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4人无罪获释弹冠相庆 法院:基本法赋予集会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23: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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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8评论2016年06月07日18:39       

资料图:罗冠聪、黄之锋、陈伟业、黄浩铭
  原标题:黄之锋等四人无罪释放 裁决官:《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
  文/李程
  两年前,罗冠聪、黄之锋、黄浩铭和陈伟业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前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四人被控阻挠警方灭火。今天(7日),法院判决四人无罪释放。
  2014年6月11日,黄之锋、人民力量内务副主席黄浩铭、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以及学联秘书长罗冠聪在中联办外示威抗议,并焚烧道具版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的白皮书。当局最终出动了灭火器灭火,灭火器见,四人行为被指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
  2015年7月17日,这四人面对“妨害公务”的控罪,出庭后,他们在法院门口示威,并再次焚烧“白皮书”。黄之锋还对媒体表示,当日游行“完全合法”,没有占领 堵路,是次被拘捕是“出乎意料、匪夷所思”。罗冠聪则称,他于上周获警方告知,昨日会同时拘捕和起诉他,他对是次拘捕感到“相当惊讶”。
  今天上午,此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裁判官李绍豪在裁决时强调,《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法庭相当着重此权利,但同时亦须确保集会时的公众安全。他 认为集会地点狭窄,聚集人士众多,示威人士当天燃烧物品体积大,警员是有灭火的必要,但各被告是否故意阻挠警员执行职务却存在争议。
  这位裁判官指出,黄之锋确实用身体阻挡一名警长去路,但是阻挠行为,并没有引起警长的严重不便,故裁定黄之锋的行为未构成法律上的故意阻挠。
  另外,裁判官虽认为黄之锋有刻意抢去一名警员的水桶,但后来该警员因被人群谩骂而不能继续执行职务,这不是黄之锋造成的。裁判官澄清,黄虽为公众人物,但不可凡事归咎于他,更何况他不是该次集会召集人,故裁定黄之锋全部罪名不成立。
  至于罗冠聪当时站在黄之锋旁,但现场挤拥嘈杂,裁判官称无法推论罗是故意阻挠警长。
  而黄浩铭和陈伟业的行为,裁判官则认为二人既不认识该警员,该警员又穿着便衣当值,佩戴的委任证又跟上衣一样深色,两人确有可能不知对方的警员身份。虽然该警员声称有呼喊过“正在执行公务”,但他们有可能听不到。故两人亦可脱罪。
  审讯发生插曲,于休庭期间,黄浩铭未有依时回庭,惹裁判官斥责:“是不是要出拘捕令呀?”黄浩铭于两分钟后急急现身返庭,向裁判官表示歉意,但裁判官下令罚款100元。
  结案后,四人均申请取回诉讼费,其中聘用资深律师的黄之锋曾透露诉讼费超过3万元,另外黄浩铭申请诉讼费68.9元、陈伟业申请329.6元诉讼费,罗冠聪 则索500元诉讼费。但裁判官指不能对黄之锋当日的不当行为视而不见,认为他明知警员身份而故意做的,不批准黄之锋的诉讼费申请,其余三人则获批。
  至此本案以四人无罪释放结案,他们也在Facebook上弹冠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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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8评论2016年06月07日18:39       

资料图:罗冠聪、黄之锋、陈伟业、黄浩铭
  原标题:黄之锋等四人无罪释放 裁决官:《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
  文/李程
  两年前,罗冠聪、黄之锋、黄浩铭和陈伟业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前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道具,四人被控阻挠警方灭火。今天(7日),法院判决四人无罪释放。
  2014年6月11日,黄之锋、人民力量内务副主席黄浩铭、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以及学联秘书长罗冠聪在中联办外示威抗议,并焚烧道具版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的白皮书。当局最终出动了灭火器灭火,灭火器见,四人行为被指涉嫌阻碍警方执行职务。
  2015年7月17日,这四人面对“妨害公务”的控罪,出庭后,他们在法院门口示威,并再次焚烧“白皮书”。黄之锋还对媒体表示,当日游行“完全合法”,没有占领 堵路,是次被拘捕是“出乎意料、匪夷所思”。罗冠聪则称,他于上周获警方告知,昨日会同时拘捕和起诉他,他对是次拘捕感到“相当惊讶”。
  今天上午,此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判。裁判官李绍豪在裁决时强调,《基本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法庭相当着重此权利,但同时亦须确保集会时的公众安全。他 认为集会地点狭窄,聚集人士众多,示威人士当天燃烧物品体积大,警员是有灭火的必要,但各被告是否故意阻挠警员执行职务却存在争议。
  这位裁判官指出,黄之锋确实用身体阻挡一名警长去路,但是阻挠行为,并没有引起警长的严重不便,故裁定黄之锋的行为未构成法律上的故意阻挠。
  另外,裁判官虽认为黄之锋有刻意抢去一名警员的水桶,但后来该警员因被人群谩骂而不能继续执行职务,这不是黄之锋造成的。裁判官澄清,黄虽为公众人物,但不可凡事归咎于他,更何况他不是该次集会召集人,故裁定黄之锋全部罪名不成立。
  至于罗冠聪当时站在黄之锋旁,但现场挤拥嘈杂,裁判官称无法推论罗是故意阻挠警长。
  而黄浩铭和陈伟业的行为,裁判官则认为二人既不认识该警员,该警员又穿着便衣当值,佩戴的委任证又跟上衣一样深色,两人确有可能不知对方的警员身份。虽然该警员声称有呼喊过“正在执行公务”,但他们有可能听不到。故两人亦可脱罪。
  审讯发生插曲,于休庭期间,黄浩铭未有依时回庭,惹裁判官斥责:“是不是要出拘捕令呀?”黄浩铭于两分钟后急急现身返庭,向裁判官表示歉意,但裁判官下令罚款100元。
  结案后,四人均申请取回诉讼费,其中聘用资深律师的黄之锋曾透露诉讼费超过3万元,另外黄浩铭申请诉讼费68.9元、陈伟业申请329.6元诉讼费,罗冠聪 则索500元诉讼费。但裁判官指不能对黄之锋当日的不当行为视而不见,认为他明知警员身份而故意做的,不批准黄之锋的诉讼费申请,其余三人则获批。
  至此本案以四人无罪释放结案,他们也在Facebook上弹冠相庆。
资料图:罗冠聪、黄之锋、陈伟业、黄浩铭

