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董必武对中共“一大”的回忆为何前后矛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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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董必武对中共“一大”的回忆为何前后矛盾?


        在中共创建史的考证研究中,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一大)的参加人数究竟是多少?有“11人说”、“13人说”、“12人说”几个不同的版本。这几个版本的背后,都有着一系列耐人寻味的故事。作为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中共党史研究50多年来的曲折发展历程。而中共一大的参加者之一,长期身处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的董必武,在众多回忆者当中自然显得份量很重。但是,董必武关于中共一大的回忆内容,特别是参加人数多少的问题,却是前后矛盾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董必武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就已经谈到中共一大代表的问题。当时董必武在莫斯科,何叔衡写信给他询问关于“一大”的有关情况,在《董必武同志关于“一大”情况给何叔衡同志的复信(1929年12月3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档案资料》)里,董必武列出了十一个人的名字,包括:广东代表陈公博、包惠僧,上海代表李汉俊、李达,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日本代表周佛海;另外还有“山东代表(姓名忘记了)”,但没有说明山东代表是多少人。

        1937年董必武会见尼姆·韦尔斯(Nym Wales)时,列出了13人的名字,包括两名山东代表。到了1949年,董必武多次说出席“一大”的代表是13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是12人,而董必武直到1956年仍然比较坚持是13人,“关于代表名额,过去发表的都是十二人,在我的记忆里,却好像是十三个”,从语气里可以看出,他已经开始有些含糊或者说动摇了。

        1959年,中央档案馆给董必武送去了俄语文件《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以及其他中共一大文件的译文,请董必武对这些文件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这些文件里,夹了一份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共一大后党中央委员名单。看完这些资料后,董必武彻底放弃了“13人说”。他说,“在未发现中文文字记载以前,我认为是比较可靠的材料”,“如‘一大’代表人数……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一文中都明白地答复了。我过去对‘一大’代表人数,是同意陈潭秋同志回忆的说法,今后我愿意放弃这个意见”。1963年,董必武通过“董副主席办公室”答复人民大学党史系学生的询问时,也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和李达回忆录(持“12人说”),回答说代表人数是12人。

        1961年6月30日,正值纪念中共建党40周年前夕,《人民日报》发表了沈德纯、田海燕采写的访谈:《中国共产党“一大”的主要问题——访问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董必武同志》。在谈话里,董必武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功绩,“毛主席不仅是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员,并当选为当时中央委员会的委员。”谈到“一大”的文件,他一会儿说“以后就遗失了”,一会儿又说“一大”通过的纲领“无文字可征”;而根据他的记忆,“一大”纲领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军阀”。事实如前所述,董必武自己亲眼看过中央档案馆送给他鉴定的“一大”文件,为什么他又说是“一大”文件根本不存在呢?文件里根本没有的“反对帝国主义”却成了纲领的内容之一,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纪实】董必武对中共“一大”的回忆为何前后矛盾?


        在中共创建史的考证研究中,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一大)的参加人数究竟是多少?有“11人说”、“13人说”、“12人说”几个不同的版本。这几个版本的背后,都有着一系列耐人寻味的故事。作为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中共党史研究50多年来的曲折发展历程。而中共一大的参加者之一,长期身处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的董必武,在众多回忆者当中自然显得份量很重。但是,董必武关于中共一大的回忆内容,特别是参加人数多少的问题,却是前后矛盾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董必武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就已经谈到中共一大代表的问题。当时董必武在莫斯科,何叔衡写信给他询问关于“一大”的有关情况,在《董必武同志关于“一大”情况给何叔衡同志的复信(1929年12月3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档案资料》)里,董必武列出了十一个人的名字,包括:广东代表陈公博、包惠僧,上海代表李汉俊、李达,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日本代表周佛海;另外还有“山东代表(姓名忘记了)”,但没有说明山东代表是多少人。

        1937年董必武会见尼姆·韦尔斯(Nym Wales)时,列出了13人的名字,包括两名山东代表。到了1949年,董必武多次说出席“一大”的代表是13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越来越多的人主张是12人,而董必武直到1956年仍然比较坚持是13人,“关于代表名额,过去发表的都是十二人,在我的记忆里,却好像是十三个”,从语气里可以看出,他已经开始有些含糊或者说动摇了。

