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抵制达能捍卫民族品牌 健力宝发信驰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2:22:25
2007-04-04 02:08:23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进入娃哈哈贴吧 共 182 条 黑马推荐
  对于娃哈哈与达能的恩怨,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似乎并愿意过多评价。“在宗总看来,全力打造并保护好民族品牌,是他的重要责任。”
一则“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消息,使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的恩怨在沉寂多年后再次浮出水面。对此,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该公司在民族品牌保护上的坚定立场。不过,对于“强行并购”的细节,这位负责人并未给予确认。

接近达能公司的消息人士昨天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今天,娃哈哈与达能将在杭州召开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相信该收购行动会被摆上桌面进行商议和谈判”。

娃哈哈方面确认了这一会议的存在,但否认召开董事会与收购行为的必然联系,“这只是合资公司一年一度的例行会议,凡是与合资公司有关的事项,都会在会议期间进行讨论”。

据悉,娃哈哈的上述立场已得到国内同行的声援。昨天下午,国内另一大饮料巨头———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专门就此事,给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发来了“声援信”。而达能昨日没有表明对此事件的态度。与娃哈哈合作的矛盾浮现之时,达能全球CEO昨天正在北京主持达能的董事会议。达能中国新闻发言人———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由于参加此会,所以没有时间立即作出回应。达能的公关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完全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不应牵涉太多民族情绪,过几天会给外界一个公开的答复。

宗庆后的“民族情结”

对于娃哈哈与达能的恩怨,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似乎并愿意过多评价。“在宗总看来,全力打造并保护好民族品牌,是他的重要责任。”他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如果观察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历程,会发现,宗庆后这种“民族情结”确实贯彻始终。

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正式合资,其中,达能获得合资公司51%股权。合资公司成立时,身为娃哈哈的创办者及掌门人的宗庆后便与达能“约法四章”:第一,品牌不变;第二,董事长的位置不变;第三,退休职工待遇不变;第四,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随后10年中,宗庆后凭借自身在娃哈哈多年累计的威望、强硬的工作作风,一直牢牢地掌控着娃哈哈的控制权。据了解,达能曾派驻研发经理和市场总监,但都被宗庆后“赶走”。

或许这一合资经历,使娃哈哈对“外资并购潮”感慨良多。“目前外资并购了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商标,并利用控股地位,或将这些民族品牌打入冷宫,造成许多民族品牌因此消失;或限制其生产和发展,使这些民族品牌日渐萎缩,”上述负责人说,“品牌不仅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跨越,必须加大对自主品牌的扶持和保护。”

“所以娃哈哈希望,包括企业和政府在内的社会方方面面都能加强品牌保护意识,并把已消失的品牌挽救回来。尤其是政府,更应该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壮大。”他说,以并购为例,“政府应鼓励国内民营企业参与并购,特别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命脉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行业骨干企业,在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并购,防止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的产生”。他介绍,在今年的全国的两会上,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宗庆后还专门就此提交了“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议案”。

娃哈哈的这一立场并不孤独。据了解,在看到“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消息后,昨天下午,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特意向宗庆后发来一封“声援信”。

“3月中旬以来,我注意到宗先生在保护民族品牌、反对外资垄断中国饮料行业,并积极提议立法限制外资恶意并购的举措。对此,我表示极大的声援和赞成。”叶红汉在信中说。

合同“地雷”突然引爆

对于“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细节,娃哈哈集团有关负责人并没有给予确认。

据《经济参考报》昨日报道,由于娃哈哈与达能签署的相关合同存在“圈套”,致使法国达能公司以此为由,欲强行用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这一“圈套”,是指双方在合同上规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说。

由于该条款的存在,1999年,宗庆后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但最近,达能突然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强行收购这几家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建立的、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这让宗庆后“非常恼火”。据他计算,10年来,达能在娃哈哈仅投资了1.7亿美元,连买设备建厂房的钱都不够,至今缺口尚达16.04亿元人民币,全靠娃哈哈的资金在周转,而这10年来达能已获分红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39亿元,而且合资公司的资产还增值了51%。

就算这样,达能依然没有满足。当发现自己当年不愿投资的项目成了赚钱机器时,又反过来以合同条款相逼,要以低价强行收购。

达能“意图”

若上述并购行为真的发生,那么达能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达能要的应该不是娃哈哈的管理权和经营权,而是分红权。”一位熟悉娃哈哈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如果达能要娃哈哈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事实上,在双方的合资公司中,达能就已以51%的股份占据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完全可以行使大股东的权利。”这位人士说。

