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周世锋们危害国家安全被起诉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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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周世锋们危害国家安全被起诉咎由自取



2016年07月15日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评论员


  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死磕”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案在当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案件今天有了最新进展,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只黑手!
  在律师圈的江湖里,周世锋为首的一伙人是一种诡异的存在。这群人有个称谓叫做"死磕派"或是"维权律师",他们打着"维权"的幌子,披着法律的外衣,实际干的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面采取教唆诉讼、绑架诉讼等手段,或是直接咆哮公堂、扰乱司法秩序,一面非法聚集滋事、非法炒作热点事件、攻击国家法律制度、扰乱社会稳定;其言其行已经严重背离法律的要求,构成犯罪。
点击进入下一页
  通过闹法庭、搞“死磕”、聚众闹事、抹黑法官、煽动舆论等惯用操作手法,庭内庭外,网上网下互为呼应,将一桩桩本该依法独立审理的案件,炒成敏感政治事件,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以此来扬名获利。
  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的背后,都有这样一只黑手在恶意操纵。
  护身符失效!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就任应天府府尹的贾雨村,要审打死人的薛蟠。手下的门子递来一张“符”,上书本地豪门大户的姓名与官爵,暗指贾、薛、史等大户。
  今天的中国,再也没有“护身符”这样的丹书铁券免罪金牌!
  “维权律师”,这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师就是律师,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什么要单独标榜?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傳莹就曾在2016年两会时表示,“维权律师”的这种提法,我不赞同,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
  在现实中,有的律师的确这样自封,或者彼此这样捧,并在一些媒体推波助澜,逐渐形成了“维权律师”的特殊涵义。也就是这样,有些人借机就给自己冠以“维权律师”的桂冠,好像给自己戴了一顶刀枪不入的安全帽。仿佛有了“维权律师”的称谓就能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上,仿佛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司法正义的伸张,不可能违法,政府在任何情况下对他们依法追究都是邪恶的。
  任何社会,政治和法律都挨得很近,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个人行为与挑战国家安全和根本政治制度做主动结合,那么他就有可能早晚踩到法律的红线。事实上一些所谓“维权律师”的行为早就超越了公众对这个职业的通常认识,把在法庭上的较真和死磕转变成舆论场上的对抗,而且公开揶揄、反对国家现行政治路线,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他们中的很多人并非、或者不仅仅是“为理想而战”,而有着自己独特的利益计算公式,就是这样,从法律工作者变成了法律的制裁对象。
  又是境外颠覆势力这只手!
  在谈这只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位被害惨了的美女——赵威(网名:考拉)。
  赵威作为涉案的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去年曾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7月7日,因对自己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且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同意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释放当晚,赵威在其微博上发表公开信,表达了自己被所谓“维权律师”群体欺骗、利用和伤害后的愤怒与心寒。公开信直指境外机构颠覆手法:“以‘反酷刑’的研究名义,通过资助项目来搜集、整理一些国内敏感案事件的资料并进行炒作,借此抨击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鼓动改变现行体制,以实现中国“和平转型”。组织研讨会实际是给‘维权律师’和敏感人士提供认识和交流的平台,使这些人成为他们在中国进行渗透和平演变的帮手和棋子。”
  不禁让人恍然一悟,又是这只幕后黑手呐!
  国际政治的博弈总会渗透到各方各面,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指责,一直是西方在话语上的强项。中国正在全面加快改革,司法建设和人权保障首当其冲。从政府到民间,无数力量一直做着前赴后继的努力,其中包括广大律师所做的默默无闻的工作。西方无从下手,只能把对中国人权的关注集中到少数的异见人士身上,那些所谓“意见领袖”,资助他们进行“对抗”,于是,少数“维权律师”事实上就成为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的具体杠杆。
  去年警方批捕这伙犯罪嫌疑人时,网上就曾一片躁动。西方舆论夸大被抓律师的人数,把所谓“抓律师”作为中国社会的突出行动来炒作,指责中国司法当局“打击捍卫人权的律师群体”,还硬生生地制造了一个中国政府“打压维权律师运动”出来。
  妄图通过“舆论审判”来影响司法公正是幼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罪刑法定。这些律师和帮手被依法拘留、刑侦,然后逮捕并提起公诉,最终他们的罪名是否成立,不是公知,更不是西方话语能左右决定的,只能由法院依照中国的法律做出裁定。
  在笔者看来,西方把对中国的人权定义集中到了“对抗政治体制自由”上,似乎出一个反体制的律师因违法遭到刑事追究,中国的所有人权建设就都化为乌有了。中国是法制社会,法律没有例外。一个人不管是谁,不管什么身份,触碰法律的底线,结果必然是自食其果。在社会价值多元的时代,法律是辨别是非的最高准绳,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今,检察机关已经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指控了周世锋等4名犯罪嫌疑人。关心此案的人,都应对最终到来的法院判决予以尊重。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07-15/7940967.shtml评论:周世锋们危害国家安全被起诉咎由自取



