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王朝争夺的神器:始皇传国玉玺(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06:35

传说中传国玉玺上的文字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秦之传国玺被视为正统王朝的一个象征性符号。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
  史载秦始皇以和氏璧(一说蓝田玉)造传国玺,印文八字,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于是“自秦以后,相传以为受命玺。得其玺也,遂传以为真有受命之符;无是玺也,乃至目之为‘白板天子’”。 “天下之人,遂以为帝王之统不在于道而在于玺,以玺之得失为天命之绝续,或以之纪年,或假之建号”。历代正统之争,传国玺往往是焦点所在,因为德运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意念,它需要一种物化的信据来加以证明。
  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一直延续到宋代。
  后周太祖郭威时,遍索传国玺不得,无奈镌“皇帝神宝”等印玺两方,一直传至北宋。
  北宋哲宗绍圣五年(1098年),咸阳民段义以所获玉玺上之于朝,遂诏翰林院、御史台、礼部、秘书省集议以闻。经过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皆以为“是汉以前传国之宝”,于是哲宗“择日祗受”,并改元为元符。不过许多宋代士人并不相信这一神话,李心传、赵彦卫等人都认为,真正的秦玺早已毁于汉末董卓之乱。明人的批评更是一针见血:“是又作天书之故智也!天书号年为祥符,秦玺号年为元符。既绍述其乃考神宗之法,又绍述其乃高考真宗之符,不亦异哉。”
  虽然宋代政治家还在继续玩弄这套传统的政治把戏,但那个时代的知识精英已经走出了传国玺的政治迷信。刘恕曾向司马光坦陈他的观点:“正统之论兴于汉儒,推五行相生、指玺绂相传以为正统。是神器大宝,必当扼喉而夺之,则乱臣贼子,释然得行其志矣。”刘恕对传国玺的否定是彻底的,他不是指责秦玺的不可信,而是根本就不承认秦玺的价值,不认同神化秦玺的那种正统观念。胡寅也说:“使秦善也,而玺无所本,固不当法;使秦不善也,而玺虽美,击而破之为宜,又何足传也。”宋儒对传国玺的彻底否定,使它不再被人们视为一个政治文化符号,从而决定了它走向沦落的宿命。
  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风雅,增刻印玺十方,时人多有画蛇添足之讥,但其实宋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玺”被大金国掠走,其后便销声匿迹。
  不过,元代还发生过一桩与秦玺有关的政治事件。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世祖忽必烈死后,宗室诸王会集上都,议立新君。当时皇位的主要争夺者是真金长子晋王甘麻剌和三子铁穆耳,由于兄弟二人势均力敌,历经三个多月仍无法确定皇位继承人。就在这一关键时刻,御史中丞崔彧将一枚据说是得自木华黎后人家中的传国玺献给铁穆耳的生母皇太妃,铁穆耳最终在重臣伯颜和玉昔帖木儿的支持下得以继位,是为成宗。此事虽拿秦玺做文章,但与前代的情况已有所不同,应视为一个特例。