据分析,达能之所以最终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基于宗庆后超强的市场开拓及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由娃哈哈实际掌控的合资公司为达能创造了巨额利润,“这让达能方面无话可说”。

近几年,娃哈哈已成为达能股价的“定海神针”,据称法国达能高层也不得不在每次宗庆后到达巴黎总部时,升起中国国旗表达自己的敬意。

“除了犹太人,世界上其他的人恐怕都没有中国人的商业智慧。”宗庆后曾如此来解释其不让达能插手经营的原因。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达能行使经营权的公司业绩却并不良好。”我和达能在印尼开了一个厂,是达能管理,现在还是亏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宗庆后曾透露。

另一个例子是乐百氏。今年3月初,达能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首次检讨了达能整合乐百氏的问题。他表示,在乐百氏的问题上,“必须承认,我们犯下了错误。”

“娃哈哈目前对达能来说,是只下金蛋的老母鸡,”上述人士认为,“如果达能意图取得娃哈哈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所以,我猜测它的真实意图是想获得更大的分红权。”数据显示,2006年,娃哈哈这批自行成立、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10.4亿元。

达能中国二十年攻略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之后,达能拿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行情论坛)股权增至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达到20.01%。

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蒙牛:资本没有感情

早报记者 王诚诚

前有乐百氏,今有娃哈哈。达能与其中方合资企业接连暴露出矛盾,不由令人为其他合资伙伴的命运而担忧,尤其是达能最新结盟的合作伙伴———蒙牛。

记者从蒙牛内部了解到,在与达能合作方面,蒙牛始终坚持两点原则:第一,蒙牛在与外资合作中始终保持着51%的绝对控股权;第二,达能与蒙牛不会是“娃哈哈式”纯粹资本方面的合作,或是普通的代理关系,而是谋求在管理、技术上全方位的合作。蒙牛人士坦承:“资本是没有感情的,蒙牛和达能都很清楚,双方不合作就会成为竞争对手。”

埃森哲咨询食品饮料分析师黄伟强认为,与外资合作,应该采取一种冷静而现实的态度。“当初娃哈哈与达能签订协议时,其中一条是说不让对方参与日常管理,如果不能达到双方的满意,完全可以理性地选择分手。”

谁来拯救“娃哈哈”?

早报记者 陈华

没人想到,与法国食品巨头达能集团10年貌似幸福的“婚姻”背后,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正面临着极大的苦恼。

“关于这件事,我不能说什么。”昨日,当自曝达能欲以低价强行收购娃哈哈后,宗庆后选择了低调。

达能收购娃哈哈的谈判已在进行之中,结局如何还不清楚。当年与达能合资时,合同中关于品牌条款的不慎之举,令一向强悍的宗庆后,现在不得不面对可能失去“娃哈哈”品牌的煎熬。

达能垄断中国饮料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李国光认为,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15家,必须报经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的规定”。他分析可对达能进行反垄断调查,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在过去的10年期间,达能在中国扩张的脚步一刻不停。这家来自法国的食品饮料界大佬,大量并购着中国著名饮料企业。娃哈哈、光明、乐百氏、梅林正广和、深圳益力、汇源乃至最近的蒙牛。

与娃哈哈在品牌使用上的纠纷,将是达能在中国第二次受到重大质疑。此前,达能控股93%的乐百氏,因去年亏损过亿,创始者失去自己的控制权与经营权,老员工大量被裁而受舆论强烈关注。批评者认为,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达能不懂得中国市场,从而让一个民族品牌逐渐被市场淘汰。

“娃哈哈”能保住吗?

事实上,达能此举是按照合同办事的商业行为,宗庆后虽然不满,但是他似乎很难逃过此劫。因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同意与达能合资,要么放弃娃哈哈品牌。

两种选择都是宗庆后不愿意看到的,目前这一收购事件的主动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达能手里。而宗庆后用自己的事例告诉大家,民营资本与外资携手的过程中,既想靠着巨人的肩膀,又想保持独立,已经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在成长中的烦恼

对一个有梦想的品牌来说,如果不想被外资今后“蚕食”,关键是要树立起品牌意识。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系教授洪涛向记者表示,从这一事件中,国内企业应该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他认为,过去企业家往往不把品牌当作资产,而只认为它是一个商标,但在如今的买方市场条件下,品牌对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家应该将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一样重视起来,给予它足够的地位。

