼,但又不甘心,只好很没面子地又转身折回来了。他走回到桥上,对依旧在那里卖光盘的张良说:“我看你这个小弟还是有些天分的(‘孺子可教也!’),这样吧,五天以后我还在这个桥上等你。”

张良很想问问等我干啥,但他觉得这样问显得自己很傻,和自己装行侠逞意直行的宗旨不符。于是他张了几张嘴,只说道:“诺!”(OK)

五天后的一大早,张良由于打不到车——我们不知道古代有没有出租马车,也许有吧,样子也许就是双辕车,秦朝开始出现了双辕车,从前是单辕两马,而单马两辕更简便,是一次车辆史上的革命——张良打不到车,结果到了约会地点,老头子已经早到了。这个老头子非常喜欢耍大牌,就像美女自恃甚美就对迟到的男生要耍脾气一样,他转身就走。
张良赶紧追他:“我已经来了,我已经来了,对不起晚了一点点!”

“下次吧,这次你迟到了,本小姐——本老汉没有心情了!”

张良苦苦追求,老头子方才说:“好吧,再给你一个机会,五天后还是这里,一大早啊。不许再迟到啊。”五天后的一大早,张良终于打到车了,但可能是牛拉的车,比较慢,结果还是迟到了。老头子哼地一甩秀发,拎着坤包掉头就走。

张良追了半天,只好再改下次。

这回张良学乖了,吃完夜宵,扛着帐篷就来桥上等了,好像等门票的一帮歌迷。终于没有迟到。老头子从怀里掏出一本《太公兵法》:“这本书我本想带进棺材的。但是看你心诚,禀赋也好,适合当我的传人。我便宜点,十块钱卖给你。你回去好好研读,学成了其中的‘如来神掌’,未来直可以作帝王之师啊!好啦,你就不要谢我啦,快点拿钱来吧!十块钱很便宜你了!”

张良目瞪口呆,拿出十块钱,买了书,满腹狐疑地拿回家研习,未来终于成了“汉初三杰”之一。但是《太公兵法》这本书却没有传下来,据分析,其中一些内容被融进了后人写的《黄石公三略》里边,所谓黄石公,就是桥上这个欺负人的老头云云。
第二章  刘季原本不读书

                            一   
公元前256年,战国时代,秦赵邯郸大战完后的第二年,有两个重要人物的生死,振动了和将振动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一个是为国八百年的赫赫大周王朝最后一任天子——号称羞赧之王的周赧王,因为年岁太大,在这一年很羞赧地驾崩了,姬姓周王族彻底终结。而另一个刘姓的英豪,却呱呱地在这一年一个泗水郡丰邑农民刘执嘉家中降生了。由于已经有了三个很能吃饭的男孩,喜添新口的刘老爹根本没有兴趣给新生的儿子取一个正式名字,索性就叫他刘季,也就是刘老四的意思。

这个刘老四比秦始皇小三岁,长着龙的鼻子(龙准),左大腿上有七十二个黑痣(龙鳞?),若干年后,他和长着马蜂鼻子(蜂准)的秦始皇还在咸阳城里曾一度邂逅。当时,秦始皇正在万众瞩目的七彩云端接受群众们的山呼和舞拜,而刘老四则手持电焊枪像建筑工地的民工那样,扬着头在人缝中傻傻地观望——他当时正按法律规定在咸阳城里服徭役,秦始皇很炫很炫的排场深深振动了他。他丢掉了电焊枪,用鼻音很重的龙鼻子喟然太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这位地位低贱的刘老四,不久即扔下电焊枪,换上三尺剑,提剑以取天下,革了秦王朝的命,这是后话不提。协助他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的,还有其他一些混世魔王。这些人多是在公元前256年秦赵邯郸大战前后,哇哇堕地,纷纷来到这波澜壮阔但却人烟越发稀少的人间舞台的。

刘老四的学名叫做刘邦,不过这是他当了皇帝以后才取的,以前他就叫刘季,所谓“伯仲叔季”,意思是刘老四,但也不排除是刘老三——因为有时候第三也叫季——比如“季军”是比赛中的第三名。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按照历史习惯,叫他刘邦吧。刘邦长着一副美髯,性格乐天,常喜欢欺负人(他后来去衙门里当吏,衙门里的官吏们,他无不嘻嘻哈哈地狎侮涮开玩笑,有时候他也往儒者的帽子里尿尿)。刘邦对酒和女同志尤其感冒,平时也爱施舍。至于念书,据他事后讲则是非常头痛,而读书以外的一般凭力气吃饭的生产作业,他又拼命地瞧不起,所以这样的人只好去县政府里吃饭了。刘邦当了个小官,可以混工资。

当时的官我们需要好好说说。韩非子说:“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作为韩非子的fans,秦始皇杜绝了春秋时代依靠血缘关系而当官的悠久传统,采取了推择和考试两种从基层布衣选拔官吏的伟大程序,从而从技术上实践着韩非子的学说。

官和吏,其实还不一样,得禄多的叫做官,得禄少的叫做吏,而不得禄的叫做士。士和农工商一起,都是白身了。

要想当官,先得当吏。吏这里又有个别号,叫做“亲民之官”,意思是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相接触,比如夹着包收电费的。总的来讲,吏是给官当跑腿的。当吏的第一个办法是被“推择”,也就是荐举。如果你家里比较有门面,又认识政府里的人,就有可能被推举到县里当吏了——我有几个高中同学,最不好好念书的,毕业后没有太大出息(也许这么说不太合适),但家里面还行,爹妈是政府里的人,终于经过“推择”,都进了县里各个局里养起来——当吏了,负责填表啊、盖章什么的。当然也颇有权。

秦王朝被“推择”为吏,条件要求跟现在差不多,首先要有“善行”,另外“家贫”也不行。不过这两条其实是一条,只要家里不贫,招待得起当时的“媒体”(就是一些嘴巴很大很能吃也能说的人),经过这些人一嚷嚷,也就有了“善行”了!

