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姐妹成童养媳:1人14岁生子 8年4次逃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9:48
三姐妹未成年被嫁作童养媳生子 二姐8年4次逃婚

http://news.qq.com/a/20160526/007353.htm

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母亲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成孤

父亲死亡母亲出走三姐妹寄养亲戚家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职。村民们说,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进来。

马泮艳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脱光衣服吊起来打。1997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马正松说她回湖北老家了,马泮艳则认为母亲是在马正松的殴打下逃走的,父亲的死让他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

方登莲离家后再未与马正松和3个孩子联系过,3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马泮艳认为,她们并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不仅没上学,而且还要做很重的农活,她和妹妹要负责饲养11头猪。马正松却抱怨,马泮艳和马泮辉在家里干活经常偷懒。

□早嫁

三姐妹未成年出嫁老二14岁产下女孩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岁的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给了马正松一笔数额不详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29岁的陈学生。马泮艳说,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3000元钱的抚养费。但陈学生家却表示,实际给了7000元钱和500斤大米。

2000年春节后,马泮艳和陈学生到福建打工,其间,陈学生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马泮艳因反抗受到了殴打。马泮艳后因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回到了双龙镇马正松家,并到双龙派出所报案。双龙派出所民警当时给马泮艳做过检查,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民警从马正松处得知,马泮艳已经嫁到了陈家,派出所就没有管。京华时报记者近日就此事致电巫山县双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马泮艳确实在2000年报过案,派出所对其做了医疗检查,证实她当时已不是处女。派出所与马正松取得联系,他说马泮艳已经嫁给了陈学生。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才没有管。

半年后,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家,把马泮艳带走毒打一顿,禁止马泮艳离开家附近100米的范围。即便是上厕所,陈家也会有专人看守马泮艳,防止她逃跑。之后陈学生继续外出打工,马泮艳就在家里做农活。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

2002年,12岁的马泮辉被大伯父嫁给了24岁的罗品金,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4000元的抚养费。2005年,15岁的马泮辉生下了一个儿子。

马泮艳姐妹两人生育时年龄太小,又是在家接生的,分娩中都遇到了危险。罗家请来的接生婆甚至用刮胡刀片为马泮辉做了“横切”,生产结束后又用普通的线缝上。所幸,两人都母子平安。
多名村民证实,当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儿的风俗,马正松的亲生女儿出嫁时已经21岁。马正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马泮艳姐妹出嫁时家里确实困难,他妻子也有精神疾病,自己一个人养活不了一大家子。而且当时亲家双方有约定,孩子送过去只是先养起来,等到了适婚年龄再结婚,就是过去的“童养媳”。

□逃婚

四次逃跑终获成功姐妹找到出走母亲

2007年,19岁的马泮艳又产下一男孩。

在2008年以前,马泮艳一共逃过三次,但都没有成功。2000年去派出所报案是她第一次逃婚,因派出所没有及时干预,她逃婚失败。2004年,马泮艳逃到马正松家,又被陈家的人带回。

2006年,马泮艳和陈学生再次到福建打工,她趁陈学生不注意逃到了邻近城市,靠着自学的制衣手艺找了一份工作。一个多月后,马泮艳在大街上遇到了在外跑长途的陈学生的妹夫,随即被控制并被转交给了陈学生。

2008年,马泮艳得知马泮辉在广东打工,就从姐姐马泮珍处借了1000元钱,独自逃离陈家南下广东打工。因为马泮艳给陈学生生了儿子,此次陈家也没有特别着急地去寻找她。她就和妹妹一家在广东安顿下来,成为一名普通的打工妹。

马泮艳说,和陈学生结婚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本意。她对于一双儿女没什么爱意,对于陈学生更是只有恨。而且陈学生经常殴打她,为了“管教”她不再逃跑,陈学生在床头放了一根半米长、一拳粗的木棍,经常无缘无故地打她,让她“老实一点”,自己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陈学生在电话里威胁马泮艳,称如果马泮艳敢找别的男人过日子,他一定会找到她,把她打死。

2012年前后,马泮辉因家庭矛盾离开了罗家,她和罗品金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维系了10年,她已经产下一儿一女。

