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宗教超越法律——方城鞭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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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实行是可以理解滴
  教法超越国法,呵呵,伊斯兰国家还要方便些,教法就是国法;P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在中国穆斯林有特殊的权力........
关键在于
被执行人是否是穆斯林
如果是
执行了没有问题
如果不是
那可就不对了
  部分地区,宗教权力过大,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了。
穆斯林是不能喝酒的。哈
宗教越权了,这种事可不是好苗头,我赞成政教完全分离。
原帖由 齐格菲 于 2006-12-27 16:53 发表
宗教越权了,这种事可不是好苗头,我赞成政教完全分离。

  问题的症结就在此,注意这些年宗教的一些不正常发展!这个帖子就是一个缩影!
无所谓
等到真正闹腾起来的时候
我已经只剩下骨头渣子了
宗教的正常活动要支持,但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有法不依问题大啊。
原帖由 呛锅葱 于 2006-12-27 14:05 发表
局部实行是可以理解滴

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被鞭打的是自愿的,虽然心里可能不愿意,但是这不是强制的。和法律还是有区别的。
苗头不好,但是不违法。舆论上还是应该制止的……
"与当地派出所协调,暂时免去其法律责任,只对其进行教法的制裁"
"由当事人二哥对其执行了鞭刑"
也不能吃猪肉滴!!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6-12-27 17:10 发表
无所谓
等到真正闹腾起来的时候
我已经只剩下骨头渣子了

?????????????
我提出个问题,
法律责任为什么予以免除??谁有这个权力对法律打折?
  作者:雅可夫 回复日期:2006-10-25 11:56:52 
    “他们”的路线图:
    
    1、“他们”首先宣称自己是“和平的宗教”,通过经商、避难的方式零星迁徙到一个新地方,很低调,很和善,很遵纪守法——除了对吃某种食物有点神经过敏,除了干涉婚姻自由之外(不过我们总是想,唉,不吃什么食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内婚虽然很讨厌,但不跟他们通婚不就行了嘛)——谁能拒绝这么一群可怜巴巴的外来人呢?于是,他们站住了脚。
          
    2、既然站住了脚,那么第二步就是形成社区了。这个进程会持续几十年,“他们”的繁殖速度异常迅速,每家几乎都会养10个8个孩子,而且这些人一出生就毫无选择地成为“他们”。几十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周围已经到处是“他们”。“他们”自由地游走于我们的开放社会中,而“我们”却对“他们”的圈子针插不进、水泼不入——除非“我们”也皈依了“他们”。我们不知道“他们”在筹划什么。
          
    3、第三步,我们会发现身边的暴力和犯罪现象突然增加,就象1995年前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周围突然到处是某族小偷一样。即便是犯罪,也是在不断地发展:1995年我抓住第一个某族小偷,在把他扭送派出所时他用刀片自残了;2000你年我抓住第二个某族小偷,立刻围上来几个人跟我对峙,尽管我没能把他扭送派出所,但他们也没敢对我暴力相向;而现在,据说这些家伙已经动不动就砍人了。
          
    4、第四步,犯罪行为会升级到群体性暴力,“他们”十分善于结为一体对付单个的“我们”,侵占财产,强占耕地,欺男霸女,欺行霸市,让“我们”时刻生活在威胁的阴影中。
          
    5、第五步,群体性暴力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动不动就出动几十、几百殴打、骚扰“我们”。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面临选择:如果有可去的地方,“我们”就得背井离乡;如果没有可去的地方,“我们”要么继续在惊恐中度日,要么不如皈依“他们”,以免遭迫害。
          
    6、OK,至此,某个特定地域的绿化已经接近完成,其标志是,“他们”占了局部人口的简单多数,或者是相对多数(即成为多民族中最大的族群)。这时,“他们”就要闹独立、闹分裂了,“他们”闹独立时既有“温和派”(文的),也有“激进派”(武的),还有“犯罪派”(无间道),你兴兵围剿逼得“他们”走投无路时,“温和派”就来宣扬“和平”;你罢兵休战放他们一马,“激进派”就立刻卷土重来,杀人放火;而“无间道”派则是不战与和,片刻不停地进行犯罪的勾当。
          
    7、此时的“我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屈膝投降,看着那块地方分裂出去,眼睁睁地看着留在那里的“我们”的同胞被迫害、被驱赶、被屠杀、被同化(无论在车臣还是科索沃,当“他们”控制了该地之后立即都对当地其他民族实行了抢劫、屠杀、迫害和清洗);要么,奋起反抗。
          