有了“善行”,就可以被“推择”了。譬如,离刘邦老家不远向东南,在江苏淮阴有一个叫韩信的年轻人,由于“贫”而“无行”——既穷又没有善行,终于没能被推荐当吏,只好在大街上闲晃,饿得不行的时候就找洗衣公司的“漂母”蹭饭吃。

刘邦比较幸运,因为家里还属于准的中产阶级,于是很爽地经过运动,被推择为吏了。有人说刘邦是流氓,这是不对的。他从成人起,一直在“县政府”工作。

除了被“推择”以外,秦王朝还有考试一径也可以入选作吏——这有点类似现在考公务员。考试之前有辅导班可以上,叫做“学室”,里面的老师都是现任的吏们。吏们教得都是国家的法令的详细条款以及实施时的各种解释,所谓“以法为教”。这样,大家只学习法令而不学习《诗》《书》,就能脑子里清晰干净、简直划一,也叫统一思想。本朝的统治者认为民众脑子里越简单——所谓“民弱”,那么就好管理,国家就会“强”。相反,“民强”了,国家就会“弱”。这早在本朝所奉行的法家学说的先驱者商鞅先生的著作里就鲜明论述过了。

不管怎么样,在“学室”里听吏们这些老师讲授国家法令,如果学得好,能背诵九千字以上,品格各方面又没有太大问题,就可以去县各政府里当吏了。

吏当久了,就可以当官了,就意味着可以领到几百石、几千石的俸禄(一半给付粮食,一半折合成钱来给)。那么,如何由吏而变成官呢?有个成语叫做“积劳成疾”,在秦王朝,“积劳”可以“升官”!

“劳”,是考核吏们的一个得分表。每次县内作考核,完成指标最好的人(比如某个吏负责收电费,他收的电费非常多,一年把五年的电费都收上来了!),那么他就叫作“最”,就可以得到若干“劳”。如果他收的电费少的可怜,一年只收上来一个月的,成绩相比同事排在最后,那就叫做“殿”(所以你明白殿后是什么意思了),那就要扣他若干劳。

积“劳”就可以成“官”,从而实现了吏到官的转换。而一再扣“劳”,那就没有前程了。

看得出来,两千年前法家政府的这个职业官僚体系,虽然是刚刚肇始,但其精密科学,已经不比现代外企差了。

作为一个吏,想通过考核,“积劳”而升成官,其实满不容易的。我们说说啬夫的考核指标吧。

秦王朝有许多“啬夫”,这是秦国最不好干的基层岗位,类似现在的“主任”,都属于“吏”,有很多种:仓啬夫、库啬夫、亭啬夫、发弩啬夫、苑啬夫等等。

我们说说田啬夫吧。

本朝法家政府规定,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其中正月的考核是大考,如果某乡镇的牛饲养得最好,赏赐该乡镇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而田啬夫以下主管养牛的吏,可加劳三旬(劳是按日子算的)。而一旦考核第末,该田啬夫要遭到叱责,下属主管养牛的吏要减劳两个月。

  至于养牛的饲养员,也要被考试,如果他养的牛腰围减瘦了,每瘦一寸,笞打该饲养员十下——随着牛越来越瘦,人却被打得越来越胖。如果他养的牛比较性无能,十头大牛没有生出四头小牛。于是这些性无能的牛不但害得饲养员先生受罚,还连累了主管养牛的啬夫(主任)被罚款一个盾。放牧时牛死了,要立刻报告主管养牛的啬夫,啬夫再报告县里的吏,县里的吏派专业人员验尸,看是怎么死的,是月经不调还是食物中毒,根据相关死因,追究相应人责任,按照不同价格率赔偿。如果不抓紧上报,导致牛没等验尸就腐烂了,那就不管是有没有责任,都按鲜牛肉价格赔偿。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你是个不称职的吏,管着一帮不敬业喜欢偷牛饲料的饲养员,早晚就会弄死几条牛,那就等着倾家荡产去赔吧。如果赔不起,其实也没关系,可以把你抓起来,称作刑徒,俗名劳改犯。本朝有很多施工项目等着劳改犯去修,都穿着国家发给的工作服(叫做“赭衣”,也就是囚衣啦),你作为新刑徒,也穿着囚衣去干上几年,每干多长时间就折合多少劳(男同志一天比女同志一天折合的劳多一点)。经过若干年月,你积累的劳够了——够赔偿你弄死的那几条牛了,就可以宣布刑满释放啦!

后来天下大乱,这些刑徒被释放出来,编成平叛军,他们作战勇敢,因为砍了敌人人头是可以折合“劳”的,用这宝贵的“劳”,就可以赔生产队的牛了!也许有人等到秦王朝崩溃烟飞了,生产队的牛还没有赔够!哈哈:)。        

事实上,去当这种劳改犯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工资,但国家每天给管饭。

下面说说发弩啬夫。发弩啬夫是军队里的吏,如果他管教的士兵用弩射击,不能达到法令规定的准确率,那么他就要受到处罚,罚他交两个盾,说明他教的不好。

战马也需要人喂养和训练,如果考核的时候该马“奔腾不如令”(不听人指挥),达不到考核要求,该县的司马要受到处分,甚至县令、丞也都要分别受处分:如果马的质量太差,罚司马两具皮甲,并免除职务,县令、丞也要受罚甲两具的处分。

下面说说管理采矿的官吏,两次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主任(啬夫)一副甲,副主任(佐)一只盾。三年连续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啬夫二甲,并永远撤职。

最后说说仓啬夫,这是秦朝各种啬夫里边最苦命的一种。仓库啬夫——也就是仓库主任,管辖的仓库门缝不得“容指”,如果门缝大到可以伸进一个指头,或者窗户缝大到“禾稼能出”,那就等着挨罚了。门缝、窗户缝弄好了,还不许有老鼠洞,按法律规定,如果发现有两个以上的老鼠洞,仓啬夫和上级官吏就要受训斥,三个以上老鼠洞,他就要罚交一个盾了。如果有一百个老鼠洞,那么除非他是大款,否则逃不掉当刑徒修长城的命运的。所以这位仓库主任必须天天祈祷,哀求老鼠们放过他的仓库。不过,即使弄好了老鼠洞,仓库的温度、湿度也是个问题,如果不小心粮食发霉了,粮食的自然损耗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十分之一,那就不但要追究他的责任,连上级县令都要负责赔偿。所以这个仓啬夫是最难干的职务。

