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协轿车连撞20余人案开庭,司机被鉴定为精神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12:08
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违禁左转, 4人遇难22人受伤!昨日,“案开庭审理。<br/><br/>  “我想报复他。我干出这么大影响的一个事情来,他肯定就难过了……”<br/><br/><br/>  “干脆再多撞死几个,把事情闹大点,然后,我就开进盘龙江自杀!”<br/><br/>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智能大法庭被告席上,林清旗面色阴鸷,冷冷作答。前面一句轻描淡写,后面一句血腥十足。“报复领导”,他试图解释为何一手制造“2·25”东风广场特大交通肇事案的原因。更有甚者,他还试图为自己开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称自己“冤枉”。 <br/><br/>  林清旗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是“报复领导”制造血案,这成为了审理中的核心焦点。同时,是他是否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一个关键。<br/><br/>  <b>  两名民警作证 帕萨特沾了许多鲜血</b><br/><br/>  昨日9时30分,林清旗被押进昆明中院多功能智能大法庭时,很难让人相信这名38岁的山东汉子曾是多位高级官员身边的大红人和“御用司机”。<br/><br/>  公诉人刚刚宣读完《公诉书》,审判长询问被告席上的林清旗:“检察院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沉默了近半分钟后,他拖长声音回答:“属实吧。紧接着便进入了公诉方举证的阶段。公诉人首先请求法院批准两名证人出庭,这两位证人是在案发后,最早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民警之一。<br/><br/>  他们的证词分别证明了同样的一个事实:当时,现场的地上到处都是受伤群众和鲜血,场面非常混乱,围观者很多,大家情绪很激动。他俩都看到肇事轿车黑色帕萨特上沾了许多鲜血,撞停在一座塑像上。在车内驾驶员位置上,坐着一名毫无表情的男子,副驾位置上坐着一名女子。为了不至于让激动的群众伤害这二人,陆续赶到的民警先把二人控制在车内保护起来,随即又把他俩带离,押上了一辆警车。<br/><br/>  两名出庭作证的民警一致称:从警方赶到现场,到把车内二人押走,此间肇事司机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没说过一句话,脸上表情非常麻木。<br/><br/>  <b> 录象证明 没减速冲向候车群众</b><br/><br/>  随着另一大组证据:2月25日当晚的现场照片及勘查资料,在昆明中院多功能智能法庭的多媒体证据展示系统中一一播放,这起震惊全国的 <br/><br/>  的惨烈场景似乎又回到了大家眼前:惨剧的第一现场,位于从北京路东风路口左转靠的人行道上,两名过路行人在这里首先被撞;紧接着,这部黑色帕萨特轿车丝毫没有减速,而是继续沿着路边一直冲到公交车站台前,冲向在站台上候车的群众……<br/><br/>  由于案发地点属于安装有监控设备的闹市地段,当时的录象资料也成为了指控被告人罪行的有力证据之一。法庭当庭播放的这段录象资料显示:2月25日20时左右,当林清旗驾驶着黑色帕萨特刚刚违禁转向左边路口时,由于过往车辆非常多,该车车身显然有一个短暂的停顿的动作,紧接着,还避让了一辆迎面而来的公共汽车,之后,才撞上了行人。<br/><br/>  <b> 公诉人称 肇事时司机意志清醒</b><br/><br/>  公诉人就此认为:林清旗作案时是意志应该是完全清醒的,而不是如其所称的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告辩护人杨洁律师针对这一点提出:避让公交车时肇事行为尚未发生,此时意志清醒,并不代表肇事行为发生时仍然是清醒的。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众多受害者家属当即发出一片嘘声。“请旁听者保持肃静!”为确保审理能正常进行,法官立即发话。<br/><br/>  <b> 林清旗称 多撞死几个我就自杀</b><br/><br/>  在回答公诉人“为何要在北京路东风路口违禁左转”的提问时,被告席上的林清旗如是说:“今年年初我经常睡不着。我跟别人没有什么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我也没有吃药或者其他什么。那天(指2月25日案发当天),我吃了一些安眠药,到晚上我和妻子开车出去,我一直觉得后面有人跟踪,所以就转了过去。”<br/><br/>  在随后的法庭调查中,林清旗交代了自己“经常睡不着”的原因。据其称:他的顶头上司曾叫他向别人借款15万,他没能完成这一重大的“任务”。于是,他便觉得自己在单位上再也混不下去了,怕顶头上司整他。<br/><br/>  “所以,我想报复他。我干出这么大影响的一个事情来,他肯定就难过了。” 林清旗供述称,这种“报复心理”贯穿其作案前后的近大半年时间,在2005年一年中,他出门在外时就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随时感到生命危险,于是他把这份危险归结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上。 林清旗说,为“报复领导”,他就一手制造出了“2·25”血案,当他所驾驶的帕萨特刚刚被撞停在塑像上时,他还不忘摸出手机来,打了一个电话给顶头上司。电话里,顶头上司没有说话,过一会儿就挂断了电话。<br/><br/>  作为机关驾驶员的林清旗,与自己的顶头上司之间究竟有多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审理中,法庭并未就此展开调查,目前公众尚不得而知。<br/><br/>  在归案后接受警方审讯时的一份供述笔录中,林清旗似乎还没从仇恨中清醒过来,言语之间,其扭曲的心态得以充分暴露。“我当时想,反正都撞了人,撞一个是撞,撞两个也是撞,还可以赚上一个。干脆再多撞死几个,把事情闹大点,然后,我就开进盘龙江自杀!”<br/><br/>  <b> 被告妻子 他说他们活不到明天</b><br/><br/>  公诉人在庭上称,被告人林清旗的供述共有9份之多,表述意思大概一致,想对此案翻供。但林清旗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那时(指肇事时)我太过紧张,神经错乱,有些供述并不属实。”<br/><br/>  然而,林清旗的妻子郭某说:2月25日那天,林清旗告诉她这顿饭可能是“散伙饭”,他们可能活不到明天了。而在黑色帕萨特冲向人群时,她还拼命劝过林清旗,且勇力去拉方向盘,结果却没能拉住。<br/><br/>  <b>  有人在我家投了毒 判多少年我都很冤</b>
