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视频的,你以为你是谁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15:25
张嘴依法治国,闭嘴依法治国,居然个个张嘴开始要看视频。
依法,这里有谁有资格看视频的?有当事人的家属吗?有当事人的委托人吗?
如果你们真要看视频,就别再扯什么依法治国的鬼话。
雷某的家属和同学们已经够扯淡的了。警察都依法没公布雷某的姓名等信息,这帮人自己就贴的满世界都是了。
现在好玩了吧,都知道自己老公在结婚纪念日那天晚上跑去嫖娼了,还死了。
警察抓嫖,重要的物证是垃圾桶里面的卫生纸,而不是什么录像和照片。看清楚警方说得“人证物证都在”。这话不是随便说的。
没有卫生纸或者避孕套里面的东西,敢说物证?这物证可不是死了以后能搞出来的。
被抓以后袭警逃跑,在警察眼里有重大案底的几率极大。不把你打个半死,还能让你跑了不成?抓嫖抓赌抓出杀人犯的事情不要太少好不好?
本来就是一嫖娼而已,非要自己玩命的跑,玩命的死磕警察,被打残了,死在医院了。好玩吗?
这事最后就是警察道歉赔钱。你们想看什么视频录像的,没戏。除非上面要拿警察开刀,玩和谐。
真要这么玩,最后倒霉的就是小老百姓。张嘴依法治国,闭嘴依法治国,居然个个张嘴开始要看视频。
依法,这里有谁有资格看视频的?有当事人的家属吗?有当事人的委托人吗?
如果你们真要看视频,就别再扯什么依法治国的鬼话。
雷某的家属和同学们已经够扯淡的了。警察都依法没公布雷某的姓名等信息,这帮人自己就贴的满世界都是了。
现在好玩了吧,都知道自己老公在结婚纪念日那天晚上跑去嫖娼了,还死了。
警察抓嫖,重要的物证是垃圾桶里面的卫生纸,而不是什么录像和照片。看清楚警方说得“人证物证都在”。这话不是随便说的。
没有卫生纸或者避孕套里面的东西,敢说物证?这物证可不是死了以后能搞出来的。
被抓以后袭警逃跑,在警察眼里有重大案底的几率极大。不把你打个半死,还能让你跑了不成?抓嫖抓赌抓出杀人犯的事情不要太少好不好?
本来就是一嫖娼而已,非要自己玩命的跑,玩命的死磕警察,被打残了,死在医院了。好玩吗?
这事最后就是警察道歉赔钱。你们想看什么视频录像的,没戏。除非上面要拿警察开刀,玩和谐。
真要这么玩,最后倒霉的就是小老百姓。
完全赞同楼主观点
楼主已经定型雷是被警察打残了?
你以为你是谁?
来看看热闹
人家老婆说了 不在意是否嫖 只要求看当时现场记录仪的内容
这件事 警察摆平家属 一切OK 摆不平 不仅要赔钱 还要脱衣服 看看哪几个倒霉蛋顶缸
警方为什么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很简单。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也是对警方执法行为一种约束。至于我们是没有权利要求警方公布。可是警方面对这种公共问题。只要当事者家属没有拒绝公布内容。警方有义务给大家一个说法。证明自己清白、
楼主替警察发言吗?如果打个半死这句话现在是警察说出来~
你信不信公众质疑警察的声音会更大~
书痴 发表于 2016-5-11 13:01
警方为什么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很简单。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也是对警方执法行为一种约束。至 ...
记录仪没开,就没法审案子了?
别忘了,袭警逃跑的过程,不只有警察做人证,记者不是有很多现场群众的采访报道吗?
被殴打后引发心因性疾病死亡,少见吗?
这和殴打致死是两码事。殴打致死的人,体无完肤四个字都不够使的。
警方自己都说了,“采取了强制措施”。明白啥叫“强制措施”吗?
当然,大家要是觉得警察不能对抓了以后又逃脱的人采取强制措施,没问题啊,立法就是了。
以后警察抓不到犯人,或者犯人打了警察又跑了,就不要责怪警察没本事了。
警察是暴力机关,懂什么叫暴力机关吗?
羽彧由 发表于 2016-5-11 13:07
楼主替警察发言吗?如果打个半死这句话现在是警察说出来~
你信不信公众质疑警察的声音会更大~
打个半死是必然的。难道还让你有能力继续跑不成?就是让你死了继续跑的心,包括跑的能力。
只要你敢跑,下场就是打个半死拖回来。指望警察跟唐僧一样跟你唠叨半天说服你不要跑了?
要知道,去抓人的警察,殉职的可能性是最高的。这个坛子上,指责殉职的警察抓人不专业,反而让罪犯给袭击搞死的帖子还少吗?
警察当然不会公开说这话。警察说的是“强制措施”,文雅多了,就是怕老百姓的小心肝儿受不了刺激。
记录仪没开,就没法审案子了?
别忘了,袭警逃跑的过程,不只有警察做人证,记者不是有很多现场群众的采 ...
你为什么反复强调打个半死啊

你想把话题往哪带?