如果他胆敢有失火,那就更是重罪,县丞都要一道承担罪责。如果丢失文书、契券、印章、量器,那也要处以刑罚。贮藏的皮革被虫咬坏,罚他一个甲,县令、县丞一个盾。

此外,对于主管户籍的官吏,找借口,拖延不办户籍,罚他缴纳两副皮甲。拆开伪造的文书却未能察觉,也是罚两个甲。而管理劳役的官吏,当服役人员逃亡时必须自己追回,否则要代替逃亡者服役。公家器物要加标识,不加的话,主管器物的啬夫要受罚一个盾。器物上的编号与记录本上不合,大的器物要罚器物啬夫一个盾,小器物则可免罪。马牛身上要标号,标错了次第,也罚一个盾。

我们有理由相信,修长城的未必都是穷苦人,秦朝法令约束的更多是诸如啬夫这种官吏,那些不合格的官吏们去撅着屁股修长城的大有人在。事实上,出土的秦律规定,官吏受贿一文钱,就刺字去修城墙。挪用公府里的公款,以盗窃罪论处。甚至你使用公家的马驮运自己的行李(公车私用),就要被处以流放的刑罚。官吏徇私枉法、隐瞒曲报、不执行中央政策、不务正业、皆权势干坏事,都要被处以含撤职、流放在内的各种刑罚。《史记》上就清晰记载了秦始皇曾专门下令把一批审判刑事案件时候徇私枉法、判决不公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

看得出来,在秦王朝作官,实在是不容易。官不好当,是一个社会政治成熟的标志。如果一个社会,做官是件非常舒坦和没风险的事,那其实不是个好社会。秦王朝就是凭着这个一丝不苟的法家政府,获得了战胜六国的伟业,并且在随后的短短十五年中,完成了长城、驰道、秦始皇陵、兵马俑等等宏伟工程。

秦政府各地的田啬夫驯养出膘肥体壮的公牛,农业啬夫精心选制出优质的种子(种子发芽率是考察他的指标),负责器用制造的啬夫打造出精致的工具(工具们都有误差检测标准),最终使得这个王朝有着傲人的农业成就,可以供应蒙恬四十万大军长期奔腾在广漠的北方,还有五十万大军戍守战斗在苍茫的南方,以及建筑工地上无数施工者的口粮。最终,各类啬夫兢兢业业积累出的粮食,堆积在诸如敖仓这样的著名大仓库,一直到了秦王朝灭亡都没有吃完,一直到了西汉建立初年,还在持续供应着天下。(据说,栎阳的仓库是两万石一积,两万石一积;咸阳的仓库是十万石一积,十万石一积,一积就是一堆的意思。规模宏大,显示了秦人发达的农业经营水平。)

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充满着高效管理和精湛法治的两千年前的王朝,充满着由衷的敬意。


被推择为吏以后,刘邦进入了他的试用期,也就是史书上他所谓“试为吏”。他的试用地点在沛县郊外的泗水亭上。亭是修在交通要道旁的古代派出所,每十里一个,亭长的主要职责是抓捕恐怖份子——盗!

刘邦担任亭长,下边管着两个“兵”:一个是亭父,负责洒扫,属于内勤;一个是求盗,负责出去抓坏蛋,类似民警。刘邦的上级主管是亭啬夫。如果说刘邦的“亭长”相当于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所长,那他的上级“亭啬夫”就是县里的警察局局长。

当时虽然没有雷达,但是可以占卜。占卜者摆弄一些草棍,然后抬起头来,告诉警察(“求盗”先生)往哪个方向,在那一天行动,可以抓到强盗。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出这个强盗是缺几个牙的老人。这是根据出土的一本《日书》,所告诉我们的。

如果不是刘邦所抓的这些盗改变了这位捕盗者的命运,刘邦未来的职业生涯可能最高也就停留在一介亭啬夫(县警察局长)的水平。

有一天,刘邦带着自己的求盗,押送一批劳改犯去骊山那里(去给秦始皇修陵墓)。这些劳改犯成份复杂,按我的估计,他们中间有犯法的老百姓(比如偷了牛的偷牛贼),有曾经逃避兵役或者劳役的“亡人”,有聚众讨论《诗》《书》的反动学术权威,还有不小心没完成考核任务的饲养员什么的。总之,是一帮可怜人。

这些人走出了沛县境界,进入邻近的丰县地区,中间一些武林高手觉得去骊山不爽,就施展轻功逃跑了。刘邦手下的求盗可能只有两三个人,根本抓不住。随着队伍渐行渐远,劳改犯也越跑越少。刘邦估计,等到了陕西骊山,可能跑得就剩我和三个求盗了,这可怎么向秦皇帝交差啊?干脆我跟三个求盗互相捆绑起来,直接去骊山修陵墓算了。

刘邦这个人很有政治野心,这不怪他,都是当时一些人忽悠得他。刘邦常在王媪开的酒吧里喝酒,但是身为试用期的警察系统官吏的他,根本没有什么钱,于是他就使出了现在某些坏的派出所所长常用的伎俩,故意假装一模兜,叫道:哎呀,我忘了带钱了!等年底一起算吧!

王媪早有准备,走过来嗤笑着说:你是新警察吧,怎么喝完了还撒谎说忘带钱啊!人家老警察都是喝完了直接摔瓶子的!

刘邦方才红着脸承认自己是新警察,出道浅,还在试用期哩。于是王媪说:既然是新警察,年底一起算帐吧。

不料,有几次,刘邦一高兴喝多了,躺下呼呼大睡。王媪看见这家伙身上,居然趴着一条鼾声如雷的黄龙。更奇怪的是,这样的天日里,来的顾客就各位的多,销售额数倍它日。王媪觉得,有老黄龙派人给刘邦送酒钱来,到了年底,就部说要他钱的事了。所以,刘邦长期白喝王媪的酒。在一个叫做武妇的人的酒馆里,也是如此。(看来当时的酒吧都是女老板。我要是身后跟着这么一条帮我付房屋案接的龙就好了。)

还有一次,一个老头子看见了刘邦的媳妇,也就是吕雉(由巩俐扮演)正在农田里干活,于是惊叹道:“哇噻!这个小娘子乃天下贵人之相啊!”又看了刘邦的两小孩子——俩正帮着妈妈在田野里给庄稼苗粪:“喔靠!这俩都是大贵人的命啊!一个公主,一个皇帝!”
吕雉拉着俩孩子,也没心思苗粪了,赶紧跑回去向刘邦汇报。刘邦一听,马上去追上老头问:“咨询师先生,麻烦您再看看我的贱相如何?”

