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母去单位领了最后一笔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2:11:33
她退休前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不过规模不大。
家母退休之后,就是拿退休金,和原来单位没有什么关系。
原来单位长期亏损,早已经是停工状态,靠出租厂房维持几个未退休员工。
这次,市区改建,将工厂地皮全部征收,工厂彻底清盘,地皮给了经济补偿。然后工厂就把补偿给所有员工分了,退休的、在职的,都有份。
拿了钱,本来应该高兴,可我有点疑惑,国有企业的地皮算是国家的吧?理论上全民所有啊,现在,这补偿金只分给单位员工,这不是把工厂由理论上全民所有变成少数职工所有了?
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她退休前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不过规模不大。
家母退休之后,就是拿退休金,和原来单位没有什么关系。
原来单位长期亏损,早已经是停工状态,靠出租厂房维持几个未退休员工。
这次,市区改建,将工厂地皮全部征收,工厂彻底清盘,地皮给了经济补偿。然后工厂就把补偿给所有员工分了,退休的、在职的,都有份。
拿了钱,本来应该高兴,可我有点疑惑,国有企业的地皮算是国家的吧?理论上全民所有啊,现在,这补偿金只分给单位员工,这不是把工厂由理论上全民所有变成少数职工所有了?
这算不算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和国营企业是一个概念吗?都是全民所有制吗?
工厂地皮可以说是集体所有。
工厂地皮可以说是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制和国有还是不一样的
地皮应该是归国资委管理的,卖地皮的钱是国资委的,只是拿了一部分出来还债吧。
工厂地皮可以说是集体所有。
地方国企是归地方国资委管理的,也不是工厂员工们集体所有的。

楼主这个,应该是地方国资委处理完资产后,拿出部分钱来安置原有国企的员工的。
地方国企是归地方国资委管理的,也不是工厂员工们集体所有的。

楼主这个,应该是地方国资委处理完资产 ...
已经退休的人员也需要安置吗?
已经退休的人员也需要安置吗?
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国企,很多退休管理制度都很乱,不知道你家母的退休工资是企业给的还是社保给的,或者社保给一部分,企业自己补贴一部分。

另外中国现在说白了很多地方还是靠人治的,这些钱怎么分配领导说了算,假如领导家属亲戚在那个国企里面的多,那么分钱既能给自己博得名声又能有实际利益。
另外有些地方就算是有国企管理的制度但是因为计划经济惯性也没办法执行,再加上法不责众导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状况也经常出现。
已经退休的人员也需要安置吗?
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国企,很多退休管理制度都很乱,不知道你家母的退休工资是企业给的还是社保给的,或者社保给一部分,企业自己补贴一部分。

另外中国现在说白了很多地方还是靠人治的,这些钱怎么分配领导说了算,假如领导家属亲戚在那个国企里面的多,那么分钱既能给自己博得名声又能有实际利益。
另外有些地方就算是有国企管理的制度但是因为计划经济惯性也没办法执行,再加上法不责众导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状况也经常出现。
一笔糊涂账说不清楚的
很多老国企是靠着地皮吃饭。确实是占了便宜,当初那些地皮都是免费划拨的。
国企都是能分房子的!现在也能分吧?


严格来说不是地皮钱,而是增值的一部分。
再者,如果把这个钱收上去,就得财政支付(国营企业),很多都是已把先上交接着拨付的财务手续走完了,算不上国资流失,普通职工看不到而已。对政府来说,就是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而已。

严格来说不是地皮钱,而是增值的一部分。
再者,如果把这个钱收上去,就得财政支付(国营企业),很多都是已把先上交接着拨付的财务手续走完了,算不上国资流失,普通职工看不到而已。对政府来说,就是左口袋与右口袋的关系而已。
我们这也有这样的,卖地以后按人头把钱分了还是政府要求的,被各种上访堵门闹事搞怕了!
地是国家的,卖了之后也依然是国家的,中间转让“使用权”产生的费用 拿出一部分补偿给原来的职工

这跟其他各种形式的拆迁一个道理

僵尸国企越来越少了吧,以后不会增加新的国企了吧

地方国企是归地方国资委管理的,也不是工厂员工们集体所有的。楼
对,这应该算是给职工的安置费,因为这个企业彻底没了,国企会对职工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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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应该算最后的遣散费了,因为即使卖地,那也是企业产生了效益啊

这钱应该算最后的遣散费了,因为即使卖地,那也是企业产生了效益啊
僵尸国企越来越少了吧,以后不会增加新的国企了吧
会,兼并重组,当然小强继续当下去,总理都可以变民营了
杀之 发表于 2016-8-2 22:18
已经退休的人员也需要安置吗?
看看贵州茅台、五粮液等上市国企的财务报告,里面也有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一项开销的
“这次,市区改建,将工厂地皮全部征收,工厂彻底清盘,地皮给了经济补偿。然后工厂就把补偿给所有员工分了,退休的、在职的,都有份。”
根据楼主这段来分析,应该是地皮升值的部分。
随着城市开发,原来老国营工厂在的地段都成了市区,地价涨的很高。
我们企业退休员工退休金完全在社保局管。但是企业偶尔还是会给退休职工小福利
国企的“优越性”之一。
鉴于国企对员工的“负责到底”,而政府往往对国企也是“负责到底”,我要是国企员工或员工亲属,我也觉得国企就是好。
失落的潜水军团 发表于 2016-8-3 09:32
“这次,市区改建,将工厂地皮全部征收,工厂彻底清盘,地皮给了经济补偿。然后工厂就把补偿给所有员工分了 ...

