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1961外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10:59
昨天看书时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讲叶超公的,叶1958年出任“驻美大使”,1961年因外蒙加入联合国,叶被老蒋召回台湾并被免除了大使一职。是否可以认为老蒋对外蒙独立是不承认的,老蒋是准备否决此提案的。

[转自清华法学网]1961年10月,在对峙的极度紧张中,驻美“大使”叶公超突然于10月14日奉召返台。此时,距安理会复会日期(10月23日)不到10天,一般相信叶公超返台,是携来美国的最后通牒,要不就是台湾召回“驻美大使”以示决裂了。10月20日,叶公超返台后第6天,忽闻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华盛顿发表声明,宣称美国强烈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联合国或联合国所属的任何机构,强调“中华民国政府合法地在联合国中代表中国”,美国一直认为“中华民国”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且一直全力支持“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内的地位与所有权利。肯尼迪的声明,经报纸一致显着刊登,虽然一般并未看出此项声明与“外蒙案”有何重大直接关系,但从“外交部”郑重其事地发表书面谈话,对肯尼迪声明表示“欢迎”等等动作看来,“外蒙案”的僵局似乎有了松动迹象。台湾决定“对外蒙不使用否决权”。为此,叶公超被免除大使职务,调任“行政院政务委员。


是老美玩一个中国(以前一个中华民国,现在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老把戏,把台湾束缚住了,外蒙才加入联合国的吗?

再请科普一下:外蒙是如何独立出去的。昨天看书时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讲叶超公的,叶1958年出任“驻美大使”,1961年因外蒙加入联合国,叶被老蒋召回台湾并被免除了大使一职。是否可以认为老蒋对外蒙独立是不承认的,老蒋是准备否决此提案的。

[转自清华法学网]1961年10月,在对峙的极度紧张中,驻美“大使”叶公超突然于10月14日奉召返台。此时,距安理会复会日期(10月23日)不到10天,一般相信叶公超返台,是携来美国的最后通牒,要不就是台湾召回“驻美大使”以示决裂了。10月20日,叶公超返台后第6天,忽闻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华盛顿发表声明,宣称美国强烈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联合国或联合国所属的任何机构,强调“中华民国政府合法地在联合国中代表中国”,美国一直认为“中华民国”是唯一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且一直全力支持“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内的地位与所有权利。肯尼迪的声明,经报纸一致显着刊登,虽然一般并未看出此项声明与“外蒙案”有何重大直接关系,但从“外交部”郑重其事地发表书面谈话,对肯尼迪声明表示“欢迎”等等动作看来,“外蒙案”的僵局似乎有了松动迹象。台湾决定“对外蒙不使用否决权”。为此,叶公超被免除大使职务,调任“行政院政务委员。


是老美玩一个中国(以前一个中华民国,现在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老把戏,把台湾束缚住了,外蒙才加入联合国的吗?

再请科普一下:外蒙是如何独立出去的。
蒙古国是1961年j加入联合国的

1961 104 毛里塔尼亚, 蒙古, 塞拉利昂,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http://www.un.org/chinese/members/growth.htm
完政治是需要实力的

你手里没有牌就不要玩
http://www.un.org/Overview/unmember.html

你可以看看联合国会员国的名单

我国名字不是prc而是china
名单里面也写的是中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好像在联合国大会的中国代表面前放的牌子上写的也是china
说明....在联合国也是靠拳头说话的.[em02] [em02] [em02]
老蒋是默认外蒙独立的
但是他不公开承认,让孙科去办,孙科办了,他不认
这就是"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纺"
1945年8月14日,国民党与苏联签订了《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并有两个换文,一个是关于对华援助、东北和新疆主权承认的,另一个是关于蒙古问题的,如下: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之换文


换文 (二)


(甲)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於日本战败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於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後,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  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  王世杰 (签字)


(乙)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开∶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於日本战败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於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後,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 (外蒙) 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签字)




    1945年蒙古在苏联的帮助下进行全民公决,投票从10月1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全蒙古召开了13000次集会。成千上万的知识分子、牧民和工人参加了集会,还有176000多名妇女举行了3178次妇女群众集会。
    经过投票,组织全民投票的中央投票委员会共收到483291票,其余还有10783人因种种原因不在投票地区,未能表决。

    结果是:全数赞成独立,无一反对。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告外蒙古独立。其文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陈由行政院转饶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关于签定《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之事,七年后蒋在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有一段辩解词: 
  
   时间:1952年10月13日
   事件: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题目:〈对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
  
   ……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蒙古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定条约和附件。
   至于承认外蒙古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的,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 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
   第二, 外蒙古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古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
   第三, 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究会归到起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的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不相安,则国家更无和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唯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