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院校"的重要地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46:04


      国防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共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学院(西工大)、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成电)、南京航空学院(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学(导弹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 & 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 & 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 & 导弹&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科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直升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军电)、华东工学院(南炮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七机部(航天部)。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划归七机部(航天部)和六机部(船舶部)。上海交大分配到六机部(船舶部),后来又转到教育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归到三机部(航空部)。北理工、南理工归到五机部(兵器部)。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成电)、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电)被分到四机部(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

      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

——西北工业大学(航空、航天、航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
——哈尔滨工程大学(航海、核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
——北京理工大学(兵器)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

     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大学。1999年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陆续进入教育部985工程大学,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全额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防科工委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国防科工委直属的7所高校也相应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管理。

      国防院校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共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通过的大学共27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从2003年开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总资助也都超过5亿。

      国防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共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学院(西工大)、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成电)、南京航空学院(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学(导弹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 & 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 & 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 & 导弹&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科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直升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军电)、华东工学院(南炮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七机部(航天部)。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划归七机部(航天部)和六机部(船舶部)。上海交大分配到六机部(船舶部),后来又转到教育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归到三机部(航空部)。北理工、南理工归到五机部(兵器部)。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成电)、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电)被分到四机部(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

      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

——西北工业大学(航空、航天、航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
——哈尔滨工程大学(航海、核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
——北京理工大学(兵器)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

     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大学。1999年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陆续进入教育部985工程大学,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全额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防科工委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国防科工委直属的7所高校也相应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管理。

      国防院校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共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通过的大学共27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从2003年开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总资助也都超过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