        1959年,中央档案馆给董必武送去了俄语文件《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以及其他中共一大文件的译文,请董必武对这些文件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这些文件里,夹了一份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共一大后党中央委员名单。看完这些资料后,董必武彻底放弃了“13人说”。他说,“在未发现中文文字记载以前,我认为是比较可靠的材料”,“如‘一大’代表人数……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一文中都明白地答复了。我过去对‘一大’代表人数,是同意陈潭秋同志回忆的说法,今后我愿意放弃这个意见”。1963年,董必武通过“董副主席办公室”答复人民大学党史系学生的询问时,也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和李达回忆录(持“12人说”),回答说代表人数是12人。

        1961年6月30日,正值纪念中共建党40周年前夕,《人民日报》发表了沈德纯、田海燕采写的访谈:《中国共产党“一大”的主要问题——访问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董必武同志》。在谈话里,董必武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功绩,“毛主席不仅是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员,并当选为当时中央委员会的委员。”谈到“一大”的文件,他一会儿说“以后就遗失了”,一会儿又说“一大”通过的纲领“无文字可征”;而根据他的记忆,“一大”纲领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军阀”。事实如前所述,董必武自己亲眼看过中央档案馆送给他鉴定的“一大”文件,为什么他又说是“一大”文件根本不存在呢?文件里根本没有的“反对帝国主义”却成了纲领的内容之一,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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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录难免有错,这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回忆录也并非完全不可用。在缺少原始档案材料甚或完全没有的情况下,回忆录、口述历史一类的材料,也就成为判断历史事实的重要旁证。而当事人之间的回忆录,有相一致的,也有出入很大。就算同一个人,前后矛盾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既然不得不用,内容又不相一致,就有个判断取舍的问题。这个观点,在我与温相关于临时中央若干疑问的争论,已经有过阐述,结合本帖内容这里再具体细化一点。按回忆或者口述作出的时间来计算,大体原则是距离事件发生时间越短的,相关回忆录的可信度越高;以当事人互相关联度而言,彼此之间没有完全沟通或者联络而各自作出的回忆,内容一致的基本上可予认定或者确定,同一内容的陈述人数越多,内容就越可信。

        出席中共一大的人数,最可靠的材料理所当然是此前介绍过的俄语文件《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这份文件是大会结束时或结束不久后写成的报告。当然文件当中也有个别错讹,比如将会议日期写作“定于6月20日召开”,这个不是本帖范围,在此略过。此外,最接近中共一大召开时间的其他类型材料,当属陈公博大约在会议两年半之后向哥伦比亚大学提交的硕士论文《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两者皆主张出席大会代表(中国人)是12人,但没有列出姓名。不过,这两份材料因为保存在国外,长期没有公开,1949年前“一大”的其他参加者并不知晓,在回忆录里没有反映。从国内资料来看,最早涉及出席代表人数的资料,是1927年1月中共有关人士发表的两篇文章,即《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与策略》(社会科学研究会编印,1927年1月)和《中国共产党简史》,两文都主张是11人,但也同样没有列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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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以前的回忆录里最早给出姓名的,应该是周佛海。他在1927年发表的《逃出了赤都武汉》一文中,列举了出席大会的具体人员,“广东代表陈公博、包惠僧,上海代表李汉俊、李达,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济南代表是两个学生,以后不甚闻名,忘其姓字。日本代表是我”。也就是说,周佛海的回忆是13人。董必武在1929年底回复何叔衡的信中所述,名单与周佛海的完全相同。不同之处是周说是济南代表,人数为两人;董说是山东代表,人数没有说明。董在回信之前是否看到过周列出的名单,不得而知。

        两名济南代表的姓名,由陈潭秋想起来了。陈于1936年在莫斯科写了《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回忆》一文,给出了济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的姓名,说出席会议共13人,其余的11人名单与周佛海列出的名单完全一致。
至此,出席中共一大的人数和具体成员名单,似乎基本上明确了。中共在延安时期,基本上以“十三人”为定论。