他们的中国梦是嫖娼不被抓和刑不上硕士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20
打个半死是必然的。难道还让你有能力继续跑不成?就是让你死了继续跑的心,包括跑的能力。
只要你敢跑, ...
你这句话是把警察架在火上烤啊~
我喜欢打枪 发表于 2016-5-11 13:26
你为什么反复强调打个半死啊

你想把话题往哪带?
呵呵,全世界警察碰到这种人都是要打个半死。美国警察直接击毙。
你觉得我要把话题往哪里带呢?
羽彧由 发表于 2016-5-11 13:30
你这句话是把警察架在火上烤啊~
暴力机关就是暴力机关,有啥啊。
美国警察街头查车直接击毙的人多了,也没见大家大惊小怪的。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13
记录仪没开,就没法审案子了?
别忘了,袭警逃跑的过程,不只有警察做人证,记者不是有很多现场群众的采 ...
首先警方在办案中使用暴力手段很正常。但是都有限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嘛、要知道没有法律审判前,他只是犯罪嫌疑人。除非是那种暴力案件。对方正在行凶。抢劫等你可以使用致命性武器。这个不但是保护嫌疑人权利。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权利。避免我们在类似事件中发生不应该的伤害。本案,雷某是不是嫖娼说实话重要吗。就算雷某嫖娼,难道警方就可以滥用暴力。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你整个过程中是不是执法过度,以及带回警局后你有没有使用其他不必要手动,最后造成雷某死亡。

书痴 发表于 2016-5-11 13:35
首先警方在办案中使用暴力手段很正常。但是都有限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嘛、要知道没有法律审判前,他只 ...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因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脱逃,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45分带上车。

看到了没有,第一次没打个半死的后果就是第二次被打残了。
要我说,当事警察还是疏忽了。
书痴 发表于 2016-5-11 13:35
首先警方在办案中使用暴力手段很正常。但是都有限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嘛、要知道没有法律审判前,他只 ...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因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脱逃,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45分带上车。

看到了没有,第一次没打个半死的后果就是第二次被打残了。
要我说,当事警察还是疏忽了。
可怜的娃,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啊
有功夫去抓嫖娼的,不如去把些少女失踪案多破破,性交易就是个买卖,和阳光和空气一样你禁绝的了?
要真如警方说的那样,警方就该明确表示有直接证据证明死者被捕时刚嫖娼出来。畏罪逃跑才说得通
谁说北城非富即贵来着,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39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 ...


咬伤民警总要有伤口吧,伤口确实要是咬伤的吧,而且还要证明是死者咬的吧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39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 ...


咬伤民警总要有伤口吧,伤口确实要是咬伤的吧,而且还要证明是死者咬的吧
书痴 发表于 2016-5-11 13:35
首先警方在办案中使用暴力手段很正常。但是都有限制。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嘛、要知道没有法律审判前,他只 ...
小区居民一度围住便衣并报警

  雷洋被警方带走的足疗店就位于龙锦苑东五区小区旁。5月7日当晚,有超过20位小区居民目睹了雷洋挣扎反抗的过程。

  一位目击者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晚大约九点二十分左右,看到一位身高1米7左右的年轻男子突然从小区门口一辆车上跑下来了。当时那辆车并没有发动。他跑进小区后大呼好几次“救命”,声音充满了惊恐。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动了小区很多人。

  这位目击者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看到这个突然跑进小区的年轻人,身后有3个人在追他。追进小区后,没追几米就把他控制在地上了。之后又赶来三个人。雷洋倒在地上的位置就在小区一块收费停车场蓝色牌子下。这位目击者注意到,雷洋额头上有肿块,胳膊上有血。

  另一位目击者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看到雷洋头朝上仰躺在地上,有人踩着他的脚在给他拍照。
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至于物证要不要给你看,得看你有没有资格。
记录仪没开,就没法审案子了?
别忘了,袭警逃跑的过程,不只有警察做人证,记者不是有很多现场群众的采 ...
1、有图像证据证明死者何进入何时出洗脚房么或者有目击证人么

捉嫖娼没捉在床上,那卖淫者是谁呢?不会一个人日了4个才给200元吧,

2、和谁做的这200元钱给的谁,可有死者的指纹、体液遗留?

