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华人与狗不得狩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07:43
看到一个新闻,在平时不怎么开电视的时段,明显老了的水均益,揣着他那曾经激昂过现在已劳损的心,一副央视腔调的采访林业部门某个头头。<br/>  <br/>  关于本月13日将在成都举行的野生动物狩猎额度的国际拍卖,中国要去凑热闹。<br/>  <br/>  中国什么没卖过?!小到卖身,大到卖国,在这个国家卖什么都不奇怪。<br/>  <br/>  可奇怪的是下面这句话:<br/>  <br/>  “13日的拍卖可能涉及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的5个省、自治区。在这些地区的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国际猎人可以合法的举枪猎杀指定的野生动物。”<br/>  <br/>  官方解释如下:<br/>  <br/>  “13日拍卖的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只面对国际市场,而且都是具备条件的狩猎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我国,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没有持枪证是不能持枪的,所以,野生动物狩猎还没有对国人开放,而在以后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狩猎。”<br/>  <br/>  吃饱了撑着我就琢磨:<br/>  <br/>  中国枪支管制近期是否真的会开放?如果不会,那最后那句释疑和放空炮意淫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会,那野生动物保护法里关于狩猎的这条规定是不是到那个时候要临时修改?可是法律如果连这点前瞻性都做不到,难道要永远扮演亡羊补牢的角色么?法律没有延续性做保证,其尊严和庄重又何在?难道我们可以因为建国初期男女不平等而制定义务教育法如下么:适龄男童有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括号(等条件成熟后女童也可能享受义务教育)括号收?如果你不能接受这样的“男女有别”,那这种“内外有别”想必你也和我一样不能接受吧。<br/>  <br/>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连立法者都无视这一点的存在,这实在是太大的悲哀。<br/>  <br/>  国人有没有权力私持枪支从而参与野生动物狩猎活动是一回事儿,但国内野生动物保护法居然在狩猎相关规定里把国人排除在主体之外,和“国际友人”对立起来区别对待,这是另外一回事儿。<br/>  <br/>  如果当初日本人树的牌子不是单单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是“满怀好意”的加上一句,“等条件成熟后华人也可以入内”,我们是不是就会好受许多呢?!<br/>  <br/>  中国的色情业发展的如此迅速,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商品永远应该先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家,无疑“国际友人”比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有钱,而且色情业在很多国家也是合法生意,我们何不立个法,“目前中国买春业务额度只对国际友人开放,而且只卖给那些国籍所在国允许色情交易的国际友人。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现阶段要坚决和黄赌毒做斗争,要坚持三个代表,要与时俱进,,,所以中国的妓女现阶段不对中国人开放,等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嫖娼”。<br/>  <br/>  有节制的狩猎是件好事,可好事如果做得不好可能比做一件坏事影响更恶劣。看到一个新闻,在平时不怎么开电视的时段,明显老了的水均益,揣着他那曾经激昂过现在已劳损的心,一副央视腔调的采访林业部门某个头头。<br/>  <br/>  关于本月13日将在成都举行的野生动物狩猎额度的国际拍卖,中国要去凑热闹。<br/>  <br/>  中国什么没卖过?!小到卖身,大到卖国,在这个国家卖什么都不奇怪。<br/>  <br/>  可奇怪的是下面这句话:<br/>  <br/>  “13日的拍卖可能涉及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的5个省、自治区。在这些地区的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国际猎人可以合法的举枪猎杀指定的野生动物。”<br/>  <br/>  官方解释如下:<br/>  <br/>  “13日拍卖的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只面对国际市场,而且都是具备条件的狩猎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我国,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没有持枪证是不能持枪的,所以,野生动物狩猎还没有对国人开放,而在以后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狩猎。”<br/>  <br/>  吃饱了撑着我就琢磨:<br/>  <br/>  中国枪支管制近期是否真的会开放?如果不会,那最后那句释疑和放空炮意淫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会,那野生动物保护法里关于狩猎的这条规定是不是到那个时候要临时修改?