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弥散装置和粗糙核装置事件防护行动应用导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2:01:07
《放射性弥散装置和粗糙核装置事件防护行动应用导则》
  2006年1月3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一项意向书,申请颁布《放射性弥散装置(RDD)和粗糙核装置(IND)事件防护行动应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的正文部分有6章:引言、RDD和IND事件的特征、响应阶段、RDD和IND事件防护行动和防护行动指南、联邦执行和操作指南。另外,《导则》还列出了5个附件。
  国土安全部称,制定《导则》的目的是在发生放射性装置或粗糙核装置事件后,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保护公众和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减少环境辐射影响提供统一的联邦指导,并确保地方政府和联邦的第一批响应人员能够正确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导则》将与国家事件管理系统(NIMS)和国家响应计划(NPR)并存。
  一、美国国土安全部申请颁发《导则》的背景
  “9?11”事件发生以前,美国的辐射应急只限于可能发生的核电厂事故。“9?11”事件发生后,全球范围内加强了对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响应。由于一些信息显示恐怖分子利用放射性物质或核装置在美国发动袭击的可能性逐渐增加,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有关应急计划和预案等主动防御措施,有效利用各部门和机构间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打击和防范核恐怖袭击。然而,这些措施仍显不足。美国2002年的《国土安全法》要求国土安全部建立并采取对策,为化学、生物、放射性和核威胁做好准备和响应。同时,国土安全部于2003年5月12~16日在西雅图举行了一场“脏弹”恐怖演习。此次演习揭示出联邦放射性应急响应和灾后重建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在放射性恐怖事件发生后,完成受污场址的重建和去污工作需要多长时间?联邦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防护行动?美国环保局在1992年5月完成了“核事故防护行动指南和防护行动手册”的修订。然而,该手册并没有制定放射性或核恐怖事件后的应急响应行动,也不适用于在此类事件发生后对受污场址的长期去污。
  二、RDD和IND事件与普通放射性和核事件/事故的差别
  为了应对潜在的核电厂事件/事故,美国制定了放射性应急计划。然而,RDD和IND事件与核电厂事件/事故不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严重程度不同。尽管RDD事件的后果可能与核电厂的相当,但IND事件的后果可能远比核电厂事件/事故严重。
  其次,RDD或IND事件没有任何预兆,而且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释放放射性物质。而对于主要的核电厂事件/事故,即使是最严重的事故,在放射性物质释放前也可能有几小时甚至是几天的预警时间,并且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时间可能持续许多个小时。也就是说,在发生RDD和IND事件后,决策者必须在其早期和中期阶段迅速做出防护行动决策,如通知公众撤离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第三,RDD和IND核恐怖事件最可能发生在人口密集的重要城市,特别是IND会造成相当大的后果。核事件/事故几乎发生在固定的核设施内或在运输途中。由于大多数核设施都坐落在人口相对较少的乡村地区,如果发生核事故,那么受影响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重要基础设施受到破坏的程度也相对较轻。
  第四,针对大型核设施,都制定了详细的应急计划,包括特殊的防护行动部门、撤离路线和快速通知民众采取防护行动的联络途径等。这些计划定期演习,并逐步完善。核场址所在地的社区(如核电厂或核武器生产设施周边地区)都能够了解本地区的应急计划,包括通讯措施、紧急隐避所,以及撤离路线。而对于RDD和IND事件,由于潜在目标多,潜在袭击形式多样,使得制定这样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几乎不可能。况且非核设施所在地的许多城市和乡村并没有制定放射性应急响应计划。
  第五,RDD、IND事件散布的放射性物质可能不同于核电厂事件/事故。
  三、核恐怖事件应急的三个阶段
  与核事件/事故的应急响应相同,《导则》对RDD和IND事件的响应也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中期和晚期。尽管从时间上不能对这三个阶段进行确切的划分,而且它们之间也会有所重叠,但它们的制定确实为应急响应计划中的一些考虑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早期阶段(也称“应急阶段”)是事件开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应该立即做出需要采取有效防护行动的决策,其特点是没有得到实际受影响区域的数据。在此阶段应该考虑采取防护行动,使民众不要暴露在放射性烟羽和沉降物中,或是吸入放射性物质等。早期阶段的响应应该优先采取救生和急救行动以及其它初步应急响应行动,短期内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通常情况下,早期阶段的防护行动应迅速,并且随着所获得的信息的增多要对防护行动决策做出相应调整。
  中期阶段响应一般是在早期阶段开始了几个小时之后。一般认为释放放射性物质的源或放射性释放处于可控状态,放射性物质已沉降,能够根据获得的暴露区域数据来采取防护行动,就表示中期阶段的响应开始。这一阶段活动的特点是与早期阶段和晚期阶段的活动相重叠,并且可能持续几周甚至几个月,直到防护行动结束。在这一阶段,还必须就受沾染地区的灾后重建、关键基础设施的重新开放以及恢复该地区的一些日常活动做出初步行动决策。通常,这一阶段的决策必须考虑晚期阶段所要达到的响应目标。当然,这一阶段的一些决策也需要迅速(如几个小时内)做出,不能因为讨论而延误。所有的决策都必须考虑健康、安全、经济和其它因素,并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权衡考虑。
  晚期阶段从进行灾后重建和去污活动开始,以完成所有重建工作为止,把环境中的放射性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一般情况下,由于时间紧急,早期阶段的决策直接由主管官员或其指定者做出,限制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而晚期阶段的决策者则包括了利益相关者,可能也包括一些特殊技术工作组,以就影响、成本和一些候选方案的选择给决策者提供建议。
