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林荣基内地女友指其在香港记者会上说法不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6:46:07
http://news.ifeng.com/a/20160620/49200017_0.shtml

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日前在立法会议员陪同下开记者会讲述在内地被扣押的事,提到内地女友胡某。网上流传胡某接受访问的视频,指出林荣基在记者会的说法不实,并哭诉自己被林荣基利用和欺骗。

三十七岁在内地打工的胡某,对于林荣基在记者会上暴露了她的身份感到困扰。她说,林荣基在记者会上,说自己被迫签署条款,放弃通知家人和聘请律师并非实情。

胡某:“那天我和林荣基被宁波市公安局抓住以后,他们都是无法承受这些打击压力。”

她指林荣基一直欺骗和利用她,帮助自己卖违禁书籍,害她一生。

胡某:“感觉他根本不顾我死活,只顾着自己的所有政治利益。”

她说,与林荣基在2014年网上认识,迅速确立了关系。已婚的林荣基称自己婚姻面临破裂,承诺两年后迎聚她。林荣基每次将违禁书籍伪装包装后,寄到胡某家,然后吩咐她再转寄到他人手上。

她觉得,林荣基他会用不同手段利用别人,

她说林荣基这么对她说的:“你不要管那么多……就往你这里寄。”

胡某还说:“他自己曾经也在关口被抓过,让我来给他转寄。”

凤凰卫视 综合报道http://news.ifeng.com/a/20160620/49200017_0.shtml

香港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日前在立法会议员陪同下开记者会讲述在内地被扣押的事,提到内地女友胡某。网上流传胡某接受访问的视频,指出林荣基在记者会的说法不实,并哭诉自己被林荣基利用和欺骗。

三十七岁在内地打工的胡某,对于林荣基在记者会上暴露了她的身份感到困扰。她说,林荣基在记者会上,说自己被迫签署条款,放弃通知家人和聘请律师并非实情。

胡某:“那天我和林荣基被宁波市公安局抓住以后,他们都是无法承受这些打击压力。”

她指林荣基一直欺骗和利用她,帮助自己卖违禁书籍,害她一生。

胡某:“感觉他根本不顾我死活,只顾着自己的所有政治利益。”

她说,与林荣基在2014年网上认识,迅速确立了关系。已婚的林荣基称自己婚姻面临破裂,承诺两年后迎聚她。林荣基每次将违禁书籍伪装包装后,寄到胡某家,然后吩咐她再转寄到他人手上。

她觉得,林荣基他会用不同手段利用别人,

她说林荣基这么对她说的:“你不要管那么多……就往你这里寄。”

胡某还说:“他自己曾经也在关口被抓过,让我来给他转寄。”

凤凰卫视 综合报道
建议今后有关部门、ccav不要把嫌疑人搞上电视自证其罪,没人信的呀,还这么搞,特权思想,法盲思想还很深。看了这个案子的前后报道,真是感觉难道大陆搞政法的就是一群大老粗吗?
说什么都没用,那些港人只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
ruanyin80 发表于 2016-6-20 19:21
说什么都没用,那些港人只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
被控制的嫌疑人和家属,因为利益关系,这么出镜没办法排除是受胁迫的。这种怀疑是有合理的。
建议今后有关部门、ccav不要把嫌疑人搞上电视自证其罪,没人信的呀,还这么搞,特权思想,法盲思想还很深。 ...
我觉得可信。

你不信是你的事。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6-6-20 19:35
我觉得可信。

你不信是你的事。
我没说她说的是否是真的。

我是说这种形式是缺乏说服力的。

你要信就信吧。
不是说以前在内地犯事跑了,现在想家人了回来认罪吗?
怎么还没消停?
lcgzzhy 发表于 2016-6-20 19:42
我没说她说的是否是真的。