从陈家逃走后,马泮艳试图寻找失踪了十多年的母亲。2013年,马泮辉通过母亲湖北老家的派出所找到失散了16年的母亲。此时,已经52岁的母亲精神疾病症状缓解多了,生活尚能自理。姐妹俩说:“妈妈找到了,我们这个家就算团圆了。”

□离婚

莫名领证起诉离婚控告强奸未被立案

在外打工8年,马泮艳不乏有男性追求者。但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发现自己早在2008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马泮艳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不知道陈学生是怎么把结婚证办下来的。正是因为这个结婚手续,马泮艳至今无法组建家庭。

2011年,马泮艳在巫山县档案馆查到,2008年,20岁的她与陈学生结婚,办理了结婚登记。马泮艳猜测,可能是当时为了给小儿子上户口,陈学生托关系办理了结婚证,儿子的出生日期也被从2007年更改成了2008年。

2011年,马泮艳来到陈家,希望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陈家人故技重施,一边对她严加看守,一边打电话给在外打工的陈学生,让他回来管教媳妇。马泮艳害怕再次陷入魔窟,当夜就逃离了陈家,至今5年再也没有回去过。

2015年,马泮艳在广东打工期间遇到一位社工,她劝马泮艳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同日,她向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候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却告诉她,强奸罪的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马泮艳今年已经28岁了,应该已经超过了追诉期,因此不予立案。

对于马泮艳的离婚要求,陈学生的态度严厉而明确。他告诉马泮艳,如果马泮艳给他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就同意离婚。不然,就算是马泮艳打官司这婚也离不了。他毫不避讳地说,自己有能力找关系办下来结婚证,就有能力找关系让这个婚离不了。

马泮艳表示,自己在外打工8年,一直是底层女工,虽然攒了一点钱,但是无论如何也掏不出这10万元的“巨资”。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没有钱,一辈子都被陈学生给毁了。

□律师说法

尝试行政诉讼要求警方立案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由于马泮艳和陈学生已经分居8年,所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在一般离婚官司中,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视为婚姻实际破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将由法院来认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是当事人收入的20%到30%。因此,陈学生要求的10万元抚养费,法院未必会支持。马泮艳只要如数缴纳法院判定的抚养费,就可以顺利离婚。

姜健说,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强奸罪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的最长追诉期确实是10年。而马泮艳14岁生子,今年28岁,中间跨度14年,显然超过了10年。但是,早在2000年,马泮艳就在双龙派出所报过案了,双龙派出所当时通过医疗检查也证实了她不是处女的事实,但是当时却没有及时立案调查,导致了马泮艳今年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因此,马泮艳的情况存在不适用于追诉期超期的可能。马泮艳可以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改变派出所不予立案的结果。

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三姐妹未成年被嫁作童养媳生子 二姐8年4次逃婚

http://news.qq.com/a/20160526/007353.htm

父亲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母亲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被托付给大伯父。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成孤

父亲死亡母亲出走三姐妹寄养亲戚家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职。村民们说,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进来。

马泮艳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脱光衣服吊起来打。1997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马正松说她回湖北老家了,马泮艳则认为母亲是在马正松的殴打下逃走的,父亲的死让他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

方登莲离家后再未与马正松和3个孩子联系过,3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马泮艳认为,她们并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不仅没上学,而且还要做很重的农活,她和妹妹要负责饲养11头猪。马正松却抱怨,马泮艳和马泮辉在家里干活经常偷懒。

□早嫁

三姐妹未成年出嫁老二14岁产下女孩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岁的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给了马正松一笔数额不详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2000年,12岁的马泮艳被嫁给了29岁的陈学生。马泮艳说,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3000元钱的抚养费。但陈学生家却表示,实际给了7000元钱和500斤大米。

2000年春节后,马泮艳和陈学生到福建打工,其间,陈学生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马泮艳因反抗受到了殴打。马泮艳后因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回到了双龙镇马正松家,并到双龙派出所报案。双龙派出所民警当时给马泮艳做过检查,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民警从马正松处得知,马泮艳已经嫁到了陈家,派出所就没有管。京华时报记者近日就此事致电巫山县双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马泮艳确实在2000年报过案,派出所对其做了医疗检查,证实她当时已不是处女。派出所与马正松取得联系,他说马泮艳已经嫁给了陈学生。派出所据此判断这是一起家庭纠纷,所以才没有管。