《放射性弥散装置和粗糙核装置事件防护行动应用导则》   2006年1月3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一项意向书,申请颁布《放射性弥散装置(RDD)和粗糙核装置(IND)事件防护行动应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的正文部分有6章:引言、RDD和IND事件的特征、响应阶段、RDD和IND事件防护行动和防护行动指南、联邦执行和操作指南。另外,《导则》还列出了5个附件。
  国土安全部称,制定《导则》的目的是在发生放射性装置或粗糙核装置事件后,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保护公众和应急响应人员以及减少环境辐射影响提供统一的联邦指导,并确保地方政府和联邦的第一批响应人员能够正确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导则》将与国家事件管理系统(NIMS)和国家响应计划(NPR)并存。
  一、美国国土安全部申请颁发《导则》的背景
  “9?11”事件发生以前,美国的辐射应急只限于可能发生的核电厂事故。“9?11”事件发生后,全球范围内加强了对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响应。由于一些信息显示恐怖分子利用放射性物质或核装置在美国发动袭击的可能性逐渐增加,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有关应急计划和预案等主动防御措施,有效利用各部门和机构间的资源和专业知识打击和防范核恐怖袭击。然而,这些措施仍显不足。美国2002年的《国土安全法》要求国土安全部建立并采取对策,为化学、生物、放射性和核威胁做好准备和响应。同时,国土安全部于2003年5月12~16日在西雅图举行了一场“脏弹”恐怖演习。此次演习揭示出联邦放射性应急响应和灾后重建工作还存在一些漏洞。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在放射性恐怖事件发生后,完成受污场址的重建和去污工作需要多长时间?联邦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防护行动?美国环保局在1992年5月完成了“核事故防护行动指南和防护行动手册”的修订。然而,该手册并没有制定放射性或核恐怖事件后的应急响应行动,也不适用于在此类事件发生后对受污场址的长期去污。
  二、RDD和IND事件与普通放射性和核事件/事故的差别
  为了应对潜在的核电厂事件/事故,美国制定了放射性应急计划。然而,RDD和IND事件与核电厂事件/事故不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严重程度不同。尽管RDD事件的后果可能与核电厂的相当,但IND事件的后果可能远比核电厂事件/事故严重。
  其次,RDD或IND事件没有任何预兆,而且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释放放射性物质。而对于主要的核电厂事件/事故,即使是最严重的事故,在放射性物质释放前也可能有几小时甚至是几天的预警时间,并且放射性物质释放的时间可能持续许多个小时。也就是说,在发生RDD和IND事件后,决策者必须在其早期和中期阶段迅速做出防护行动决策,如通知公众撤离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第三,RDD和IND核恐怖事件最可能发生在人口密集的重要城市,特别是IND会造成相当大的后果。核事件/事故几乎发生在固定的核设施内或在运输途中。由于大多数核设施都坐落在人口相对较少的乡村地区,如果发生核事故,那么受影响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重要基础设施受到破坏的程度也相对较轻。
  第四,针对大型核设施,都制定了详细的应急计划,包括特殊的防护行动部门、撤离路线和快速通知民众采取防护行动的联络途径等。这些计划定期演习,并逐步完善。核场址所在地的社区(如核电厂或核武器生产设施周边地区)都能够了解本地区的应急计划,包括通讯措施、紧急隐避所,以及撤离路线。而对于RDD和IND事件,由于潜在目标多,潜在袭击形式多样,使得制定这样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几乎不可能。况且非核设施所在地的许多城市和乡村并没有制定放射性应急响应计划。
  第五,RDD、IND事件散布的放射性物质可能不同于核电厂事件/事故。
  三、核恐怖事件应急的三个阶段
  与核事件/事故的应急响应相同,《导则》对RDD和IND事件的响应也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中期和晚期。尽管从时间上不能对这三个阶段进行确切的划分,而且它们之间也会有所重叠,但它们的制定确实为应急响应计划中的一些考虑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早期阶段(也称“应急阶段”)是事件开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应该立即做出需要采取有效防护行动的决策,其特点是没有得到实际受影响区域的数据。在此阶段应该考虑采取防护行动,使民众不要暴露在放射性烟羽和沉降物中,或是吸入放射性物质等。早期阶段的响应应该优先采取救生和急救行动以及其它初步应急响应行动,短期内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通常情况下,早期阶段的防护行动应迅速,并且随着所获得的信息的增多要对防护行动决策做出相应调整。
  中期阶段响应一般是在早期阶段开始了几个小时之后。一般认为释放放射性物质的源或放射性释放处于可控状态,放射性物质已沉降,能够根据获得的暴露区域数据来采取防护行动,就表示中期阶段的响应开始。这一阶段活动的特点是与早期阶段和晚期阶段的活动相重叠,并且可能持续几周甚至几个月,直到防护行动结束。在这一阶段,还必须就受沾染地区的灾后重建、关键基础设施的重新开放以及恢复该地区的一些日常活动做出初步行动决策。通常,这一阶段的决策必须考虑晚期阶段所要达到的响应目标。当然,这一阶段的一些决策也需要迅速(如几个小时内)做出,不能因为讨论而延误。所有的决策都必须考虑健康、安全、经济和其它因素,并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权衡考虑。
  晚期阶段从进行灾后重建和去污活动开始,以完成所有重建工作为止,把环境中的放射性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一般情况下,由于时间紧急,早期阶段的决策直接由主管官员或其指定者做出,限制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而晚期阶段的决策者则包括了利益相关者,可能也包括一些特殊技术工作组,以就影响、成本和一些候选方案的选择给决策者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