宗庆后提及当年签署的那份合同也追悔莫及,“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

洪涛认为,外资兼并重组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外资并购项目必须经过商务部审批才行,这样会有一些相关措施防止民族品牌被外资敌意收购。同时,他建议,为了规避民族品牌被外资收购的风险,政府可以采取一些保护性收购,然后再将其出售给有能力的经营者,从而保证民族品牌不会消失。2007-04-04 02:08:23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进入娃哈哈贴吧 共 182 条 黑马推荐
  对于娃哈哈与达能的恩怨,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似乎并愿意过多评价。“在宗总看来,全力打造并保护好民族品牌,是他的重要责任。”
一则“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消息,使娃哈哈与法国达能的恩怨在沉寂多年后再次浮出水面。对此,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该公司在民族品牌保护上的坚定立场。不过,对于“强行并购”的细节,这位负责人并未给予确认。

接近达能公司的消息人士昨天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今天,娃哈哈与达能将在杭州召开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相信该收购行动会被摆上桌面进行商议和谈判”。

娃哈哈方面确认了这一会议的存在,但否认召开董事会与收购行为的必然联系,“这只是合资公司一年一度的例行会议,凡是与合资公司有关的事项,都会在会议期间进行讨论”。

据悉,娃哈哈的上述立场已得到国内同行的声援。昨天下午,国内另一大饮料巨头———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专门就此事,给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发来了“声援信”。而达能昨日没有表明对此事件的态度。与娃哈哈合作的矛盾浮现之时,达能全球CEO昨天正在北京主持达能的董事会议。达能中国新闻发言人———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由于参加此会,所以没有时间立即作出回应。达能的公关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完全是两家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不应牵涉太多民族情绪,过几天会给外界一个公开的答复。

宗庆后的“民族情结”

对于娃哈哈与达能的恩怨,娃哈哈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似乎并愿意过多评价。“在宗总看来,全力打造并保护好民族品牌,是他的重要责任。”他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如果观察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历程,会发现,宗庆后这种“民族情结”确实贯彻始终。

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正式合资,其中,达能获得合资公司51%股权。合资公司成立时,身为娃哈哈的创办者及掌门人的宗庆后便与达能“约法四章”:第一,品牌不变;第二,董事长的位置不变;第三,退休职工待遇不变;第四,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随后10年中,宗庆后凭借自身在娃哈哈多年累计的威望、强硬的工作作风,一直牢牢地掌控着娃哈哈的控制权。据了解,达能曾派驻研发经理和市场总监,但都被宗庆后“赶走”。

或许这一合资经历,使娃哈哈对“外资并购潮”感慨良多。“目前外资并购了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商标,并利用控股地位,或将这些民族品牌打入冷宫,造成许多民族品牌因此消失;或限制其生产和发展,使这些民族品牌日渐萎缩,”上述负责人说,“品牌不仅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跨越,必须加大对自主品牌的扶持和保护。”

“所以娃哈哈希望,包括企业和政府在内的社会方方面面都能加强品牌保护意识,并把已消失的品牌挽救回来。尤其是政府,更应该支持民族企业的发展壮大。”他说,以并购为例,“政府应鼓励国内民营企业参与并购,特别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命脉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行业骨干企业,在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并购,防止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的产生”。他介绍,在今年的全国的两会上,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宗庆后还专门就此提交了“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议案”。

娃哈哈的这一立场并不孤独。据了解,在看到“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消息后,昨天下午,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特意向宗庆后发来一封“声援信”。

“3月中旬以来,我注意到宗先生在保护民族品牌、反对外资垄断中国饮料行业,并积极提议立法限制外资恶意并购的举措。对此,我表示极大的声援和赞成。”叶红汉在信中说。

合同“地雷”突然引爆

对于“娃哈哈遭遇达能低价强行并购”的细节,娃哈哈集团有关负责人并没有给予确认。

据《经济参考报》昨日报道,由于娃哈哈与达能签署的相关合同存在“圈套”,致使法国达能公司以此为由,欲强行用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这一“圈套”,是指双方在合同上规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在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说。

由于该条款的存在,1999年,宗庆后决定,由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但最近,达能突然以商标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团“不应许可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标”为由,要求强行收购这几家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成立的公司建立的、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

这让宗庆后“非常恼火”。据他计算,10年来,达能在娃哈哈仅投资了1.7亿美元,连买设备建厂房的钱都不够,至今缺口尚达16.04亿元人民币,全靠娃哈哈的资金在周转,而这10年来达能已获分红3.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1.39亿元,而且合资公司的资产还增值了51%。