半年后,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家,把马泮艳带走毒打一顿,禁止马泮艳离开家附近100米的范围。即便是上厕所,陈家也会有专人看守马泮艳,防止她逃跑。之后陈学生继续外出打工,马泮艳就在家里做农活。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诞下一女。

2002年,12岁的马泮辉被大伯父嫁给了24岁的罗品金,马正松从她身上得到了4000元的抚养费。2005年,15岁的马泮辉生下了一个儿子。

马泮艳姐妹两人生育时年龄太小,又是在家接生的,分娩中都遇到了危险。罗家请来的接生婆甚至用刮胡刀片为马泮辉做了“横切”,生产结束后又用普通的线缝上。所幸,两人都母子平安。
多名村民证实,当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儿的风俗,马正松的亲生女儿出嫁时已经21岁。马正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马泮艳姐妹出嫁时家里确实困难,他妻子也有精神疾病,自己一个人养活不了一大家子。而且当时亲家双方有约定,孩子送过去只是先养起来,等到了适婚年龄再结婚,就是过去的“童养媳”。

□逃婚

四次逃跑终获成功姐妹找到出走母亲

2007年,19岁的马泮艳又产下一男孩。

在2008年以前,马泮艳一共逃过三次,但都没有成功。2000年去派出所报案是她第一次逃婚,因派出所没有及时干预,她逃婚失败。2004年,马泮艳逃到马正松家,又被陈家的人带回。

2006年,马泮艳和陈学生再次到福建打工,她趁陈学生不注意逃到了邻近城市,靠着自学的制衣手艺找了一份工作。一个多月后,马泮艳在大街上遇到了在外跑长途的陈学生的妹夫,随即被控制并被转交给了陈学生。

2008年,马泮艳得知马泮辉在广东打工,就从姐姐马泮珍处借了1000元钱,独自逃离陈家南下广东打工。因为马泮艳给陈学生生了儿子,此次陈家也没有特别着急地去寻找她。她就和妹妹一家在广东安顿下来,成为一名普通的打工妹。

马泮艳说,和陈学生结婚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本意。她对于一双儿女没什么爱意,对于陈学生更是只有恨。而且陈学生经常殴打她,为了“管教”她不再逃跑,陈学生在床头放了一根半米长、一拳粗的木棍,经常无缘无故地打她,让她“老实一点”,自己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陈学生在电话里威胁马泮艳,称如果马泮艳敢找别的男人过日子,他一定会找到她,把她打死。

2012年前后,马泮辉因家庭矛盾离开了罗家,她和罗品金没有领证的事实婚姻维系了10年,她已经产下一儿一女。

从陈家逃走后,马泮艳试图寻找失踪了十多年的母亲。2013年,马泮辉通过母亲湖北老家的派出所找到失散了16年的母亲。此时,已经52岁的母亲精神疾病症状缓解多了,生活尚能自理。姐妹俩说:“妈妈找到了,我们这个家就算团圆了。”

□离婚

莫名领证起诉离婚控告强奸未被立案

在外打工8年,马泮艳不乏有男性追求者。但到了谈婚论嫁之时,却发现自己早在2008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了。马泮艳说,她从来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不知道陈学生是怎么把结婚证办下来的。正是因为这个结婚手续,马泮艳至今无法组建家庭。

2011年,马泮艳在巫山县档案馆查到,2008年,20岁的她与陈学生结婚,办理了结婚登记。马泮艳猜测,可能是当时为了给小儿子上户口,陈学生托关系办理了结婚证,儿子的出生日期也被从2007年更改成了2008年。

2011年,马泮艳来到陈家,希望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陈家人故技重施,一边对她严加看守,一边打电话给在外打工的陈学生,让他回来管教媳妇。马泮艳害怕再次陷入魔窟,当夜就逃离了陈家,至今5年再也没有回去过。

2015年,马泮艳在广东打工期间遇到一位社工,她劝马泮艳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6年5月4日,马泮艳正式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同日,她向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候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幼女。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却告诉她,强奸罪的追诉期最高只有10年。马泮艳今年已经28岁了,应该已经超过了追诉期,因此不予立案。

