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战士截获毒枭2000万现金 索贿500万放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32:45
(原标题:截获毒枭2000万元现金 边防官兵索贿500万放行)

信息时报讯 边防官兵查获嫌疑人,不依法履职,反而索要500万现金后放走毒枭,检查站站长、政委及值班战士等多人涉案。近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值班战士郑某,被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法院查明,2011年7月某日晚,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乾、陈某以及郑某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永(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陈某拦停,郑某、林某乾、陈某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经林某乾、陈某、郑某等人检查,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林某乾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干部张某野报告,张某野查看后,向值班领导陈某群汇报。在检查过程中,林某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张某野将林某永的意思向陈某群报告后,陈某群将该情况报告给站长林某松。林某松指示陈某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某锐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陈某群按照林某松的指示,最终与林某永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并由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乾、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陈某群将林某松的意思告知张某野,由张某野通知林某乾等人搬走500万元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某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致使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法院认为,郑某等三名战士认真履职,查获了毒贩并拒绝其意图行贿100万元要求放人的请求,行为可嘉,本有立功可能。但因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贪念导致锒铛入狱。郑某固有自身立场不坚定的因素,但其违法行为更多系外因导致,法院鉴此对其从宽处罚。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另据了解,陈某群、张某野、林某乾、陈某等人也已获刑。

http://news.163.com/16/0623/05/BQ7LE2V20001124J.html(原标题:截获毒枭2000万元现金 边防官兵索贿500万放行)

信息时报讯 边防官兵查获嫌疑人,不依法履职,反而索要500万现金后放走毒枭,检查站站长、政委及值班战士等多人涉案。近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新城分站值班战士郑某,被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法院查明,2011年7月某日晚,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乾、陈某以及郑某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永(另案处理)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陈某拦停,郑某、林某乾、陈某等人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经林某乾、陈某、郑某等人检查,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林某乾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干部张某野报告,张某野查看后,向值班领导陈某群汇报。在检查过程中,林某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张某野将林某永的意思向陈某群报告后,陈某群将该情况报告给站长林某松。林某松指示陈某群,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某锐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陈某群按照林某松的指示,最终与林某永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并由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乾、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陈某群将林某松的意思告知张某野,由张某野通知林某乾等人搬走500万元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某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致使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法院认为,郑某等三名战士认真履职,查获了毒贩并拒绝其意图行贿100万元要求放人的请求,行为可嘉,本有立功可能。但因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贪念导致锒铛入狱。郑某固有自身立场不坚定的因素,但其违法行为更多系外因导致,法院鉴此对其从宽处罚。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另据了解,陈某群、张某野、林某乾、陈某等人也已获刑。

http://news.163.com/16/0623/05/BQ7LE2V20001124J.html
不依法履职实在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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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看边防够黑的
从这看边防够黑的
是黑猫白猫教育出来的
还是去年发的那个帖子的后续吧????
这个事儿都好久好久了撒。。。
事发后其实当中很多人都退伍退役了,主要是那个毒贩后来又被抓,才供出这个事儿来的。(靠检举揭发 期望戴罪立功不要立即死刑的那种....)


我觉得那小兵 如果当时违背领导意志 坚持不放人 后果也会悲剧。
弄不好被制造成烈士 挡人财路 别人很容易起杀心的

换做我 如果当时层层领导都让我放人。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事后举报还是会把自己牵扯进来 。怎么有可能都会倒霉,  不如 很下心 想法子把2000万全吞了

我觉得那小兵 如果当时违背领导意志 坚持不放人 后果也会悲剧。
弄不好被制造成烈士 挡人财路 别人很容易起杀心的

换做我 如果当时层层领导都让我放人。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事后举报还是会把自己牵扯进来 。怎么有可能都会倒霉,  不如 很下心 想法子把2000万全吞了
只判了1年零1个月而已,法律?!
这个是在复役期间犯的案,难道不要上军事法庭吗?
自毁长城,无药可救。
kiribati 发表于 2016-6-23 16:23
这个是在复役期间犯的案,难道不要上军事法庭吗?
公安现役犯罪由地方管辖。
要博眼球 标题应该这样写。

边防士兵 服从上级命令 放走毒贩, 却被判刑。
军人真的应该无条件服从命令么? 打六个问号

这样写 才能带的起节奏来
一个发小就是那个地方的公安现役,转业回来没两年。
大概说了说那边提一个边防所长的价格,甚至一个艇长价格,都令人咋舌。
jl87 发表于 2016-06-23 12:53
从这看边防够黑的

