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农业税走入历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23:39
[center][B]http://news.qq.com 2005年12月29日15:20  中国新闻网[/B][/center]   
  
  中新网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齐彬)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高票通过决定,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中国现行《农业税条例》自一九五八年开始施行,近五十年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依然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
  
  自二00四年以来,中国已有二十八个省份免征农业税。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五百亿元左右,今年已有约八亿农民受益。另一方面,中国财政也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财力条件。去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仅为百分之一,今年全国剩下的农业税及附加仅约十五亿元,取消农业税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交税。“如果农民经商、开办企业,还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该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城乡税制的统一。”
  
  废止《农业税条例》后,中国官方已经对有关财政作出相应安排: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农业税为地方税,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专家表示,中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已完全能够全面取消农业税提供财力保证。[center][B]http://news.qq.com 2005年12月29日15:20  中国新闻网[/B][/center]   
  
  中新网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齐彬)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高票通过决定,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中国现行《农业税条例》自一九五八年开始施行,近五十年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依然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
  
  自二00四年以来,中国已有二十八个省份免征农业税。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五百亿元左右,今年已有约八亿农民受益。另一方面,中国财政也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财力条件。去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仅为百分之一,今年全国剩下的农业税及附加仅约十五亿元,取消农业税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交税。“如果农民经商、开办企业,还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该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城乡税制的统一。”
  
  废止《农业税条例》后,中国官方已经对有关财政作出相应安排: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农业税为地方税,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专家表示,中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已完全能够全面取消农业税提供财力保证。
  162票赞同,1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民心所向的决议。
这是中国真正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标志,但农村依然贫困,欣慰地看到温总连续第三年把“三农”问题放进“一号报告”。
  那个弃权票谁投的。
[center][B]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9:58 新华网[/B][/center]
  
  [B]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孟娜 倪四义 樊曦)[/B]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9日以高票通过一个正文只有94字的决定,现行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标志着在中国存在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将彻底成为历史。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2票赞成、无人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自新年的第一天,中国9亿农民将彻底告别在漫长的农业社会里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皇粮国税”。
  
  曾任农业部副部长的中国农业问题专家万宝瑞2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农业税的废止标志着中国这个几千年来的传统农业大国在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后“工业反哺农业”时代的到来。
  
  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开始征收的初税亩,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最早的农业税,也是中国最早的税种,到2006年彻底废止农业税,整整是2600年。
  
  2600年间,农业在中国始终占主体经济地位、农业税是国家金库的最主要来源。在当前城乡差别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凸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中国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之际,中央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三农问题解决之道。
  
  “废止农业税是这个系统工程的步骤之一,也显示了中国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现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万宝瑞说。
  
  新中国成立后,在工业发展的初期,为了快速积累经济发展所需成本,中国从1953年开始对粮食、棉花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由于农产品统购价低于自由市场价格,农民在承受价格损失的同时,还要以高价购进化肥等农用工业品,使资源配置长期向工业倾斜。有资料显示,从1953年到1985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大约是6000亿到8000亿元。
  
  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中国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例关系达到13.1:46.2:40.7,这意味着中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已经成熟,万宝瑞说。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取消农业税只是国家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重视农民权利保障的一步。从中央政府连续出台的各项措施来看,建设“新农村”不单是一个口号,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就在上周末,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本周国务院一个会议决定,自2006年起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9亿元。
  
  在财政方面,中国连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预计今年仅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就比2002年增长50%以上。目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五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牧区草场围拦——正在努力推行。 事实上,国务院从2004年开始就在授权范围内在部分地区免征了农业税和部分特产税。据统计,取消农业税和除烟叶税外的特产税,农民每年可减轻税赋500亿,受益农民8亿人,这样算来农民人均年受益63元,按2004年农村人均收入2936元计算,农民收入增加了2.1个百分点,相当于2004年农民纯收入增长幅度的三分之一。
  
  “废止农业税条例就是让农业税的废止尘埃落定,让农民彻底吃上定心丸,”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对记者说。
  