对于马泮艳的离婚要求,陈学生的态度严厉而明确。他告诉马泮艳,如果马泮艳给他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就同意离婚。不然,就算是马泮艳打官司这婚也离不了。他毫不避讳地说,自己有能力找关系办下来结婚证,就有能力找关系让这个婚离不了。

马泮艳表示,自己在外打工8年,一直是底层女工,虽然攒了一点钱,但是无论如何也掏不出这10万元的“巨资”。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没有钱,一辈子都被陈学生给毁了。

□律师说法

尝试行政诉讼要求警方立案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由于马泮艳和陈学生已经分居8年,所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在一般离婚官司中,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视为婚姻实际破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将由法院来认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是当事人收入的20%到30%。因此,陈学生要求的10万元抚养费,法院未必会支持。马泮艳只要如数缴纳法院判定的抚养费,就可以顺利离婚。

姜健说,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强奸罪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的最长追诉期确实是10年。而马泮艳14岁生子,今年28岁,中间跨度14年,显然超过了10年。但是,早在2000年,马泮艳就在双龙派出所报过案了,双龙派出所当时通过医疗检查也证实了她不是处女的事实,但是当时却没有及时立案调查,导致了马泮艳今年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因此,马泮艳的情况存在不适用于追诉期超期的可能。马泮艳可以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改变派出所不予立案的结果。

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
看样子,让大爷立个案也不容易啊。。呵呵
还有追诉期也很搞笑。。
看到这新闻我就笑了
派出所的大爷连法律常识都没有
向三哥学习吗?牛的一塌糊涂
难道是解放前?


难道没人来喷计划生育吗?说好的“”四等汉人被一胎化“呢?

难道没人来喷计划生育吗?说好的“”四等汉人被一胎化“呢?
地方派出所有意帮助加害者吧,此等警察留有何用,应当扒去警服发配喀什。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4:04
难道没人来喷计划生育吗?说好的“”四等汉人被一胎化“呢?
这事该喷的是,该管的没人来管,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没人管,真不知道干什么吃的。
Paprika 发表于 2016-5-26 14:24
这事该喷的是,该管的没人来管,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没人管,真不知道干什么吃的。
明显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发展嘛,多生孩子发展经济。
14岁是不是以强奸罪论处?
我的南沙 发表于 2016-5-26 14:32
14岁是不是以强奸罪论处?
看文不仔细,12就日了,14就生娃了。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4:25
明显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发展嘛,多生孩子发展经济。
不对啊?不是少生孩子多种树,骑着狗熊要吃康吗?
藏传密宗法王 发表于 2016-5-26 14:53
不对啊?不是少生孩子多种树,骑着狗熊要吃康吗?
牲口教从来都是靠生孩子致富发家治国的。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4:54
牲口教从来都是靠生孩子致富发家治国的。
看来日本 韩国 台湾 新加坡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建安大 俄罗斯 德国 英国 法国 意大利 美国 以色列 都是牲口教所把持的啊,看来唯一是人教立国的是你党国啊?
藏传密宗法王 发表于 2016-5-26 15:05
看来日本 韩国 台湾 新加坡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建安大 俄罗斯 德国 英国 法国 意大利 美国 以色列 都是牲口 ...
你说的这些国家都没有把生孩子当成发展国家的主要手段,不要用你的水平拉低别人。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4:25
明显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发展嘛,多生孩子发展经济。
唉,这个就离题远了哈,是另外一个帖子讨论的内容咯,而且这讨论起来没完没了的。

我们还是关注打击拐卖妇女吧,这应该没有异议吧。。。。
Paprika 发表于 2016-5-26 15:07
唉,这个就离题远了哈,是另外一个帖子讨论的内容咯,而且这讨论起来没完没了的。

我们还是关 ...

当妇女在某些人眼里只是生育机器时,拐卖妇女算是问题吗?