货物有猫腻的,海关扒层皮,边防再扒层皮
来自: 手机APP客户端
itaskol 发表于 2016-6-23 15:35
我觉得那小兵 如果当时违背领导意志 坚持不放人 后果也会悲剧。
弄不好被制造成烈士 挡人财路 别人很容易 ...
主要是手不够黑,把这毒贩做了,2KW到手,还没这事了。
边防部队 自身性质就很奇葩。武警现役,确受公安领导。 属于公安领导的部队。
犯了事 上地方法院。
那和 公安现役部队的官兵老婆 同居, 算不算 破坏军婚罪啊
甚麼無奈,三名蠢蛋!
如果當其時開價三百萬放水,每人收分得的,就比後來人家手指縫漏出來的還要多;而且人少雜音少,東窗事發機會小;最重要的是:收錢的人數少,層次低,交出來也不算功勞,換不來一年半載的減刑.
itaskol 发表于 2016-6-23 15:35
我觉得那小兵 如果当时违背领导意志 坚持不放人 后果也会悲剧。
弄不好被制造成烈士 挡人财路 别人很容易 ...
如果是我,除了金主與我等三人,沒有第五個人知道.
如果是我,除了金主與我等三人,沒有第五個人知道.
如果是我 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 灭了金主 。。。反正他是人渣,
2000万现金 吸引力蛮大。。。
itaskol 发表于 2016-6-23 20:58
如果是我 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 灭了金主 。。。反正他是人渣,
2000万现金 吸引力蛮大。。。
嗯,可能的話.......沙沙滾,心腸要夠狠;
其實在江湖打滾,緊記著,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除此之外,第三選擇都是下策.......
話題中三位,通知上司,為別人發財,那是下下策.
边防部队 自身性质就很奇葩。武警现役,确受公安领导。 属于公安领导的部队。
犯了事 上地方法院。
那和  ...
你知道消防,边防为什么要实行现役制吗?如果你感兴趣,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只判了1年零1个月而已,法律?!
能不能认认真真看文章,动动脑子!此事主要是领导的责任,底下的小兵只是执行命令!
这个是在复役期间犯的案,难道不要上军事法庭吗?
你搞清楚,公安边防是公安现役部队,不是武警,不受用《武警法》,公安现役官兵违法犯罪由地方处理
你知道消防,边防为什么要实行现役制吗?如果你感兴趣,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因为省钱。养一个公安民警 养一个职业消防 太贵了 ,养一个义务兵才几个钱。
因为省钱。养一个公安民警 养一个职业消防 太贵了 ,养一个义务兵才几个钱。
呵呵,那我先说说我对边防的认识。你了解边境地区的情况吗?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黑龙江这些省份的边境地区地广人稀,气候恶劣,又远离城市,改成公务员,谁去?哪一个公安民警愿意在那儿待个十年八年?消防也改成公务员,又有多少人会去考?
xin010nix 发表于 2016-6-23 16:13
只判了1年零1个月而已,法律?!
法官不是说了嘛。主要犯罪人是领导,小兵属于被胁从,并且有自首情节。


至于那几个主犯判了多少年,文中没有写。
现在超大的质量令人堪忧啊
呵呵,那我先说说我对边防的认识。你了解边境地区的情况吗?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黑龙江这些省份的 ...
消防是应该职业化 但并不需要公务员化,是不是该受公安领导,相信这大肥肉 公安也不愿意放手
公安边防  公务员化是可以的, 干部可以援助, 基层多用本地人, 加总有愿意去的热血青年
消防是应该职业化 但并不需要公务员化,是不是该受公安领导,相信这大肥肉 公安也不愿意放手
公安边防   ...
消防消防,是消和防。防的话,权力是挺大的,可是责任更大。把防火这块划给安监局的呼声也很高,灭火还是公安领导,这个没有什么争议的。
消防消防,是消和防。防的话,权力是挺大的,可是责任更大。把防火这块划给安监局的呼声也很高,灭火还是 ...
灭火由公安领导是没啥争议, 但灭火人员 是不是主要该由义务兵构成有争议。
灭火由公安领导是没啥争议, 但灭火人员 是不是主要该由义务兵构成有争议。
其实危险的火场是基本不派新兵上的,这些新兵去了也主要负责保障供水等比较安全的工作,真正危险的打火,是由带队基层军官,和士官及退役士官反娉,算半职业吧。
leekkeek 发表于 2016-6-24 08:49
法官不是说了嘛。主要犯罪人是领导,小兵属于被胁从,并且有自首情节。
主犯还没落网
kiribati 发表于 2016-6-23 16:23
这个是在复役期间犯的案,难道不要上军事法庭吗?
在你喷体制,喷司法制度之前,先科普一下,公安边防属于公安现役部队,不归军事法院管理,属于地方管理
itaskol 发表于 2016-6-23 19:49
边防部队 自身性质就很奇葩。武警现役,确受公安领导。 属于公安领导的部队。
犯了事 上地方法院。
那和  ...
6年前就有司法解释出来了,属于!
itaskol 发表于 2016-6-24 00:00
因为省钱。养一个公安民警 养一个职业消防 太贵了 ,养一个义务兵才几个钱。
广东顺德公边,一个普通的1期士官,月工资1万多,比很多地方的公安干警工资都高。
lawchang 发表于 2016-6-24 11:46
主犯还没落网
你说那个副团职的那个?跑了几年,都抓不到,听说到柬埔寨了。
你说那个副团职的那个?跑了几年,都抓不到,听说到柬埔寨了。
鬼知道是不是跑了,我还觉得更有可能被灭口了呢。他身上的案子可不止这一单,要是被抓住的话,不止是边防七支队,整个边防总队估计都得大地震。想他死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lawchang 发表于 2016-6-26 00:03
鬼知道是不是跑了,我还觉得更有可能被灭口了呢。他身上的案子可不止这一单,要是被抓住的话,不止是边防 ...
边检站,不属于7支队,属于深圳支队,深圳支队和7支队是平级的
我在想为什么前段时间有个帖子讲边防拒贿,现在就冒个前五年的索贿贴。这中间有没有联系呢?
边检站,不属于7支队,属于深圳支队,深圳支队和7支队是平级的
二线关一直是七支队,前两年二线关被取消之后,七支队编制撤销改为了机动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