  万宝瑞还说,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农业的竞争力而言,按照13亿亩耕地计算,取消农业税意味着每亩减少农产品生产成本38元,按照粮食生产来说,每亩减少成本10%-20%,因此对提高农业竞争力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央党校农业问题专家曾业松说,数千年的农业社会里,“重农”传统自古有之,只不过历史上的“重农”,重的多是农民的生产力,而不完全是农民的利益。这种以“重税”为前提的“重农”,对农民来说不是福音。
  
  他说:“取消农业税,对农民直接补贴、关注农民的利益是当今中国新‘重农’思想的体现,是建设‘新农村’的崭新履印。”(完)
2005-12-29 11:25:31 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在29日下午表决各项议案,其中包括已被重点讨论的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介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均表赞同,沿用近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因而极有可能很快成为历史。
  
  诚如此前公众评价所言,中国农业税如果真的被取消,也还只是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开始。不过如果回观此前所经历的持久而激烈的举国争论,农业税条例遭废止,却是农业税问题本身的终结。这些在今天看来似乎已经理所当然,或者还嫌其晚的改变,在问题提出之初其实看来颇不现实,即便许多主张终究要取消农业税的专家,亦曾保守地开出一个20年后的时间表。事实上,中央政府原定取消农业税的五年之期,在一旦明确行政意愿之后,进展迅速,两年时间已有28个省份达至实效。中国的改革,于此中体现出重要的特色。
  
  在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进而允诺,明年将在全国实现全部免征农业税。这无疑已是一个触手可及的目标。需要指出的是,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本质上仍然只是一番政策的调整,政府还是拥有征收农业税的权力。但全国人大讨论要废止农业税条例,则更进一步,意在法律上终结农业税这一税种,才是整个农业税问题的终点。
  
  对问题有足够的讨论,则水到渠成之时便无需惊异。同样,即便问题一时间看不到能够获得解决的现实条件,也不妨碍尖锐地提出问题和广泛地讨论问题——提供解决条件的历史发展,往往比我们的预判要迅速得多。中国的改革之路一再有所证明,也不断有此需要。农业税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关于取消农业税的民间呼吁与理论研究,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已经出现,包括政府力量投入的相关调研,也持续进行了十多年。主张者认为,继土地改革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业的发展需要从税费上松绑。然而当时中国的“三农”问题并不突出,改革的压力不明显。更重要的是,其时这样的主张,似乎完全无视中国的国情而奢谈理论。在其后的论争中,最有力的反对意见来自两点:一是价值不大,减免或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多;二是不可行,尤其对于许多落后地区的基层政府来说,农业税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免或者取消农业税的行为是“打肿脸充胖子”。
  
  但情势的发展证明,质疑与担忧只是促进改革主张进一步细化的力量。以农业税为附着的种种农村收费很快成为压在中国农民背上的大包袱,而全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出乎意料地大大提高了中央向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能力。于是,对农民沉重负担的描述,以及要求中央政府发力松绑农村的陈情,更加强了呼吁取消农业税的努力。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在东部富裕地区,如温州、宁波等城市,已经逐渐减少农业税的征收,甚至在2003年自行“缓征”农业税。压力在增大,条件在增加,尝试也在出现,于是,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两年之间,全免农业税的推进如臂使指,再无阻碍。
  
  回溯这样一个过程,显示出改革所需要掌握的三重要素——时机、顺序与速度紧密相关。不紧要的问题往往会在陡然之间成为当务之急,看不到前景的难局也许很快就会积累起解决的雄力。在改革的路途上,可见时机并不是一个具体设定在某处的站台——正像我们目前还面临着的许许多多社会问题与改革难题,固然一时间情势复杂,出路迷离,但不妨碍一开始就倡导一场不设禁区的讨论,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思路,表现一种理性渐进的乐观。毕竟,回头看,有那么多的困难,已被抛在了改革者的身后。(编辑:许雨青)
2005-12-29 11:23:56 新京报网络版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议程,今日下午将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有关人士表示,届时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极有可能获得通过。这预示着在中国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可能寿终正寝。
  
