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400万巨额补偿款中国“钉子户”房屋被拆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3: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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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商业开发就应该这样
让双方协商
政府靠边站
早拆的人还不悔死!!!嗨看来有背景的就是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样啰!!!:L
原帖由 尖端 于 2007-4-4 21:56 发表
早拆的人还不悔死!!!嗨看来有背景的就是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样啰!!!:L


但愿,政府协调以下,给前面那280户一个适当的说法!免得寒了老百姓的心,让共产党多背骂名!
实际补偿总额大约就是347万。不是400万!
所得赔偿肯定比前面的拆迁户多,首先多了营业损失90万。
政府真他妈无耻
土地出让费政府收

拆迁费用要开发商出

世界上有这么无耻的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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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来闹去还不是为了钱!
本来就是,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啊.
大家被当枪使的感觉怎么样?
这拆得值啊
前面那280户也没什么可抱怨的,有种你也坚持下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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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所以坚持要求较高补偿的根本原因是她的房子是用做经营的,是门面房,这与普通住宅的概念完全不同。

如果不是开发商来占地,吴一家在闹市守着这样一套面积不算小的门面房,可以保证2、3代人的衣食无忧。所以他们并不感谢开发商来“开发”这块地,反而会抵制被开发。在此情况下,开发商理当对吴给以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完全符合经济活动的平等交换原则的。如果按报道说吴的房子本来就值247万,那我看补偿400-247=153万的经营损失完全应该。

吴的情况这与居住条件较差的纯居住的拆迁户非常不同,纯居住的拆迁户理论上比较愿意被拆迁的,只要补偿不是太离谱,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住房条件。我猜那280户应该绝大部分是纯居住户,不是经营户,所以没有太大意见。

这也说明现在的拆迁政策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对经营户的补偿不足。这个在我家这里的拆迁问题也有放映,门面房的房主普遍觉得拆迁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