老头瞪着眼,看了只一瞥,狂叫一声,吐血三斤:“Oh, my Godness! 刚才的夫人和孩子,都是人君之相,至于您,更是贵不可言啊!这么办吧!这本《太公兵法》我本想带进棺材的,我便宜点,我十块钱卖给你。你回去好好研读,学成了可以直接当帝王啊!”(他又跑这儿来卖了!从下邳过来的!带着货过来的!)刘邦听了这些话,从此有了远大理想,而且常常窃喜,变得更加乐观,对前途无比愉快。心情好的人,又有远大理想,平时就很幽默:刘邦作泗水亭长期间,经常跟县里的官吏们搞乐——也就是“狎侮”——估计用胳膊夹住他们的脖子按在办公桌上使劲逼他们喊爹,司马迁说,他对每个官吏无不如此,反应了刘邦愉快自信的心情。

有远大理想的人都不计较寻常得失。刘邦看看这回劳改犯们都跑了一半儿了,就干脆把他们聚集在一起,用公款请大伙痛吃了一顿。求盗问他:“亭长先生,这盘缠是两千里路用的,您一把都给吃光啦?”

“不要紧,吃光了咱们就散伙。你、你,还有你,你们这帮劳改犯也都不用劳改了,干脆我这官也不干了,你们也都走散算了!”(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

其中有十个壮士,觉得刘邦很有江湖大佬的风气,都说:“四哥,我们几个不走了。看您这么豁达有度,仁而爱人,江湖上真实南寻第二。我们给您当小弟吧。”

“可是我怎么养活你们这帮满能吃饭的小弟呢?”

“附近的芒山砀山连绵一片,有泽有岩,我们就跟着您上山吧!”

于是,仁而爱人的刘邦喝了个大醉,带着这十个弟兄,往芒砀山方向去当山贼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去了。

他们走到一处泽边,忽然大蛇当道,弟兄们吓得面色苍白,纷纷要求倒车。刘邦说:“不要倒车——壮士行路,焉有畏惧!待我前去观看。”说完,他按着腰中青铜宝剑——这是这十个人惟一的一把武器,伸着脑袋往前走去。

就见一头巨大的白蛇,正盘在路中,喷着芯子,对着太空练气功呢。刘邦趁着酒意,拔出腰中宝剑,就听虎啸龙吟,一剑挥去,但见白光映耀群星,登时白蛇斩为两截。蛇血蹿起来,溅湿了这帮上帝的选民的袍襟,蛇血也落在了人们的嘴唇上,舔一舔,味道就好像这帮人的命运,有点甜,也有点苦。弟兄们都一起高呼:“Beautiful! what a decisive cut!——喔靠!”

从此,前沛县泗水亭试用期派出所所长刘邦同志,脱离了组织关系,转而走上了一条布满草莽荆棘的不平凡的道路。这就是高祖斩蛇起义的故事。这个白蛇,代表着西方的秦皇帝。

附记:李自成曾在对明朝开战的檄文中这样控诉:“皇上并不太坏,但总是被蒙蔽着。臣下全部结党营私,绝少有公正忠诚的。百姓的脂膏都被这群黑帮化的官僚榨干了,财货都进入这帮官僚集团的私人腰包。”

李自成反的是这些黑暗的官吏集团。

但是秦王朝的情况则有不同。秦王朝的各级官吏都战战兢兢,奉公办事,被各类考核指标约束着,没有贪官污吏横行的场面。从侧面来看,秦朝的吏治还是好的。譬如,刘邦作为派出所长,去王媪、武妇开的两家酒馆喝酒。喝了一年的酒,但不敢说不给钱——后来是王媪她们看见他黄龙附体,才主动不收他的钱的。在酒馆老板看来,派出所长也算是有点实权的,但刘邦不敢赖帐。可见当时的官吏,还不敢借势压人、白吃白拿的。

刘邦押送劳改犯去骊山,中间跑了几个,他自知官法严厉,无可通融,只得自我了断,主动逃职,可见当时没有私人请托,找找上级通融通融,送礼免罪的路子。

按道理,皇帝对于自己的官僚团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秦始皇对自己的团队格外严格,他曾经把一批判案不直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这大约也是古来绝无仅有的事情。

在这样的严苛要求下,我们有理由认为,秦王朝的吏治颇好,从地方征收汇向中央的财富,官吏们应该是不敢从中截取,或者巧立名目额外盘剥的。秦政府从民间掠取的财富,直达中央的高端。这些财富除了被最高统治者个人消费外,大量是投向了开疆辟土的战争和帝国扩张,而在长的时空历史视角来看,秦帝国一统天下、大兴事功是一件大好事。他敛了钱毕竟是干了事了,相比之下,后代比如明朝候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老百姓受盘剥,刮出来的钱干吗了呢?其实还不如老秦能用于扩张和兴造,明朝从老百姓搜刮来的大笔财富,是塞进了个大小贪官如刘瑾之徒的私人腰包。明政府军的兵员和粮晌却根本不够。明朝偌大的政府的对外功业,却不出老秦区区两千万人的帝国。明朝政府从民间敲诈勒索敛来的钱,都用来了奉养这些寄生者的奢侈生活,对社会毫无意义,最后死掉腐烂照样变成肥料了事。

但是,太“廉明”了也不好,秦皇帝刚刚尝试皇权专制没有经验,过多地对官吏团队苛察严求,使得这些官员在压力下无利可求,最后使得他们与专制中央之间发生离心力。在后来天下大乱的时候,秦朝设在各郡县的官吏,往往成为反秦的主力和首倡者——比如刘邦和他的同僚萧何、曹参等人,乃至刘邦所供职的县的县令,都是如此。所以后代的皇帝学乖了,在人民大众和官吏层之间,他们只惹一个群体,有了官吏层们拥护保着自己,遇上哪怕像黄巾起义、太平天国这么轰轰烈烈的运动,一样可以通过官吏们把它镇压下去。