可是法律如果连这点前瞻性都做不到,难道要永远扮演亡羊补牢的角色么?法律没有延续性做保证,其尊严和庄重又何在?难道我们可以因为建国初期男女不平等而制定义务教育法如下么:适龄男童有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括号(等条件成熟后女童也可能享受义务教育)括号收?如果你不能接受这样的“男女有别”,那这种“内外有别”想必你也和我一样不能接受吧。<br/>  <br/>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连立法者都无视这一点的存在,这实在是太大的悲哀。<br/>  <br/>  国人有没有权力私持枪支从而参与野生动物狩猎活动是一回事儿,但国内野生动物保护法居然在狩猎相关规定里把国人排除在主体之外,和“国际友人”对立起来区别对待,这是另外一回事儿。<br/>  <br/>  如果当初日本人树的牌子不是单单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是“满怀好意”的加上一句,“等条件成熟后华人也可以入内”,我们是不是就会好受许多呢?!<br/>  <br/>  中国的色情业发展的如此迅速,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商品永远应该先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家,无疑“国际友人”比我们中的绝大多数有钱,而且色情业在很多国家也是合法生意,我们何不立个法,“目前中国买春业务额度只对国际友人开放,而且只卖给那些国籍所在国允许色情交易的国际友人。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现阶段要坚决和黄赌毒做斗争,要坚持三个代表,要与时俱进,,,所以中国的妓女现阶段不对中国人开放,等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嫖娼”。<br/>  <br/>  有节制的狩猎是件好事,可好事如果做得不好可能比做一件坏事影响更恶劣。
目前中国买春业务额度只对国际友人开放,而且只卖给那些国籍所在国允许色情交易的国际友人。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现阶段要坚决和黄赌毒做斗争,要坚持三个代表,要与时俱进,,,所以中国的妓女现阶段不对中国人开放,等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嫖娼”。<br/>[em01]
官僚嘴脸已经见怪不怪了
<p>楼主高论</p>[em01]
风MM强~~~~~
<p>不予评价!</p>
[em01][em01][em01]
<p>简直就他妈的垃圾!</p><p>鄙视!</p>
<p>和枪支管理发生冲突!!</p><p>我们国人应该说没有枪证的!!!</p>
明显生搬硬套。明明两码事,放在一个帖子里就成你的理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明溪</i>在2006-8-10 16:28:00的发言:</b><br/><p>和枪支管理发生冲突!!</p><p>我们国人应该说没有枪证的!!!</p></div><p></p>那也可以开放狩猎.由猎区出租枪支
<p>丑陋的中国人!</p><p>在有些人眼里,国人根本就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到底是谁的悲哀??</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0 19:11:44编辑过]
是强词夺理,国人不能私自持枪,那老外就可以在中国私自持枪了?莫非老外是用石块和小刀狩猎?可这两样咱们中国人也可以用的呀!
<p>自作孽……&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p>
楼主,转贴请加连接
二鬼子政策!真是强词夺理,我们不开放是因为我们不能拿枪,而外国人只要有枪的在中国就是合法的了,可能以后还要定一个中国人不能拿枪杀人,外国人就可以,滚TM的蛋
<p>不管对国人还是洋人,这种出售本来就有问题!野生动物也有它们自己的生存权,怎么能随便给人当杀戮娱乐的工具?野生动物怎么着也是国家财产,这样买卖是否也可以定性为“国有资产流失”?</p>
我们何不立个法,“目前中国买春业务额度只对国际友人开放,而且只卖给那些国籍所在国允许色情交易的国际友人。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现阶段要坚决和黄赌毒做斗争,要坚持三个代表,要与时俱进,,,所以中国的妓女现阶段不对中国人开放,等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嫖娼”。<br/>[em01][em01][em01]
<p>指鹿为马,将不相关的两者牵强的联系倒一起。居心何在。</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1 0:01:40编辑过]
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是二等公民
这就是卖国![em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明溪</i>在2006-8-10 16:28:00的发言:</b><br/><p>和枪支管理发生冲突!!</p><p>我们国人应该说没有枪证的!!!</p></div><p></p><p>北方射击场呢?</p><p>是不是军人和警察可以合法狩猎?</p>