        <br/><br/>  公诉机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所有受伤群众所出具的证词及他们的伤情鉴定报告,肇事轿车上的血迹鉴定报告等等。在林清旗本人的血检和尿检报告中,结论是并不含酒精,也不含安定及诸如吗啡、咖啡等具有刺激性的药物或其他物质。<br/><br/>  受审过程中,林清旗始终声称自己对肇事的经过并不清楚,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才知道的”。<br/><br/>  对于以上能相互印证的证据,被告的辩护律师称没有异意,林清旗本人却针对血检结论,在庭上出人意料的提出了一点:“不对,应该检出来血液里有毒品才对。”“你吸过毒吗?”连法官对此都感到非常意外。<br/><br/>  林清旗进一步解释说:“不是,是麻黄素。”<br/><br/>  “那你怎么会服用过麻黄素?”<br/><br/>  “是有人在我家里投毒,想害我……”林清旗说。由于没有任何证据,法官及时制止了被告人的这番说法。<br/><br/>  在对自己的罪行基本予以承认的同时,被告人林清旗却坚持称自己“冤枉”。<br/><br/>  “这只是交通肇事而已,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什么危险方法啊?我是一名驾驶员,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是具有危险性的,我有驾驶执照,是合法的。另外,我没有专门的作案工具……”<br/><br/>  在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示意林清旗可以做一翻最后陈述。他从身上摸出几页写好的材料,开始宣读:“我对受害人表示默哀……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但判多少年我都是冤枉的。因为我也是受害人,我是中了别人设下的陷阱和圈套,有人在我家里投了毒,我不小心中了毒……”<br/><br/>  对于被告人重复提及却没有证据加以支撑的这个“投毒论”,审判长予以打断,并表示:被告人可以庭后将这份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在合议时将认真考虑。首席记者 温星<br/><br/>  <b>  林清旗患精神病 受害者提出质疑</b><br/><br/>  “被告人丧心病狂,制造惊天血案,罪无可恕!” 在审理的辩论阶段,公诉人言辞激烈而又痛心疾首。被告人林清旗的辩护律师则提出:由于林清旗系精神疾病患者,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理条件。<br/><br/>  然而,对于这个由云南和北京两家权威部门所作出的精神病的鉴定结论,所有受害者都提出强烈质疑。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个结论得到确认,被告人将获得只承担部分责任甚至是不承担责任的“从轻发落”。经过审理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此作出裁判。<br/><br/>  <b>两次鉴定 林清旗患精神分裂症</b><br/><br/>  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简单明了的《公诉书》中,载明相关部门曾对被告人林清旗做过两次精神鉴定。其中,第一次是由被告方申请、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做出的,结论是林清旗患有急性应急性精神病。由于对此结论存在争议,之后,公诉机关又转而委托北京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这次的结论与第一次基本一致:林清旗临床上表现为患有精神 <br/>  分裂症,作案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自我控制能力不完全。<br/><br/>  这两份鉴定虽然系公诉机关主动向法院提交,但无疑是被告方最为看重的证据。为进一步加以印证,被告辩护人杨洁律师举证称:林清旗一家原本就存在精神疾病的家族病史,其爷爷一辈有人患过精神病,其三弟林某也因遗传而患有精神病。<br/><br/>  <b>  受害家属 我们认为鉴定有问题</b><br/><br/>  “撞死这么多人,会冤枉他?”庭审结束后,案中多名受害者和其他前来旁听的群众都对这此感到“不可思议”和“荒唐”。22岁大三女学生黄珊的父亲周良塾说:她女儿在“2·25”肇事中被撞断了多处头骨、盆骨和腿骨,直到开庭前一天才出院,回到老家通海去休养。女儿的治疗费用在刚受伤的前十天内,就花费了近10万元,都是昆明市政协垫付的。这次特大 <br/><br/>  虽然并未在经济上给他家造成多大的负担,但在精神彻底催垮了正值花季的女儿,和他们原本幸福的家庭。<br/><br/>  “对那两份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但是,我们情愿相信这些部门都是客观公正的。问题在于,林清旗是一个驾龄很长的老驾驶员,而且,一直都是给领导开车,我们从常理上来稍微分析一下就完全可以发出疑问:他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吗?另外,即便他家里真有精神病的家族病史,我想也不可能所有后代都遗传吧?”周良塾说:“即便再退一步来看,林清旗确实患上了精神病,但究竟是什么时候患上的呢?是不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之后,太害怕了,从而吓出来的呢?