后代的皇帝儒法并用,在用法家这套苛察考核以驾驭官吏的同时,也讲“仁义道德”,那就是对官吏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许他们呈现一种“大面积低度腐败”,只求他们有忠心和遵守所谓官场体系下的道德,业绩与廉洁守法和能力反在其次,也就是用儒家思想治官吏(治国家就等于治官吏,主体是治官吏)。于是官吏层就和皇帝绑在一起了。
还有没...
说秦始皇勤政,还是杀了我算了。一个勤政的皇帝还有心思建立阿旁宫去享乐?一百二十斤竹简听起来好吓人,实际上能有多少字?当时的金实际还是铜。
不错啊。楼主加油
原帖由 行尸走肉 于 2007-4-10 11:01 发表
说秦始皇勤政,还是杀了我算了。一个勤政的皇帝还有心思建立阿旁宫去享乐?一百二十斤竹简听起来好吓人,实际上能有多少字?当时的金实际还是铜。


第一,秦朝的体制是事皆决于上,庞大的帝国事务繁杂,如果皇帝不勤政,要么是事务堆积,要么有一个办公机构来处理,但是历史上没有这两种记载。在秦始皇的统治下,帝国运转得十分正常,甚至高度紧张,绝无松懈的感觉。

第二,当时的宫廷和后代不同,所谓三公九卿,九卿都要负责皇帝的家事,三公才是单纯的朝廷大员。皇宫不是皇帝一家住,大量的政府部门都设在宫廷中。阿旁宫不单是给皇帝玩的,更大的作用是进行政治活动宣扬国威。

第三,阿旁宫的规模庞大,因为这类离宫和城市中的宫廷不同,包括大量的园林猎场等无建筑地区,后代汉武帝还造昆明池,也是皇家园林,可目的是操练水军。
第三章   秦朝的“大跃进”

                  一  
如果我们翻翻出土的秦简,看见很多抓强盗的案例!就连一个派出所长刘邦,却也有幸被逼成了秦王朝时代的强盗,隐藏在砀山一带,永远不敢回家。

这我们就奇怪了,为什么一个政府职能如此高效的秦王朝,却迫使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当强盗呢?

唉,这事就要怪秦始皇没搞好了。

秦始皇本人,是古来罕见的工作狂,《汉书》作者班固说他白天开会,夜晚批文件,都是亲自动笔。至于臣民们,那就像大跃进时代的中国老百姓一样繁忙了。忙什么呢?搞工程。秦始皇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搞工程。

第一,修长城。因为修长城,征发的民夫常在三四十万之间。长城这里可不是人待的。有时候民夫累了坐下来喘气,他的工头就会走过来质问:“你干吗不干活?”

“刚才干完活以后,我累得双手发颤。”

“手颤正好,那你去那边筛沙子吧!”

这种惨无人道的对话在当时随处可见,把施工现场变成了人民大众的阎罗殿。终于长城脚下“死者不可胜数”,“尸骨相支柱”,甚为悲壮。最终,通过巨大的代价,创造了世界第八奇迹一一中国龙。

第二项,修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修出四通八达的驰道,供马车奔驰,其规格是路宽70米,路面用夯土砸得很实,下雨也不起泥,两边每隔七米种树,向西最远到甘肃,东到海滨,北到内蒙古,南到湖南、安徽、浙江等地。此外还有一条军事专用干道,叫做“直道”,全长700公里,宽三十多米,而且它像高速公路那样也高出地面一米多,整个工程仅用两年半完成。该道从咸阳出发,向北直通匈奴地区,用以支持蒙恬大军。一旦北方有警,一周内军队就可以从咸阳地区动员完毕,直抵前线。虽然比起罗马人的石灰混凝土道路有点逊色,但地面也夯得非常坚实,许多路面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至今坚硬的路面上长不出杂草。

第三,造宫殿。当时没要申办奥运会,但是秦始皇还是启动了阿房宫工程,其主体建筑内可坐一万人。宫门是用磁石作的,防止恐怖分子带着铁兵器进入。宫殿前立着十二青铜巨人。据说阿房宫“复压三百里”,这不太可能。但是,以阿房宫为中心,秦王朝的宫殿群向四个方面铺展开来,东到骊山温泉,西到雍城老祖宗吃食堂的地方,北过渭北咸阳原,南到渭南终南山,全是秦王朝的建筑群落,合计三百所,基本遍布关中核心地区,足以覆压三百余里。后来项羽入关,烧了三个月,才把关中这些宫殿烧完。当然关外还有四百所。

这些宫殿也不仅仅是供老秦一个人享乐用的,《史记》上说的很清楚,他认为“咸阳人多”,所以开始大修宫殿,并且移了八万家住进去,看来这属于秦时代的“安居工程”吧。

前三个项目都是公益性的,这第四个项目却是给老秦一个人用的——修骊山秦始皇陵。(老百姓就是再没房子住,估计也不能住这个里面去。)

秦始皇陵,据说三国时候尚高120多米(比胡夫金字塔低二十米)。如今这个小土山经过历史力量的剥削,尚高65米,上边草木青葱,底边周长一里。当初秦始皇为了尽可能减少扰民,在给自己修陵墓时用的是劳改犯(“刑徒”),而不是征发民夫,民夫尽可能留在其它国家项目和农田上,这也算是先公后私吧。(刘邦的陵则也在不远处,今高32米,吕雉的陵也是32米,汉武帝的陵高47米。修这些陵都是皇权时代免不了的项目,就像它们免不了要被盗一样。)

除了上述四大土木项目,秦始皇还有两大军事项目:一是蒙恬先生带领三十万军马在北方驱赶匈奴,夺得河套及以北大片土地;一是“尉屠雎”带领五十万大军分五路攻击岭南,乃至占据了越南北部地区。但是岭南的土著越人很快打起了游击战:平时藏在林子里,伺机就杀出来,搞得尉屠雎一帮人三年不敢解甲,一直保持战斗姿态。受游击队攻击,总计秦兵伏尸流血牺牲数十万人,最后才勉强攻占了广东、广西地区,把秦王朝的版图扩大到了南海之滨。

可以说,秦王朝为了求得中国的统一,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

据汉朝人淮南王刘安说,尉屠雎的这只军队,外出旷日持久,消耗严重,去的人都回不来了,很多人都开小差当了盗贼。所以后来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秦王朝居然无法调用这只军队回来镇压。北方抗匈奴的军队,同样也被消耗得很厉害,至少是被牵制着,想全身而返也不可能,最终导致秦王朝土崩瓦解。如果把他们布置在相对新占领的尚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的齐楚地区,至少可以起到威慑和阻燃作用。

