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主动撞人这事情是按交通事故算还是按刑事案件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34:09


刚刚楼下看到的,听围观的群众在说,这个BYD的车主因为和其它车抢车位抢输了,就和其它车发生了语言冲突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结果在肢体冲突里吃了点亏,就开车直接给另外辆车的人撞了过去,听现场的交巡警在对讲机里说救护车已经来把伤员拉走了,叫这个BYD把车开去交巡警的点等候处理,这种驾驶车辆主动撞人的事情是按交通事故算还是按刑事案件处理?

刚刚和一起的朋友在说这个BYD车主的驾照肯定是要被吊销无疑了,驾驶车辆主动撞人这事情无论公了还是私了都不是把这个初代F6卖了的钱就能了得下来的,旁边围观群众还在说就算在肢体冲突里吃了亏大不了电话叫人来帮忙再打过性质也要轻些嘛,就这么开车直接给对方撞上去事情的性质一下就变了。

车门旁站着的看着像车主的那个叔叔不是车主只是个路人,车主钻到车里去不知搞什么去了。




刚刚楼下看到的,听围观的群众在说,这个BYD的车主因为和其它车抢车位抢输了,就和其它车发生了语言冲突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结果在肢体冲突里吃了点亏,就开车直接给另外辆车的人撞了过去,听现场的交巡警在对讲机里说救护车已经来把伤员拉走了,叫这个BYD把车开去交巡警的点等候处理,这种驾驶车辆主动撞人的事情是按交通事故算还是按刑事案件处理?

刚刚和一起的朋友在说这个BYD车主的驾照肯定是要被吊销无疑了,驾驶车辆主动撞人这事情无论公了还是私了都不是把这个初代F6卖了的钱就能了得下来的,旁边围观群众还在说就算在肢体冲突里吃了亏大不了电话叫人来帮忙再打过性质也要轻些嘛,就这么开车直接给对方撞上去事情的性质一下就变了。

车门旁站着的看着像车主的那个叔叔不是车主只是个路人,车主钻到车里去不知搞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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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看这里也是公共停车区域吧,换个地方不就得了,这么浮躁...这下又找到喷点乐...而且这个保险公司不赔的,遇到厉害点的这个车赔进去也不够...

zxx524 发表于 2016-4-30 16:51
看这里也是公共停车区域吧,换个地方不就得了,这么浮躁...这下又找到喷点乐...而且这个保险公司不赔的,遇 ...


遇到厉害点的这个车赔进去也不够??!!!BYD的初代F6,现在这车的2手行情也就万把块钱左右,就算遇到的是不厉害的主这车赔进去也肯定都不够了,开车主动撞人,被撞的那方无论公了还是私了都不是初代F6的2手价够赔的,更何况是先肢体冲突了之后BYD车主再开车撞的对方,这种情况下就是为了赌一口气被撞的那方都不可能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我拍照的时候去晚了,没见到开车撞人时BYD车主的精气神,我去的时候警察已经来了,看到在警察面前那个BYD车主的精气神完全像个咽了气的气球似的,可能他这时候才意识到摊上大事了。

刚刚问过做警察的同学了,说这种情况都是按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处理,驾照铁定吊销,算是几千块没了,伤者在医院那边随便搞个什么全身彻底检查在医院随便小住一周花个万把块都是非常保守的估计了,要是伤者那边安心折腾这个BYD车主,坚持闹成按刑事案处理的话,就是关系到这个BYD车主几年自由的问题了,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性质是相当严重的,光是想办法说服伤者那边接受按交通事故处理不要往刑事案件闹的话都不是几万能摆得平的,还有伤者后续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个BYD车主大脑充血开车撞上去的时候可能没意识到他的这个行为会给他造成多严重的后果。

周围围观的群众都在说就算肢体冲突吃了亏哪怕马上电话叫人来把对方打到医院去那性质都要轻得多,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以前只听说家底非常厚实的人敢做这种事情,今天算是亲眼见识了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只要大脑充了血还真就是个人都敢做,看这个BYD车主开的车的档次和看这个BYD漆面还有一些细节维护保养得极差的情况,他的家底肯定不是能轻松把这事情了得下来的,这事情说不定搞到最后会给那个BYD车主整个家庭造成伤筋动骨的影响。
zxx524 发表于 2016-4-30 16:51
看这里也是公共停车区域吧,换个地方不就得了,这么浮躁...这下又找到喷点乐...而且这个保险公司不赔的,遇 ...