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他肇事时就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也就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br/><br/>  <b> 惊天血案 撞人时是车速66公里</b><br/><br/>  “被告人林清旗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多次使用了诸如“惊天血案”、“丧心病狂”及“罪无可恕”等词。<br/><br/>  公诉人说:我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据案发现场的车痕鉴定可知,在撞到第一个被害人之后,被告人林清旗丝毫没有减速,仍以66公里的时速在人群中的奔驰,他是故意在追求将人至于死地的结果。出于这样的主观动机,才一手造成了这起惊天血案。按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br/><br/>  “我们在被告人身上看到的,只有冷漠、扭曲和罪恶。对于本案4死22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应该能预见,却仍然决意而行。对于这种丧心病狂的犯罪,我们应该与之决战到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实在是罪无可恕!<br/><br/>  “两份鉴定报告都证明被告人确实患有精神疾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辩护人杨洁律师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她认为,本案确实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也得到了各大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但是,不能因为这种关注就从重判处被告。<br/><br/>  <b>日记 整整151天</b><br/><br/>  <b>  没睡过好觉</b><br/><br/>  从孩子出事的一刻起,到昨日,整整151天。这151天里,她没睡过一晚好觉,吃过一顿好饭。<br/><br/>  她是“2.25”车祸中最小伤者陈成的母亲,她叫吴宝琼,1.65米,十分消瘦,说起儿子,她大大的眼睛就噙着泪花。<br/><br/>  儿子受伤后,她一直守在儿子的床边。整整5个月的时间,她是怎么度过的?现在,吴宝琼用口述日记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她伟大的爱。<br/><br/>  <b> 2月25日 </b><br/><br/>  <b>  儿子出事 我一下子瘫软</b><br/><br/>  儿子遇车祸了!怎么回事?伤成什么样?我的心里乱成一团,我和爱人急匆匆跑到医院急诊室,当时里面挤满了人,我慌忙看了看室内室外的每一个角落,但就是没有儿子的身影。我一下子瘫软下去,这时爱人一把抓住我。这一把给了我一些力量,我深呼了一口气,强忍着眼泪,在爱人的挽扶下站了起来。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已:一定要挺住,儿子在等我!<br/><br/>  <b> 2月28日</b><br/><br/>  <b>  四天没吃东西</b><br/><br/>  自从儿子出事后,我根本没心情吃东西。儿子已经昏迷三天了,我的担心根本无法从词典里找到了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儿子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没有儿子,我也不想活了。今晚我试着喝了几口汤,但没想到刚喝下去就吐了出来。“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想过后,我还是强忍着又喝了几口。<br/><br/>  <b>  2月30日 </b><br/><br/>  <b>  儿子醒了我哭了</b><br/><br/>  儿子从重症监护室里出来了,转到了口腔外科。看到儿子儿子睁开双眼,全家人都很高兴。但他的眼神很呆。我上前问:“见过妈妈吗?”他说:“见过。我在梦里见过。”接着他说:我在梦里见过好多好多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来看我。”我的眼泪来了。天哪!我那个乖儿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和爱人一直在医院走廊上度过。困了,我们就在折叠椅上打个盹,我奢望着儿子能叫快点喊我一声“妈妈”。<br/><br/>  <b> 4月3日 </b><br/><br/>  <b>  儿子脾脏发现血肿</b><br/><br/>  为了防止感染,术后儿子的嘴被封上固定住,从鼻子插了根管子来喂食,要每小时输一次牛奶或营养液。每一次输牛奶或营养液时,我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出了问题。每次我都会在心里默念:儿子快快好起来。好像牛奶是我的寄托,是我与儿子交流的纽带。就这样一周后的今天,儿子鼻管被拿掉的一瞬间,我与儿子对视打了个“V”字手势,心理顿时轻松了许多 。<br/><br/>  后来,医生推着仪器来做B超,惊讶地说了句“怎么脾脏上有个血肿。”之前,儿子一直说胃痛。从仪器屏幕目上清楚地看到鸡蛋大的一团黑影。我一下子又瘫软了下去。医生再一次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迅速被转到普外科。这个发现几乎打碎了我的希望。<br/><br/>  <b> 6月1日 </b><br/><br/>  <b>  儿子自己可以翻身了</b><br/><br/>  自从发现血肿后,医生就告诉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能碰陈成的腹部,特别是翻身不能随意翻。否则血肿破裂就有生命危险。从那以后,我们白天晚上都要小心地看护。晚上睡觉时,先用两个枕头将儿子的一侧固定住。睡到半夜再起来帮儿子翻身,并将枕头挪到另一侧固定住。就这样,直到今天,儿子晚上可以自已翻身上,我心里很高兴。但还是要他小心。