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70年后交费才可续用”条例引发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37:40
香港星岛环球网25日      《物权法》草案中,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再向国家交钱可续用的条例引起争议。有全国人 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国家应当在是否收取土地使用费问题上持慎重态度。

在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人提出,一般住房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也有使用期限是50年或更短的情况,对此应统一延长为70年,使用期届满后可采取交纳年费的方式进行续期;也有人提出,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现在的70年延长至100年,甚至延长至150年,从而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久稳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应自动延长到土地上的建筑物消失或消亡为止。

之后,物权法草案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目前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但是,在近日的人大常委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英凡表示,这一规定具有中国特色。“我们可以买房子,但是不能买房子下面的地。70年后政府规定要交土地使用费,而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和办法,以及续期的时间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牵动了太多人的利益,可能会引发很大的问题。”

王英凡说:“现在老百姓买房子,多数没有交土地使用金的概念,而我们法律中却规定了这一内容。在制定物权法的时候,要考虑得长远一点,要考虑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会引起什么问题,会带来多大的麻烦和困难。”他建议要对这一问题认真推敲,不要留后遗症,“如果几十年以后国家富裕了,难道还非要收土地使用金?”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焕永也持相近的观点。他说,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将来的负面影响会很大。“中国老百姓从改革开放到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房子可以传下去,可到了孙子那一代,房子的情况还说不清,多让人不放心?”香港星岛环球网25日      《物权法》草案中,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再向国家交钱可续用的条例引起争议。有全国人 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国家应当在是否收取土地使用费问题上持慎重态度。

在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有人提出,一般住房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也有使用期限是50年或更短的情况,对此应统一延长为70年,使用期届满后可采取交纳年费的方式进行续期;也有人提出,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现在的70年延长至100年,甚至延长至150年,从而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久稳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应自动延长到土地上的建筑物消失或消亡为止。

之后,物权法草案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目前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但是,在近日的人大常委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英凡表示,这一规定具有中国特色。“我们可以买房子,但是不能买房子下面的地。70年后政府规定要交土地使用费,而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和办法,以及续期的时间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牵动了太多人的利益,可能会引发很大的问题。”

王英凡说:“现在老百姓买房子,多数没有交土地使用金的概念,而我们法律中却规定了这一内容。在制定物权法的时候,要考虑得长远一点,要考虑到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会引起什么问题,会带来多大的麻烦和困难。”他建议要对这一问题认真推敲,不要留后遗症,“如果几十年以后国家富裕了,难道还非要收土地使用金?”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焕永也持相近的观点。他说,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将来的负面影响会很大。“中国老百姓从改革开放到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房子可以传下去,可到了孙子那一代,房子的情况还说不清,多让人不放心?”
难怪人人都爱去美国
把地不是卖给地产开发公司了吗?
以为大家都是傻瓜吗?现在的房价里面就含土地使用费用的。
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控制土地资源,然后强迫我们缴费
这个叫做什么?
土地最终的权利还是在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一定的使用权,这个是宪法中体现的精神,任何法律都必须依此制订。

70年的使用权比较短,但是现在物权法只是草案,这个法立了这么多年,不怕再等个5-6年,现在不好下结论。
奶奶的。现在中国人辛辛苦苦存点钱买了房子。。。
这房子还不是自己的
哎。。。
所以有办法的人都想出国啊
PS个:GC主义真好哦!
,“如果几十年以后国家富裕了,难道还非要收土地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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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使用法是抄香港的, 香港又是抄英国的. 香港的土地只能使用到 2047, 不理你是什麽时候买的地. 英国的土地拥有权是有时限的, 但时限的计算方法多样, 有以固定年期作时限, 也有以拥有人(实质是承租人)或其後代寿命作时限, 这个家族消失, 地就得交回政府.
按照宪法,土地属于国家。但是**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什么?一切财产归人民。国家实体人民保管财产,还是占有了人民的财产?这是资本主义和**主义的立场问题
感觉我们的法律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大杂烩
建议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句话你懂吧,戴社会主义帽子,走资本主义道路。
一切财产归人民。国家实体人民保管财产,还是占有了人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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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给政府告, 叫做女皇告 XXX, 女皇就代表政府. 在美国给政府告, 叫 人民告 XXX. 在中国人民就是政府, 政府就是人民, 一切财产归人民, 也就是归政府.[em09]
说到底还是归政府的。
现在还是倾向于私房到了年限后自动延期的,当然,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市肯定要续费的。
继续关注中。但广大人民群众在高房价的今天,连现在都卖不起。。。。。。。。。
  这个东西国家肯定会慎重考虑的,要不然要出乱子。
自己干了一辈子搞一套房子,到孙子中年的时候房子就没了,合理吗?
自己干了一辈子搞一套房子,到孙子中年的时候房子就没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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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不合理 ? 要把土地卖断给你千秋万世子孙享用, 你说应该要多少钱 ? 2006 到 2047 有多少年 ? 但是香港的房价那麽高你说谁更合理 ? 中国的房子是从政府卖地起计 70 年, 比香港好很多了.
原帖由 aidoing 于 2006-8-28 18:36 发表
难怪人人都爱去美国

美国的房产所有权是包括土地在内,但美国有物业税之类的税种,按每年房地产重估价格的1.5%左右征收,没钱纳税也不可能占有房地产土地等物业,所以比起美国来,我们一次过缴纳70年的税,比美国好多了。
看了了解该问题的网友对比英国、美国、香港的房产地价问题,痛感“朝三幕四”现代版太可乐了。

古代有个养猴人对他的猴子说,早上吃三个栗子晚上吃四个,怎么样?猴子们恼怒,抓耳挠腮。养猴人改口道,早上吃四个晚上吃三个,如何。猴子们眉开眼笑了。

哈哈哈
我们可以买房子,但是不能买房子下面的地。70年后政府规定要交土地使用费。要交钱给共产党用,党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你们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