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生”不是“普通游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05:04
<p>“北大学生”不是“普通游客”? <br/>&nbsp;来源:北京青年报(06/05/04) </p><p>  发生在云南迪庆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六死四伤的惨重损失。对于这样一起发生在五一节庆期间的重大事故,所有关心者自然都深感沉重,媒体对其予以高度重视和追踪报道,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不过部分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所取的角度和报道方式,却有值得商榷之处。</p><p><br/>  检索迄今为止有关这一事故的报道,几乎所有报道都特别强调了死伤者当中,北大、清华学生的身份,而对其他死伤者的身份,则大多忽略未提。尤其是昨天新华社播发的带有澄清意味的最新消息中,更是在导语中强调:“……死者身份5月3日凌晨最终被确认,6名死者中有1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游客。”不知道出于何种标准,这篇报道中的“北大学生”,成了有别于“普通游客”的特殊游客。</p><p>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对于北大学生的不幸罹难,我们怀有沉痛的哀伤,正如我们对每个死难者都怀有的哀伤一样。每个生命的意外殒灭,都是家庭之不幸、社会之不幸,每个怀有好生之德的个人和媒体,都应该关注这些生命的陨落,并表达内心的悲伤和哀悼之意。我们仅仅想提出一点疑问:在媒体的报道中,究竟依据何种标准,而使同一起事故中的死者,被区分为“北大学生”和“普通游客”两种不同身份,而这种区分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是否恰当?</p><p>  应该承认,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媒体,任何媒体都以自己目标读者的关注程度,作为判断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和选择报道角度的依据,因此同样是报道此次事故,北京媒体或许会称:死者中除一名北京游客外,其余皆为外地游客;美国媒体或许会在报道中向美国公众告知:据悉,此次事故的死伤者中没有美国游客。做这种区别的标准,仅仅在于被报道者与媒体受众之间关系的远近,而并不含有对被报道者身份价值的不同判断。而当媒体在一篇事关伤亡的事故报道中,将“北大学生”与“普通游客”加以区别对待时,却隐含了一种对不同身份的生命价值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出现在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并不恰当,在一定程度上,它迎合并可能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上的某种价值偏见。或许,北大、清华学生的伤亡事故,确实会在一般公众和社会舆论中受到更多关注,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在进行此类报道时,似乎不应该完全以这种关注作为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而是应该在平等尊重每个个体生命价值的基础上,对每个死伤者予以同样的关注。</p><p>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媒体一直强调并始终坚持了正确的政治导向。而在这种“细节”方面,今后也应该引起媒体足够重视,甚至成为媒体共同遵守的戒律和守则。<br/></p><p>“北大学生”不是“普通游客”? <br/>&nbsp;来源:北京青年报(06/05/04) </p><p>  发生在云南迪庆的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六死四伤的惨重损失。对于这样一起发生在五一节庆期间的重大事故,所有关心者自然都深感沉重,媒体对其予以高度重视和追踪报道,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不过部分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所取的角度和报道方式,却有值得商榷之处。</p><p><br/>  检索迄今为止有关这一事故的报道,几乎所有报道都特别强调了死伤者当中,北大、清华学生的身份,而对其他死伤者的身份,则大多忽略未提。尤其是昨天新华社播发的带有澄清意味的最新消息中,更是在导语中强调:“……死者身份5月3日凌晨最终被确认,6名死者中有1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游客。”不知道出于何种标准,这篇报道中的“北大学生”,成了有别于“普通游客”的特殊游客。</p><p>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对于北大学生的不幸罹难,我们怀有沉痛的哀伤,正如我们对每个死难者都怀有的哀伤一样。每个生命的意外殒灭,都是家庭之不幸、社会之不幸,每个怀有好生之德的个人和媒体,都应该关注这些生命的陨落,并表达内心的悲伤和哀悼之意。我们仅仅想提出一点疑问:在媒体的报道中,究竟依据何种标准,而使同一起事故中的死者,被区分为“北大学生”和“普通游客”两种不同身份,而这种区分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是否恰当?</p><p>  应该承认,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媒体,任何媒体都以自己目标读者的关注程度,作为判断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和选择报道角度的依据,因此同样是报道此次事故,北京媒体或许会称:死者中除一名北京游客外,其余皆为外地游客;美国媒体或许会在报道中向美国公众告知:据悉,此次事故的死伤者中没有美国游客。做这种区别的标准,仅仅在于被报道者与媒体受众之间关系的远近,而并不含有对被报道者身份价值的不同判断。而当媒体在一篇事关伤亡的事故报道中,将“北大学生”与“普通游客”加以区别对待时,却隐含了一种对不同身份的生命价值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出现在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并不恰当,在一定程度上,它迎合并可能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上的某种价值偏见。或许,北大、清华学生的伤亡事故,确实会在一般公众和社会舆论中受到更多关注,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在进行此类报道时,似乎不应该完全以这种关注作为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而是应该在平等尊重每个个体生命价值的基础上,对每个死伤者予以同样的关注。</p><p>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媒体一直强调并始终坚持了正确的政治导向。而在这种“细节”方面,今后也应该引起媒体足够重视,甚至成为媒体共同遵守的戒律和守则。<br/></p>
