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胆给超大的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37:33
呵呵,大家好!还记得我发的那个“管理员,为会么删我贴子?”吗?斑竹回复了,我现在就斑竹的回复给超大提点建议行吗?
下面是斑竹删贴的回复。我己经没有意见了,不过我觉得有几点不对,就算是给超大提的建议吧[方括号里面是我的意见]:


首先要说声对不起,因为在操作时忘了用短信通知你。[这是第一点,不过可以理解。]。

删帖原因:内容不符且有灌水之嫌。[这是第二点。我查了斑竹的资料,是学法律的!这个我也了解一丁点。可是很明显的,斑竹在没有确认为灌水之前就删贴,这就违备了法律上起码的“无罪推定原则”]。

海军论坛是一个供军友们讨论海军技术问题的论坛,讨论军政方面的问题请到军政评论版块发帖,所以你发的帖子内容不符。[这是第三点,海军论坛难道只能说海“船”?如果说钓鱼岛与海军无关的话,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与海军有关了~~~另外,和我贴子相似的贴子有一大堆,这显然。。。。。]。

你发的这个帖子从具体内容上看,不够客观、严谨,有灌水之嫌(确定是不是灌水,不只是看是否有灌水的故意,也看帖子内容的可看性)。因此,为节省网络资源,选择了删除而不是转移,望理解![这是第四点,既然斑竹己说了应贴在军政论坛,为什么不转,而是越权删贴呢?我的贴子不过50字,真的占了那么多资源吗?]

另外,若想询问或投诉,请到站务留言版块来发帖。
欢迎以后多发帖![第五点,这点我很满意,也很高兴]。


呵呵,本来己经不想发的。就算我给超大提的建议吧。呵呵~~~~~~~
希望超大更好,更强,更有人气!!!!呵呵,大家好!还记得我发的那个“管理员,为会么删我贴子?”吗?斑竹回复了,我现在就斑竹的回复给超大提点建议行吗?
下面是斑竹删贴的回复。我己经没有意见了,不过我觉得有几点不对,就算是给超大提的建议吧[方括号里面是我的意见]:


首先要说声对不起,因为在操作时忘了用短信通知你。[这是第一点,不过可以理解。]。

删帖原因:内容不符且有灌水之嫌。[这是第二点。我查了斑竹的资料,是学法律的!这个我也了解一丁点。可是很明显的,斑竹在没有确认为灌水之前就删贴,这就违备了法律上起码的“无罪推定原则”]。

海军论坛是一个供军友们讨论海军技术问题的论坛,讨论军政方面的问题请到军政评论版块发帖,所以你发的帖子内容不符。[这是第三点,海军论坛难道只能说海“船”?如果说钓鱼岛与海军无关的话,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与海军有关了~~~另外,和我贴子相似的贴子有一大堆,这显然。。。。。]。

你发的这个帖子从具体内容上看,不够客观、严谨,有灌水之嫌(确定是不是灌水,不只是看是否有灌水的故意,也看帖子内容的可看性)。因此,为节省网络资源,选择了删除而不是转移,望理解![这是第四点,既然斑竹己说了应贴在军政论坛,为什么不转,而是越权删贴呢?我的贴子不过50字,真的占了那么多资源吗?]

另外,若想询问或投诉,请到站务留言版块来发帖。
欢迎以后多发帖![第五点,这点我很满意,也很高兴]。


呵呵,本来己经不想发的。就算我给超大提的建议吧。呵呵~~~~~~~
希望超大更好,更强,更有人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14 23:37:23编辑过]
不过要说明啊,意见可以提出,但是要热爱超大!
不可以有诋毁行为!
要支持斑竹!
对PINGMEME的看法作如下说明:

因为神舟-5号的发射对于中国人特别是对军迷们来说是一件有着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所以我连夜赶了一幅图并配文发出来,希望和大家分享这种发射在即的感觉。发的时候本来注明了“15日神舟-5号发射成功后即转移”的字样,但发出来后感觉在版面上影响主题,就把它编辑掉了(也正是为了版面效果,图注发在了第2楼)。

之所以发在海坛,不用说是因为目前海坛人气旺,当时我觉得为这件振奋民族精神的盛事增添一点气氛,发在海坛效果要明显一些。我个人认为这样做也未尝不可,就象前几天真楚将保钓帖子固顶两天的初衷一样。如果大家的帖子属于类似情况的,我想超大的斑竹们对你的帖子也会不删不转还要固顶的!

超大的制度要大家都遵守,这是勿庸置疑的。但由于前述原因,我想我的做法并非滥用“权力”,也不是“就因为他作者是df112131 ,海军论坛斑竹,所以才能固顶;才能公然在那里发表。” 试问:我个人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如果换一个人来发,我照样把它固顶!

我是新来的,开始经验不足,在移帖删帖的时候难免出错,希望大家海涵。
但若是到海坛来灌水,该删的还是要删的,呵呵~~~~
哈哈,df11213兄,莫怪我失口;
我心直口快,不过绝没有坏心,这点你放心;
我后来想想此帖还是有点不妥,所以在“[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14 23:37:23编辑过]”
没想到还是被你看到了,可你编辑的时间2003-10-14 23:42:00。

唉,下手迟了;
还望见谅!
[quote]以下是引用人体鱼雷在2003-10-14 20:14:00的发言:
=

删帖原因:内容不符且有灌水之嫌。[这是第二点。我查了斑竹的资料,是学法律的!这个我也了解一丁点。可是很明显的,斑竹在没有确认为灌水之前就删贴,这就违备了法律上起码的“无罪推定原则”]。

=
哈哈
还有同行啊,在斑竹里面

内容不符且有灌水之嫌。只是一个委婉的说法啦
只是怕直接和你说你灌水了怕你不舒服了,呵呵

我这么理解的,呵呵
我还不会怎么扣人的分呢!
广告,恶意灌水,刷屏(贴多可以发短信让我来群山),骂人,违法,泻密的贴全要山

其他的按版面转移

请大家支持版竹的工作

谢谢大家
以下是引用马丕在2003-10-15 0:49:00的发言:
我还不会怎么扣人的分呢!



小心人家告状呀 哈哈
说句实话,有几个坛子的斑竹删贴时会像东风兄这样给出如此详细的说明?我为超大有东风兄这样的版主感到高兴,本人删移贴从没超过二十字,以后可的向东风兄学习学习.[em00][em00][em00][em00][em09][em09]
呵呵,以后还是不提建议了.......
东风版主很负责!
oooo
以下是引用优雅天使在2003-10-16 10:02:00的发言:
东风版主很负责!




天使 MM 都这么说了~~~~~[em06][em06][em06]   

                                       [em00][em00][em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