        但在抗日战争结束前,开始出现“十二人说”。到了1951年,“十二人说”又成了定论。这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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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起因,大概是因为毛泽东1936年秋跟埃德加•斯诺的那次谈话。
        毛泽东在谈起自己的经历时说,“上海这次有历史意义的会议(指中共一大——帖注)”的参加者“一共有十二个人”。这句话通过埃德加•斯诺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而广为流传。在1938年上海出版汉译本《西行漫记》之前,在延安已经出版了几种叫做《毛泽东自传》(这是统称,有种叫《毛泽东生平》)的节译本,而最早提出中共一大代表“十二人说”的,正是这些《毛泽东自传》其中一种即《毛泽东生平》的翻译者之一的萧三(另一译者为史诺)。萧三除了翻译《毛泽东自传》之外,还在上世纪40年代撰写了《毛泽东同志传略》、《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等作品,并因为是第一位写作毛泽东传记的共产党员而出名。在1944年7月1日、2日《解放日报》上发表的《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一文里,萧三说出席中共一大的是“十二人”,他们的姓名是毛泽东、董必武、何叔衡、陈潭秋、王寒烬(注意,不是王尽美——帖注)、张国焘、周佛海、陈公博、李达、李汉俊、包惠僧、俞秀松,并说明王寒烬和俞秀松没有到会。这个,大概是中共方面最早提出“十二人说”的文章。
        而到了1945年,毛泽东本人在中共七大之前的不久,说中共一大代表是“十二人”。于是,“十二人说”被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方针(1945年4月21日)》,成为党的正式主张。
        毛泽东自己从来没有列举过完整的“一大”参加人员名单,萧三列出的上述12人名单依据的是什么材料?只有一个情况可作参考,萧三在写作《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一文时,曾经直接采访过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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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大陆党史界都一致主张“一大”代表为“十二人”,其原因固然是由于毛泽东的表态。那么,毛泽东的记忆有没有错呢?从我们前面所讲的俄语文件《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陈公博的《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大家说的代表人数都是“十二人”。毛泽东没有记错,是不是就完全没有问题了呢?也不是。
        作为“一大”的参加者,周佛海、董必武、陈潭秋等人都有相关的回忆录,虽然三人记忆相同的内容可以因为毛泽东的说法不同而不予认可,但以历史研究的角度来说也不宜以毛泽东一人的说法作为定论。俄语文件和陈公博的论文的公开是“定论”以后的事,说明不了前面的正确。此其一。第二,更大的问题出在后来的“以论定史”上。
        在“十二人说”成为定论后的1949年,李达写了一份自传,又一次列出了代表名单,当中不见了原先被认定为广州代表的包惠僧,其他人员则与董必武他们所说的相同。可是,以往的所有回忆录里都没有对包惠僧的代表资格提出过质疑。对此,李达的解释是,包惠僧确实出席了会议,但并不是代表。但我们也知道,“一大”代表的选派并没有统一的章程或者规则,当时也没有资格审查委员会一类的机构,根本就不可能区分谁是正式代表,谁是一般的出席者。至于减去的为什么是包惠僧而不是别人,李达又是如何解释的,等等,因为不属主题内容,不赘。后来的所谓包惠僧代表陈独秀的说法,应该就是这个说法的变种。邵维正教授于1980年提出的包惠僧受陈独秀指派出席的观点,1991年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写入《中国共产党历史》,似已成为“定论”。但该室编写,于1998年出版的《光辉历程——从一大到十五大》一书中,又把包惠僧列入代表名单之中。这是因为避免繁琐而不想多费笔墨呢,还是因为国内党史界对编写所谓“正本”的反对意见被采纳而作了适当的变通?可能需要当面请教参与编写的有关学者方得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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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回到主题来,再看看董必武在1961年建党纪念前夕的谈话内容。董老之所以称毛泽东“当选为当时中央委员会的委员”,是由于中央档案馆的误导。在送给董必武鉴定的原始档案文件译文当中,夹带了一份由中央档案馆自己加工过的非原件资料,就是那份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共一大中央委员名单。董必武看过名单后,对中央档案馆作了如下答复:“至于‘一大’选出了那些中央委员,我记不起有那些人,来信中说,从苏联接收来的档案中,有一份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的名单,共有下列九人。……这份材料如果和上述三个文件(即《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帖注)是放在一起的,我同样认为是比较可靠的。”但是,事实上董必武提出的这个必要性前提是不存在的,中央档案馆没有向董必武解释那份中央委员名单的来源。就这样,董必武被误导着进行了回忆,并发表了出去。当时很少有回忆发表,而以董本人的身份和《人民日报》的发行量,影响有多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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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必武回忆录发表后,引起了人们的关心和疑惑。中央档案馆发现出了差错后,于1964年7月再次致函董必武,说明五年前送阅的中央委员名单并“没有和‘一大’的三份材料放在一起”,这份名单“不一定准确”。董必武大为震惊,马上向各方面联系,解释他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谈话内容有误,但为时已晚。1969年的中共九大,毛泽东在大会上的讲话中谈到“十二人说”,列举了除包惠僧外的十二位代表名字(即广东代表陈公博、包惠僧,上海代表李汉俊、李达,北京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代表董必武、陈潭秋,长沙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济南代表王尽美、邓恩铭,日本代表周佛海——帖注),而这个讲话是必须“认真学习、彻底贯彻执行”的,董必武这时只能服从党的决定。1971年8月4日,董必武还作了又一份回忆录《董必武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湖北共产主义小组》,内容当中包含了对1961年《人民日报》谈话内容“错误”的解释,但这份发言在董必武有生之年未能公开发表。而俄文原始档案作为“秘密文件”、“国家机密”存档,与董必武1971年的这份更正谈话一起被尘封,直到上世纪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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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本帖主题,内容似乎可以到此为止了。但关于中共一大代表的其他有关问题,却仍然未尽。比如:

