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警察朋友所看到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03:58
下面我把他在我们自己论坛的原话帖出来~看完后我一直深思中国到底是以法制国还是以人制国?


(我是一名普通的公安干警,2002年我曾参与破获一个有组织性的“杀人,抢劫,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团伙。我目睹了整个案件的破获过程。此案件得以顺利破获全是因为此团伙中一名叫“任东星”的案犯投案自首,以及全力配合我们公安机关才使得全案的其他案犯在24时以内全部落网。该案曾使河南省武陟市和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分别出动警力40余名,耗资30余万元,该案曾在河南省新乡市电视台,日报社作为一个正面教材刊登与播出,而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在审判中却出现了另人不解并为之气愤的结局。本来该团伙的头目“张宇”是第一号案犯,而“任东星”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名从犯,但在“检察院”的起诉排名中主动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任东星”却被排名第一,而团伙核心头目“张宇”却只被排名第四,至使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将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任东星”判为“死刑”!而真正的主犯“张宇”却得以逃脱法律的严惩只被判为“无期”。  
    记得在审训“张宇”的过程中,“张宇”曾经说过:“任东星”投案自首我是不会放过他的,我会让他所出卖的人一起来对付他,就是死也要拉他作垫背。如今他的话应验了!真的是他有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还是我们的检察官和法官“难得糊涂”!!
     我不是在这里袒护“任东星”,他的确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我对检察院和法院这种主次不分,黑白颠倒,至使主犯“张宇”逃脱法律严惩的做法实在是不敢恭维,望广大网友看到我这篇文章后能发表高见一起呼吁社会能重视这样的问题,还我国法律的健全和公平 !!!!)


  一个两个这样的案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会给辛辛苦苦参与干警们心理留下永远也磨不掉的阴影~如果干警们都默认了这样的游戏规则~他们还有什么动力去为国家家~人民的安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下面我把他在我们自己论坛的原话帖出来~看完后我一直深思中国到底是以法制国还是以人制国?


(我是一名普通的公安干警,2002年我曾参与破获一个有组织性的“杀人,抢劫,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团伙。我目睹了整个案件的破获过程。此案件得以顺利破获全是因为此团伙中一名叫“任东星”的案犯投案自首,以及全力配合我们公安机关才使得全案的其他案犯在24时以内全部落网。该案曾使河南省武陟市和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分别出动警力40余名,耗资30余万元,该案曾在河南省新乡市电视台,日报社作为一个正面教材刊登与播出,而就是这样一个案件在审判中却出现了另人不解并为之气愤的结局。本来该团伙的头目“张宇”是第一号案犯,而“任东星”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名从犯,但在“检察院”的起诉排名中主动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任东星”却被排名第一,而团伙核心头目“张宇”却只被排名第四,至使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将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任东星”判为“死刑”!而真正的主犯“张宇”却得以逃脱法律的严惩只被判为“无期”。  
    记得在审训“张宇”的过程中,“张宇”曾经说过:“任东星”投案自首我是不会放过他的,我会让他所出卖的人一起来对付他,就是死也要拉他作垫背。如今他的话应验了!真的是他有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还是我们的检察官和法官“难得糊涂”!!
     我不是在这里袒护“任东星”,他的确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我对检察院和法院这种主次不分,黑白颠倒,至使主犯“张宇”逃脱法律严惩的做法实在是不敢恭维,望广大网友看到我这篇文章后能发表高见一起呼吁社会能重视这样的问题,还我国法律的健全和公平 !!!!)


  一个两个这样的案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会给辛辛苦苦参与干警们心理留下永远也磨不掉的阴影~如果干警们都默认了这样的游戏规则~他们还有什么动力去为国家家~人民的安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难道西方的以法官和陪审团决择就是以法制国?
中国这么大,有一两件恶心事不足为奇,不要对生活时期信心.
对现在公安的真实写照
坦白从严,马上玩完
抗拒从宽,回家过年
如果说法制,这已经比几十年前要好多了,至少走的是正常的法律程序,而不是“公审大会”之后全部枪毙;如果说民主,我们能够从互联网上知道这件事情就已经是进步了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应该是现在司法的主流.这也许是走向法制社会前的阵痛.但愿如此
以下是引用润之二世在2003-12-13 19:42:00的发言: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应该是现在司法的主流.这也许是走向法制社会前的阵痛.但愿如此


这个案子的问题好象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吧~~~~~~如果不把其他案犯提出的证据作为参考仅仅就“任东星”个人所说的作为主要证据这是不是道真的成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至于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能不能减轻对他的处罚要看他犯的是什么。如果说所谓的主犯“张宇”被认定为从犯他免死就完全有可能了~~~~
不过话说回来“任东星”绝对不会死的。。。。除非他的律师害他,上诉肯定可以搬回。这个重大立功如果承认至少是死缓~~~~~
无期=有期=保外就医=打击报复证人(极其家属)=继续Happy.
以下是引用票房毒药在2003-12-13 23:30:00的发言:
无期=有期=保外就医=打击报复证人(极其家属)=继续Happy.