<br/><br/>  <b>  6月30日 </b><br/><br/>  <b>  4个月没照过镜子</b><br/><br/>  儿子挺过来了。血肿快减小到原来的一半了,头部恢复得也很好。现在只有左膝骨的异位情况了。我们全家的心都放下了。拿起镜子来照照,才发现自已变得很憔悴。脸瘦了,黄了,也粗糙了。体重掉了4公斤。一晃4个月过去了,我竟然4个月没照过镜子,也没用一点化妆品。管他呢,只要儿子好起来,我变得再怎么苍老都值得。<br/><br/>  <b>  7月26日 </b><br/><br/>  <b>  怎么会是这样的结论</b><br/><br/>  等了整整5个月,终于等到今天开庭了。在回放录像中,我看到儿子的一只鞋,全都是血。还有衣服也全都破了。天哪!我的心都要碎了。但没想到肇事者竟然“精神有问题”。听到这个结论,我泪如雨下。这倒底是怎么回事?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呀?<br/><br/>  公元2006年7月26日,东风路“2·25”特大交通肇事案惨烈的撞击声,已然远去5个月有余。<br/><br/>  伤口干了,但4名死难者家属和20多名侥幸生还者的泪水却还在流着。<br/><br/>  7月25、26日两天,当我们的记者在对5个月前的那起惨剧进行追访时,面对这些无辜的受害人,面对他们所遭受到的巨大创伤,我们依然是感同身受。<br/><br/>  所有无辜的人,他们可以流血,但不可以流了血又流泪。<br/><br/>  法律肯定是公正的,正义也必然是会来到的。我们期待着。 <br/><br/>  需要正义的绝不仅仅是他们,还有我们这个社会。 <br/>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违禁左转, 4人遇难22人受伤!昨日,“案开庭审理。<br/><br/>  “我想报复他。我干出这么大影响的一个事情来,他肯定就难过了……”<br/><br/><br/>  “干脆再多撞死几个,把事情闹大点,然后,我就开进盘龙江自杀!”<br/><br/>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智能大法庭被告席上,林清旗面色阴鸷,冷冷作答。前面一句轻描淡写,后面一句血腥十足。“报复领导”,他试图解释为何一手制造“2·25”东风广场特大交通肇事案的原因。更有甚者,他还试图为自己开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称自己“冤枉”。 <br/><br/>  林清旗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是“报复领导”制造血案,这成为了审理中的核心焦点。同时,是他是否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一个关键。<br/><br/>  <b>  两名民警作证 帕萨特沾了许多鲜血</b><br/><br/>  昨日9时30分,林清旗被押进昆明中院多功能智能大法庭时,很难让人相信这名38岁的山东汉子曾是多位高级官员身边的大红人和“御用司机”。<br/><br/>  公诉人刚刚宣读完《公诉书》,审判长询问被告席上的林清旗:“检察院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沉默了近半分钟后,他拖长声音回答:“属实吧。紧接着便进入了公诉方举证的阶段。公诉人首先请求法院批准两名证人出庭,这两位证人是在案发后,最早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民警之一。<br/><br/>  他们的证词分别证明了同样的一个事实:当时,现场的地上到处都是受伤群众和鲜血,场面非常混乱,围观者很多,大家情绪很激动。他俩都看到肇事轿车黑色帕萨特上沾了许多鲜血,撞停在一座塑像上。在车内驾驶员位置上,坐着一名毫无表情的男子,副驾位置上坐着一名女子。为了不至于让激动的群众伤害这二人,陆续赶到的民警先把二人控制在车内保护起来,随即又把他俩带离,押上了一辆警车。<br/><br/>  两名出庭作证的民警一致称:从警方赶到现场,到把车内二人押走,此间肇事司机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没说过一句话,脸上表情非常麻木。<br/><br/>  <b> 录象证明 没减速冲向候车群众</b><br/><br/>  随着另一大组证据:2月25日当晚的现场照片及勘查资料,在昆明中院多功能智能法庭的多媒体证据展示系统中一一播放,这起震惊全国的 <br/><br/>  的惨烈场景似乎又回到了大家眼前:惨剧的第一现场,位于从北京路东风路口左转靠的人行道上,两名过路行人在这里首先被撞;紧接着,这部黑色帕萨特轿车丝毫没有减速,而是继续沿着路边一直冲到公交车站台前,冲向在站台上候车的群众……<br/><br/>  由于案发地点属于安装有监控设备的闹市地段,当时的录象资料也成为了指控被告人罪行的有力证据之一。法庭当庭播放的这段录象资料显示:2月25日20时左右,当林清旗驾驶着黑色帕萨特刚刚违禁转向左边路口时,由于过往车辆非常多,该车车身显然有一个短暂的停顿的动作,紧接着,还避让了一辆迎面而来的公共汽车,之后,才撞上了行人。<br/><br/>  <b> 公诉人称 肇事时司机意志清醒</b><br/><br/>  公诉人就此认为:林清旗作案时是意志应该是完全清醒的,而不是如其所称的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告辩护人杨洁律师针对这一点提出:避让公交车时肇事行为尚未发生,此时意志清醒,并不代表肇事行为发生时仍然是清醒的。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众多受害者家属当即发出一片嘘声。“请旁听者保持肃静!”为确保审理能正常进行,法官立即发话。<br/><br/>  <b> 林清旗称 多撞死几个我就自杀</b><br/><br/>  在回答公诉人“为何要在北京路东风路口违禁左转”的提问时,被告席上的林清旗如是说:“今年年初我经常睡不着。我跟别人没有什么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我也没有吃药或者其他什么。那天(指2月25日案发当天),我吃了一些安眠药,到晚上我和妻子开车出去,我一直觉得后面有人跟踪,所以就转了过去。”<br/><br/>  在随后的法庭调查中,林清旗交代了自己“经常睡不着”的原因。据其称:他的顶头上司曾叫他向别人借款15万,他没能完成这一重大的“任务”。