就算这样,达能依然没有满足。当发现自己当年不愿投资的项目成了赚钱机器时,又反过来以合同条款相逼,要以低价强行收购。

达能“意图”

若上述并购行为真的发生,那么达能的真实意图是什么?“达能要的应该不是娃哈哈的管理权和经营权,而是分红权。”一位熟悉娃哈哈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如果达能要娃哈哈的管理权和经营权,事实上,在双方的合资公司中,达能就已以51%的股份占据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完全可以行使大股东的权利。”这位人士说。

据分析,达能之所以最终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基于宗庆后超强的市场开拓及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由娃哈哈实际掌控的合资公司为达能创造了巨额利润,“这让达能方面无话可说”。

近几年,娃哈哈已成为达能股价的“定海神针”,据称法国达能高层也不得不在每次宗庆后到达巴黎总部时,升起中国国旗表达自己的敬意。

“除了犹太人,世界上其他的人恐怕都没有中国人的商业智慧。”宗庆后曾如此来解释其不让达能插手经营的原因。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达能行使经营权的公司业绩却并不良好。”我和达能在印尼开了一个厂,是达能管理,现在还是亏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宗庆后曾透露。

另一个例子是乐百氏。今年3月初,达能集团亚太区总裁范易谋首次检讨了达能整合乐百氏的问题。他表示,在乐百氏的问题上,“必须承认,我们犯下了错误。”

“娃哈哈目前对达能来说,是只下金蛋的老母鸡,”上述人士认为,“如果达能意图取得娃哈哈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则无异于杀鸡取卵,所以,我猜测它的真实意图是想获得更大的分红权。”数据显示,2006年,娃哈哈这批自行成立、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10.4亿元。

达能中国二十年攻略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之后,达能拿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行情论坛)股权增至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达到20.01%。

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蒙牛:资本没有感情

早报记者 王诚诚

前有乐百氏,今有娃哈哈。达能与其中方合资企业接连暴露出矛盾,不由令人为其他合资伙伴的命运而担忧,尤其是达能最新结盟的合作伙伴———蒙牛。

记者从蒙牛内部了解到,在与达能合作方面,蒙牛始终坚持两点原则:第一,蒙牛在与外资合作中始终保持着51%的绝对控股权;第二,达能与蒙牛不会是“娃哈哈式”纯粹资本方面的合作,或是普通的代理关系,而是谋求在管理、技术上全方位的合作。蒙牛人士坦承:“资本是没有感情的,蒙牛和达能都很清楚,双方不合作就会成为竞争对手。”

埃森哲咨询食品饮料分析师黄伟强认为,与外资合作,应该采取一种冷静而现实的态度。“当初娃哈哈与达能签订协议时,其中一条是说不让对方参与日常管理,如果不能达到双方的满意,完全可以理性地选择分手。”

谁来拯救“娃哈哈”?

早报记者 陈华

没人想到,与法国食品巨头达能集团10年貌似幸福的“婚姻”背后,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正面临着极大的苦恼。

“关于这件事,我不能说什么。”昨日,当自曝达能欲以低价强行收购娃哈哈后,宗庆后选择了低调。

达能收购娃哈哈的谈判已在进行之中,结局如何还不清楚。当年与达能合资时,合同中关于品牌条款的不慎之举,令一向强悍的宗庆后,现在不得不面对可能失去“娃哈哈”品牌的煎熬。

达能垄断中国饮料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李国光认为,达能公司实际上已经对中国的饮料业进行了垄断,严重违背了国家六部委《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并购方在中国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境内资产拥有30亿元以上,境内企业超过15家,必须报经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审查的规定”。他分析可对达能进行反垄断调查,按照国际惯例,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

在过去的10年期间,达能在中国扩张的脚步一刻不停。这家来自法国的食品饮料界大佬,大量并购着中国著名饮料企业。娃哈哈、光明、乐百氏、梅林正广和、深圳益力、汇源乃至最近的蒙牛。

与娃哈哈在品牌使用上的纠纷,将是达能在中国第二次受到重大质疑。此前,达能控股93%的乐百氏,因去年亏损过亿,创始者失去自己的控制权与经营权,老员工大量被裁而受舆论强烈关注。批评者认为,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达能不懂得中国市场,从而让一个民族品牌逐渐被市场淘汰。

“娃哈哈”能保住吗?