    8、同意他们分裂出去就能乞求来和平吗?就能结束这绿化步骤吗?谁要相信这个,那他的智商不会高于60。这个分裂过程永远不会停止,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现在的进程重新进入了“步骤一”,或者“步骤二”,只不过换了个地方……
这个事例表明,国内某些地区的穆斯林自觉羽翼丰满,已经开始暴露其本来面目了
  楼上和兄台说的好,我们要警惕宗教制造挑战政权的事件,保证我们社会主义江山不变色。
我们都希望不同文明之间交流和接触,彼此促进、共同发展的。我们应当与西方文明、俄罗斯东正教文明、拉丁美洲文明、印度文明甚至非洲文明之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共同进步。但是,恐怖主义代表的不是一种真正的文明,他们的背后,是一种与法西斯无异的、排他性的、主张对其他文明实施灭绝的一种意识形态。它不是多元文化中的一种文化,而是多元文化的终结者;它不是自由信仰中的一个信仰,而是自由信仰的掘墓人。备受邪恶势力推崇的波黑邪恶势力头子伊泽特贝戈维奇早在其主要著作《伊斯兰宣言》中就明目张胆地断言:“伊斯兰教与各非伊斯兰制度之间的不相容性。在伊斯兰教与非伊斯兰社会和政治制度之间,既不会有和平,也不会有共存。”不,不是我们否认了与他们和平共存的可能性,而是他们拒绝与我们和平共存。
我们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敌人:它强调人不能做自己命运的主人,必须做某个虚构出来的神的奴仆和附庸;它用种种清规戒律和繁文缛节限制人们的日常行为、衣着打扮、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甚至人的思想;它主张用暴力消灭一切持不同信仰的人们;它用让人无处可逃的集体监视和残暴的私刑对人们实行精神控制;它公然要对摒弃它的人们实行死亡恫吓;它公然干涉人们的婚姻自由;它公然把生下的婴儿和妇女的乳房作为运送炸弹的载体;它公然宣扬人与人的不平等,宣称占世界人口五分之四的“卡菲尔”是“最低等的动物”并诅咒他们下火狱;它公然展示、宣扬和崇尚中世纪的残酷刑罚;它公然对任何批评意见发出死亡威胁,它像当年纳粹追杀共产主义者、追杀社会民主党人、追杀天主教徒、追杀犹太人那样,不仅要追杀拉什迪,还要追杀法拉奇,而且他们已经杀死了荷兰导演凡高,仅仅因为他的一部电影反映了某教徒虐待妇女的恶行;而曾经批评过他们的两位荷兰议员,在自己的祖国却不得不住进监狱以躲避追杀;它公然歧视我们人类伟大的母亲——妇女,让她们处于低等地位;它公然对追求个人自由与解放的妇女实施所谓“荣誉谋杀”;它公然宣扬原始人的“血亲复仇”;它公然把对无辜平民的血腥屠戮当作一场伟大的胜利来欢呼雀跃;它公然践踏人类文明成果,毁灭文明古迹;它公然叫嚣要把一个国家赶进大海,把一个民族彻底灭绝;它公然为臭名昭著的纳粹分子喊冤,自作多情地要德国人停止对历史的反省。
而且,这还是一个非常狡猾的敌人,和以往耀武扬威的法西斯分子不同:这个新法西斯势力从外表上看一点也不强大,甚至有些可怜——他们特别善于把自己装扮成可怜巴巴的受害者的形象,特别善于通过哭喊、夸张(例如在科索沃,阿尔巴尼亚人把在与塞尔维亚军队交战中死去的几百人夸张为“遭受种族灭绝”,“死亡五十万人”)甚至公然的捏造(例如巴勒斯坦人通过活人装死的办法来捏造所谓“杰宁大屠杀”事件)来塑造自己“弱者”的地位,以赢得善良人们的同情心,放松对他们渗透的警惕。当他们为了逃避战火、动乱、迫害和贫穷从原住地逃到欧洲、北美和澳洲时,当地人善意宽容地接纳了他们,给他们工作,给他们救济,给他们选举权,给他们各种福利和保障,让他们过上富裕而有尊严的生活,永远告别了原先那种猪狗不如的处境。为了保护他们,各国严厉地制止任何种族和宗教的歧视,甚至,允许他们在离梵蒂冈仅仅百米开外的地方修建清真寺(反过来想想,你能想像在麦加圣庙附近修建基督教堂吗?)。然而,他们不仅没有心存些许的感激,反而满怀仇恨、无事生非,不仅通过各种刑事犯罪骚扰当地居民,而且还把这些国家的某些地区变成了恐怖主义滋生的藏污纳垢之所。