你见过ISIS对性奴有过什么愧疚吗?
这就是儒家的人治文化对中国的毒害,人情关是一切腐败的温床,也是法制基础的流沙。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5:06
你说的这些国家都没有把生孩子当成发展国家的主要手段,不要用你的水平拉低别人。
是啊这些国家都没把生孩子当成发展国家的主要手段,只不过人家当成发展国家的必要手段,这些国家和地区一个劲的鼓励生育你看不见,还是视网膜晶状体有问题? 水平?你是什么水平?咱们说的事跟个人水平有关系吗?你这头脑里的逻辑是谁教的?事实在面前还嘴硬? 没头脑也罢了,还没良心。这真是流氓无产阶级的杰出代表。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5:08
这就是儒家的人治文化对中国的毒害,人情关是一切腐败的温床,也是法制基础的流沙。


又是各种背锅,各种歪楼和离题,还非要黑儒家一把。。。。

新中国都多少年了,推翻帝制多少年了,还让儒家背锅,那怎么不让孔夫子来当主席哈,啥权利木有,还要背锅。。。。

也不看看现在我大清真国是绿庙多呢-是几千还是几万啊,还是孔家庙多啊--话说没准是个位数吧。。。

权利和责任是配套的好不好,现在独尊马教。。。。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5:08
这就是儒家的人治文化对中国的毒害,人情关是一切腐败的温床,也是法制基础的流沙。


又是各种背锅,各种歪楼和离题,还非要黑儒家一把。。。。

新中国都多少年了,推翻帝制多少年了,还让儒家背锅,那怎么不让孔夫子来当主席哈,啥权利木有,还要背锅。。。。

也不看看现在我大清真国是绿庙多呢-是几千还是几万啊,还是孔家庙多啊--话说没准是个位数吧。。。

权利和责任是配套的好不好,现在独尊马教。。。。

Paprika 发表于 2016-5-26 16:05
又是各种背锅,各种歪楼和离题,还非要黑儒家一把。。。。

新中国都多少年了,推翻帝制多少年了,还 ...


你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办的事大事小是不是处处要找熟人找关系,难道你只是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这种现象产生的基础是什么?你想过没有?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早已成为基因存在于我们的血肉中,你认为几十年就能清除干净?老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完全实现。不要在这唱高调,下网就去找关系。儒家的人治思想是中国法制建设流于形式的最大祸首!!!对了,拿美国举例,美国邻居早上可以给你送蛋糕,下午就有可能因你家的树叶掉到他的院子里投诉你,晚上依然邀请你参加他家举办的家庭舞会。美国人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中国人行吗??原因是什么呢?
Paprika 发表于 2016-5-26 16:05
又是各种背锅,各种歪楼和离题,还非要黑儒家一把。。。。

新中国都多少年了,推翻帝制多少年了,还 ...


你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办的事大事小是不是处处要找熟人找关系,难道你只是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这种现象产生的基础是什么?你想过没有?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早已成为基因存在于我们的血肉中,你认为几十年就能清除干净?老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完全实现。不要在这唱高调,下网就去找关系。儒家的人治思想是中国法制建设流于形式的最大祸首!!!对了,拿美国举例,美国邻居早上可以给你送蛋糕,下午就有可能因你家的树叶掉到他的院子里投诉你,晚上依然邀请你参加他家举办的家庭舞会。美国人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中国人行吗??原因是什么呢?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0
你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办的事大事小是不是处处要找熟人找关系,难道你只是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这种现象产 ...
人际关系那是全人类的共性,别动不动就扣中国人头上。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6:24
人际关系那是全人类的共性,别动不动就扣中国人头上。
是吗?到西方国家试试,当你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6
是吗?到西方国家试试,当你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
你以为陪审团不是人际关系?
哈哈,你清楚什么时候需要陪审团吗?不要想当然,了解一下西方法律陪审团制度的产生过程,好吗.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6:34
你以为陪审团不是人际关系?
你这叫混淆概念,回去了解一下美国法制陪审团制度再说吧,你以为人家200年民主进程是怎么走过来的吗?人家是一步步完善的,在我国是不承认案例的。克林顿在新加坡可以为美国公民求情李光耀减鞭刑,反过来新加坡总理在美国求美国总统,为新加坡公民豁免,美国法院是不会鸟美国总统的。人家美国大法官会以美国总统干涉司法来弹劾总统的。奥巴马因为倾向美国警察枪击黑人案件中的黑人,被美国司法质询才过去几天。在我国谁敢质疑质询你习大大?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37
哈哈,你清楚什么时候需要陪审团吗?不要想当然,了解一下西方法律陪审团制度的产生过程,好吗.