我是说这种形式是缺乏说服力的。
哪种形式有说服力呢。

不是风动,是心动。
建议今后有关部门、ccav不要把嫌疑人搞上电视自证其罪,没人信的呀,还这么搞,特权思想,法盲思想还很深。 ...
国内宣传是给领导看的。
内地犯事跑了的是桂敏海,不是林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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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会有在电视上承认自己犯罪的?要么是被迫,要么是有交换条件,或者是往别人身上推责任,否则有几个这么傻?
信不信 是智商和立場的問題。
被控制的嫌疑人和家属,因为利益关系,这么出镜没办法排除是受胁迫的。这种怀疑是有合理的。
有點扯,電視出鏡認罪會懷疑受脇逼,那麽在法庭上和公安偵訊時認罪就不懷疑受脇逼了?有區別嗎?
正常人会有在电视上承认自己犯罪的?要么是被迫,要么是有交换条件,或者是往别人身上推责任,否则有几个这 ...
法庭上認罪都不是正常人了?
法庭上認罪都不是正常人了?
法庭在哪里?律师在哪里?
有點扯,電視出鏡認罪會懷疑受脇逼,那麽在法庭上和公安偵訊時認罪就不懷疑受脇逼了?有區別嗎?
有,得让法庭双方对质
列出双方证据
我觉得可信。

你不信是你的事。
那无所谓,不妨等法庭审判,双方对质吧?你不要告诉我没有审判吧
有點扯,電視出鏡認罪會懷疑受脇逼,那麽在法庭上和公安偵訊時認罪就不懷疑受脇逼了?有區別嗎?
有区别啊,这个犯罪有有权的利害相关方啊,这个有权方有能力有动机协迫。
法庭在哪里?律师在哪里?
你意思是法庭上沒有疑犯認罪的,都是法官根據佐證判定罪成與否?認罪的不是正常人?
有,得让法庭双方对质
列出双方证据
要對質是不認罪的,但很多在偵訊時已認罪,上電視只是將口供再講一次。
你意思是法庭上沒有疑犯認罪的,都是法官根據佐證判定罪成與否?認罪的不是正常人?
有啊,可是偷渡跑回来自首,自己和警方都不通知家人,作为外国人拒绝领事探视,5个人至今都没看到律师,所有人都认罪,就是古今中外只此一例了。

现在都关了桂几个月了,何时开庭?
要對質是不認罪的,但很多在偵訊時已認罪,上電視只是將口供再講一次。
那就是侦查终结了,何时开庭公审宣判?期待双方对质
那就是侦查终结了,何时开庭公审宣判?期待双方对质
林是保釋候審,現在他說以後不回大陸了,即是說上庭遙遙無期。
有啊,可是偷渡跑回来自首,自己和警方都不通知家人,作为外国人拒绝领事探视,5个人至今都没看到律师, ...
說以自己方式回大陸的是李某,官方說法他只是證人身份,沒說過要起訴他,可能也是他非常配合的原因。

lcgzzhy 发表于 2016-6-20 19:20
建议今后有关部门、ccav不要把嫌疑人搞上电视自证其罪,没人信的呀,还这么搞,特权思想,法盲思想还很深。 ...
电视认罪这种形式跟原来的公审大会,罪人游街一样,早就该抛弃了~~
lcgzzhy 发表于 2016-6-20 19:20
建议今后有关部门、ccav不要把嫌疑人搞上电视自证其罪,没人信的呀,还这么搞,特权思想,法盲思想还很深。 ...
所以要改革啊,要加强法制建设,这些东西都是需要去实实在在做的,才能提升
eellii 发表于 2016-6-21 09:53
有點扯,電視出鏡認罪會懷疑受脇逼,那麽在法庭上和公安偵訊時認罪就不懷疑受脇逼了?有區別嗎?
法庭上嫌疑人出镜是在为自己辩护。这种电视出镜是证明自己有罪。这两种怎么能比?

你懂吗?
法庭上嫌疑人出镜是在为自己辩护。这种电视出镜是证明自己有罪。这两种怎么能比?

