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开撕枪支定义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24:44
也许代表着新的希望。
360截图20160822152028122.jpg

以下为具体内容
W020160816327152374476.jpg

希望该问题早日解决。也许代表着新的希望。
360截图20160822152028122.jpg

以下为具体内容
W020160816327152374476.jpg

希望该问题早日解决。
按照这个标准,我儿子的软蛋玩具枪差不多也有1.8焦耳的动能,这个也叫做枪支了?!
CNMLGB!!!
小时候玩过玩具枪,我现在是不是要去自首?
圣马丁骑士 发表于 2016-8-22 15:59
按照这个标准,我儿子的软蛋玩具枪差不多也有1.8焦耳的动能,这个也叫做枪支了?!
CNMLGB!!!
这一规定的荒谬和部分警务人员的贪功造成了如此大的争议,玩具变枪支、BB弹变子弹,功劳不小风险却一点没有。可怜莫名其妙犯了罪的是百姓,被阉割了普遍尚武意识的是国家。唉,不知何时能了。
最高检和全国人大的立场会相对中立一些
最高检和全国人大的立场会相对中立一些
中立?最高检对政、法、委负责,对人大不过是形式上的。公检法一家的。
我知道公检法一家,有时候地方政,法,委的头头就是当地公安机关的头头兼任的。全国人大也是在党领导下工作。

但总比公安部门一线办案机关要少一些利益纠葛。

总是相对而言。
检察院是制衡警察的
党内部也要制衡啊
楼主辛苦了。
能提供一下网址吗?谢谢!
总想改威力的,拿着改了威力的BB枪射钢珠打人玻璃的,抢劫的,打猎的,自己被吓怕了不分青红皂白的,以上这些傻叉葬送了wargame和空气软枪
很简单的事情--------州官万岁
哪个男孩子小时候没惹过祸,没敲过两块玻璃呀。
supercommander 发表于 2016-8-22 18:29
楼主辛苦了。
能提供一下网址吗?谢谢!
http://www.spp.gov.cn/zdgz/tj/201608/t20160816_163572.shtml

不客气
没什么指望吧。前几天新闻,最高检北戴河休假的副主任还是什么讲话,通篇未提“法律”二字,开篇第一句“讲政治”
我是主张从严控制界定标准的。不过我作为外行看热闹认为,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通过多个标准和法律法规综合作用完善现有的标准和法律体系。
1. 个人认为枪支界定的枪口动能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在1.8~16之间,比如8~10如何。
2. 仿真枪的大小、颜色及颜色覆盖面积、外观方面必须进行严格规定,区别于现役和常见枪支。
3. 如果用仿真枪实施恐吓性质的犯罪(例如,抢劫等),那就认定为持枪抢劫。道理很简单,情急之下宁可信其有。美国有几起警察击毙手持仿真枪甚至玩具者而被判无罪、无过错的案例可以借鉴。
4. 如果新界定的枪支枪口动能标准调整以后,在低于这个指标条件下故意伤人和过失伤人,涉及刑事从严处罚,涉及民事,加大赔付和处罚。而且可以考虑不同枪口动能档级情况下用现有法律进行分档处罚。
关于单纯的外形仿真枪、打BB弹的仿真枪。应分清主次,最该被喷的应该是不好好玩耍、坏规矩的人。另外也希望大家能够更加理智,换位思考一下。
至于某些说狠话,希望被打BB弹的仿真枪枪毙的,那么狠?不是当真的吧?!这可堪比千刀万剐了!
凯斯也没用   
我觉得这个应该搞一个多部门联合探讨
NERF软蛋枪的比动能有多少?
玩具是仿真枪,仿真枪是枪支,仿64是制式枪支
真理多行一步就会成为谬误。
我看见啥了!?辐射的激光小手枪!
酒后胡言 发表于 2016-8-23 03:46
我是主张从严控制界定标准的。不过我作为外行看热闹认为,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通过多个标准和法律法规综合 ...
虽然你说的方案大体可行,但我想啊,警方是一定更愿意一刀切的,执行你这样的方案等于是增加他们执法的复杂程度,同时又减去了这一大块“无难度枪支案”的肥肉。所以类似的方案一定需要有约束力的第三方或者更高层机关制定并督促执行,所以这次最高检察院的态度让我看到了一定的希望,就是不知何时能提上日程。
SDS-Sauer 发表于 2016-8-23 08:23
我觉得这个应该搞一个多部门联合探讨
这个……在最高检或者人大都不知道何时能提上日程,现在只能说最高检有这么个态度,多部门联合探讨估计是个遥遥无期的事情。
虽然你说的方案大体可行,但我想啊,警方是一定更愿意一刀切的,执行你这样的方案等于是增加他们执法的复 ...
我就是这样想的
温州小黄 发表于 2016-8-23 12:25
我就是这样想的
问题是我们怎么想都没用,看最高检的决心吧,就怕最高检内部对这事儿的意见都不统一,更别说废除那个荒唐的规定了。之前有人大代表也最这事儿发过声,要是人大和最高检能通力合作把这事儿办妥,甚至对废除很多乱七八糟的规定都有示范作用,那也是妥妥的为民办事了。然而人大的态度更无法捉摸,对这种事的关注度更低。所以说有希望,但也有忧虑。最大的问题在于,一旦这个规定废除,那之前那些贪功的执法人员和因为他们贪功而被冤入大牢的公民要何去何从?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阻力。
虽然你说的方案大体可行,但我想啊,警方是一定更愿意一刀切的,执行你这样的方案等于是增加他们执法的复 ...
挺好的,双赢。
问题是我们怎么想都没用,看最高检的决心吧,就怕最高检内部对这事儿的意见都不统一,更别说废除那个荒唐 ...

康师傅

其实我看呼格案能够平反,从事后那个姓冯被马上下狱,但罪名里没有呼格案,就感觉又是权力斗争,很可能和那个亲手杀人内蒙古自治区的头头倒台有关系。

就是不知道聂树斌案会怎么样发展
希望能明确枪枪支和玩具/道具枪,别扯什么仿真枪,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不知道盐枪算不算枪
进击的菊花 发表于 2016-8-24 14:23
不知道盐枪算不算枪
QQ图片20160817194323.png
你说呢?
艾铃吉祥 发表于 2016-8-24 16:48
你说呢?
盐枪你射到死都射不死人的...
只要长度达到真枪的一半就算真枪?忽然想到初中那会学校搞运动会,学校竟然有一只铜制左轮造型的发令枪,一次能上5发信号弹。那是别人看比赛,我们抢校长掏出来的子弹壳。放现在,这妥妥的算真枪
进击的菊花 发表于 2016-8-24 17:16
盐枪你射到死都射不死人的...
不需要能发射
不会改的,别做梦了。你了解为什么 用这个标准就行了。所有的专家和医生都会支持的。只有爱好者反对。这算啥?
不过,去正义网看看,近期有好多篇涉及枪支标准的讨论文字。
这是在吹风吗?
不会改的,别做梦了。你了解为什么 用这个标准就行了。所有的专家和医生都会支持的。只有爱好者反对。这算 ...

无论如何得改,改了不等于开放仿真枪啊?现在入罪标准太低,小贩、家长不慎就因为买玩具枪判了罪,这不胡来吗。不改标准那玩具枪变真枪还是“理所当然”,利益驱动下部分警察依然乐见查玩具枪,再说一个似是而非的“仿真枪”,二元定义,怎么可能用于刑事裁判呢?

先修改可笑恶法,继续禁仿真枪就是。
这是在吹风吗?
建议你多备泡面、茶叶,还有给你们科多购置几套硒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