        包惠僧缘何被排除在外而不是别人?
        何叔衡被指缺乏代表资格中途返湘的根据是什么?
        俄文原始文件和陈公博论文所指十二人既然没错,那么该剔出的又是哪一位?

        等等,待后再行探讨。
        各位对上述问题有什么看法和资料,以及本帖内容中的错漏之处,欢迎提出。
而俄文原始档案作为“秘密文件”、“国家机密”存档,与董必武1971年的这份更正谈话一起被尘封,直到上世纪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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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强了解俄文档案的内容:D :D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根据俄文档案翻译)

  中国的共产主义组织是从去年(1920年)年中成立的。起初,在上海该组织一共只有五个人。领导人是享有威望的《新青年》的主编陈同志。这个组织逐渐扩大其活动范围,现在已有六个小组,有五十三个成员。代表大会定于六月二十日召开,可是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的代表,直到七月二十三日才到达上海,于是代表大会开幕了。参加大会的有十二名代表,他们来自七个地方(包括上海),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

  主席张同志在第一次会议上说明了这次代表大会的意义。大会必须制定纲领和实际工作计划。会议拟定议事日程,听取各地小组活动及其总情况的报告。这用了两天时间。这些报告都强调了以下三点:党员极少必须增加,组织工人的方法和进行宣传工作的方法。我们在这里非常高兴地指出,希夫廖特同志②和尼柯尔斯基同志③出席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并给我们做了宝贵的指示。希夫廖特同志在其发言中谈到了他在爪哇的活动,并向我们建议,要特别注意建立工人的组织。

  尼柯尔斯基同志把成立远东局的消息告诉了我们,并向我们讲述了他对俄国的印象。在这个报告以后,根据尼柯尔斯基同志的建议,我们决定打电报给伊尔库茨克,向他们报告代表大会的进程。根据希夫廖特同志的建议,决定选出一个起草纲领和工作计划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用了两天时间起草计划和纲领,这个期间没有开会。

  代表大会的第三、四、五次会议专门研究了纲领,有些问题经过长时间辩论以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只有引起热烈争论的一点除外。这一点就是党员经执行委员会许可能否做官和当国会议员。对这个问题有两种意见,一方坚持认为,我们的党员做官没有任何危险,并建议挑选党员做国会议员,但他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另一方则不同意这种意见。在第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在第四次会议上,辩论更加激烈。一方坚持认为,采纳国会制就会把我们的党变成黄色的党,他们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例子说明如下事实:人们进入国会,就会逐渐放弃自己的原则,成为资本家阶级的一部分,变成叛徒,并把国会制看成是斗争和工作的唯一方式。为了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为了集中我们的进攻力量,我们应当在国会外进行斗争。况且,利用国会也不可能争得任何改善,而进入国会,就会使人民有可能认为,利用国会,只有利用国会,我们才能改善自己的状况和发展社会革命事业。另一方坚持主张,我们应当把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如果我们不相信在二十四小时内可以把国家消灭掉,或者说,如果我们不相信总罢工会被资本家镇压下去,那么,政治活动就是必要的。起义的机会不会常有,只是在极少数时候才会到来,但在和平时期,我们就应做好起义的准备。我们应该改善工人的状况,应该开扩他们的眼界,应该引导他们参加革命斗争和争取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的斗争,因为公开宣传我们的理论,是取得成就的绝对必要条件。而利用同其他被压迫党派在国会中的联合行动,也可以部分地取得成就。但是,我们要向人民指出:想在旧制度范围内建立新社会的企图是无益的,即使我们试图这样做也是徒劳的。工人阶级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因为不能强迫他们进行革命。否则,他们就会对国会抱有错误的看法,采取和平时期的方式,而不采取急进的手段。