于是,他便觉得自己在单位上再也混不下去了,怕顶头上司整他。<br/><br/>  “所以,我想报复他。我干出这么大影响的一个事情来,他肯定就难过了。” 林清旗供述称,这种“报复心理”贯穿其作案前后的近大半年时间,在2005年一年中,他出门在外时就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随时感到生命危险,于是他把这份危险归结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上。 林清旗说,为“报复领导”,他就一手制造出了“2·25”血案,当他所驾驶的帕萨特刚刚被撞停在塑像上时,他还不忘摸出手机来,打了一个电话给顶头上司。电话里,顶头上司没有说话,过一会儿就挂断了电话。<br/><br/>  作为机关驾驶员的林清旗,与自己的顶头上司之间究竟有多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审理中,法庭并未就此展开调查,目前公众尚不得而知。<br/><br/>  在归案后接受警方审讯时的一份供述笔录中,林清旗似乎还没从仇恨中清醒过来,言语之间,其扭曲的心态得以充分暴露。“我当时想,反正都撞了人,撞一个是撞,撞两个也是撞,还可以赚上一个。干脆再多撞死几个,把事情闹大点,然后,我就开进盘龙江自杀!”<br/><br/>  <b> 被告妻子 他说他们活不到明天</b><br/><br/>  公诉人在庭上称,被告人林清旗的供述共有9份之多,表述意思大概一致,想对此案翻供。但林清旗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那时(指肇事时)我太过紧张,神经错乱,有些供述并不属实。”<br/><br/>  然而,林清旗的妻子郭某说:2月25日那天,林清旗告诉她这顿饭可能是“散伙饭”,他们可能活不到明天了。而在黑色帕萨特冲向人群时,她还拼命劝过林清旗,且勇力去拉方向盘,结果却没能拉住。<br/><br/>  <b>  有人在我家投了毒 判多少年我都很冤</b>
        <br/><br/>  公诉机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所有受伤群众所出具的证词及他们的伤情鉴定报告,肇事轿车上的血迹鉴定报告等等。在林清旗本人的血检和尿检报告中,结论是并不含酒精,也不含安定及诸如吗啡、咖啡等具有刺激性的药物或其他物质。<br/><br/>  受审过程中,林清旗始终声称自己对肇事的经过并不清楚,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才知道的”。<br/><br/>  对于以上能相互印证的证据,被告的辩护律师称没有异意,林清旗本人却针对血检结论,在庭上出人意料的提出了一点:“不对,应该检出来血液里有毒品才对。”“你吸过毒吗?”连法官对此都感到非常意外。<br/><br/>  林清旗进一步解释说:“不是,是麻黄素。”<br/><br/>  “那你怎么会服用过麻黄素?”<br/><br/>  “是有人在我家里投毒,想害我……”林清旗说。由于没有任何证据,法官及时制止了被告人的这番说法。<br/><br/>  在对自己的罪行基本予以承认的同时,被告人林清旗却坚持称自己“冤枉”。<br/><br/>  “这只是交通肇事而已,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什么危险方法啊?我是一名驾驶员,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是具有危险性的,我有驾驶执照,是合法的。另外,我没有专门的作案工具……”<br/><br/>  在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示意林清旗可以做一翻最后陈述。他从身上摸出几页写好的材料,开始宣读:“我对受害人表示默哀……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但判多少年我都是冤枉的。因为我也是受害人,我是中了别人设下的陷阱和圈套,有人在我家里投了毒,我不小心中了毒……”<br/><br/>  对于被告人重复提及却没有证据加以支撑的这个“投毒论”,审判长予以打断,并表示:被告人可以庭后将这份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在合议时将认真考虑。首席记者 温星<br/><br/>  <b>  林清旗患精神病 受害者提出质疑</b><br/><br/>  “被告人丧心病狂,制造惊天血案,罪无可恕!” 在审理的辩论阶段,公诉人言辞激烈而又痛心疾首。被告人林清旗的辩护律师则提出:由于林清旗系精神疾病患者,具备法律所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理条件。<br/><br/>  然而,对于这个由云南和北京两家权威部门所作出的精神病的鉴定结论,所有受害者都提出强烈质疑。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个结论得到确认,被告人将获得只承担部分责任甚至是不承担责任的“从轻发落”。经过审理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此作出裁判。<br/><br/>  <b>两次鉴定 林清旗患精神分裂症</b><br/><br/>  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简单明了的《公诉书》中,载明相关部门曾对被告人林清旗做过两次精神鉴定。其中,第一次是由被告方申请、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做出的,结论是林清旗患有急性应急性精神病。由于对此结论存在争议,之后,公诉机关又转而委托北京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这次的结论与第一次基本一致:林清旗临床上表现为患有精神 <br/>  分裂症,作案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自我控制能力不完全。<br/><br/>  这两份鉴定虽然系公诉机关主动向法院提交,但无疑是被告方最为看重的证据。为进一步加以印证,被告辩护人杨洁律师举证称:林清旗一家原本就存在精神疾病的家族病史,其爷爷一辈有人患过精神病,其三弟林某也因遗传而患有精神病。<br/><br/>  <b>  受害家属 我们认为鉴定有问题</b><br/><br/>  “撞死这么多人,会冤枉他?”