可是秦人却贪图对外扩张。秦人这种贪外虚内的军事布置,派南北方两只大军,远远地到外面去抢摊,所得不多,家里却没人管,代价极为严重,属于错误决策。

其实,像打匈奴这样的事,完全可以把它的priority 放后几十年,等民生富厚、国内安定了再说。总之,上述两大军事项目和四大土木项目,都是招致秦朝亡国的不急之务。

(注:南北两只大军的这八十万人马,实在数目庞大,相当于现代中国现役军人的三分之一,美国军人的二分之一,而当时秦朝的人口尚不足现代中国的3%(只有三千万上下,相当于重庆地区人口数量)。如此庞大的兵役,只能加重人民的劳苦负。

     但是,反过来看,用区区重庆地区人口,却完成了北驱匈奴、南括五岭,以及修长城、驰道的浩大工程,无论如何,秦时代从政府到人民的进取精神,也实在可嘉。)
二  

人类劳动创造出的多余财富,总要再把它花出去才好。你就是拼命地吃,拼命地穿,所用也是有限,多余的怎么办呢?只好用在项目工程上,以泽被后世。秦王朝大修长城,大挖秦始皇陵,隋炀帝大修运河,把当时不能长时贮存的粮食,转为不朽的长城和运河,化成持久的能源,留到后代慢慢使用,也是好事啊。所谓“楚人遗弓,楚人拾之”,对丢弓的楚人来讲,是个大遗憾,对整体的楚国,并没有什么遗憾和损失。同样,修长城和秦始皇陵,对于当时的人是个痛苦,对于后代的我们,则是得弓者。所谓害在一时,功在百世。就好比埃及的金字塔,在当时修时未尝不是件痛苦的事情,现在却细水长流地为埃及人挣着旅游的外快。
至少比一整个时代的人胡闹,什么正经事都没干出来强。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秦王朝的这些泽被后世的项目,当时的代价也很大,甚至以亡国为代价。

在从前的商周时代,法律规定成年男子每三年去给国家干一个月零三天义工,从23岁一直到55岁为止。而秦王朝加码成每三年平均服役两年零一个月,具体来讲是这样:第一年先在家生产,弄出些粮食(以供应这三年的需求),但必须出去服劳役一个月,接下来两年则全是服劳役。如此不断循环,三年一个周期。而且服役年限也拉长到16岁到60岁。也就是说,秦王朝的农民如果活到60岁的话,要合计给国家服劳役及兵役10250天,即——他有28年要在工地上渡过!而商周时代则是297天(不到1年)。所以,董仲舒说,秦朝的力役是“三十倍于古”——当然这不排除董仲舒危言耸听、以古讽今的可能(编排秦王朝以劝喻汉武帝,汉武帝也是大兴事作)。如果老董说的是真的,那么人生一半时间都去外地筛沙子、砸石头了,这种沉重的劳役只能搞得“海内愁怨”。

而那些留在家里种地的人,日子也不好过。种地需要交粮纳税,这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开酒吧、开发廊需要像黑社会老大交保护费一样,但关键是交多少。交多少才能既让黑老大满意,发廊女也不至于不赚呢。经过历史的磨合,中国农业传统的税收标准是十分之一,有时候遇上仁慈的皇帝就只有三十分之一。但是秦王朝标新立异,达到了三分之二(“收太半之赋”,据汉朝人伍被讲)——这简直是没天理了!高达传统水平的7-20倍,所谓“二十倍于古”(董仲舒语)。人们真是没有活路了。所以秦国“男子力耕不足粮晌,女子纺织不足衣服”,人们累死了也养活不起自己,更交不完这天文数字比例的税。于是“秦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群盗并起,死者相望。”——人们交不起税,只好逃亡当强盗。

注意,这个税收百分比不是按实际产量算的——那还就好了,我不干活,也就少交税。它其实是按土地的一般产量,由政府估算一个产额来收税的。不管你这个发廊本月盈利好坏,都按这个月额交!哈哈,那简直要气死了!但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秦始皇坏,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是这么算的。

可是,为什么秦皇帝定的税率定得非要比别的皇帝高二十倍呢?他不知道“保护费”收多了,发廊女们都要逃亡,逃到别的老大的地盘上去干吗?或者没得地方逃,发廊女们就会起义!

秦始皇也是没办法啊。你想,他搞了那么多国家大项目,都需要花钱,长城、驰道,八十万战士,需要消耗多少物资和粮食啊。

可是为什么秦始皇非得“强力疾作”,搞这么多大项目呢?少搞一些项目,不就缓解了人们的焦苦和怨恨,退一步而海阔天空了吗?唉,没办法,秦人非得搞这些项目!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这也是出于一种无奈。

作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王朝的建立者,秦始皇有很多难言之隐和巨大挑战:秦王朝虽然形式上统一了中国,但六国之民并不服气,而且他们习惯了长期分裂的历史事实,对统一的好处还很朦胧,对新的社会体系犹疑不定。分裂的历史惯性是如此强大,以至有人刻下“秦始皇死而地分”的回复从前的口号。这就要求新政权必须有所作为,以树立在民众中的权威。统一王朝首要做的就是有所造就,修长城、造陵墓、击匈奴,树立政府的成功伟大形象,刹住历史的分裂惯性,巩固新王朝的命数。这就像新中国在1949年统一以后,在国际上被敌视,很多国家尚不承认中国政府的合法地位,所以当时需要大炼钢铁,搞原子弹,给外边人看看,“赶英超美”,获得国际承认。还要发射卫星上天,制造万吨水压机什么的,以便加强民众对新政府的信任力。

秦始皇修的陵墓,不单单是为了个人享受,也是如史书上所说的“非壮丽无以壮威”,是为了给六国之民一种震慑和信心,以便接受“壮威”新的政府,领着他们在统一的路子上坚持地走下去。我们不能单纯说秦始皇修陵墓宫殿、兴建作,纯是为了满足个人贪图享乐的私欲。“残贼天下,以奉个人之欲,荒淫暴虐”,这样简单地把问题归结到个人品行上,是不公正的,也是浅薄的。