  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不能作出结论。只好留到下次代表大会去解决。至于谈到我们是否应该做官的问题,这个问题有意识地回避了,但是,我们一致认为不应该当部长、省长,一般说不应当担任重要行政职务。在中国,“官”这个词普遍应用在所有这些职务上,不过,我们允许我们的同志当类似厂长这样的官。

  代表大会的第六次会议是深夜里在一个同志家召开的。会议刚开始,就有一个侦探闯进屋里,他道歉说走错了,可是终究使我们不能再继续开会。这个侦探的到来,没有使党受到损失,尽管在他来过之后,很快警察就突然前来进行了搜查。在这以后,我们提高了警惕,为了继续开会,只好到附近一个小城市去。我们在那里研究了委员会起草的实际工作计划。在我们对其他党派的态度问题上,产生了短时间的争论。有些人坚决主张,我们应坚持这种意见:无产阶级不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应该始终与其他党派进行斗争④。同其他党派联合行动,并不违背我们党的原则,我们应当竭尽全力与一切人士合作以反对共同的敌人,因为我国的军阀是社会上一切其他阶级的敌人。另一些人主张,在行动上与其他党派合作反对共同的敌人,同时又在我们的报纸上批评他们,这并不违背我们的原则。我们自己即使不能立即夺得政权,至少可以加强自己,以利于今后的行动,因为我们的力量会因这个进展而强大起来,而代替当前统治者的那个统治阶级或许不会像封建老爷那样进行压迫。这样,我们就可以集中自己的革命力量,扩大自己的革命活动。这样,即使无产阶级现在不能取得政权,我们也应该联合其他阶级打倒共同的敌人,加强自己,使我们能够领导以后的斗争,推翻那个将要夺得政权的阶级。这样,我们联合其他阶级,仅仅是为了进行破坏性的斗争。但是,会议接受了第一种意见,即实际工作计划起草委员会的提案。

  因为党员少,组织农民和军队的问题成了悬案,决定集中我们的全部精力组织工厂工人。为了把好的可靠的同志吸收进来,决定接受党员要特别谨慎,严格审查。鉴于我们的党至今几乎完全由知识分子组成,所以代表大会决定要特别注意组织工人,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他们。委托党中央局起草党章。选举三位同志组成书记处,并选出组织部和宣传委员会,代表大会在闭会时高呼:“共产党万岁、第三国际万岁、共产主义--人类的解放者万岁!”等口号。

  ② 即第三国际代表马林。

  ③ 赤色职工国际代表。

  ④ 原文如此。--译者。
中国共产党纲领(俄文译稿)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 . 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

  2 .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

  3 .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4 、联合第三国际。

  三、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中国共产党彻底断绝与资产阶级的黄色知识分子及与其类似的其他党派的任何联系。

  四、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五、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如果该地区有执行委员会,必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六、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分应保守秘密。

  七、每个地方,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时,必须成立委员会。

  八、委员会的党员经以前所在地的委员会书记介绍,可以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九、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成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规定下面将要说到。

  十、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等地方组织的人数很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当地执行委员会最严格的监督。

  十一、(遗漏)①

  十二、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十三、委员会所管辖的党员超过五百人或同一地区有五个委员会时,必须成立执行委员会。全国代表会议应委派十人参加该执行委员会,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实现,必须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下面将要更加详细地阐述。

  十四、党员如果不是由于法律的迫使和没有得到党的特别允许,不能担任政府委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在此例。③

  十五、这个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同意,始得修改。

  ①此系俄文版原注。

  ③俄文版原注:这条在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曾引起激烈的争论。
中国共产党纲领(英文译稿)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一 、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二、我党纲领如下:

  1 . 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

  2 . 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

  3 . 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

  4 . 联合第三国际。

  三、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宣传共产主义,承认社会革命为我党的首要政策;坚决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断绝一切联系。

  四、凡接受我党的纲领和政策,愿意忠于党,不分性别、国籍,经过一名党员介绍,均可成为我们的同志;但在加入我党之前,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