<p>云南车祸身亡北大学生至少可获赔40万</p><p>--------------------------------------------------------------------------------<br/><a href="http://news.tom.com">http://news.tom.com</a>  2006年05月04日 来源:生活新报&nbsp; <br/>&nbsp;<br/>&nbsp;<br/>&nbsp;<br/>&nbsp;<br/>&nbsp;</p><p><br/>4月30日,云南迪庆发生一起特大车祸,造成6人死亡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目前,救治和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巧合的是,昨日云南省有关部门刚好在媒体上公布了新的车祸赔偿计算标准。那么,迪庆特大车祸中受害人的赔偿机额应该如何计算呢?昨日下午,本报记者就此对云南治国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进行了采访。</p><p>1、即便伤情一样,受害者之间的获赔额也可能存在较大悬殊</p><p><br/>李斌说,车祸中受害人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云南的情况来看,云南刚出台的新的赔偿计算额比以前有所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66元,农村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则为2042元。在云南全省行政区划内发生的所有车祸,均可以适用这个标准。但是,如果受害人或其家属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生活水准高于云南的标准,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个高的标准来进行计算。因此,即便在车祸中受害人是完全一样的无辜,伤情也一样,但是,由于各地的人均收入不一样,而且,又存在一个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的差别,所以,他们最终获得了赔偿额都可以有着较大的悬殊。</p><p>2、由于地域差异,北大女生至少能获得40多万死亡赔偿</p><p>"就车祸中最严重的受害人即死者的情况来看,赔偿义务人首先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各项抢救治疗相关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另外,还有适当的精神损失费。 这其中,最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两部分。死亡赔偿金是按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若以云南刚公布的这数字计,这一块就是近19万元,再加丧葬费就是20多万。如果死者是成年人,属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那么,赔偿里还要计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个费用通常只算一半,因为死者只是一个责任的抚养人(另一半由配偶承担)。同时,还有家中老人的赡养费,这个也要注意赡养责任人有几个,比如是两个,那就按1/2算进死者的赔偿。 " </p><p>李斌分析:就这起车祸中那名北大女学生的情况而言,她既然仍在求学,本身不具备抚养孩子(即便有孩子)和赡养老人的经济能力,所以就不可能获得这两笔赔偿。但是 ,由于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云南的两倍左右,她获得的死亡赔偿金至少就能达到40多万。</p><p>3、车祸受害人索赔时,应先找保险公司再告肇事方</p><p>"对于车祸中受伤乃至因此残疾的受害者而言,他们的残疾赔偿金最高也是按照案发地或居住地人均收入水平计算20年,但是还要乘上一个系数,死者的系数最高为1,程度不同的伤残系数则都比1低。除了这一块,另外,赔偿额里还有因其受伤致残而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李斌律师强调,以上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里明确规定的,但是任何一笔费用都必要要有证据加以证明,受害人才可能拿到。</p><p>李律师称:只要乘客购买了车票,就都享有2万元的保险金,但这笔保金只有后果最严重的受害人即死者才能足额享受。车祸发生后,所有受害人都应该先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受害程度较轻,保险金就已经能支付自己的损失,那么,肇事司机就不应再就此承担民事赔偿。当然,对于超出保金的范围,肇事司机及车主等责任方是肯定要承担的,同时,司机要将面临着交通肇事罪的指控。<br/>&nbsp;<br/></p>
哦!中国人.
的确不普通,北大的历史,北大的分数线。不是说如果北大食堂的馒头哪天没发好,这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到国务院。这就是现实!~~
北大到底算个啥?
<p>北大、清华还有一些高校的学生是脱离了“普通”这个阶层的“不普通”的人</p>[em05][em05]
<p>如果是从北京考入的,就是普通人</p><p>如果是从外地考入的,就不是普通人</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菜鸟001</i>在2006-5-5 7:43:00的发言:</b><br/><p>北大、清华还有一些高校的学生是脱离了“普通”这个阶层的“不普通”的人</p>[em05][em05]</div><p></p>
&nbsp;&nbsp;&nbsp; 如果是考入的,是普通人。如果不是考入的,就不是普通人
入了国子监,将来不是总理也是部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e8098</i>在2006-5-5 9:44:00的发言:</b><br/>&nbsp;&nbsp;&nbsp; 如果是考入的,是普通人。如果不是考入的,就不是普通人</div><p></p>更牛
<p>还好没"外宾"</p>
<p>抱歉,打断诸位一下。</p><p>那位出事的女生是我一个好朋友的同学(不知道去年去北京时有没有见过面)。就个人情感而言,我只想让去世的人能安息,不希望问题演变成什么政治地位问题。</p><p>顺便,我也不喜欢记者在此事上的态度,不过不是为了报导本身。据说,他们冒充学生进宿舍去拍照片。这种狗仔队式的行为,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记者应有的态度。</p>
算了,让死者安息吧!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onggong</i>在2006-5-5 10:58:00的发言:</b><br/><p>还好没"外宾"</p></div><p>呵呵</p>
现在的记者为求新闻效果可以说是已经毫无职业道德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