3、现场可采集到死者的精液或者带有死者体液的避孕套。

这三个至少后两个完整才是最直接的卖淫嫖娼证据哦!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44
小区居民一度围住便衣并报警

  雷洋被警方带走的足疗店就位于龙锦苑东五区小区旁。5月7日当晚,有超 ...
老兄你看懂我说的话了吗。合适的暴力手段,你过程是不是过度滥用暴力手段。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45
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至于物证 ...


我看不看不重要,警方的证据必须有效呀!

重要的是和谁日的,这200元钱给的谁,可有死者的指纹、体液遗留?

现场可采集到死者的精液或者带有死者体液的避孕套。

要不谁都能掏出两百来当证据,不是么!钱和性交的证据必须同时成立才叫卖淫嫖娼对不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45
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至于物证 ...


我看不看不重要,警方的证据必须有效呀!

重要的是和谁日的,这200元钱给的谁,可有死者的指纹、体液遗留?

现场可采集到死者的精液或者带有死者体液的避孕套。

要不谁都能掏出两百来当证据,不是么!钱和性交的证据必须同时成立才叫卖淫嫖娼对不
警察打人没什么了不起,只要别打死,无论是上司还是公众其实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所以尸检很重要。不过届时,更可能是有伤痕也有诱发疾病猝死,更可能发生的是一场警察与家属的交易。伤痕多些警察多出点血,没伤痕,警察不鸟家属,如此而已。
网上叫的都是闲人没事干。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45
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至于物证 ...


到目前,警方还在用涉嫌嫖娼,知道涉嫌是什么意思么,有足够证据钉死证明嫖娼还用涉嫌干鸟
yaoyuan7310 发表于 2016-5-11 13:45
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

至于物证 ...


到目前,警方还在用涉嫌嫖娼,知道涉嫌是什么意思么,有足够证据钉死证明嫖娼还用涉嫌干鸟
胖d老虎 发表于 2016-5-11 13:51
警察打人没什么了不起,只要别打死,无论是上司还是公众其实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所以尸检很重要。不过届时 ...
你得把家属补偿的满意

重点就是这事不整明白了以后怎么愉快的去嫖
装个屁啊
想立牌坊 节操还不如婊子
openfireflly 发表于 2016-5-11 13:59
到目前,警方还在用涉嫌嫖娼,知道涉嫌是什么意思么,有足够证据钉死证明嫖娼还用涉嫌干鸟
懂点法,警方只能说是涉嫌,而且有物证,公检法各司其责。
懂点法,警方只能说是涉嫌,而且有物证,公检法各司其责。
认定嫖娼,需要走诉讼程序么,不用的话,何来检和法参与
openfireflly 发表于 2016-5-11 14:11
认定嫖娼,需要走诉讼程序么,不用的话,何来检和法参与
现在检察院都介入了,怎么不用,要是一般的嫖娼直接罚钱拘留就完事了。
瞎说大实话系列,lz这个太不策略。

秋风原 发表于 2016-5-11 14:13
现在检察院都介入了,怎么不用,要是一般的嫖娼直接罚钱拘留就完事了。


检介入是因为死人了,是否有职务犯罪,而卖嫖是违法,并非犯罪,只有刑法第360条描述的才是犯罪
秋风原 发表于 2016-5-11 14:13
现在检察院都介入了,怎么不用,要是一般的嫖娼直接罚钱拘留就完事了。


检介入是因为死人了,是否有职务犯罪,而卖嫖是违法,并非犯罪,只有刑法第360条描述的才是犯罪
这年头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太多,就应该把这些人送美国去体验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暴力执法,让你趴地上就老老实实趴地上,敢动直接穿了,还敢跳车跑?
楼主说实话被围攻了
openfireflly 发表于 2016-5-11 14:20
检介入是因为死人了,是否有职务犯罪,而卖嫖是违法,并非犯罪,只有刑法第360条描述的才是犯罪
好吧,我说的有误。警方第一次通告说涉嫌,但第二次通告可就直接认定他了滴。所以你说的警方一直用涉嫌,也不对哈。
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 ...
这段话是警方说的,如果警方同时提供了证据,就不会有问题了。
如果媒体公布他的国资委官员身份去嫖娼,而不是他的人大硕士身份,舆论会有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