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问题 如果我以前去了某洗浴中心 并留下电话 。。。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44:16
如果我以前去了某洗浴中心 并留下电话 后来场子被抄了 技师被抓  电话被JC得到 那么JC能根据技师的口供和电话号码抓人吗如果我以前去了某洗浴中心 并留下电话 后来场子被抄了 技师被抓  电话被JC得到 那么JC能根据技师的口供和电话号码抓人吗
不可能的→_→
如果你留的都是你仇人电话呢
第5机械化军 发表于 2016-5-11 19:45
不可能的→_→
如果你留的都是你仇人电话呢
警察没那么傻,他一般会开免提,让小姐跟你对话。
第5机械化军 发表于 2016-5-11 19:45
不可能的→_→
如果你留的都是你仇人电话呢
让女的跟你说,他开着免提。
孤证不成立,就嫖娼这种小罪,警方用得着大动干戈吗?
装甲厕所 发表于 2016-5-11 19:55
孤证不成立,就嫖娼这种小罪,警方用得着大动干戈吗?
嫖娼是违法行为,不是罪,过去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现在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现在事后顺藤摸瓜的不多了,过去有劳教时,还是很多的。
捉奸拿双,捉贼拿赃,就凭一电话号码和口供就能给人定罪,这比文革还恶劣啊。
应该不会。


法制前提下,你自己不承认,不能抓你,因为你可能真的不知道,那女的是如何获得你的电话的,据说个人信息是有买卖的。。。如果是JC叫那女的打电话给你套话时,如果你在电话里没有承认,那更不能抓你。这是在正常的法制条件下的。。。

如果不讲法制,无法预测。。。

通常情况下,抓嫖,是要冲起去当场抓住才行的。。。

法制前提下,你自己不承认,不能抓你,因为你可能真的不知道,那女的是如何获得你的电话的,据说个人信息是有买卖的。。。如果是JC叫那女的打电话给你套话时,如果你在电话里没有承认,那更不能抓你。这是在正常的法制条件下的。。。

如果不讲法制,无法预测。。。

通常情况下,抓嫖,是要冲起去当场抓住才行的。。。
以后来求助,就勇敢滴去掉“如果”二字吧!
首先要你在现场吧。
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罪的。前几天该央视该报道几个人杀了人,其中一个回来自首认罪,但是没有证据,也没有其它人口供,就把人放了。后来抓到其它人了,才定罪
让女的跟你说,他开着免提。
那也不能成为证据,有人就喜欢跟骗子聊天
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罪的。前几天该央视该报道几个人杀了人,其中一个回来自首认罪, ...
关键是模棱两可的案子,有的人审判坐冤狱十几年,有的人当庭释放。看样子法院审批也得看运气,遇到彭宇案法官:你没撞人,那你为啥扶的推理,神仙也免不了遭殃
就此定罪那是不可能,最多找你问问。
楼主你也真是的,留自己的手机号给技师干嘛?你可以留技师的手机号啊!
克林霉素磷酸钠 发表于 2016-5-12 02:34
那也不能成为证据,有人就喜欢跟骗子聊天
在L教制度没有废除的时代,因为这个进去的多了去了,你如果觉得你够聪明、不会落水,虽然说现在警察这么做的兴趣已经不大,但是你还是可以试试,把你的电话给小姐,每次去先预约下聊几句。
我从来都是留同事的,不过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种场合留号码?这是多耿直啊。。。我连名字和是哪儿的人都从来不说真的
这贴钓出好多老司机呀!
楼主你也真是的,留自己的手机号给技师干嘛?你可以留技师的手机号啊!
说明经常打,都熟…
万一技师把你的电话号码写到厕所门板上了呢?
警察没那么傻,他一般会开免提,让小姐跟你对话。
电话里说了有什么用,除非你傻傻赴约去了,还带了钱,还脱了裤子。
结合其他证据有可能可以认定LZ的嫖娼行为
和平多美好 发表于 2016-5-11 20:31
以后来求助,就勇敢滴去掉“如果”二字吧!
以前干业务时候的号码 现在早不用了
死骑2008 发表于 2016-5-12 13:28
结合其他证据有可能可以认定LZ的嫖娼行为
啥叫其他证据?据我以前的同事讲 这种事 出了门 打死都不认 JC拿你木有办法  高科技手段是有 但是 JC不会费那功夫跟你用
大树叶 发表于 2016-5-12 13:06
电话里说了有什么用,除非你傻傻赴约去了,还带了钱,还脱了裤子。
过去有L教时,貌似电话里谈了价钱,然后XJ说你过去也常去,你就等着被LJ吧。

现在规范多了,LJ制度也取消了。
thomas1987 发表于 2016-5-12 09:20
这种场合留号码?这是多耿直啊。。。我连名字和是哪儿的人都从来不说真的
很多场子没有号码根本就进不去的 我们有时候陪甲方 那必须提前把场子安排好
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罪的。前几天该央视该报道几个人杀了人,其中一个回来自首认罪, ...
有这种情况。某人杀人未遂抓住了,供认几年前曾经在某地杀人抛尸。警方调查的结果是当时并没有人报案,凶手也不知道死者究竟是什么人,尸体也没有找到。尽管供述严丝合缝,警方也确信他肯定杀人了,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居然是求死不能。
过去有L教时,貌似电话里谈了价钱,然后XJ说你过去也常去,你就等着被LJ吧。