对陪审团的心理战就不是人际关系了?幼稚。

律师私下和解是在干什么?
藏传密宗法王 发表于 2016-5-26 16:48
你这叫混淆概念,回去了解一下美国法制陪审团制度再说吧,你以为人家200年民主进程是怎么走过来的吗?人 ...
拿能不能质询国家元首来扯人际关系这个蛋的,才是混淆概念吧。
地方派出所都是本乡本土的,出这事一点都不奇怪,看后继怎么处理吧,至少得扒衣服吧,最好送进去几个。
Spokesman 发表于 2016-5-26 16:51
对陪审团的心理战就不是人际关系了?幼稚。

律师私下和解是在干什么?
哈哈,你多大了?幼稚??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7:02
哈哈,你多大了?幼稚??
只能说你的年纪还不能理解什么叫人际关系。
上外国聊天网,去与当事国的国民聊聊陪审团与公诉人之间的关系,看看他们是不是很幼稚。


某些人总吹牛B说南方比我东北如何如何政治文明、如何如何官员清廉、如何如何制度先进,如何如何有历史传承。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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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补一刀:江苏17岁少女三次被卖当童养媳 被逼拉客两度逃生
今年年初被卖当童养媳,她逃了出来;后被网友骗去当站街小姐,她只站街不拉客,又借机逃了;准备回家时再遇不法分子,她又借上厕所溜了。昨日(29日),17岁江苏少女小仲在石狮湖滨派出所讲述了自己的“一波三折”。

  三次被卖当童养媳

  “愤怒”下借机逃脱

  小仲说,因为家里比较穷,她只上到了小学。今年2月份,小仲的父亲因犯罪被判入狱,母亲难以养家,便将她卖到云南做童养媳。“云南的那户人家的小男孩太小,嫌我年纪太大不肯要”。接着,她又被卖到贵州六盘水一户人家,“这回人家嫌我太瘦,以后不善生育,也不肯要”。此后,小仲又被卖到贵阳,“这次人家嫌我太高,说不般配,做童养媳不太合适”。一怒之下,小仲借机逃到浙江诸暨市务工。

  在浙江务工时,小仲认了16岁的贵州人小刘为干妹妹。11月,两姐妹的一个工友“三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老黑”的男子,老黑怂恿她们到石狮务工,她们三人商量后,便答应了“老黑”。

  被逼拉客

  两度虎口逃生

  11月23日,“老黑”及另外一男子刚到浙江,连夜将小仲等3人接到石狮。但小仲三人没想到,她们已落入了虎口。第二日,“老黑”将小仲和小刘送到南安,露出了真面目,要他们当站街女拉客卖淫。但她们两人死活不肯干,当夜“老黑”喝醉了,他们两人便借机逃走。

  随后,小仲两人报警,当地派出所帮他们联系上了家人。小仲两人却在超市遇到了“老黑”一帮人,结果她们又被抓走。

  11月28日,“老黑”又将她们两人转移到石狮,把她们安顿在石狮市区石永路一网吧附近,当晚11时许,“老黑”有事离开,小仲两人和“老黑”的一个小妹在该网吧附近吃夜宵,两人借上厕所的机会,从餐馆后门溜出报警。

  小仲称被控制期间,两人未遭受性侵犯。警方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名未成年的少女在网友邀请下,兴致勃勃地到石狮找工作。不想却落入虎口,险些被骗去卖淫。幸好她们机灵,借口上厕所,顺利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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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盛情邀请

  却是卖淫陷阱

  17岁的江苏人小月和16岁的贵州人小艳、“三妹”都在浙江诸暨市某火锅店上班。其间,“三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老黑”(化名)的老乡。

  “来石狮吧,这里很好玩的。”在“老黑”的引诱下, 姐妹三人产生了到石狮找工作的想法。11月23日,热情的“老黑”带着兄弟“老罗”(化名)到浙江将三人接到石狮。

  “刚刚到石狮,他们就把我们分开了。”小艳说,“三妹”被带到泉州市区去了,现在不知所终。头两天,“老黑”对小月姐妹俩倒是很好,还特意给她们买化妆品打扮。第三天,他就露出丑恶嘴脸,“我要带你们去卖淫,要么从了我,要么有你们好受的”。