庭审结束后,案中多名受害者和其他前来旁听的群众都对这此感到“不可思议”和“荒唐”。22岁大三女学生黄珊的父亲周良塾说:她女儿在“2·25”肇事中被撞断了多处头骨、盆骨和腿骨,直到开庭前一天才出院,回到老家通海去休养。女儿的治疗费用在刚受伤的前十天内,就花费了近10万元,都是昆明市政协垫付的。这次特大 <br/><br/>  虽然并未在经济上给他家造成多大的负担,但在精神彻底催垮了正值花季的女儿,和他们原本幸福的家庭。<br/><br/>  “对那两份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但是,我们情愿相信这些部门都是客观公正的。问题在于,林清旗是一个驾龄很长的老驾驶员,而且,一直都是给领导开车,我们从常理上来稍微分析一下就完全可以发出疑问:他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吗?另外,即便他家里真有精神病的家族病史,我想也不可能所有后代都遗传吧?”周良塾说:“即便再退一步来看,林清旗确实患上了精神病,但究竟是什么时候患上的呢?是不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之后,太害怕了,从而吓出来的呢?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他肇事时就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也就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br/><br/>  <b> 惊天血案 撞人时是车速66公里</b><br/><br/>  “被告人林清旗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多次使用了诸如“惊天血案”、“丧心病狂”及“罪无可恕”等词。<br/><br/>  公诉人说:我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据案发现场的车痕鉴定可知,在撞到第一个被害人之后,被告人林清旗丝毫没有减速,仍以66公里的时速在人群中的奔驰,他是故意在追求将人至于死地的结果。出于这样的主观动机,才一手造成了这起惊天血案。按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br/><br/>  “我们在被告人身上看到的,只有冷漠、扭曲和罪恶。对于本案4死22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应该能预见,却仍然决意而行。对于这种丧心病狂的犯罪,我们应该与之决战到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实在是罪无可恕!<br/><br/>  “两份鉴定报告都证明被告人确实患有精神疾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被告人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辩护人杨洁律师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她认为,本案确实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也得到了各大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但是,不能因为这种关注就从重判处被告。<br/><br/>  <b>日记 整整151天</b><br/><br/>  <b>  没睡过好觉</b><br/><br/>  从孩子出事的一刻起,到昨日,整整151天。这151天里,她没睡过一晚好觉,吃过一顿好饭。<br/><br/>  她是“2.25”车祸中最小伤者陈成的母亲,她叫吴宝琼,1.65米,十分消瘦,说起儿子,她大大的眼睛就噙着泪花。<br/><br/>  儿子受伤后,她一直守在儿子的床边。整整5个月的时间,她是怎么度过的?现在,吴宝琼用口述日记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她伟大的爱。<br/><br/>  <b> 2月25日 </b><br/><br/>  <b>  儿子出事 我一下子瘫软</b><br/><br/>  儿子遇车祸了!怎么回事?伤成什么样?我的心里乱成一团,我和爱人急匆匆跑到医院急诊室,当时里面挤满了人,我慌忙看了看室内室外的每一个角落,但就是没有儿子的身影。我一下子瘫软下去,这时爱人一把抓住我。这一把给了我一些力量,我深呼了一口气,强忍着眼泪,在爱人的挽扶下站了起来。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已:一定要挺住,儿子在等我!<br/><br/>  <b> 2月28日</b><br/><br/>  <b>  四天没吃东西</b><br/><br/>  自从儿子出事后,我根本没心情吃东西。儿子已经昏迷三天了,我的担心根本无法从词典里找到了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儿子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没有儿子,我也不想活了。今晚我试着喝了几口汤,但没想到刚喝下去就吐了出来。“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想过后,我还是强忍着又喝了几口。<br/><br/>  <b>  2月30日 </b><br/><br/>  <b>  儿子醒了我哭了</b><br/><br/>  儿子从重症监护室里出来了,转到了口腔外科。看到儿子儿子睁开双眼,全家人都很高兴。但他的眼神很呆。我上前问:“见过妈妈吗?”他说:“见过。我在梦里见过。”接着他说:我在梦里见过好多好多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来看我。”我的眼泪来了。天哪!我那个乖儿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和爱人一直在医院走廊上度过。困了,我们就在折叠椅上打个盹,我奢望着儿子能叫快点喊我一声“妈妈”。<br/><br/>  <b> 4月3日 </b><br/><br/>  <b>  儿子脾脏发现血肿</b><br/><br/>  为了防止感染,术后儿子的嘴被封上固定住,从鼻子插了根管子来喂食,要每小时输一次牛奶或营养液。