的确如此~~[em09][em10][em10]
要说我们的法制没有进步,那好啊,就回到文革期间,让你见识一下社会主义专政的厉害——不经审判,直接治罪!
    不要总是直接横向比较我们和西方的差距如何如何。人和人比都会气死人,何况情况复杂得多的国家之间。
    我们的法制改革可以说才刚刚起步,而且由于地域辽阔,上级的政策也不一定能够严格的得到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没有进步。相反,正是由于有进步,我们的新闻媒体才能够在一些事情上有了给黑暗事件曝光的机会。——如果在以前,我们的报纸会报道这些吗?就算报道了,会有人理会吗?
    诚然,我们在改革初级阶段,会遇到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暴露出很多不足——这不正说明我们还要继续改革吗?我们可不能因噎废食啊!
    现在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曝光什么贪污、腐化、堕落、黑社会性质的恶性事件等等,不是正是说明我们又成功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嘛。随着法制的建立和健全,以前犯罪的温床正逐步在瓦解。而一起起的案件被成功破获,就表明了我们正在为已经生病的肌体恢复生机。只要假以时日,只要中央坚定决心沿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前走,我相信我们法制问题是能够得到根本解决的。
以下是引用不是鸟也能飞在2003-12-14 0:59:00的发言:
要说我们的法制没有进步,那好啊,就回到文革期间,让你见识一下社会主义专政的厉害——不经审判,直接治罪!
     不要总是直接横向比较我们和西方的差距如何如何。人和人比都会气死人,何况情况复杂得多的国家之间。
     我们的法制改革可以说才刚刚起步,而且由于地域辽阔,上级的政策也不一定能够严格的得到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没有进步。相反,正是由于有进步,我们的新闻媒体才能够在一些事情上有了给黑暗事件曝光的机会。——如果在以前,我们的报纸会报道这些吗?就算报道了,会有人理会吗?
     诚然,我们在改革初级阶段,会遇到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暴露出很多不足——这不正说明我们还要继续改革吗?我们可不能因噎废食啊!
     现在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曝光什么贪污、腐化、堕落、黑社会性质的恶性事件等等,不是正是说明我们又成功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嘛。随着法制的建立和健全,以前犯罪的温床正逐步在瓦解。而一起起的案件被成功破获,就表明了我们正在为已经生病的肌体恢复生机。只要假以时日,只要中央坚定决心沿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前走,我相信我们法制问题是能够得到根本解决的。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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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文革时期我听到小偷二字吓得要死,现在看到明抢明夺都很正常阿
我和9楼的一个意思
以下是引用润之二世在2003-12-13 18:26:00的发言:
对现在公安的真实写照
坦白从严,马上玩完
抗拒从宽,回家过年

搞清楚先!公安可没权判别人的刑.
以下是引用边走边看在2003-12-14 16:26: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润之二世在2003-12-13 18:26:00的发言:
  对现在公安的真实写照
  坦白从严,马上玩完
  抗拒从宽,回家过年

搞清楚先!公安可没权判别人的刑.
[/quote]
公检法都是一家人,很多事情大家聚到一起吃个饭、打圈麻将就这么定了
哈哈,支持支持!!!现实不就是这样吗??????
刘勇比上面说的活的更爽,说不定在监狱里面还有个二奶
公安???现在有人相信他们吗???
一个黑色幽默
不希奇。我还知道判死的没关几年就出来了,而且还要国家索赔(千真万确的有罪,家里到处疏通的结果)。还有判几年的最后给毙了(劫持抢劫,破案后被劫方怕放出来报复,多给钱就把Y给毙了)。
所以我们的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做不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大家努力呀!
以下是引用cookship在2003-12-13 18:08:00的发言:
难道西方的以法官和陪审团决择就是以法制国?
中国这么大,有一两件恶心事不足为奇,不要对生活时期信心.
怕是长此以往,大家麻木不仁了,习以为常了就是真正的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