2016年07月15日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评论员


  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死磕”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案在当时引起舆论强烈反响,案件今天有了最新进展,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只黑手!
  在律师圈的江湖里,周世锋为首的一伙人是一种诡异的存在。这群人有个称谓叫做"死磕派"或是"维权律师",他们打着"维权"的幌子,披着法律的外衣,实际干的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一面采取教唆诉讼、绑架诉讼等手段,或是直接咆哮公堂、扰乱司法秩序,一面非法聚集滋事、非法炒作热点事件、攻击国家法律制度、扰乱社会稳定;其言其行已经严重背离法律的要求,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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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闹法庭、搞“死磕”、聚众闹事、抹黑法官、煽动舆论等惯用操作手法,庭内庭外,网上网下互为呼应,将一桩桩本该依法独立审理的案件,炒成敏感政治事件,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以此来扬名获利。
  黑龙江庆安、江西南昌、山东潍坊、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湖北武汉……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的背后,都有这样一只黑手在恶意操纵。
  护身符失效!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就任应天府府尹的贾雨村,要审打死人的薛蟠。手下的门子递来一张“符”,上书本地豪门大户的姓名与官爵,暗指贾、薛、史等大户。
  今天的中国,再也没有“护身符”这样的丹书铁券免罪金牌!
  “维权律师”,这个在法律界颇受争议的称谓。一些司法人士表示,律师就是律师,所有律师的宗旨都应是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什么要单独标榜?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傳莹就曾在2016年两会时表示,“维权律师”的这种提法,我不赞同,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
  在现实中,有的律师的确这样自封,或者彼此这样捧,并在一些媒体推波助澜,逐渐形成了“维权律师”的特殊涵义。也就是这样,有些人借机就给自己冠以“维权律师”的桂冠,好像给自己戴了一顶刀枪不入的安全帽。仿佛有了“维权律师”的称谓就能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上,仿佛所做的一切都是对司法正义的伸张,不可能违法,政府在任何情况下对他们依法追究都是邪恶的。
  任何社会,政治和法律都挨得很近,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个人行为与挑战国家安全和根本政治制度做主动结合,那么他就有可能早晚踩到法律的红线。事实上一些所谓“维权律师”的行为早就超越了公众对这个职业的通常认识,把在法庭上的较真和死磕转变成舆论场上的对抗,而且公开揶揄、反对国家现行政治路线,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他们中的很多人并非、或者不仅仅是“为理想而战”,而有着自己独特的利益计算公式,就是这样,从法律工作者变成了法律的制裁对象。
  又是境外颠覆势力这只手!
  在谈这只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位被害惨了的美女——赵威(网名:考拉)。
  赵威作为涉案的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去年曾被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7月7日,因对自己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且态度较好,公安机关同意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释放当晚,赵威在其微博上发表公开信,表达了自己被所谓“维权律师”群体欺骗、利用和伤害后的愤怒与心寒。公开信直指境外机构颠覆手法:“以‘反酷刑’的研究名义,通过资助项目来搜集、整理一些国内敏感案事件的资料并进行炒作,借此抨击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鼓动改变现行体制,以实现中国“和平转型”。组织研讨会实际是给‘维权律师’和敏感人士提供认识和交流的平台,使这些人成为他们在中国进行渗透和平演变的帮手和棋子。”
  不禁让人恍然一悟,又是这只幕后黑手呐!
  国际政治的博弈总会渗透到各方各面,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指责,一直是西方在话语上的强项。中国正在全面加快改革,司法建设和人权保障首当其冲。从政府到民间,无数力量一直做着前赴后继的努力,其中包括广大律师所做的默默无闻的工作。西方无从下手,只能把对中国人权的关注集中到少数的异见人士身上,那些所谓“意见领袖”,资助他们进行“对抗”,于是,少数“维权律师”事实上就成为西方与中国进行政治博弈的具体杠杆。
  去年警方批捕这伙犯罪嫌疑人时,网上就曾一片躁动。西方舆论夸大被抓律师的人数,把所谓“抓律师”作为中国社会的突出行动来炒作,指责中国司法当局“打击捍卫人权的律师群体”,还硬生生地制造了一个中国政府“打压维权律师运动”出来。
  妄图通过“舆论审判”来影响司法公正是幼稚的。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罪刑法定。这些律师和帮手被依法拘留、刑侦,然后逮捕并提起公诉,最终他们的罪名是否成立,不是公知,更不是西方话语能左右决定的,只能由法院依照中国的法律做出裁定。
  在笔者看来,西方把对中国的人权定义集中到了“对抗政治体制自由”上,似乎出一个反体制的律师因违法遭到刑事追究,中国的所有人权建设就都化为乌有了。中国是法制社会,法律没有例外。一个人不管是谁,不管什么身份,触碰法律的底线,结果必然是自食其果。在社会价值多元的时代,法律是辨别是非的最高准绳,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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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07-15/7940967.shtml
周世峰等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公诉 揭秘其惯用伎俩