  五、介绍党员的手续如下:被介绍人应由当地委员会审查;审查期限至多两个月。审查后经多数党员同意,方可承认申请人为党员,如该地区已成立执行委员会,应由该委员会批准。

  六、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以至党员身分都应保守秘密。

  七、有五名党员的地方可建立地方委员会。

  八、一个地方的委员会成员,经当地书记介绍,可转至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

  九、不到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管理事务;超过十人者,应设财务委员一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超过三十人者,应组织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章程另订。

  十、各地在党员增加的情况下,应根据职业的不同,利用工人、农民、兵士和学生组织,在党外进行活动。这些组织必须受党的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导。

  十一、(英文版原注)②

  十二、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十三、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条件尚不具备,应组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应需要。有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详细规章另订。

  十四、除为现行法律所迫或征得党的同意外,任何党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但士兵、警察、文职雇员不受此限。④

  十五、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

  ②英文版原注:陈的稿本上没有第十一条,可能是他在打次页时遗漏了,也可能是由于他把第十条以后的号码排错了。

  ④英文版原注:此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最后留至一九二二年第二次会议再作决定。
中国共产党宣言

(一九二○年十一月)

        编者按:这个文件是一位姓张的人根据英文译稿转译成中文的,保存在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的档案中。一九五八年六月三日,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编印的《党史资料汇报》(第一号)上刊出,毛泽东同志看后作了如下的批语:
          “不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只提社会主义的革命,是空想的。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纲领则是基本正确的。但土地国有是不正确的。没有料到民族资本可以和平过渡。更没有料到革命形式不是总罢工,而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基本上是农民战争。”


        亲爱的同志们!这个宣言是中国共产党在去年十一月间决定的。这宣言的内容不过是关于共产主义原则的一部分,因此没有向外发表,不过以此为收纳党员之标准。这宣言之中文原稿不能在此地找到,所以兄弟把他从英文稿翻译出来。决定这宣言之时期既然有一年多了,当然到现在须要有修改和添补的地方。我很希望诸位同志把这个宣言仔细研究一番,因为每一个共产主义者都得要注意这种重要的文件--共产党宣言。并且会提出远东人民会议中国代表团中之共产主义者组讨论。讨论的结果,将要供中国共产党的参考和采纳。

  Chang

  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1.共产主义者的理想

  A.对于经济方面的见解 共产主义者主张将生产工具--机器工厂,原料,土地,交通机关等--收归社会共有,社会共用。要是生产工具收归共有共用了,私有财产和凭银制度就自然跟着消灭。社会上个人剥夺个人的现状也会绝对没有,因为造成剥夺的根源的东西--剩余价值--再也没有地方可以取得了。

  B.对于政治方面的见解 共产主义者主张废除政权①,如同现在所有的国家机关和政府,是当然不能存在的。因为政权,军队和法庭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压迫多数劳动群众的;在生产工具为少数人私有的时候,这是很必要的。要是私有财产和凭银制度都废除了,政权,军队和法庭当然就用不着了。

  C.对于社会方面的见解 共产主义者要使社会上只有一个阶级(就是没有阶级)--就是劳动群众的阶级。私有财产是现社会中一切特殊势力的根源,要是没有人能够聚集他的财产了,那就没有特殊阶级了。

  2.共产主义者的目的

  共产主义者的目的是要按照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创造一个新的社会。但是要使我们的理想社会有实现之可能,第一步就得铲除现在的资本制度。要铲除资本制度,只有用强力打倒资本家的国家。劳动群众--无产阶级--的势力正在那里发展和团聚起来,这个势力是会使资本主义寿终正寝的。这种势力是在那里继续增长,这正是资本家的国家内部阶级冲突的结果。这个势力表现出来的方式,就是阶级争斗。

  所以阶级争斗就是打倒资本主义的工具。阶级争斗从来就存在人类社会中间,不过已经改变了几次状态,因为这是以生产工具的发达为转移的。在封建国家的时候,阶级争斗也是一样的存在;但是与在资本家的国家下面的阶级争斗是有分别的,因为资本家的国家下面阶级争斗是格外紧迫,其势足以动摇全世界。这种势力的增长,日见坚实,终归会把资本主义铲除了去。这种争斗的增长,是历史的法则。

  共产党的任务是要组织和集中这阶级争斗的势力,使那攻打资本主义的势力日增雄厚。

  这一定要向工人、农人、兵士、水手和学生宣传,才成功的;目的是要组织一些大的产业组合,并联合成一个产业组合的总联合会,又要组织一个革命的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共产党将要引导革命的无产阶级去向资本家争斗,并要从资本家手里获得政权--这政权是维持资本家的国家的;并要将这政权放在工人和农人的手里,正如一九一七年俄国共产党所做的一样。