  其实元朝并不看重传国玺,郝经说:“近世金亡而获秦玺,以为亡国不祥之物,委而置之,不以为宝。”可以为证。崔彧献秦玺,分明是临时应急之举,当时翰林学士承旨董文用的一番话说得相当露骨:“斯玺也,自秦迄今千六百余载,中间显晦,固为不常。今者方皇太孙嗣服之际,弗先弗后,适当其时而出,此最可重者。”可见这秦玺是怎么回事儿了。此事充其量可以说明当时传国玺在世俗观念中仍有一定影响。
  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再不会有人信以为真或以假当真了,这也说明传国玺已不具有任何政治号召力。弘治十三年(1500年),陕西鄠县民毛志学获玉玺于泥水之滨,“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遣人献之。礼部尚书傅瀚言:‘窃惟玺之用,以识文书、防诈伪,非以为宝玩也。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帝从其言,却而不用”。
  还有一次是在天启四年(1624年),“临漳民耕地漳滨,得玉玺”,印文与秦玺同,河南巡抚程绍奏闻于朝:“秦玺不足征久矣。今玺出,适在臣疆,既不当复埋地下,又不合私秘人间。欲遣官恭进阙廷,迹涉贡媚。且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故先驰奏闻,候命进止。”此事后来没有下文,大概是不了了之了。
  至清初时,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其中一方即被称作“传国玉玺”。而乾隆时,高宗皇帝颇好考据,钦定其为赝品。但权且以假当真,聊以充数,亦无深究者。清高宗还写过一篇《国朝传宝记》,最能反映明清时代政治家对传国玺的真实心态:
  若论宝,无问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征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
  按《辍耕录》卷二六据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转载传世秦玺印文摹本两种,一为向巨源本,一为蔡仲平本。乾隆三年所获“秦玺”,即与蔡仲平本相同,但却被高宗指为“好事者仿刻所为”。我们看到,明清时代政治家对传国玺的批判,是基于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傅瀚宣称“受命以德不以玺”,程绍谓“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高宗说“君人者在德不在宝”,都表达了强烈的道德诉求,他们所张扬的价值观念与宋代士人可说是一脉相承的,这足以解释为何传国玺在宋代以后日益受到人们的冷落。
传说中传国玉玺上的文字
  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秦之传国玺被视为正统王朝的一个象征性符号。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
  史载秦始皇以和氏璧(一说蓝田玉)造传国玺,印文八字,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于是“自秦以后,相传以为受命玺。得其玺也,遂传以为真有受命之符;无是玺也,乃至目之为‘白板天子’”。 “天下之人,遂以为帝王之统不在于道而在于玺,以玺之得失为天命之绝续,或以之纪年,或假之建号”。历代正统之争,传国玺往往是焦点所在,因为德运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意念,它需要一种物化的信据来加以证明。
  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一直延续到宋代。
  后周太祖郭威时,遍索传国玺不得,无奈镌“皇帝神宝”等印玺两方,一直传至北宋。
  北宋哲宗绍圣五年(1098年),咸阳民段义以所获玉玺上之于朝,遂诏翰林院、御史台、礼部、秘书省集议以闻。经过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皆以为“是汉以前传国之宝”,于是哲宗“择日祗受”,并改元为元符。不过许多宋代士人并不相信这一神话,李心传、赵彦卫等人都认为,真正的秦玺早已毁于汉末董卓之乱。明人的批评更是一针见血:“是又作天书之故智也!天书号年为祥符,秦玺号年为元符。既绍述其乃考神宗之法,又绍述其乃高考真宗之符,不亦异哉。”
  虽然宋代政治家还在继续玩弄这套传统的政治把戏,但那个时代的知识精英已经走出了传国玺的政治迷信。刘恕曾向司马光坦陈他的观点:“正统之论兴于汉儒,推五行相生、指玺绂相传以为正统。是神器大宝,必当扼喉而夺之,则乱臣贼子,释然得行其志矣。”刘恕对传国玺的否定是彻底的,他不是指责秦玺的不可信,而是根本就不承认秦玺的价值,不认同神化秦玺的那种正统观念。胡寅也说:“使秦善也,而玺无所本,固不当法;使秦不善也,而玺虽美,击而破之为宜,又何足传也。”宋儒对传国玺的彻底否定,使它不再被人们视为一个政治文化符号,从而决定了它走向沦落的宿命。
  至北宋末年,徽宗好风雅,增刻印玺十方,时人多有画蛇添足之讥,但其实宋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玺”被大金国掠走,其后便销声匿迹。
  不过,元代还发生过一桩与秦玺有关的政治事件。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世祖忽必烈死后,宗室诸王会集上都,议立新君。当时皇位的主要争夺者是真金长子晋王甘麻剌和三子铁穆耳,由于兄弟二人势均力敌,历经三个多月仍无法确定皇位继承人。就在这一关键时刻,御史中丞崔彧将一枚据说是得自木华黎后人家中的传国玺献给铁穆耳的生母皇太妃,铁穆耳最终在重臣伯颜和玉昔帖木儿的支持下得以继位,是为成宗。此事虽拿秦玺做文章,但与前代的情况已有所不同,应视为一个特例。

  其实元朝并不看重传国玺,郝经说:“近世金亡而获秦玺,以为亡国不祥之物,委而置之,不以为宝。”可以为证。崔彧献秦玺,分明是临时应急之举,当时翰林学士承旨董文用的一番话说得相当露骨:“斯玺也,自秦迄今千六百余载,中间显晦,固为不常。今者方皇太孙嗣服之际,弗先弗后,适当其时而出,此最可重者。”可见这秦玺是怎么回事儿了。此事充其量可以说明当时传国玺在世俗观念中仍有一定影响。
  明清两代,时有“传国玉玺”现身之鼓噪,然皆附会、仿造之赝品。再不会有人信以为真或以假当真了,这也说明传国玺已不具有任何政治号召力。弘治十三年(1500年),陕西鄠县民毛志学获玉玺于泥水之滨,“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遣人献之。礼部尚书傅瀚言:‘窃惟玺之用,以识文书、防诈伪,非以为宝玩也。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帝从其言,却而不用”。
  还有一次是在天启四年(1624年),“临漳民耕地漳滨,得玉玺”,印文与秦玺同,河南巡抚程绍奏闻于朝:“秦玺不足征久矣。今玺出,适在臣疆,既不当复埋地下,又不合私秘人间。欲遣官恭进阙廷,迹涉贡媚。且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故先驰奏闻,候命进止。”此事后来没有下文,大概是不了了之了。
  至清初时,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其中一方即被称作“传国玉玺”。而乾隆时,高宗皇帝颇好考据,钦定其为赝品。但权且以假当真,聊以充数,亦无深究者。清高宗还写过一篇《国朝传宝记》,最能反映明清时代政治家对传国玺的真实心态:
  若论宝,无问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征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
  按《辍耕录》卷二六据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转载传世秦玺印文摹本两种,一为向巨源本,一为蔡仲平本。乾隆三年所获“秦玺”,即与蔡仲平本相同,但却被高宗指为“好事者仿刻所为”。我们看到,明清时代政治家对传国玺的批判,是基于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傅瀚宣称“受命以德不以玺”,程绍谓“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高宗说“君人者在德不在宝”,都表达了强烈的道德诉求,他们所张扬的价值观念与宋代士人可说是一脉相承的,这足以解释为何传国玺在宋代以后日益受到人们的冷落。
MS假的
老舰船上有过一个帖子专门讨论这个,当时的贴主叫什么来着?对这个挺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