每一次输牛奶或营养液时,我都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出了问题。每次我都会在心里默念:儿子快快好起来。好像牛奶是我的寄托,是我与儿子交流的纽带。就这样一周后的今天,儿子鼻管被拿掉的一瞬间,我与儿子对视打了个“V”字手势,心理顿时轻松了许多 。<br/><br/>  后来,医生推着仪器来做B超,惊讶地说了句“怎么脾脏上有个血肿。”之前,儿子一直说胃痛。从仪器屏幕目上清楚地看到鸡蛋大的一团黑影。我一下子又瘫软了下去。医生再一次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迅速被转到普外科。这个发现几乎打碎了我的希望。<br/><br/>  <b> 6月1日 </b><br/><br/>  <b>  儿子自己可以翻身了</b><br/><br/>  自从发现血肿后,医生就告诉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能碰陈成的腹部,特别是翻身不能随意翻。否则血肿破裂就有生命危险。从那以后,我们白天晚上都要小心地看护。晚上睡觉时,先用两个枕头将儿子的一侧固定住。睡到半夜再起来帮儿子翻身,并将枕头挪到另一侧固定住。就这样,直到今天,儿子晚上可以自已翻身上,我心里很高兴。但还是要他小心。<br/><br/>  <b>  6月30日 </b><br/><br/>  <b>  4个月没照过镜子</b><br/><br/>  儿子挺过来了。血肿快减小到原来的一半了,头部恢复得也很好。现在只有左膝骨的异位情况了。我们全家的心都放下了。拿起镜子来照照,才发现自已变得很憔悴。脸瘦了,黄了,也粗糙了。体重掉了4公斤。一晃4个月过去了,我竟然4个月没照过镜子,也没用一点化妆品。管他呢,只要儿子好起来,我变得再怎么苍老都值得。<br/><br/>  <b>  7月26日 </b><br/><br/>  <b>  怎么会是这样的结论</b><br/><br/>  等了整整5个月,终于等到今天开庭了。在回放录像中,我看到儿子的一只鞋,全都是血。还有衣服也全都破了。天哪!我的心都要碎了。但没想到肇事者竟然“精神有问题”。听到这个结论,我泪如雨下。这倒底是怎么回事?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呀?<br/><br/>  公元2006年7月26日,东风路“2·25”特大交通肇事案惨烈的撞击声,已然远去5个月有余。<br/><br/>  伤口干了,但4名死难者家属和20多名侥幸生还者的泪水却还在流着。<br/><br/>  7月25、26日两天,当我们的记者在对5个月前的那起惨剧进行追访时,面对这些无辜的受害人,面对他们所遭受到的巨大创伤,我们依然是感同身受。<br/><br/>  所有无辜的人,他们可以流血,但不可以流了血又流泪。<br/><br/>  法律肯定是公正的,正义也必然是会来到的。我们期待着。 <br/><br/>  需要正义的绝不仅仅是他们,还有我们这个社会。 <br/>
现在要想司法公正很难,应该把这位政协的驾驶员送到北京或者上海等异地鉴定,这样才能还广大的受害者一个公道。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重庆人</i>在2006-8-2 20:01:00的发言:</b><br/>现在要想司法公正很难,应该把这位政协的驾驶员送到北京或者上海等异地鉴定,这样才能还广大的受害者一个公道。</div><p>  我认为这个鉴定是合理的,文章里面不是说了么,第二次鉴定是北京市的精神鉴定机构做出的。</p><p>  “公诉机关又转而委托北京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这次的结论与第一次基本一致:林清旗临床上表现为患有精神 ”</p><p>  在这个案子里面就是出现了这种让人无奈的事情啊。</p>
<p>还好</p><p>不然还会有精神病给领导开车给领导造成麻烦</p><p>不知道这位司机的驾照是怎么取得的?</p>
偶们这里还有飞行员发精神病的,还好在地面发作的!
<p>请注意补充新闻来源,否则锁贴处理。</p><p>如果鉴定为精神病,那确实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因为案情重大就从重处罚,如果那样才是真的不公正。</p><p>没有证据证明这人造假,只能接受结果。</p><p>从案情来看,确实有精神病的特点,比如被害妄想等。</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 22:53:05编辑过]
<p>请编辑顶楼文章,补全相关内容和使用原新闻标题。</p><p>原来的标题好像是"旁听者当庭质疑:患精神分裂症能为领导开车吗"</p><p>根据标题来看,旁听者的质疑是经不起推敲的。</p><p>精神病可不是按照先前做什么工作来鉴定的,有人甚至退休了才发病。</p>
这事在昆明闹得挺大的,那里众说纷纭,事情什么版本都有!最可怕的是说他是替领导顶缸的!当时现场死伤26人,肇事者打了一个电话,来了很多便衣和武警,肇事者上了另外一辆车离去!后来交警到了以后,这个顶缸司机才出来!所以对交警询问肇事情况都回答:记不得了、不知道!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umuyu</i>在2006-8-2 22:56:00的发言:</b><br/><p>请编辑顶楼文章,补全相关内容和使用原新闻标题。</p><p>原来的标题好像是"旁听者当庭质疑:患精神分裂症能为领导开车吗"</p><p>根据标题来看,旁听者的质疑是经不起推敲的。</p><p>精神病可不是按照先前做什么工作来鉴定的,有人甚至退休了才发病。</p></div><p>斑竹,那是2个相关新闻,我和在一起了!所以没法用原来的标题啊,如果用原来的标题好像都不太合适,相信你也看了那些新闻了!</p><p>如果说斑竹不满意这个标题,请给出些意见好吗?(说实话,那2个新闻的标题更夸张)</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6-8-2 23:04:00的发言:</b><br/><p>斑竹,那是2个相关新闻,我和在一起了!所以没法用原来的标题啊,如果用原来的标题好像都不太合适,相信你也看了那些新闻了!</p><p>如果说斑竹不满意这个标题,请给出些意见好吗?(说实话,那2个新闻的标题更夸张)</p></div><p></p><p>相关新闻,请尽量不要合并处理,而是做跟帖分别处理,方便管理。</p><p>原新闻标题耸动不是问题,不能随便制造耸动标题才是关键。呵呵!</p><p>PS:说是顶罪有点玄乎了,这可是当场被抓吧?而且还有录像证据。</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umuyu</i>在2006-8-2 23:17:00的发言:</b><br/><p></p><p>相关新闻,请尽量不要合并处理,而是做跟帖分别处理,方便管理。</p><p>原新闻标题耸动不是问题,不能随便制造耸动标题才是关键。呵呵!</p><p>PS:说是顶罪有点玄乎了,这可是当场被抓吧?而且还有录像证据。</p></div><p>&nbsp;</p><p>[em01]下次注意!呵呵</p><p>ps:那些传说真真假假!说真的,真相是什么,可能就那么几个人知道!</p>