  革命的无产阶级的产业组合定要用大罢工的方法,不断的扰乱资本家的国家,使劳动群众的敌人日趋。要是到了可以从资本家手中夺得政权的最后争斗的时机,由共产党的号召,宣布总同盟罢工,这就是给资本制度一个致命的打击。

  并且当了资本家被打倒了之后,这些产业组合就变成了共产主义的社会中主管经济生命的机关。

  资本家政府的被推翻,和政权之转移于革命的无产阶级之手;这不过是共产党的目的之一部分,已告成功;但是共产党的任务是还没有完成,因为阶级争斗还是继续的,不过改换了一个方式罢了--这方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3.阶级争斗的最近状态

  照现在看来,全世界可视为一个资本家的机关,所以一国的阶级争斗可使其他国家受同一的影响。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俄罗斯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结果,使俄罗斯的阶级争斗变作劳农专政的方式。所以在其他国家内的阶级争斗也日见紧迫,他的趋向是向着与俄罗斯的阶级争斗一样的方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俄罗斯的阶级争斗变成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状态,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自然状态。当着资本家正被打倒,开始创造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的时候,这种状态是自然的。在一定的时期,这种俄罗斯的政况是必然的,所以这种政况在各国也是会必然的。因为我们从生产和分配的方法上看起来,这些国家都是一样的--都是资本主义式的。

  俄罗斯的无产阶级的专政仅仅表明全世界的无产阶级的势力和全世界的资本主义的势力争斗,现在在世界上有一部分已经战胜了。当着各国的无产阶级还在和资本主义争斗,还没有得到胜利的时候,我们设想俄罗斯在她领土之内,单独可以造成一个共产主义的国家,这是大错而特错的。俄罗斯的无产阶级既即时不能建立一个共产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又已经推翻了,她便不得不保卫自己,抵抗国内外的仇敌,这是很显明的。所以只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能达到抵抗国内外的仇敌的目的。这就是说要用一个阶级的力量来创造共产主义的社会,而这个阶级是要造成将来的世界,并受历史的使命,要成就这件事业。

  再说罢,这并不是俄罗斯历史发展的特征,也是全世界历史发展的特征,而且这种阶级争斗的状态,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得要经过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意义不过是说政权已经被革命的无产阶级获得了,但是决不是说,资本主义势力的余迹,如反对革命的势力,都已消灭了。也不是说推翻资本主义政权的结果,共产主义就很容易很简单的实现了。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一面继续用强力与资本主义的剩余势力作战,一面要用革命的办法造出许多共产主义的建设法,这种建设法是由无产阶级选出来的代表--最有阶级觉悟和革命精神的无产阶级中之一部分--所制定的。

  一直等到全世界的资本家的势力都消灭了,生产事业也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开始活动了,那时候的无产阶级专政还要造出一条到共产主义的道路。

  ①原文如此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

(一九二一年)

  一、工人组织

  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工会――译者①)。凡有一个以上产业部门的地方,均应组织工会;在没有大工业而只有一两个工厂的地方,可成立比较适于当地条件的工厂工会。

  党应在工会里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党应警惕,使工会避免成为其他党派之傀儡。为此,党应特别机警地注意,勿使工会执行其他的政治路线。对于手工业工会,应迅速派出党员,尽快进行改组工作。

  拥有会员二百人以上方能成立工会,而且至少要派我党党员二人到该工会去工作。

  二、宣传

  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每个地方组织均有权出版地方通报、日报、周刊、传单和通告。不论中央或地方出版的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

  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

  三、工人学校

  因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在一切产业部门均应成立这种学校,例如,应成立“运输工人预备学校”和“纺织工人预备学校”等等。在这种学校里,除非常必要的情况外,不应教若干门不同的课程。

  学校管理处和校务委员会应完全由工人组成。党聘请的教员可以出席校务委员会的会议。

  工人学校应逐渐变成工人政党的中心机构,否则,这种学校就无需存在,可予以解散或改组。

  学校的基本方针是提高工人的觉悟,使他们认识到成立工会的必要。

  四、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

  这种机构应由各个产业部门的领导人、有觉悟的工人和党员组成,应研究产业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问题。