你懂吗?
你原來不知有人在法庭上認罪?認了罪就毋須控辯雙方拿證據對質,法官直接判刑就可以,通常犯人願意認罪是證據確鑿,狡辯無用,認罪態度良好可能獲減刑。
林是保釋候審,現在他說以後不回大陸了,即是說上庭遙遙無期。
可以发国际通缉令,再说还有桂和其他店员,让我们看看庭审
你原來不知有人在法庭上認罪?認了罪就毋須控辯雙方拿證據對質,法官直接判刑就可以,通常犯人願意認罪是 ...
胡扯,认罪也要摆证据的,法官怎么能凭口供定罪判刑?期待早日公审桂民海和其他店员 以及那个女友

說以自己方式回大陸的是李某,官方說法他只是證人身份,沒說過要起訴他,可能也是他非常配合的原因。
李波作为老板无罪,有罪的反而是店员,可笑吧
rt12 发表于 2016-6-20 20:32
国内宣传是给领导看的。
曾经是给老百姓和临到看的,现在只需给临到看了
胡扯,认罪也要摆证据的,法官怎么能凭口供定罪判刑?期待早日公审桂民海和其他店员 以及那个女友
大陸程序不清楚,香港律政署決定起訴疑犯寫好起訴書去法庭並帶疑犯上庭,第一次上庭叫提堂,控方宣讀控罪,法官問疑犯認不認罪,若疑犯認罪,法官另訂日子宣讀判刑,若疑犯不認罪,法官另訂日子開審,會估計審多少天,會不會有陪審團等。

疑犯認不認罪程序是不同的,提堂認了罪就毋須審訊,明白嗎?
大陸程序不清楚,香港律政署決定起訴疑犯寫好起訴書去法庭並帶疑犯上庭,第一次上庭叫提堂,控方宣讀控罪 ...
哦,原来你是香港人啊,咱们大陆不一样,认罪与否都是要过堂审判的。比如说最近的聂案知道吧?王书金已认罪,法庭还是要重开的
哦,原来你是香港人啊,咱们大陆不一样,认罪与否都是要过堂审判的。比如说最近的聂案知道吧?王书金已认 ...
證據不充分所以重審,這案子有普遍性嗎?

起訴書包括了所有控方證據,被告和律師不接受可以不認罪,若認了罪有需要把證據在法庭上讀一次浪費時間嗎?
證據不充分所以重審,這案子有普遍性嗎?

起訴書包括了所有控方證據,被告和律師不接受可以不認罪,若 ...
哦,你们香港属于殖民残留制度,没有体会大陆法制的严谨,警方只要刑讯让你承认杀人都不难,难道不开庭直接判死刑?
所以中国是非开庭对质不可的,从来没有不开庭法官直接宣判的例子

eellii 发表于 2016-6-21 13:31
證據不充分所以重審,這案子有普遍性嗎?

起訴書包括了所有控方證據,被告和律師不接受可以不認罪,若 ...


有必要,你不要拿香港法系推导大陆,多读大阹法,必如这条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期待法庭尽快公审,李波认别人的罪完全可能是诬陷,他才是股东老板,是他给林发工资。而自我认罪也可能是伪证,因为大陆承认杀人的伪证都有


eellii 发表于 2016-6-21 13:31
證據不充分所以重審,這案子有普遍性嗎?

起訴書包括了所有控方證據,被告和律師不接受可以不認罪,若 ...


有必要,你不要拿香港法系推导大陆,多读大阹法,必如这条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期待法庭尽快公审,李波认别人的罪完全可能是诬陷,他才是股东老板,是他给林发工资。而自我认罪也可能是伪证,因为大陆承认杀人的伪证都有

哦,你们香港属于殖民残留制度,没有体会大陆法制的严谨,警方只要刑讯让你承认杀人都不难,难道不开庭直 ...
誰說不開庭了?開庭第一樣事法官問認不認罪,若是認了還對什麽質?
有必要,你不要拿香港法系推导大陆,多读大阹法,必如这条

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 ...
例如強奸案,疑犯不認罪要受害人對質,若是認了罪免了受害人上庭,法官說犯人認罪態度良好,讓受害人不用再次受傷害,於是減了刑,這樣的案例多的是。
誰說不開庭了?開庭第一樣事法官問認不認罪,若是認了還對什麽質?
你是港剧看多了,咱们大陆法官从来不把这当第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