秦人强力疾作,大搞项目,除了为了树立政府权威,也跟秦人传统的“事功精神”有关。

秦国历来是个务实干的雄心勃勃的国家。他们最初是偏于西陲的蕞尔小邦,却变法奋强,志在天下,以赏功原则作为激励官吏与民众的手段。在历代秦政府的强力引导下,执着进取的“事功精神”漾溢于庙堂之上,播散于乡邑之间。所谓“事功”,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作事立功”,必有所为的意思。以功取荣,搏取田宅爵禄。

对事功目标的执着追求,使秦国全社会能量高度迸发,聚焦出极大的社会效率,终于通过长期竞争战败了六国。到了秦王朝建立以后,秦人的“事功精神”没有泯灭。但是没有什么仗可打了,人们怎么“做事立功搏得爵禄”呢,那就搞大兴修建和对外扩张吧。于是就大兴造作和军事行动,终于要干的事情太多,失去了控制,到了帝国和民众所无法承受的地步,乃至帝国迅速崩溃。

事功精神与秦王朝的兴亡,可谓成也由之,败也由之。

同时,也可以说,秦始皇及其政府急于兴作,好大喜功,也是秦民族事功精神的总代表。

另外,并吞六国这件丰功伟绩,也进一步刺激了秦始皇的胃口。当时人们议论他:“秦皇帝在吞并天下以后,意得欲从”——就是想干什么,什么就能实现,于是胃口被撑大了。秦始皇以为想干什么,就一定能干成,用从前的话讲,大约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吧,终于轻用民力,大搞长城、阿房宫,击匈奴,攻五岭,结果搞得天下枯竭,海内仇怨,民生疲敝,天下汹汹可危了、

我们说,秦始皇热衷“事功”没有错,这总比啥都不干整天泡妞强吧。但秦始皇违背了“量力而行”这条基本规律。在一个久经战乱才建立起来的王朝初年,本应该休息养民,他却大兴事功,真是求死有道啊。

秦始皇大约万万想不到自己贪于事功、大兴民事军事项目的后果会如此严重。我们管这个就叫做好大喜功吧。

汉武帝也是一样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竭尽财力,终于人口锐减一半,盗贼满山,,若不是汉武帝晚年下“罪己诏”及时刹住了“大跃进”的歪风,以及汉武帝的接班人也赶紧“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汉王朝差点步秦的后尘.

总之,假使秦始皇当初能够体恤民情,休养生息,则秦王朝断不会如此短命了。

同时我们看出来了,秦皇、汉武这些大牌皇帝,是凡在历史上留下一点丰功伟绩的痕迹的,就得冒着竭尽天下财力乃至动荡社稷安危的风险。看来,当名人也不容易啊!物质也确实是守恒的啊,不付出就没有收获。
原帖由 大秦猛士 于 2007-4-10 14:26 发表


第一,秦朝的体制是事皆决于上,庞大的帝国事务繁杂,如果皇帝不勤政,要么是事务堆积,要么有一个办公机构来处理,但是历史上没有这两种记载。在秦始皇的统治下,帝国运转得十分正常,甚至高度紧张,绝无松 ...

那么请教一下,李斯的作用是什么?
李斯是廷尉,后来是丞相,都是朝廷高官。

高官的存在和皇帝是否勤政无关。何况秦始皇对李斯也不是完全信任,至于掌管军权的国尉,根本从来就无人担任。
社会相对公平-----
社会繁荣--------
财富增加------
财富集中----
官府开始腐败---------
财富极度不均匀------
一部分人开始无视法律-----
社会治安恶化---
一部分人习惯于暴力------
官府小范围内压制---
一部分人死于贫穷-----
暴力蔓延治安极度恶化--
更严厉的压制----
大规模暴动-----
改朝换代


就好像黑帮老大在一条街上收的保护费太重,就会使这个街越来越萧条,黑老大也就没有财源了。我们在时代看到的也是这个情况,老百姓没有活路了,于是纷纷从大秦朝这条“街”上逃跑。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百姓散亡”(董仲舒语)。

人都“亡”了(跑了),黑老大没法在这条“街”上收税了,所以他必须不许这些人跑。于是当时就出来一个法律叫做“捕亡律”。派亭长、警察们去抓“亡人”。亡人被抓住以后,怎么处罚呢?如果换了现在警察抓住了“三无人员”,据说就扔进车里,让他筛沙子,直到攒足路费,让他回家。

秦朝时候不一样,抓住以后要“笞五十”,就是用竹板揍他五十大板,打的位置视不同时代施刑者的兴趣而定(在中国历史上,有的时代流行打屁股,有的流行打脊背)。笞五十的处罚,以古人的眼光来看,似乎也不算怎么太严酷。

但是,这些有了逃亡前科的人,下次再征夫和征兵的时候,首选就征他们。比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就是征这些有逃亡前科的人(罪人、亡人、商人、赘婿)。

如果一个亡人逃亡的时间比较长,跑了一个月才被抓住,那就要罚一个盾。如果这家伙比较厉害,跑了一年才被抓住,就要受耐刑了,也就是剃掉他的胡子和两鬓。如果一个光着下巴的男人走在秦朝大街上,大家就会指指点点:“耶!这小子是个逃亡份子被捉来的!”

看的出来,不管是笞五十,还是罚一个盾或者剃胡子,秦王朝对于刑罚的使用并不像人们传说的那么残酷。后人误会严刑峻法导致秦王朝覆灭,其实是不实之词。也许到秦二世修改法律,刑罚就严酷了,但似乎先前并非如此。

插一句的说,周文王也曾经发布捕抓“亡人的命令,可见所谓周文王也不是行仁义来的,一样是拼命收税,而且不许纳税人逃跑,跑就抓捕你,凭着这个路子积累了军费以及兵源才开始对商王朝动武。

虽然秦国法律对亡人抓住以后,处罚得不苛,但是如果亡人是在服兵役却逃亡的,那一旦抓住了,就要处以极刑。因为逃兵实在是古今中外一致严打的对象,这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譬如同期的罗马逃兵要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陈胜吴广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去服的是兵役。

亡人长期逃跑在外,总得吃饭吧,可是他们失去了户籍和生产资料,没法生产作业,如何营生呢?