这个做法也要看什么单位,我有一个高中同学也是老国营无线电厂下岗的,他们单位本来就在市区,城区扩建后更成了核心区域,但是他们职工一分钱好处也没有拿到
杀之 发表于 2016-8-2 22:18
已经退休的人员也需要安置吗?
退休金是社保发吗?
应该是这块地盘上的房屋等的拆迁补偿,因为LZ自己都说了,原先房屋出租可以赚钱,补贴给职工。

我丈母娘现在领的工资是社保发的,但她原先单位的厂房还在,也是出租,听说如果拆迁,也可以分到钱。
回答一下版主的问题

1、国企的特殊时代。国企时代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是糊涂账。但是糊涂账里面也是有道理的,基本的道理就是工人阶级奉献,国家给工人很高的政治地位和福利待遇,但是工资并不是很高,这就是工人阶级当家做主。

2、土地的性质问题。现有国有企业,再有土地性质问题的,国企在土地性质问题之前的。而且国有企业的土地并不就是全民所有,其实很多是集体所有的。可以做一个类比,以前村里的土地,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的,国企土地也是一样的。

3、国企转制的经济问题。国企转制核心就是发挥优势,吧企业搞好,搞不好就给能搞好的人搞好,实在搞不好就让以前的主人,即职工别吃亏,吧企业散了。国有企业最值钱的现在只有土地了,而且土地再开发,溢价是惊人的。再开发的巨额利益中,有一些给职工,不算个事。这世界这样的事情多了,拆迁户不都是一夜暴富的,给谁讲理去啊。

4、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个真不算上流失,如果主动把企业作死,低价或者不值钱买给别人,领导们赚回扣,这是流失。企业走到走头了,散之前给员工一点福利,这也是人之常情,真算不算流失。在计划经济时代,员工是企业主人,企业散的时候有一点补偿金,真算不算什么。

5、公平不公平的问题,正义不正义的问题。没有绝对的公平和正义,或者说,绝对的公平和正义是不能兼得的。企业没倒,没大规模下岗,没有员工闹起来,政府没有出大钱填窟窿,社会也没有付出巨额的成本,工厂原址改建后,工人、地产资本、政府,周边居民(未来房价上涨收益)都是受益者,这是国企散之前很好的归宿了,也是很多人都支持的事情。全民的事情,没办法搞得公平的。
回答一下版主的问题

1、国企的特殊时代。国企时代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是糊涂账。但是糊涂账里面也是有道 ...
我看完你这段话,说的其实就两句:
我们就这样了,怎么着,
我们就是比其他工人要求更多,怎么着
平流层2.0 发表于 2016-8-3 11:36
我看完你这段话,说的其实就两句:
我们就这样了,怎么着,
我们就是比其他工人要求更多,怎么着
有时候现实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个当妈的如果奶够,有一个家伙多吃一口就吃一口吧,别闹就行。

很多事情就是如此,如果非要极致公平,惹出的事情比多吃一口要多得多
有时候现实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个当妈的如果奶够,有一个家伙多吃一口就吃一口吧,别闹就行。

很 ...
没有人说要极致公平,但是,这于法于理都不符的事,过分了点儿
平流层2.0 发表于 2016-8-3 11:47
没有人说要极致公平,但是,这于法于理都不符的事,过分了点儿
这事情违法哪一道法律了?好像没有吧?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

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

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

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他

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

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民法明确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地上附着物归个人。比如房屋,房证上署明使用期50年,到期时,收归国有。

这笔钱是赔土地的,还是赔偿土地上的建筑的,现在也不确定。土地应该是集体所有的,建筑业应该是的,那么给职工一部分赔偿金和农民拆迁是类似的,有啥不合法的呢?

再说,民事案件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没有诉讼主体,怎么能说别人不合法呢?合不合法只能法官判决说了算的,不是凭感觉的。



这事情哪里不合理了,好像也没有吧?
退休金是社保发吗?
退休金全部由社保出呢。
这事情违法哪一道法律了?好像没有吧?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

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怎么会扯上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事情违法哪一道法律了?好像没有吧?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

国企的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是老国企,一般(绝大多数)是政府划拨的,如果是大改制后新成立的国企,土地来源就相对复杂一些。
政府划拨给国企使用的土地,无论政府是怎么得到那块土地,都不应该把土地收益分给该国企的员工,因为这是国有资产,不是该国企的资产,即使是该国企买下了使用权,也不应该把土地收益分给员工,因为,国企是全民的,不是该国企的员工的。
国企员工只不过是国企聘用的劳工,他们不是国企的所有者。
国企员工的一大思维误区是,以为自己是国企的主人,也就是所谓主人翁情结。
殊不知,这是非常错误的,这相当于给地主家做长工做出地主家少爷的感觉来。。。
国企员工的一大思维误区是,以为自己是国企的主人,也就是所谓主人翁情结。
殊不知,这是非常错误的,这相 ...
嗯,听闻你家是地主,你家破产的时候,会给干不动的前长工发钱么?
国企的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是老国企,一般(绝大多数)是政府划拨的,如果是大改制后新成立的国企,土地来 ...
国企给职工分房子,允许职工买下单位的房子,这合理吗?为何有的允许个人买下,有的不允许买下?
嗯,听闻你家是地主,你家破产的时候,会给干不动的前长工发钱么?
你家才是地主,你全家都是地主。
国企的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是老国企,一般(绝大多数)是政府划拨的,如果是大改制后新成立的国企,土地来 ...

哦,以前的国企还自建学校,住房,幼儿园,等等,说实话,我看不出以前的国企跟现在的军队所占有的土地有什么区别?现在要收回军队的土地,不花白花花的银子,军队会让出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