现在规范多了,LJ制度也 ...
楼主说的不就是现在吗?
大树叶 发表于 2016-5-12 13:44
楼主说的不就是现在吗?
现在警察这么做要担风险,但不是法律上完全不可行,一般警察没那个兴趣,太费事。
很多年前上海有个大学教授就是留电话给小姐后来被顺藤摸瓜了
辽海秋风起 发表于 2016-5-12 13:37
有这种情况。某人杀人未遂抓住了,供认几年前曾经在某地杀人抛尸。警方调查的结果是当时并没有人报案,凶 ...
这个北京西站有年在地下室发现过女子干尸,最后确认是多年前一位失踪女性,然后警察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也承认了强奸杀人,但是,由于只有口供,没有其它的证据,这些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男人四大傻:下班就回家,挣钱自己花,吃饭点龙虾,给小姐留电话。
强行留号码几个意思?正常难道不是给你留吗?楼主是来钓鱼呢还是来钓鱼呢???
视频采访里有个记者还是啥模样的鸟人,诱导性地问那个洗头妹,以你的经验判断,他是不是经常去这种地方?当然不是明说。
洗头妹也不是吃素的,说不好确定。
这他妈都是群什么人,都问的什么问题!
这个北京西站有年在地下室发现过女子干尸,最后确认是多年前一位失踪女性,然后警察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犯 ...
尸体不是证据?还要什么证据?
法理应该不允许,可是记得看新闻报道  ,很多没有当场被抓的根据小姐口供等都被处罚了。
j10s30 发表于 2016-5-12 15:24
尸体不是证据?还要什么证据?
尸体是证据,但一般只能证明有命案,证明不了是有口供的人强奸杀人,除非你从很多年后的尸体中检出嫌疑人的遗留物。

另外,嫌疑人承认杀人,然后带警察找到了抛尸地点的,尸体也能作为证明杀人行为与嫌疑人有关的证据。

北京西站那个案件,警察已经尽力了。
尸体是证据,但一般只能证明有命案,证明不了是有口供的人强奸杀人,除非你从很多年后的尸体中检出嫌疑人 ...
能证明杀人就行了。我只知道有破不了的案子,这案子算怎么回事?

j10s30 发表于 2016-5-12 15:44
能证明杀人就行了。我只知道有破不了的案子,这案子算怎么回事?


这就是法律的问题:法律看似严密,却总有漏洞,修订法律看起来是更严密了,却也意味着漏洞更多了。

这个案子,央视法制频道专门详细讲过的,警察一个个都垂头丧气、长吁短叹。

案子发得很早,那时北京还是夏利满街跑,西站大概还是工地,那女孩到那附近停车,几个工地务工人员见她年轻起了歹念,将她劫持到地下室强奸后杀害,由于地点很隐蔽、几乎没人么人走到那里去,女孩在那里遇害后一直没有人发现,那几个务工人员也离开工地各奔四方。前几年,不知什么原因,西站工作人员到那个角落去办什么事,终于发现已遇害很多年的被害人遗体,北京警方开始调查。侦察人员费了很大的劲,终于得到一条线索:某些农民工曾听人自吹过这个案子,最后警察终于将当时全部歹徒找到,这些人也供认不讳,但是由于遗体很多年以后才被发现,除了口供警察找不到任何物证(比如遗漏在现场的东西、身上的毛发、指纹、脚印以及相关的鞋子,还有强奸案的精液之类),这样的案子,最终是无法定案的,嫌疑人承认了也不行。
j10s30 发表于 2016-5-12 15:44
能证明杀人就行了。我只知道有破不了的案子,这案子算怎么回事?


这就是法律的问题:法律看似严密,却总有漏洞,修订法律看起来是更严密了,却也意味着漏洞更多了。

这个案子,央视法制频道专门详细讲过的,警察一个个都垂头丧气、长吁短叹。

案子发得很早,那时北京还是夏利满街跑,西站大概还是工地,那女孩到那附近停车,几个工地务工人员见她年轻起了歹念,将她劫持到地下室强奸后杀害,由于地点很隐蔽、几乎没人么人走到那里去,女孩在那里遇害后一直没有人发现,那几个务工人员也离开工地各奔四方。前几年,不知什么原因,西站工作人员到那个角落去办什么事,终于发现已遇害很多年的被害人遗体,北京警方开始调查。侦察人员费了很大的劲,终于得到一条线索:某些农民工曾听人自吹过这个案子,最后警察终于将当时全部歹徒找到,这些人也供认不讳,但是由于遗体很多年以后才被发现,除了口供警察找不到任何物证(比如遗漏在现场的东西、身上的毛发、指纹、脚印以及相关的鞋子,还有强奸案的精液之类),这样的案子,最终是无法定案的,嫌疑人承认了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