<p>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连立法者都无视这一点的存在,这实在是太大的悲哀。<br/>  <br/>  国人有没有权力私持枪支从而参与野生动物狩猎活动是一回事儿,但国内野生动物保护法居然在狩猎相关规定里把国人排除在主体之外,和“国际友人”对立起来区别对待,这是另外一回事儿。<br/>  <br/>  如果当初日本人树的牌子不是单单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而是“满怀好意”的加上一句,“等条件成熟后华人也可以入内”,我们是不是就会好受许多呢?!</p><p><font color="#ff0099" size="5">支持风MM的观点</font></p>[em01][em01][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1 13:47:31编辑过]
<p>建议拍卖中国人猎杀权,只对外国人开放,起价10w美金一个人,公开拍卖,中国人不得参加,因为中国人没有持枪证</p><p>反正中国人多,太多了不好,适当杀掉一些不错,省得计划生育了</p><p>筹集的资金可用于西部开发和教育扶贫,当然也可以灌满一些人的腰包</p><p>请各地父母官主管部门充分考虑我的好建议,发财的机会来了,抓紧时间行动啊</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1 14:04:30编辑过]
看了这个 我已经对我们的政府越来越&nbsp;&nbsp; 有信心了
<p>一群FF,你们有几个是了解再来发言的,这样做的在国际上是很平常的,一个保护区中的几样物种如果说太多的而又不进行人工狞猎使它的数量减下来的话,岂不是使生物链出现失衡,这对保护区对这些物种来说又是一个好事吗??好好学点生物学再来发言!!!</p><p>再说那么高的价格中国人有几个承受~~~你都承受不了对你们开放有什么意义!!!</p><p>这事主要就是要担心监管方面要加强,防止出现不合理的狞猎!!!</p><p></p>
<p>  哼,就是开放了我也不会去打,非求生性质的杀死野生动物、取乐性的狩猎你还真下得去手?</p><p>  关键是,难道现在的野牦牛什么的真的达到可以进行商业狩猎的程度了吗?还有狼,中国的狼是啮齿动物的天敌,现在却变成了200美圆!环境利益是金钱能计算的吗?为什么不开放野猪、兔子、耗子?</p><p>  还有,你能保证从中获得的利润有50%能真的用到野生动物保护和当地人生活的改善上去吗?</p><p>  还还有,人工狩猎这件事为什么保护区不出面而要向国际开放?控制野生动物应该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商业活动!</p>
国内残存的少数汉奸又在想法赚钱了,真是民族败类,人渣!!!!!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ester</i>在2006-8-11 18:24:00的发言:</b><br/><p>一群FF,你们有几个是了解再来发言的,这样做的在国际上是很平常的,一个保护区中的几样物种如果说太多的而又不进行人工狞猎使它的数量减下来的话,岂不是使生物链出现失衡,这对保护区对这些物种来说又是一个好事吗??好好学点生物学再来发言!!!</p><p>再说那么高的价格中国人有几个承受~~~你都承受不了对你们开放有什么意义!!!</p><p>这事主要就是要担心监管方面要加强,防止出现不合理的狞猎!!!</p><p></p></div><p></p>扯淡!你不对国人开放怎么就知道国人消费不起?你这种观点很奇怪!自己认为自己就是比外国人低等么?典型的崇洋媚外的家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2 12:21:27编辑过]
<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一旦建立这种商业捕猎,谁来保证猎动物一定是老弱病残?!谁来保证捕猎数量不会超过额度?!谁来保证野生动物不会遭受灭顶之灾?!恐怕到时候有关部门只会收钱,不会管野生动物的死活的。国家林业局的这种创收手段也太卑鄙了。</font></strong></p><p>&nbsp;&nbsp;&nbsp; 顶这个。说的好。</p>
还是开放中国人猎杀权吧[em01][em01][em01][em01]
楼主污蔑政府! 谁说华人与狗不得狩猎? 人家可没有规定狗不可以去狩猎,只是华人没有这个权利而已.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ester</i>在2006-8-11 18:24:00的发言:</b><br/><p>一群FF,你们有几个是了解再来发言的,这样做的在国际上是很平常的,一个保护区中的几样物种如果说太多的而又不进行人工狞猎使它的数量减下来的话,岂不是使生物链出现失衡,这对保护区对这些物种来说又是一个好事吗??好好学点生物学再来发言!!!</p><p>再说那么高的价格中国人有几个承受~~~你都承受不了对你们开放有什么意义!!!</p><p>这事主要就是要担心监管方面要加强,防止出现不合理的狞猎!!!</p><p></p></div><p></p><p>1、你相信中国政府的执行力么?反正我是不信的。如何合法地捕猎超过配额的猎物,如何捕猎年轻力壮的猎物,如何在指定范围外捕猎的方法不单中国人会,外国人一样会。</p><p>2、居然将这项权利优先向外国人开放,这不是歧视国民么?一国政府居然歧视本国国民,简直是混帐。</p><p>肥水不流外人田,这TM 狗P的林业部却拿这肥水和外国人分掉也不留给国人,也真是个汉奸部门了。</p>
<p>有钱捞的时候就不考虑中国国情了?</p><p>谁都知道国内法律规章的执行情况,你以为外国人是傻的?不会钻你空子,或者耍点手段,获取猎取更多的猎物?</p>
<p>楼上诸位,我认为问题的焦点不是国人能不能捕猎的问题。而是不论是外国人、中国人都不能因为商业目的杀害保护动物。</p><p>林业部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单位。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野生动物都猎完了,估计它要联合其他部门在“指定区域”猎杀“指定额度”的人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