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举报父亲包二奶被判犯侮辱罪管制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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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1: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2月6日讯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李翠莲的文章。但该判决要在十天的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才能生效。

  2006年8月14日,李翠莲以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为由,向定陶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李翠莲的代理人指出,由于王静的恶意炒作,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度成为社会热点,搜索的相关网页达500多页。王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李翠莲,给其人格、名誉造成巨大伤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情节十分恶劣。

  王静辩称,网民在她的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代表网民的意见,不是她指使谁去写的。她反映李翠莲和王志华有不正当关系,虽没直接证据,但有间接证据。其父母离婚后,她仍说父亲是“包二奶”,实际上,她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反映的是父母离婚前的问题。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自诉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静自办“反包二奶”网页,后通过注册开办了“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将自己向有关纪检部门举报的材料在网上公布。在其撰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若干侮辱李翠莲的语言。案结前,王静未将相关文章在网站上删除。法院认为,王静的行为,侵犯了李翠莲的名誉权,使李翠莲的名誉受到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王静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有诽谤李翠莲的内容,但主要是对李翠莲进行了侮辱,其诽谤李翠莲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因此,自诉人指控王静犯诽谤罪不成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1: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2月6日讯 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事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李翠莲的文章。但该判决要在十天的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才能生效。

  2006年8月14日,李翠莲以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为由,向定陶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李翠莲的代理人指出,由于王静的恶意炒作,王志华“包养”李翠莲一度成为社会热点,搜索的相关网页达500多页。王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李翠莲,给其人格、名誉造成巨大伤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情节十分恶劣。