战国时代的高渐离,作为荆轲的朋友,受连累,曾经“亡去”——脱离了户籍,改换了名字,去一个酒馆里当了酒保,由于工作太辛苦,后来又改拉小提琴(古代的)。我想亡人们大约从事五花八门的服务类工作,也包括最重的采矿,或者给地主打工,还包括乞讨,总之没有太体面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总有一些亡人,或者未亡人为了贴补家计,偶然要做些盗窃的事情。
现在我们说说秦王朝的强盗大哥们生活吧。

按出土秦简记载,这些强盗(其中女的很多)一般是偷马,偷猪,偷牛,偷羊,偷桑叶,偷钱,还有偷公共财务的,多数是单个干,也有一家子起上的。

如果这位强盗大哥——应该是大姐,正在偷桑叶的时候被抓住了,按秦律规定,要罚她作30天劳役。如果所盗窃物品价值不足660钱,就脸上刺字,再去劳役。超过660钱,就割鼻子,再去劳役。若偷一头牛,则是囚禁一年。

这些处罚其实不算苛刻,换了17世纪的英国,偷一只羊就要吊死了。

有人说,偷一头牛就囚禁一年,还不苛刻啊?——老大!秦朝时代的牛的相对价值就等于现在一辆的卡车啊。

但秦朝对强盗不会处以极刑。

当时处罚最重的不外乎对于“群盗”。五人以上算群盗,群盗危害性大,所以处罚的也重:群盗被抓住以后,每人脸上刺字,斩去左脚趾,发配去当“城旦”(修长城什么的)”。即便群盗,也并不杀头,只是作“城旦”,而城旦的劳役期通常不过是四、五年,不是终身的。

总之,秦法并不像各种书上异口同声说的那样,那么“苛”,至少在秦始皇时期还没有滥用刑罚。是秦二世后来修改法律,才把敌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和屠宰场。

我们不要把秦始皇时代想象成抓住一个强盗就要砍脑袋,甚至随便抓一个老百姓就砍脑袋。

提问:强盗被抓住了,斩去左脚趾,脸上刺字,发配去长城脚下当城旦,如果不好好干活,那能不能鞭打他呢?

哈哈,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了。

或者,干脆会不会有哪个拎着鞭子的官吏,看他不顺眼,上去就抽他一顿呢?像电影上演的那样。

回答是:如果劳改犯在劳动过程中犯了法令条文上规定的错,那是可以打的!

譬如,法律规定:城旦在劳动中破坏了公物,无论是瓦器、铁器、木器,还是折断了大车,都估价折以笞刑。价值一钱就笞打十下。如果价值二十钱以上,就“熟笞之”,意思是放手打个够,直到把他打熟了冒泡为止。有的时候还要饿他,每天减少半斗口粮,一天天递减。但是这种处罚决不是随意来的,至于对什么样的错误行为可以给予饿他的处罚,饿多长时间,限于资料,现在尚难于弄清。总之,可以打但不等于可以滥打。

另一个出土秦简上的实际案例也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大夫,无故鞭打了一个鬼薪(劳改犯),导致该鬼薪逃亡。那么,按法律规定,这个大夫必须受罚,要在官府服役,等待逃亡者被捕获。如果他服役期间敢逃跑,被拿获后罚他一个盾。如又逃亡,处以耐刑(就是刮去胡子再去服役——我们知道,胡子是当时人的脸面,是做官的凭证,刘邦就特意有一副美须髯的)。

所以传说中随便就把万喜良杀了,尸体添在长城缝里,是绝不可能的!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秦王朝时代的强盗,到底有多少呢?

应该不会太少,有一次秦始皇微服出访,夜里走到咸阳护城河边,居然在这非常敏感的王畿地区,还遇上了强盗。把老秦吓得“大惊”。全靠着有几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才击杀了强盗脱险。

出土的秦简也给了我们暗示:“楚盗”、“群盗”、“关东群盗”这样的字眼常出现在简策上,使人感觉这些强盗就像虱子一样,随处夹藏秦王朝这件日渐捉襟见肘的大衣缝子里。

但我们又有理由相信,秦始皇时代强盗数量又不是太多。以刘邦、彭越、英布等知名强盗团伙为例,都不过百人规模而已,而且法律上把“群盗”的标准定为5人,而不是一千人,可见形势尚不严重。比起汉武帝晚年的“群盗满山”,要乐观一些吧。
秦始皇虽然大搞项目,但他懂得不直接扰民。秦始皇这人有特点,他总是征用罪人、亡人、商人、赘婿,让这些人去干项目。譬如秦始皇发去南岭作战的五十万大军,首先征的就是罪人、亡人、商人、赘婿;修秦始皇陵,也是用刑徒,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对纯民夫的正常农业生产的骚扰。

如果秦始皇时代的诸大项目都是这么安排的,那么董仲舒所说的当时“力役三十倍于古”则可能是不实之词。很多知识分子在劝谏当朝皇帝的时候,不敢直话直说,就恶搞秦始皇、纣王这些“失败者”。他们说的秦始皇时代的情况,其实恰恰可能是当下(譬如汉武帝时代)的客观现实。

罪人、亡人、商人我们都明白,什么叫赘婿呢。赘婿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姜子牙就曾经当过。

譬如说古代一个男子穷的不行,就选择倒插门到别人家里当女婿,就叫赘婿。他没有权力继承这家财产,地位接近奴隶,是个可有可无的累赘,叫做“赘”。所以首先征发这种赘婿——秦始皇这么作,也是出于好意,一方面阻止奴隶数量增加,一方面避免侵夺有生产资料者的农时。这要谢谢秦始皇的好意了。

当然,秦始皇也不可避免地征发“纯农夫”,但他先征“闾右”的富农夫(富强人家住在闾的右边)。这帮人家底厚,即便出去劳动几年,也不至于家里一下子破产成流民。而且家底厚,顾忌多,不愿多闹事。于是秦始皇虽然屡兴事功,但还能相对保持国本。

是到了坏小子胡亥当政以后,形势才进一步恶化,胡亥变本加厉,大兴刑罚,动用民力比老爹还狠,“闾右”的富农征发完了,把“闾左”的贫民也都征发了!

这帮“闾左”的穷棒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因为家里啥东西都没有,所以造反的雄心气冲宵汉,一点犹豫都没有。谁要是敢把他们惹了,就跟谁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