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作弊被抓朝老师泼墨:我爸是副所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0:09
原标题:河南女生作弊被抓朝监考教师泼墨,她爸是副所长?官方未确认

因作弊被学校通报,河南省潢川县潢川高中一名女学生向监考教师泼墨水报复。网传该女生当时曾大喊“父亲为北所副所长”。7月13日,潢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警方已介入调查。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派出所没有姓余的副所长及所长。

7月9日,“潢川在线”出现爆料贴称,7月8日上午,潢川高中一名高二女学生向女教师泼墨水、喷不明液体,并抓伤女教师手臂,嘴里还喊着“把你打成轻伤不用负责”。

网友们爆料称,事情因女学生考试作弊被抓而起。网传“潢川高中教师交流群”QQ群截图显示,女学生余某作弊被抓,第二天一早伺机向监考老师莫某某“报复”,嘴里还喊着“父亲为北所副所长”,“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把你)打成亲(轻)伤就没有事”。见爱人被学生侮辱,莫某某的丈夫气愤之下打了一下余某,后被警方带走。

多张网传照片显示,一名身穿红色裙子的女子脸部、颈部、裙子等均被黑色液体浸染,手臂亦有伤痕。知情网友指出,照片中的女子就是监考教师莫某某。

针对此事,潢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具体情况以警方发布的通报为准。

潢川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

潢川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潢川7月11日通报称,7月8日7时许,潢川高中15岁学生余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通报,从而向监考老师莫某某身上泼墨水,并抓伤其胳膊。随后,余某被莫某某的丈夫张某打了两巴掌。

潢川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已成立由治安、法制、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针对“女学生叫嚣‘家里有人’”的说法,潢川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他有留意到网络上的“传言”,但不清楚是否属实。潢川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派出所没有姓余的副所长及所长。
http://news.ifeng.com/a/20160713/49346697_0.shtml原标题:河南女生作弊被抓朝监考教师泼墨,她爸是副所长?官方未确认

因作弊被学校通报,河南省潢川县潢川高中一名女学生向监考教师泼墨水报复。网传该女生当时曾大喊“父亲为北所副所长”。7月13日,潢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警方已介入调查。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派出所没有姓余的副所长及所长。

7月9日,“潢川在线”出现爆料贴称,7月8日上午,潢川高中一名高二女学生向女教师泼墨水、喷不明液体,并抓伤女教师手臂,嘴里还喊着“把你打成轻伤不用负责”。

网友们爆料称,事情因女学生考试作弊被抓而起。网传“潢川高中教师交流群”QQ群截图显示,女学生余某作弊被抓,第二天一早伺机向监考老师莫某某“报复”,嘴里还喊着“父亲为北所副所长”,“在他的管辖范围内(把你)打成亲(轻)伤就没有事”。见爱人被学生侮辱,莫某某的丈夫气愤之下打了一下余某,后被警方带走。

多张网传照片显示,一名身穿红色裙子的女子脸部、颈部、裙子等均被黑色液体浸染,手臂亦有伤痕。知情网友指出,照片中的女子就是监考教师莫某某。

针对此事,潢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具体情况以警方发布的通报为准。

潢川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

潢川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潢川7月11日通报称,7月8日7时许,潢川高中15岁学生余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通报,从而向监考老师莫某某身上泼墨水,并抓伤其胳膊。随后,余某被莫某某的丈夫张某打了两巴掌。

潢川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已成立由治安、法制、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针对“女学生叫嚣‘家里有人’”的说法,潢川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他有留意到网络上的“传言”,但不清楚是否属实。潢川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该派出所没有姓余的副所长及所长。
http://news.ifeng.com/a/20160713/49346697_0.shtml
没毕业就开始坑爹了!!!
女生应该说的是亲爹是副所长
是否姓余倒不是主要问题
教育没有惩戒,这样的事越来越多
小地方派出所的确是一霸
赶紧查一下她爸
15岁啊,只要不是故意打成重伤真没事。
hhffcc 发表于 2016-7-13 17:37
15岁啊,只要不是故意打成重伤真没事。
好像直接捅死也没事吧,
咱的法律不是保护这个吗。
且不说是不是干爸爸。

这要是有真有个姓徐的领导,丫可上哪说理去。
大胃王 发表于 2016-7-13 17:40
好像直接捅死也没事吧,
咱的法律不是保护这个吗。

14~16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只是判的时候从轻或者减轻。
天底下最危险的干部级别就是副职。
hhffcc 发表于 2016-7-13 17:44
14~16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只是判的时候从轻或者减轻 ...
谢谢指点,
换老百姓的孩子就不止是泼墨了,得用刀捅了。
用这个方式认爹真的好吗?
江湖流言:该女生父亲现任潢川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其实,不到18岁,打伤人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