2016年07月15日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7月15日讯 今天,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国4人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我们常说“人因法而安 国因法而兴”,但偏偏就有人学法知法而不守法,打着“法律人”的幌子,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由律师、推手和所谓的“访民”相互勾连,与西方反华势力相勾结,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这些曾经的“法律人”是如何亲手将自己推上被告人席?又是怎样一步步堕向深渊的?
  我们把时间倒回到2015年。

  “死磕”律师:自导自演自摧残
  2015年,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北京、天津、黑龙江、山东、福建等多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不法团伙。
  如果你觉得这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知法犯法”案件,可就大错特错了,事实证明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策划、有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有勾结的团伙。他们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行动圈”。
  据侦查机关前期掌握的证据,“行动圈”共分三层,组织核心层,包括今天被提起公诉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周世锋、刘四新、黄立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这些人在行动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周世锋等人是“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除此之外,“圈”里的“摄像”和“后期制作”还扮演着公关和网络水军的角色,便于后期的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并有专人整理相关内容,发到境外网站,制造更为强大的舆论压力。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供述,他们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商讨计划,还通过微信、QQ群、“电报”等即时通讯进行沟通联系,煽动策划,业务培训,让参与律师不要按照法律程序走,不要遵守法庭秩序,要强势一些,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案件。
  “‘电报’主要用于组织串联,里面的言论基本都是攻击党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们在里面策划、组织各种声援活动,可以设定时间删除图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让政府知道。”
  想让一个案件迅速发酵成一起全国性的舆论事件,除了精心组织策划外,“剧本”和“演员”也很重要,周世锋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甚至用伪造律师执业履历、律师证等手段招收一些胆大、有前科的人员充当“律师”,利用他们“敢冲敢打”的“特长”给以资助,培养成公开对抗法庭,幕后挑头滋事的“骨干成员”。
  在代理案件时,周世锋除了看代理费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一旦找好切入口,“死磕”律师就开始挑事、再有推手策划组织,“访民”围观滋事。他们用散布谣言、人肉搜索、给官员“设灵堂”、聚集“访民”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拉横幅等方式伪装成戴着追求事实真相的面具的“正义使者”,以此来达到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的目的。
  “从我2013年进入这个圈子,只要国内发生一些敏感事件,他们就按这种固定的模式和流程进行炒作。”翟岩民说。
  他们专门选择热点案件、事件进行炒作,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并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作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 在这种炒作模式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还从中借机敛财,特别是那些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境外那些网站会联系他们,给他们钱”其目的不言而喻。