http://news.sina.com.cn/c/gat/2016-06-07/doc-ifxsvenv6840218.shtml?from=wap
这也太荒唐了吧。我说现在对香港搞个毛线的“一国两制”嘛,反正搞不搞西方都会挑事,都会反对。这样还不如拿回来好好调教下。
香港法院几乎都是英国人。。。
黄浩铭和陈伟业的行为,裁判官则认为二人既不认识该警员,该警员又穿着便衣当值,佩戴的委任证又跟上衣一样深色,两人确有可能不知对方的警员身份。虽然该警员声称有呼喊过“正在执行公务”,但他们有可能听不到。故两人亦可脱罪。


滑天下之大稽

http://video.weibo.com/player/1034:0973f762c0a55a9820f8cb6f075c4a4e/v.swf"/>

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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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冠相庆这个词,也被废了。。。
弹冠相庆倒是用的对,贬义词。
不过香港的实践证明了双重国籍行不通,那样只会让一帮外国人管理自己的国家。
有人真正研究过这两年陆港关系为何如此恶劣过没?要么特殊势利作祟,要么我们政策不对,当然我们让利是够多了
wn123653 发表于 2016-6-8 01:25
香港法院几乎都是英国人。。。
何止,基本大多数香港人就是英国人,虽然拿的是二等护照BNO。
chenglinz 发表于 2016-6-8 06:37
有人真正研究过这两年陆港关系为何如此恶劣过没?要么特殊势利作祟,要么我们政策不对,当然我们让利是够多 ...
大陆发展了、开放了,香港没用了、穷了。
对香港,过于依赖大资本家,没有走群众路线。
以后香港的事中央都不要管了,把驻港部队规模扩大一倍,让他们闹去
司法系统是西方搞乱发展中国家的有力武器。。。乌克兰巴基斯坦泰国无一例外。。。
继续折腾咯~~~~~~~~~~
反分裂法就是扯淡的吧,这都治不了这些港灿?
大陆发展了、开放了,香港没用了、穷了。
拉拢李乡贤,干趴流氓无产阶级嘛,以后都是乡贤当家拉,流氓无产阶级靠边站拉
白天里的黑夜 发表于 2016-6-8 08:35
反分裂法就是扯淡的吧,这都治不了这些港灿?
看过反分裂法没?
法官都是反共反华的货,司法独立之下还真拿他没辙。
香港無法影響共產黨的統治,所以上面不會認真對待他們。
法官都是反共反华的货,司法独立之下还真拿他没辙。
印尼哪種才是反華。
看照片,沐猴而冠啊
神原優月 发表于 2016-6-8 10:12
印尼哪種才是反華。
反华也是事实。
古大叔9世 发表于 2016-6-8 08:05
对香港,过于依赖大资本家,没有走群众路线。
别打掩护了,这四个人不是群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香港台湾少数民族等问题,30年的怀柔优待政策大规模实践还不够充分么?我不希望看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只是某些势力在对付左派时拿来用的。合则用,不合则去,是吗?
现在烧东西,
哪天再烧人,
等着看吧
lizhouhui 发表于 2016-6-8 11:07
别打掩护了,这四个人不是群众。
但它们能利用群众。。。。。。。
挺好啊,继续坚持一国两制嘛。
一国两制将继续接受实践的残酷检验,因为某人自己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