  王静辩称,网民在她的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代表网民的意见,不是她指使谁去写的。她反映李翠莲和王志华有不正当关系,虽没直接证据,但有间接证据。其父母离婚后,她仍说父亲是“包二奶”,实际上,她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反映的是父母离婚前的问题。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自诉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静自办“反包二奶”网页,后通过注册开办了“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将自己向有关纪检部门举报的材料在网上公布。在其撰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若干侮辱李翠莲的语言。案结前,王静未将相关文章在网站上删除。法院认为,王静的行为,侵犯了李翠莲的名誉权,使李翠莲的名誉受到伤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王静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有诽谤李翠莲的内容,但主要是对李翠莲进行了侮辱,其诽谤李翠莲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因此,自诉人指控王静犯诽谤罪不成立。
  看起来这个女儿的精神很偏执。严重怀疑是女儿在迫害父亲。
  新闻资料还说,女儿举报过,引起中央纪委的重视,要求山东省纪委、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严肃查处。结果是法院判决女儿违法。真的怀疑是女儿在乱告。
认定王静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目前,原被告双方均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
  去年8月,被王静认为是“二奶”的李翠莲以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王志华与李翠莲系表兄妹关系,且被告人不能证明二人间存在不正当关系。因此,法院除认定被告人王静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之外,还要求“王静在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二奶’网页上删除所有侮辱自诉人李翠莲的文章(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完毕)”。
  2月5日,在和母亲杨锡莉坐火车从济南赶往定陶法院取判决书时,王静和李翠莲在法院外相遇。她们都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提出了上诉,“我们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王静说。
  王静的辩护人魏国忠称,案子是在定陶县而不是事发地济南法院立案,并且庭审不公开审理,法院在采信证据方面有多处不妥当之处,因此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
  他表示,对终审改判王静无罪仍有信心。
  李翠莲的代理律师王宝全则表示,“辩方提供的证据很滑稽,一切有判决书为证,法庭的事实认定清楚,从这个案子的性质和结果来看,判得还是很轻”。记者与定陶县法院和原告李翠莲电话联系未果,王宝全称,李翠莲精神上很痛苦,目前不想露面。
  2006年7月到8月,王静先后接到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和菏泽市定陶县人民法院的两份起诉状。其父王志华和李翠莲分别以王静侵犯其名誉权及侮辱、诽谤的罪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静撤消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并公开道歉。只是前者为民事诉讼,后者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预计历下区法院的案子会在定陶的案子终审结果出来之后才开庭”,王静说。
■对话  王静:我没有犯罪感
  昨晚8时许,王静在家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
  她坚持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没有错,而父亲的形象在自己眼中“已经变了”。
  听到判决结果很平静
  《新京报》:知道判决结果的时候,你是不是很意外?
  王静:2月5日审判长在我面前念出判决书的时候,我挺平静的,我知道自己肯定会判有罪,因为我爸做了手脚。
  《新京报》:你认为李翠莲起诉你是你父亲的授意?
  王静:李翠莲是我的仇人,但是她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起诉我,还是别人的授意,这个人,就是王志华。
  李翠莲只有小学文化,是个农妇,她不会懂得这些法律上的东西。
  《新京报》:一审判决是管制两年,对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
  王静:庭审的时候我坐在被告席上,也很平静,没有犯罪感。如果判我有罪,那是法庭有问题。
  我不会向他低头认输
  《新京报》:你在法庭上第一次见到李翠莲,你们各自什么反应?
  王静:看到她的时候我热血沸腾,恨不得上去抽她两巴掌,她冲我翻白眼,我也冲她翻白眼,互相吐吐沫,法官制止了我们。第二次庭审时举证环节,我的辩护人老魏稍微占了点上风,李翠莲就急了,她叫嚷着,说要判我死刑,还指着老魏说,你是谁啊,掺和人家的家事。
  《新京报》:我记得你和王志华去年曾经在老魏的调解下拥抱了一下,差点和解了,最终为什么会走到诉讼这一步?
  王静:我和王志华在老魏的协调下曾经有过和解的机会,也互相道了歉,但是他是为教育孩子不当道歉,我是为对他的言行有些过激道歉,他当时还要求我们在《齐鲁晚报》上发公告,必须写上“王志华没有包二奶”这几个字。
  后来,通过老魏的工作,他表示可以不写这几个字,让老魏去起草和解书,有问题跟他的律师联系。
  但是当老魏拿着和解书去找他的律师时,律师又翻脸说一定要加上“没有包二奶”
  这几个字,最终没有和解成。
  因为这次没有和解成,我们最终走到了这一步。他的目的就是要让我把网站上的内容删除,并且公开道歉。我不可能这么做,我这么做我成了什吗?不是自己扇自己嘴巴子么?
  我过去说过的话都成了谎言。
  《新京报》:你们双方都不可能再退一步?
  王静:我不会向王志华低头认输,那证明我心虚,我不怕他。
  我父亲在我眼里现在纯粹是一个小丑,我不会把他放在眼里,他确实还是我父亲,但是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变了。
  终审判决,我相对乐观。
  他的要求太过分了,如果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必须撤消网站,我会再开别的网站,不是我追着他要打,是他自己挑事。
  我的要求就是让他承认“包二奶”的事实,并向我公开道歉。我们都相当固执,到了诉诸法庭的地步,没有可能再和解了。
  对于终审判决相对乐观
  《新京报》:你对终审的预期是什么?
  王静:对于终审判决,我相对乐观。现在官司还没完,上诉之后,不定谁输谁赢,我想真金不怕火炼,邪不压正的。
  《新京报》:如果终审维持原判的话,你就可能获刑管制两年,你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王静:在一审开庭之前,法官问我还要不要调解?我就说了,不要调解,即使判我有罪也行。
  我在网上查了,管制就是限制部分人身自由,去外地要向公安局申请,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监督权等等,这个对我的生活没影响,我平时也不去外地,也不需要选举谁和被谁选举。
  法院判定我诽谤罪不成立,侮辱罪成立,我是说过“狗男女”、“奸夫淫妇”这样的话,但是这些字词字典上都有啊。
  已没有和解可能
  母亲杨锡莉称支持女儿上诉
  王静的母亲杨锡莉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称,即使最终结果会判刑也将支持女儿把官司打下去。
  今天我一到单位,就有同事问我判决书的事,很多媒体、朋友和老乡也打电话过来问情况。济南大街小巷的报亭大喇叭里都在喊着这条新闻,我听到的时候觉得心里很难受,女儿是无辜的。
  两次庭审我都没能进去旁听,但是我在外面也不紧张。
  我预料到了也不担心王志华会起诉王静,因为我们说的都是事实,我们不掩饰什么。对于法院,你判你的,我告我的。
  即使最终结果可能会判刑,我也支持王静把官司打下去,不让步,不能让大家搞不清楚到底是谁出了问题。
  说她如果获刑以后的生活会受影响,她以前的生活就没受影响吗?在法院没有我们说话的地方,组织调查也没有我们说话的地方,媒体也有不公正的报道,我们是弱势,我们就要接受采访,把真相公之于众,所以案件的动态我们都第一时间公布在网站上。
  王静有一双手,我很相信她的能力,孩子的性格比我强,经历了这些,我想她不会没法在社会上立足的。我们和王志华已经没有和解的可能,别人抢走了你的东西,扇了你一巴掌,你还能跟他道歉、和解吗?
  采写/本报记者 吴珊
http://news.sina.com.cn/s/l/2007-02-08/013812259460.shtml

这女儿是一个流氓。:@
这种女的谁敢要,说不定吵架后就把老公的JJ咔嚓了
  的确有一种疾病叫做“精神强迫症”..........
什么标题啊?法院判她是因为举报吗?

举报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乱开网站,何况她父母已经离婚了,已经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