<p>如果真的是所谓的“应急精神病”的话,我觉得这个案子真的就非常有意思了!</p><p>第一:怎么界定“应急精神病”,简单的说,就是犯罪的时候精神病范了,事后就清醒,这是不是太滑稽了点?那么以后一些罪犯都会找到说辞了!这种说法的后果大家自然可以想象!而已印象中有过案例:类似于这种情况,但是被告人无法证实自己犯罪时是否犯病要负刑事责任的!</p><p>第二:此案被告人可是一名老司机了,从从事的工作来推断,他能是精神病吗?</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6-8-2 23:46:00的发言:</b><br/><p>如果真的是所谓的“应急精神病”的话,我觉得这个案子真的就非常有意思了!</p><p>第一:怎么界定“应急精神病”,简单的说,就是犯罪的时候精神病范了,事后就清醒,这是不是太滑稽了点?那么以后一些罪犯都会找到说辞了!这种说法的后果大家自然可以想象!而已印象中有过案例:类似于这种情况,但是被告人无法证实自己犯罪时是否犯病要负刑事责任的!</p><p>第二:此案被告人可是一名老司机了,从从事的工作来推断,他能是精神病吗?</p></div><p>  “应急精神病”就是通常说的“间歇性精神病”,这里只是指的发病的状态,标准的说法应该是“应激精神病”,通过精神鉴定是可以认定的,犯罪的说辞是可以被揭穿的,这点大可不必担心,通过普通的心理测试、暗示、催眠的办法都可以检测出来。</p><p>  此外,得不得精神病和老司机没有关系,首先作为一名精神病患者,精神病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那种被吓傻了的一半是短期的,受重大刺激的疯一辈子的案例极少),在他当司机之后的病是很正常的,此外,因为是间歇性的,所以旁人一无所知很正常,因为这种精神病很有可能连自己的亲人、家人甚至自己都根本察觉不到的。</p>
这样的人一直给领导开车....难为我们的公仆了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 8:42:50编辑过]
公仆们多危险啊!!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tgk9999</i>在2006-8-3 0:20:00的发言:</b><br/><p>  “应急精神病”就是通常说的“间歇性精神病”,这里只是指的发病的状态,标准的说法应该是“应激精神病”,通过精神鉴定是可以认定的,犯罪的说辞是可以被揭穿的,这点大可不必担心,通过普通的心理测试、暗示、催眠的办法都可以检测出来。</p><p>  此外,得不得精神病和老司机没有关系,首先作为一名精神病患者,精神病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那种被吓傻了的一半是短期的,受重大刺激的疯一辈子的案例极少),在他当司机之后的病是很正常的,此外,因为是间歇性的,所以旁人一无所知很正常,因为这种精神病很有可能连自己的亲人、家人甚至自己都根本察觉不到的。</p></div><p>但是还是有个问题!就算证明此人有“间歇性精神病”,但是在开车时是否犯病怎么判断呢?这个应该是漏洞吧!总不能说犯罪时犯病,其他时间正常!这个还是被一些人利用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reemajor</i>在2006-8-3 10:26:00的发言:</b><br/><p>但是还是有个问题!就算证明此人有“间歇性精神病”,但是在开车时是否犯病怎么判断呢?这个应该是漏洞吧!总不能说犯罪时犯病,其他时间正常!这个还是被一些人利用的!</p></div><p>  可以的,通过催眠就可以测定,人在催眠的时候对于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有直接的、最根源性的反应,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再经过精神病学家分析加权之后是可以作为客观的法律依据的。人的思维不是不可以捉摸的东西,记不记得香港的电影《双雄》?虽然里面的种种心理犯罪手法有些夸张,但是都是有一定依据的。</p>
<p>不出事没病,出了事就是有病!</p><p>他什么时候无病,什么时候发病,只有幕后相关的领导明白!</p><p>重要的是,多数当事的人的看法和对叛决结果的不认同!</p>
政治斗争&nbsp;
反正判完了,事了了,更多的人对政府(在中国,政协也算在政府吧,大家都理解,就不要有明白人挑这个毛病了)和司法不信任了。就是这么回事。
<p>法制的进步是一步步来的,是一个信任、进步相互促进的过程。</p><p></p>
<p>恩!说两句:</p><p>1)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清醒时候的犯罪行为须负责任</p><p>2)心理疾病患者须负责任</p><p>3)有过严重的行为后果的精神病患者在免除刑事责任后,其本人和其监护人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医学责任。</p><p>医学责任的一般内容应该是该患者必须长期处在有效的医学监管范围内。(讲白了和长期囚禁没有区别)</p>
恕我直言&nbsp; 但凡去北京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坚定的&nbsp; 十有八九都能鉴定为精神病&nbsp; 我真的很纳闷&nbsp;&nbsp;&nbsp; 怎么会这样的,感觉这个部门 成了保命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