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照版权属摄影者家人 如放弃维权将不受保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5:05:41
雷锋照版权属摄影者家人 如放弃维权将不受保护
2006年11月10日 16:25


用雷锋像作包装的礼品安全套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前,雷锋手持钢枪的标准照上了避孕套包装,该照片拍摄者周军已经逝世,而他的妻子陶女士称照片著作权已经转移给《解放军画报》。昨日,《解放军画报》称,照片的著作权并没有得到有效转移,还应归属于拍摄人。
  昨日,解放军画报社社长连俊义说,对滥用雷锋照一事非常愤慨,称将对此事进行查证。他表示,雷锋照片的版权仍然归属于拍摄者本人。连社长说,当年在照完这些照片后,周军就将底片交给画报社保管,后来双方也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照片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因此照片的著作权仍然属于拍摄者。因为周军同志已经去世了,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周军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应该归其家人所有。连社长同时表示,如果周军的家人准备起诉宁波这家公司,解放军画报社会全力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周军的妻子陶女士说,当初周军拍摄照片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照片拍摄完毕后底片交给了《解放军画报》,事后也没有太在乎照片的使用权的问题,认为只要是宣传雷锋精神的,都可以使用,因此也从未因为这组张照片而获得任何经济上的收益。
  询问陶女士作为照片的著作权人,是否会对宁波公司采取法律手段,陶女士回答虽然对这种行为十分愤慨,但是自己年龄大了,已有些力不从心,具体怎么处理这件事,还是要和子女商量一下再说。
  国家版权局有关工作人员称,由于著作权属于私权,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其他人无权对侵权者进行追究。这也就意味着,在雷锋照这件事情上,如果陶女士一家人不予追究,今后这张照片就可以用“合法”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各样场合下。(来源:新民网;作者:董克科)
雷锋照版权属摄影者家人 如放弃维权将不受保护 2006年11月10日 16:25

用雷锋像作包装的礼品安全套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日前,雷锋手持钢枪的标准照上了避孕套包装,该照片拍摄者周军已经逝世,而他的妻子陶女士称照片著作权已经转移给《解放军画报》。昨日,《解放军画报》称,照片的著作权并没有得到有效转移,还应归属于拍摄人。
  昨日,解放军画报社社长连俊义说,对滥用雷锋照一事非常愤慨,称将对此事进行查证。他表示,雷锋照片的版权仍然归属于拍摄者本人。连社长说,当年在照完这些照片后,周军就将底片交给画报社保管,后来双方也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照片的归属问题,并没有履行相应法律手续,因此照片的著作权仍然属于拍摄者。因为周军同志已经去世了,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应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周军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应该归其家人所有。连社长同时表示,如果周军的家人准备起诉宁波这家公司,解放军画报社会全力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周军的妻子陶女士说,当初周军拍摄照片也是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照片拍摄完毕后底片交给了《解放军画报》,事后也没有太在乎照片的使用权的问题,认为只要是宣传雷锋精神的,都可以使用,因此也从未因为这组张照片而获得任何经济上的收益。
  询问陶女士作为照片的著作权人,是否会对宁波公司采取法律手段,陶女士回答虽然对这种行为十分愤慨,但是自己年龄大了,已有些力不从心,具体怎么处理这件事,还是要和子女商量一下再说。
  国家版权局有关工作人员称,由于著作权属于私权,如果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其他人无权对侵权者进行追究。这也就意味着,在雷锋照这件事情上,如果陶女士一家人不予追究,今后这张照片就可以用“合法”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各样场合下。(来源:新民网;作者:董克科)
对!肖像者的肖像权没有雷锋家人维护,摄影者家人可以以著作权进行维护!
  如果摄影者家人不维护,能不能指定一个机构,从维护社会良俗出发,给于维护?
  雷锋形象已经是很多人的精神财产了,摄影者家人应该全权委托《解放军画报》作为代理人,来维护肖像权和社会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