  成立这种机构的主要目的应为教育工人使其在实践中能够实现共产党的思想。应特别注意组织工人工会,援助其他部门的工人运动,研究工人工会以及其他无产阶级组织的情况。

  为了更适当地进行工作,这种机构的研究工作应分为以下几类:工人运动史,组织工厂工人的方法,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各国工人运动的现状。研究的成果应定期发表。应特别注意中国工人运动问题。

  五、对现有政党的态度

  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进取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在反对军阀主义和官僚制度的斗争中,在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斗争中,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

  六、党与第三国际的联系

  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

  在必要时,应派一特命全权代表前往设在伊尔库茨克的第三国际远东书记处。此外,并应派代表赴远东各国,以便商讨发展和配合今后阶级斗争的进程。

  ①俄文稿原注。
前面的讨论中都提到建国后12人的说法成为定论.但我是文革后出生的,从我小时候看到的各种资料,教材等,都是13人的说法,现在在网上搜索相关新闻,可都是13人说法,这个转变有谁说一下.
参加大会的有十二名代表,他们来自七个地方(包括上海),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
========懂了,依照兄的意思,剔除的1人是同意地方2人代表中的1人,包惠僧和何叔隍取1?

===楼上提醒了我,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确是13人
原帖由 basin 于 2007-4-4 21:04 发表
前面的讨论中都提到建国后12人的说法成为定论.但我是文革后出生的,从我小时候看到的各种资料,教材等,都是13人的说法,现在在网上搜索相关新闻,可都是13人说法,这个转变有谁说一下.

basin兄这个“小时候看到的各种资料,教材等”的说法过于笼统,不好回答。最好能够具体说明(假如记得住的话)是什么年份看到什么名称什么版本(这个版本很重要)的什么类型资料,要不真的很难查考。
简要的经过是,邵维正教授于1980年提出的包惠僧受陈独秀指派出席的观点(据我所知是“文革”后最早提出的观点),包惠僧本人也多次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于是出席人数又成悬案。一些党史书藉采纳了邵维正的观点,但因为当时党史界还比较喜欢采用“定于一尊”的做法,以某研究室的通史为权威版本,所以此事尚未定论。
到了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邵维正的观点被采纳并写入书中,似乎从此成为“定论”。但该室编写,于1998年出版的《光辉历程——从一大到十五大》一书中,又把包惠僧列入代表名单之中。其中缘由何在,尚未得知。我曾经直接咨询过中央党史研究室的一位老领导,没有得到回复。
相关情况,我此前已有所叙述,请查看。
原帖由 southsailor 于 2007-4-5 02:18 发表
参加大会的有十二名代表,他们来自七个地方(包括上海),两个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个地方各有两名代表。
========懂了,依照兄的意思,剔除的1人是同意地方2人代表中的1人,包惠僧和何叔隍取1?
......

张国焘认为应该剔除何叔衡,但前后矛盾,而且是孤证。
李达认为应该剔除包惠僧,但经过考证也不可靠,而且李达的看法带有比较明显的感情色彩。
日本学者石川祯浩认为应该剔除的是陈公博。什么原因呢?请大家说说。
]]
原帖由 林青豪 于 2007-4-11 08:02 发表


  最后一个原因想来太简单了,此人没参加最后的南湖会议。半途溜号了。而且平时也没有住在一起,平时的寝食讨论、卧谈会不参加……其它与会代表印象浅也是当然的。

要是这样看,是不是一大也应该分阶段看,筹备期间、正式会议、分组讨论、决议会议几个阶段。虽然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分组讨论”阶段,但是住在一起的出席人员散会后难免讨论,可视为“分组讨论”。

陈公博的代表资格问题,主要是日本学者的意见,中国国内学者基本上没人提起,争论主要集中在包惠僧身上。
是否能够分阶段的问题,青豪兄的提法颇有新意。我的看法是要分也不是不可以,但当时一切都处在高度秘密的状态,这个阶段划分可能实际意义不是很大。散会后有没有继续讨论?查查参加人员的回忆。
关于“一大”代表人选的由来,这里还需要再补充一点。
当时与上海方面有联系的各地组织,其实还没有什么统一的章程或者组织规则,各自的政治状况和活动条件也不一样,所以产生代表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或者再加上人员容易集中的如北京,应该是开会决定的;而长沙和济南,应该是跟上海发起组有直接联系的人自发地代表当地参加的。
这种情形,会不会跟现在有些论坛聚会的情况有些相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