  作为农业国家,中国过去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业。与早期的农业税相比,现在的农业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历史上的农业税包含内容十分丰富,不论是“摊丁入亩”,还是实行“一条鞭”,都是为了简化税负,提高农业税的征税效率。但是,如“黄宗羲定律”预言,无论是休养生息,还是轻税薄赋,农民在经过短暂休整之后,不得不再次背上沉重的赋税包袱。
  
  这种周期性的历史税赋制度变迁,与中国旧时代出现的周期性的改朝换代不无关系。在王朝建立的初期,总是实行轻税政策,鼓励农耕,发展农业生产。但是,当王朝政权稳定,机构逐渐膨胀,腐败现象丛生的时候,老百姓不得不再次背上沉重的税务负担。
  
  所以,如今废除农业税条例,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从深层次来说,它标志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立法机关真正意识到法律的终极价值所在;废止农业税条例,充分体现了公民的意愿,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作为农业大国,维护农民的利益,不仅仅关系到减轻一部分农民的负担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常态。假如农民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假如不合理的税费不能得到及时废除,那么,和谐社会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而在现代工业社会,农民属于弱势群体。保护农民的利益,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减轻农民的税赋。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减轻农民的负担。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0年,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1%,到2004年,农业税已经下降到占全国财政收入不到1%.2004年,全国农业税收入232亿元,而到2005年,全国农业税收入减少到15亿元,全面取消农业税,对中国财政收入不再构成重大影响。正因为如此,中央政府提出了对农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并且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大力加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农民负担不会反弹。
  
  应该看到,减轻农民负担是一个系统工程。废除农业税只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个环节。假如农村的社会公共产品投资不完善,城乡两元结构分割的状况不改革,那么,废除农业税给农民所带来的福利很可能会被其他因素所抵销。要看到,当前,农村的医疗、教育、住房改革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陷。农民多年的积蓄可能因为一次重病而化为乌有,巨额的学费也会让农民兄弟负债累累。
  
  我们还要看到,取消农业税后,种粮食与“种”房子相比较,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要远远高于农作物生产。正因为如此,应考虑减少农业生产人口,提高单位的生产效率,确保中国的农作物供给。另一方面,还应考虑改造传统农业,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现代农业。
  
  总之,废除农业税,是中国政治文明的表现。在现代工业化时代,废除农业税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国家充分意识到了农民的弱势地位,通过减轻农民的负担,提高农民的竞争力。(编辑:许雨青)
<P>赞赏那个投弃权票的!!!</P>

<P>如果人大永远都是100%投票通过的橡皮图章,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P>

<P>有不同声音是好事.当然本人是赞成废止农业税的.</P>
[B]以下是引用[I]bcb0401[/I]在2005-12-30 9:21:00的发言:[/B][BR]<P>赞赏那个投弃权票的!!!</P><P>如果人大永远都是100%投票通过的橡皮图章,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P><P>有不同声音是好事.当然本人是赞成废止农业税的.</P>


这个话本身没错,但刻意保持投票的没有100%通过不也是一种矫情?

各国议会都经常有全数赞同的情况。
  个人认为在这样的大事上全票通过和“一言堂”三个字完全扯不上关系。
<P>回溯这样一个过程,显示出改革所需要掌握的三重要素——时机、顺序与速度紧密相关。不紧要的问题往往会在陡然之间成为当务之急,看不到前景的难局也许很快就会积累起解决的雄力。在改革的路途上,可见时机并不是一个具体设定在某处的站台——正像我们目前还面临着的许许多多社会问题与改革难题,固然一时间情势复杂,出路迷离,但不妨碍一开始就倡导一场不设禁区的讨论,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思路,表现一种理性渐进的乐观。毕竟,回头看,有那么多的困难,已被抛在了改革者的身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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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嘿嘿,南方都市报,又来贩卖它的私货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