这个狡猾而残忍的敌人毫无信义可言。当他们来到新的国家势单力孤的时候,他们伪装成顺从的样子,表示愿意服从所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而实际上,他们阳奉阴违,继续戴他们的面纱,娶他们的四个老婆,按照他们中世纪的法则行事。等他们立稳脚跟,就立即召唤他们的七大姑子八大姨来到新的国家,形成一个个社区。接着,他们又以惊人的繁殖速度扩张人口(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几乎每两个出生婴儿里就有一个是“他们”,以致于很多当地原住居民不得不迁居他处以躲避骚扰),通过抢劫、盗窃和人身恫吓等犯罪行为排挤当地居民,渐渐地成为当地的主流人群,所作所为就如同那种叫“紫茎泽兰”的植物一样。这时,他们就开始公开背弃自己遵守所在国法律的承诺,开始强调自己“必须享有某些特权”,使他们聚居的社区变成一个丝毫不遵守所在国法律的“盲区”。等到他们渐渐居于人口多数,他们就开始鸠占凤巢、反客为主,以暴力来夺取政权,建立他们中世纪的野蛮统治。“当×××运动足够强大时,它必须夺取政权并创建一个伊斯兰共和国”(伊泽特贝戈维奇:《×××宣言》)。他们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1971年,波黑的塞尔维亚族人占人口的41%,穆斯林占34%,塞尔维亚人是主体民族;到了1991年,情况刚好颠倒,塞尔维亚人只占了31%,穆斯林占了44%,穆斯林反客为主。于是,一场异常残酷且旷日持久的战争爆发了。在黎巴嫩,1943年时基督徒占人口的53%,这个国家和平发展了30年,成为中东地区除了以色列之外最繁荣的国家。到1975年,基督徒的数量下降到少数地位,于是一场历时15年的内战拉开了序幕,把号称“东方巴黎”的贝鲁特化为一片废墟。而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谈论:30年之后,一个“法兰西伊斯兰共和国”将如何“引领人类社会发展的步伐”了。
幸运的是,这种意识形态自身故步自封、妄自尊大、限制自由的思想及创新,这些缺陷使得它在扩张后不久就陷入停滞。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总体发展速度是缓慢的,因此这种停滞并不为人们所察觉。他们仍旧可以以武力和狂热继续扩张。当西方工业革命以后,迅速发展的西方力量阻止了这种意识形态瘟疫的进一步扩张。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奉行这种观念的地区贫困落后,政治上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加上“冷战”的遮掩,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什么注意。但是,当70年代阿拉伯国家因石油收入财富剧增后,大量白白得来的金钱使得这种邪恶的意识形态如同越冬的毒蛇一样苏醒过来,开始像章鱼一样把它恐怖的触角伸向世界各个角落。
当然,这种早就该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邪恶势力不可能取得任何思想、文化、政治、科技、经济、军事上的优势,因为它最惧怕的就是自由的思想,多元的文化,民主的政治,也就提不上什么科技、经济和军事优势了,他们的野心和他们的实力不对称。这是一个极度自卑与极度自恋相结合的意识形态,它的自恋来自于“祖先也曾阔过”的自我陶醉,以及轻松得来的石油美元那种财大气粗的感觉;而它的自卑,则来自于它在各个领域的竞争中都一败涂地;即便是石油美元也象沙漏里不断减少的沙子,早晚有告罄的一天,以至于对未来产生极端恐惧。只有极度自卑的人,才会终日疑神疑鬼地怀疑人们都在歧视他,对任何批评、意见甚至善意的建议都莫名其妙地神经过敏。不,不是人们歧视了他,而是他自己在歧视自己。那么,这种混合了极度自卑和自恋,有狂热的信念,金钱的支撑以及强烈控制欲的邪恶势力只有一个途径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恐怖主义——通过进攻毫无防备能力的平民、滥杀无辜来形成一种恐怖气氛,恫吓所有对之表示异议的人们,幻想靠杀戮来树立所谓的威信,同时发泄对他们在竞争中无能的愤怒,平衡他们的自卑感。他们的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是“失败国家”,在刀兵相对的战场上他们永远一败涂地;他们是十足的懦夫,他们不是用血肉之躯来捍卫自己民族的妇女儿童,而是恰恰相反,他们用妇女儿童的血肉之躯充当自己的盾牌;他们下跪求饶并亲吻敌方士兵的脚踵以求得保命,或者如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但在手无寸铁的平民面前,他们又是武装到牙齿的凶神恶煞,这群可怜又可鄙的失败者找不到别的成功途径,他们需要用对老弱妇孺的屠杀来寻找成功的快感。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因为在他们根深蒂固的信仰中,今生今世并无多大意义,真正的意义在于身后的“天堂”,而死亡,不过是通向身后世界的一扇门而已。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这么不吝惜自己和其他人生命的原因。