事实上,达能此举是按照合同办事的商业行为,宗庆后虽然不满,但是他似乎很难逃过此劫。因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同意与达能合资,要么放弃娃哈哈品牌。

两种选择都是宗庆后不愿意看到的,目前这一收购事件的主动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达能手里。而宗庆后用自己的事例告诉大家,民营资本与外资携手的过程中,既想靠着巨人的肩膀,又想保持独立,已经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在成长中的烦恼

对一个有梦想的品牌来说,如果不想被外资今后“蚕食”,关键是要树立起品牌意识。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系教授洪涛向记者表示,从这一事件中,国内企业应该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他认为,过去企业家往往不把品牌当作资产,而只认为它是一个商标,但在如今的买方市场条件下,品牌对消费者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家应该将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一样重视起来,给予它足够的地位。

宗庆后提及当年签署的那份合同也追悔莫及,“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

洪涛认为,外资兼并重组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外资并购项目必须经过商务部审批才行,这样会有一些相关措施防止民族品牌被外资敌意收购。同时,他建议,为了规避民族品牌被外资收购的风险,政府可以采取一些保护性收购,然后再将其出售给有能力的经营者,从而保证民族品牌不会消失。
不是已经被收购了吗?
一声叹息,今年两会的时候,宗庆后在接受采访时还专门谈到外资并购的问题,说实在的,国内的民族企业和国外巨头相比其实还很弱小,让他们自己去对抗,是很难赢的.
这是宗庆后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建议:

关于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
维护经济安全的提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外资优惠政策的实施,大量外资涌入国内,外资在给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外资已经从最初的合资合作演变到了越来越多的收购、“吞并”,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因此,目前在扩大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更应立法防范、限制外资垄断、控制我国经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一、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主要理由
1、近年来,外资并购目标直指国内各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并控股这些龙头、骨干企业,已经导致许多重要行业或龙头企业被其控制。这些外资利用其控股地位,说撤就撤,直接威胁到相关产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2、外资并购威胁到了民族品牌的生存和发展。目前外资并购了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商标,并利用控股地位,或者将这些民族品牌打入冷宫,造成许多民族品牌因此消失,或者限制其生产和发展,使这些民族品牌日渐萎缩。目前必须通过立法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将这些民族品牌挽救回来。
3、控制外资并购、防止行业垄断符合国外立法潮流和国际惯例。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很早就开始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立法,通过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立法来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实施垄断进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开拓和发展同样遭到了这些反垄断和限制外资并购法律的影响,如前几年联想、中海油等国内知名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进行跨国并购时,都遭到了被并购企业所在地国家反垄断机构或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因此,通过立法对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进行审查,既符合国际潮流,更是在对外交往中对等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经济安全、扶持国内企业的有效法律手段。
二、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经济安全的建议
对立法限制外资通过并购垄断我国各个行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反垄断立法。应当充分吸收和参考国外反垄断和跨国并购审查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让《反垄断法》尽早出台,
2、通过立法明确外资恶意并购或行业垄断的定义,严格限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条件。
3、通过立法设立外资并购和反垄断审查机构,加强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对发现已有并购中存在外资恶意并购或形成行业垄断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分拆或撤销,修改不合理的合同。
4、鼓励国内民营企业参与并购,特别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命脉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行业骨干企业,在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并购,防止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的产生。
这种合同也敢签, 律师拉出去打 PP. 中国商人签合同时除了钱那一栏其他的都不当一回事, 有时候律师得花很大气力去阻止当事人接受这种有很大潜在风险的条款.;funk
什么意思啊?
当年不是已经被外资控股了吗????
当年干什么去的.当年坚持要合资的难道不是这个人吗?
不说他故意要折腾,至少说明当年的合资就是跟风.
眼里只有名色和钱的短视行为总是会复出高昂代价的!!!好在现在的领导人比起上届领导人有更好的视野!!!有所反省:L
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分拆或撤销,修改不合理的合同。”
呵呵,重点在这里呢!
原帖由 士大夫惹是非 于 2007-4-4 22:41 发表
“3、通过立法设立外资并购和反垄断审查机构,加强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对发现已有并购中存在外资恶意并购或形成行业垄断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分拆或撤销,修改不合理的合同。”
呵呵,重点在这里呢!



希望赶紧出台这样的政策!
我们太善良,我们不知道帝国主义这套伎俩!当然,你也可以说我们笨,我们不懂所谓规则,玩不过人家!

想起了当年英国人一把玻璃弹子换一大片土地的“盛举”!
支持国货。强烈支持国货!!!
:)
要振兴民族饮料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