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奥运吉祥物福娃将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30:04
  (记者李艾) 针对近来一些网站出现恶搞2008年北京奥运会徽、吉祥物的问题,昨天,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员表示,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北京奥组委将视事态发展,保留对某些侵权行为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据了解,去年12月30日,一名网民在某门户网站上发表了一张恶搞北京奥运会会徽的图片。在恶搞者的“创作”下,原本蕴含浓重中国韵味的会徽变成了男女厕所的标志。该帖子被收藏进网站“精华”区,并在体育版块的首页放有图片链接。而此前,也有网民给福娃做了“换头术”,用一些影视歌星的头像代替,版本多达20多个。

  该负责人介绍,北京奥运会会徽和吉祥物公布时,奥组委就曾分别发出公告,告知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徽记、吉祥物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这应在法律上视为北京奥组委对上述恶搞者提前发出的忠告。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著作权均属于北京奥组委,不论恶搞者是否出于商业目的,均构成了侵权。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而发布恶搞会徽、福娃,往往与商业利益息息相关,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这种随意篡改乃至中伤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行为,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亵渎。依法对会徽、吉祥物进行保护,是主办国家和主办城市对国际社会的一种承诺,更是对奥林匹克运动尊严的一种尊重。(记者李艾) 针对近来一些网站出现恶搞2008年北京奥运会徽、吉祥物的问题,昨天,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员表示,这种行为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北京奥组委将视事态发展,保留对某些侵权行为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据了解,去年12月30日,一名网民在某门户网站上发表了一张恶搞北京奥运会会徽的图片。在恶搞者的“创作”下,原本蕴含浓重中国韵味的会徽变成了男女厕所的标志。该帖子被收藏进网站“精华”区,并在体育版块的首页放有图片链接。而此前,也有网民给福娃做了“换头术”,用一些影视歌星的头像代替,版本多达20多个。

  该负责人介绍,北京奥运会会徽和吉祥物公布时,奥组委就曾分别发出公告,告知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徽记、吉祥物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亦不得将该徽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这应在法律上视为北京奥组委对上述恶搞者提前发出的忠告。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著作权均属于北京奥组委,不论恶搞者是否出于商业目的,均构成了侵权。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而发布恶搞会徽、福娃,往往与商业利益息息相关,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这种随意篡改乃至中伤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的行为,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亵渎。依法对会徽、吉祥物进行保护,是主办国家和主办城市对国际社会的一种承诺,更是对奥林匹克运动尊严的一种尊重。
在下以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粗暴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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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啊!!
还是少恶搞为好
在恶搞者的“创作”下,原本蕴含浓重中国韵味的会徽变成了男女厕所的标志。该帖子被收藏进网站“精华”区,并在体育版块的首页放有图片链接。而此前,也有网民给福娃做了“换头术”,用一些影视歌星的头像代替,版本多达20多个

这样做过分了。....
老子看那几个鸟东西很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继续恶搞!
这是 老百姓 说出了 “要厕所不要奥运”“实话!!
哈哈!! 奥运跟我无关 !!厕所 跟我关系重大啊!!!
;P
将福娃定为吉祥物的时候征求过草根的意见吗?

;P
这几个呆鸟吉祥物,老百姓自己改改娱乐下还犯法了..
亵渎奥运精神,这些个SB官老爷当是国徽啊?
呵呵
  我倒是很鄙视要把吉祥物设计成一群的那个东西
要赚钱也TMD不是这样赚啊
除非把五个吉祥物卖一个的价钱
否则就是大大的践踏的奥运精神

最后我还要说
操设计五个吉祥物的东西的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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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hzd01 于 2007-1-18 14:57 发表

;funk ;funk天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L
原帖由 幽灵78111 于 2007-1-18 15:02 发表

;funk ;funk天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L



这是说出了 “要厕所不要奥运”“实话!!
原帖由 youloveiloveyou 于 2007-1-17 11:28 发表
在下以为,这是对言论自由的粗暴践踏!:@


何为自由言论。对知识产权的践踏就算是自由言论我想这应该是不合理的。而且从中国的文化和历史角度出发我觉得国家能给的也是有限度的自由。呵呵,楼主请别太西化了。要从国情出发,邓主席都教导了我们二十多年了这个道理难道还没有西方两三句风凉话来的效果快?
飘过 :) :) :)
原帖由 Baggio19 于 2007-1-18 15:46 发表


何为自由言论。对知识产权的践踏就算是自由言论我想这应该是不合理的。而且从中国的文化和历史角度出发我觉得国家能给的也是有限度的自由。呵呵,楼主请别太西化了。要从国情出发,邓主席都教导了我们二十多 ...

不能对任何丑恶现象都一言“国情”以蔽之,何况对奥运会标的恶搞并不是侵犯知识产权,而是网络作为一个媒体对奥运标志的一种评价行为。“评价”可以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一板一眼的,也可以是诙谐的,恶搞奥运会标,就相当于漫画,是一种讽刺性的评价,不管你是否赞同,但你不能剥夺“评价”的权利。
原帖由 mhzd01 于 2007-1-18 14:57 发表

这很好很有创意嘛 谁上厕所不是急匆匆的呢
我觉得很有创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