  他们通过采取庭内扰序庭外滋事,来炒热事件,用假象引导舆论,对政府施压,他们这种行为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治,把当事人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成为律师队伍里的害群之马。
  境外势力:自说自话自打脸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更多的事实指向了周世锋们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连,从事着不可告人的犯罪活动。
  据了解,周世锋与加入地下教会的胡石根、勾洪国、翟岩民等人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2014年以来,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有关颠覆国家政权培训,参与炒作热点案件,并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期间,勾洪国出资并联络胡石根、周世锋、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形成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
  除此之外,锋锐律师事务所和部分“死磕”律师还接受境外资助,利用舆论炒作国内敏感案事件,宣扬一些极具煽动性的消息,锋锐律所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的多张图片也显示,美联社记者以及德国二台等欧美媒体曾多次前往锋锐律所。
  而在2015年7月10日,美国著名反华议员克里斯。史密斯也曾发出抗议,“强烈谴责”中国逮捕拘押“维权”律师的行为,但因失语承认了他曾亲自见过被抓捕律师中的一些人。
  据媒体报道,史密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反华老手,他曾在2006年至2014年期间在美国的多起反华事件中露面。
  近日,西方舆论又以较大规模炒作所谓“7.09律师大抓捕”一周年。美德英三国外交当局或驻华使馆于9日分别发表声明,渲染“7.09事件”的严重性,要求中国释放涉案律师,妄图借“人权话题”对我政治体制施压。一些西方律师组织和团体发表联署公开信,向中国政府施压。美国律师协会还在9日给被拘留的王宇“隔空”颁发了“国际人权奖”。
  针对“人权问题”,中国始终态度明确,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中国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始终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死磕”律师也要认清现实,不要妄图借助西方势力来炒作“7.09事件”,企图对抗法律。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为“法律人”的个别律师知法犯法更应严惩。
  正如犯罪嫌疑人翟岩民说:“我觉得对于律师而言,要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锋锐所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07-15/7940948.shtml
臭鸡蛋和苍蝇是伴生的!都要清理!拿出剔骨疗伤的勇气!
程序正义性!
揍死这帮狗日的!
敏感话题,不想作评论!
这都是内鬼,也是寄生虫
朝阳群众会举报他们嫖娼的。。。。。。
上一次收拾律师哪位现在日子过得也不怎么着
死磕派,不过不是和老百姓死磕,那就够了,多少敬佩他们是个汉子。
洗地的果然来了,
和老百姓死磕没人给赞助,就像有的留言的,不捧臭脚攻击中共怎么月入8k?
斩了这伙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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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cjdbd 发表于 2016-7-15 23:56
和老百姓死磕没人给赞助,就像有的留言的,不捧臭脚攻击中共怎么月入8k?
我也不是中共党员,这个国家我也不是主人,何必要有太多代入感,看热闹就行。
呵呵,想起崔永元的话:天朝没有新闻,只有宣传~~~~~~~~~~~~
不当自己是这个国家主人的,那是客人咯?你也不是事不关己看热闹的心态嘛,你不是正在让这个国家的主人当个冷漠看客吗?
一砂 发表于 2016-7-15 20:37
臭鸡蛋和苍蝇是伴生的!都要清理!拿出剔骨疗伤的勇气!

你的话让我想起了 鲁迅的某部发人深醒小说里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