  26日,两人被带到南安市区,“老黑”强迫她们在街上拉客招嫖,但小月两人不肯屈服,只是在街上装装样子,因此未接一单“生意”。当天凌晨,两个人趁着看守她们的人喝醉之机,偷偷跑出来。不过,当她们准备去超市买东西的时,不巧又碰到“老黑”等人。

  遭到一顿毒打后,昨天凌晨,小月和小艳被带到石狮市区某旅店里。其间,“老黑”有事带着几个“兄弟”出门,小月两人交由“老黑”的妹妹看管。“我们今天还没吃饭,很饿。”1时多,“老黑”的妹妹带着小月两人出去吃饭,小月和小艳借口一起上厕所,偷偷逃跑。逃到石永路某网吧门口时,她们向湖滨派出所报警求救。

  其中一个少女

  被家人卖作童养媳

  询问时,民警了解到,小月曾多次被家人卖给别人当童养媳。

  “我爸爸因犯事被判两年,家里很穷。”小月说,她的爸爸去年因犯罪被判入狱,原本贫困的家庭一下失去了主心骨。今年年初,家人决定把她卖掉,给人当童养媳。

  小月首先被卖到云南一个家庭里,但是由于对方孩子才10岁,年龄差距太大,事情只好告吹。随后,小月被带到贵州六盘水,但对方认为小月太瘦,以后不利生养,事情也就作罢。此后,小月还被带到贵阳多个地方,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交易”。不堪忍受的她,偷偷溜了出来,并在浙江某火锅店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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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接:http://www.12366cn.com/h/jiaoyu/88807.html

  目前,警方已经联系受害者的家人,他们将赶来石狮接走两人,案情还在调查中。(海峡都市报 陈世国 许少钦)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0
你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办的事大事小是不是处处要找熟人找关系,难道你只是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这种现象 ...


嗯,很对啊,好的,我们来设想一下。。。

警察同志,有人拐卖妇女。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警察同志,有人抢银行。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警察同志,有人要砍人了。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如果批判儒家有用的话,我们要警察干啥?或者说很事情和矛盾不要做不要解决了,我们坐着一起愉快的批判儒家吧,其他问题都可以一起解决了。。。。

你我在这里批判儒家能解决拐卖妇女的问题嘛,如果能,也可以啊,总算也会社会做点贡献了吧,可是批判儒家除了歪楼和离题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最后要权利,就要把责任担起来,否则坐什么天下呢,你洗地也洗的太勤快了吧。。。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0
你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办的事大事小是不是处处要找熟人找关系,难道你只是以法律和制度为准绳?这种现象 ...


嗯,很对啊,好的,我们来设想一下。。。

警察同志,有人拐卖妇女。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警察同志,有人抢银行。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警察同志,有人要砍人了。警察:好,我们来批判儒家吧。。。。

如果批判儒家有用的话,我们要警察干啥?或者说很事情和矛盾不要做不要解决了,我们坐着一起愉快的批判儒家吧,其他问题都可以一起解决了。。。。

你我在这里批判儒家能解决拐卖妇女的问题嘛,如果能,也可以啊,总算也会社会做点贡献了吧,可是批判儒家除了歪楼和离题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最后要权利,就要把责任担起来,否则坐什么天下呢,你洗地也洗的太勤快了吧。。。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6
是吗?到西方国家试试,当你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
你意思是西方国家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了??笑话吧。。。。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26
是吗?到西方国家试试,当你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
你意思是西方国家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了??笑话吧。。。。
牲口教从来都是靠生孩子致富发家治国的。
我建议他们皈依伊斯兰教
以实现宏图大愿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6:37
哈哈,你清楚什么时候需要陪审团吗?不要想当然,了解一下西方法律陪审团制度的产生过程,好吗.
既然是人际关系,为啥是儒家背锅,而不是马教背锅,前苏联没有腐败和人际关系??
现在坐天下的可不是儒家,知道吧。。。
是不敢说马教吧,啊。。。。。。
zhbanp123 发表于 2016-5-26 17:02
哈哈,你多大了?幼稚??
总比有些人怂的没边要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