……
而且,这还是一种公开宣扬种族主义观念、对非信仰者公然主张侮辱、歧视、仇恨乃至杀戮的意识形态。人们常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般情况下,或者说在精神正常人们的世界里确实如此。然而,就有那么一种特殊的情况,比如在疯子们的世界里仇恨就会无端地产生。占世界人口五分之四的“卡菲勒”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招惹过“他们”,人们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和生活。然而,即便如此,卡菲勒们却集体遭到来自世界某些阴暗角落里的恶毒诅咒,被诅咒下火狱,被诅咒是“比牛马还要低等的动物”,并且时时刻刻磨刀霍霍、厉兵秣马地准备对这些卡菲勒发起“圣战”和恐怖袭击——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荒谬、更无聊的仇恨吗?  
难道我们要与这样一种每一个毛孔都浸透着邪恶的势力“交流”和“对话”吗?难道我们中的一些人愚蠢到了自以为不去招惹它、甚至向它奴颜婢膝就能乞求来和平的地步吗?向来宽容懒散、心情像悉尼海滩的阳光一样明媚的澳大利亚人从不去主动招惹境内的那些移民,人们把他们看作可怜的避难者接纳和庇护了他们。可是“他们”三五成群地游荡在悉尼海滩上,对那些休憩、游泳的澳大利亚妇女进行骚扰和恫吓,理由仅仅是别人穿了“三点式”,而不象“他们”疯狂偏执的信念所要求的那样,从头到脚用黑袍子包裹起来。想一想中亚的佛教徒是怎样被斩尽杀绝的,想一想巴米扬大佛是怎样被摧毁的,想一想遍布北印度的佛教寺庙是怎样被夷为平地的,想一想宽容多元、敞开臂膀迎接移民的法国是怎样陷于骚乱的,想一想南斯拉夫这个美丽而和平的国家是怎样四分五裂的,难道我们还能够指望去靠屈膝投降来乞求和平吗?一尊不能开口说话的大佛尚且不容于这些邪恶势力眼中,何况能想、能说、能做的异教徒呢?
恐怖主义的邪恶势力给人类造成的损失,并不仅仅体现在有多少人死于非命,有多少财产化为乌有,它更大的危害在于:它威胁到我们追求的正义、平等、自由、博爱和人道主义观念。面对邪恶势力的威胁,一些国家内种族主义势力重新抬头,一些倡导和平的穆斯林受到了不该有的歧视、仇恨和排挤;对普通穆斯林的恫吓、殴打,焚烧清真寺的恶行时有发生。在德国,已经有多达半数以上的居民(56%)希望政府明确禁止修建清真寺——邪恶分子的暴行,使得很多和平的穆斯林无辜受累。而为了防范恐怖袭击,公民的自由也遭到了侵犯。“政客们总是试图偷走人民的自由,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规律”,但面对恐怖威胁,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困惑:那些限制公民权利、剥夺公民自由的安全举措中,哪些是为了反对恐怖主义威胁所必要的,哪些是政客们试图建立独裁统治而塞进的私货,还有哪些原本必要的措施会给人类民主成果带来怎样的损害?
……
为了人类的持久和平,对待这个“人类进步与文明的死敌”——穷凶极恶的恐怖主义新法西斯势力,只能采取这样的态度:它们嗜血,就把它们淹没在自己的污血里;它们嗜杀,就用正义之剑将它们的魔爪斩断;它们嗜好恐怖,就给它们降下惩罚的雷电;它们践踏文明的法则,那么它们就不再受文明法则的庇护;它们不投降,就把它们消灭在自己的巢穴中!
——雅可夫《打击邪恶的恐怖主义势力只能以暴制暴》
坚决痛击原教旨伊斯兰。。。
国法后退,宗教势力坐大,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毛主席的民族宗教政策才是最英明的。
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世俗政权.有良知的人类必须坚决捍卫世俗政权对世俗世界的绝对领导权.向试图挑战世俗政权的教派宣战.
世俗世界与神的世界各有领域,各有归属,任何逾越都是堕落.向堕落的邪教宣战,是每个信仰者与世俗者的职责,也是保证三界平衡的根本.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6-12-27 15:27 发表
关键在于
被执行人是否是穆斯林
如果是
执行了没有问题
如果不是
那可就不对了


应该是穆斯林,什么时候在中国伊斯兰教的教法可以用来处罚非穆斯林了?那不是想造反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