遇到厉害点的这个车赔进去也不够??!!!BYD的初代F6,现在这车的2手行情也就万把块钱左右,就算遇到的是不厉害的主这车赔进去也肯定都不够了,开车主动撞人,被撞的那方无论公了还是私了都不是初代F6的2手价够赔的,更何况是先肢体冲突了之后BYD车主再开车撞的对方,这种情况下就是为了赌一口气被撞的那方都不可能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我拍照的时候去晚了,没见到开车撞人时BYD车主的精气神,我去的时候警察已经来了,看到在警察面前那个BYD车主的精气神完全像个咽了气的气球似的,可能他这时候才意识到摊上大事了。

刚刚问过做警察的同学了,说这种情况都是按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处理,驾照铁定吊销,算是几千块没了,伤者在医院那边随便搞个什么全身彻底检查在医院随便小住一周花个万把块都是非常保守的估计了,要是伤者那边安心折腾这个BYD车主,坚持闹成按刑事案处理的话,就是关系到这个BYD车主几年自由的问题了,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性质是相当严重的,光是想办法说服伤者那边接受按交通事故处理不要往刑事案件闹的话都不是几万能摆得平的,还有伤者后续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个BYD车主大脑充血开车撞上去的时候可能没意识到他的这个行为会给他造成多严重的后果。

周围围观的群众都在说就算肢体冲突吃了亏哪怕马上电话叫人来把对方打到医院去那性质都要轻得多,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以前只听说家底非常厚实的人敢做这种事情,今天算是亲眼见识了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只要大脑充了血还真就是个人都敢做,看这个BYD车主开的车的档次和看这个BYD漆面还有一些细节维护保养得极差的情况,他的家底肯定不是能轻松把这事情了得下来的,这事情说不定搞到最后会给那个BYD车主整个家庭造成伤筋动骨的影响。
遇到厉害点的这个车赔进去也不够??!!!BYD的初代F6,现在这车的2手行情也就万把块钱左右,就算遇到 ...
嗯,现在这个社会打人还真不是一个普通家庭敢做的,太浮躁,聪明的应该赶紧趴地上,谁先起来谁责任。
zxx524 发表于 2016-4-30 17:19
嗯,现在这个社会打人还真不是一个普通家庭敢做的,太浮躁,聪明的应该赶紧趴地上,谁先起来谁责任。
就是呀,打架这事情好歹还有个有理无理的皮可以慢慢扯,开车主动撞人这事情连扯皮的余地都没有,家底不厚实的人做出这种事情确实算是摊上大事了。
开个一般牌子的车不够闹心的,别说路权了,停车都要靠拳头。。。
Rodimus 发表于 2016-4-30 19:57
开个一般牌子的车不够闹心的,别说路权了,停车都要靠拳头。。。
这个跟车没关系,跟人有关系。
他要是不这么被情感冲昏大脑的话,也就没这些事儿了……
如果一开始就坚持是气急了不小心把油门当刹车了怎么确定是故意撞人呢?

雪国 发表于 2016-4-30 22:12
如果一开始就坚持是气急了不小心把油门当刹车了怎么确定是故意撞人呢?


从周围群众说的看起来,这个BYD是倒车过去后没挤得过另外个车倒车的速度才跟人家起了冲突,先是语言冲突后是肢体冲突,既然发生了肢体冲突那必然是BYD车主已经从挤车位的位置下车了,照片里BYD的位置明显是开出来追撞的受害者,而且那个地方是个汽车用品的市场,周围的人还是挺多的,那个BYD车主要坚持不承认是故意撞人的估计周围能找出大票路人去证明他在撒谎,只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我在现场的时候听BYD车主和警察的一些话,警察已经给定性为故意撞人而且BYD的车主也没反驳的疑问了。

那个位置的公路对面就是个交巡警的点,交巡警对于那个位置还是挺熟悉的,那个BYD照片里的停车角度就已经不正常了,前轮的位置不是正常直行的角度,后轮的位置也不是从停车位正常出来的位置,再结合那地方周围的路人多,那个BYD车主估计还是不敢去撒这个谎,直接承认追撞受害者好歹也可以多少赚点坦白从宽的分嘛(虽然这分对于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来说确实是然并卵)。
雪国 发表于 2016-4-30 22:12
如果一开始就坚持是气急了不小心把油门当刹车了怎么确定是故意撞人呢?


从周围群众说的看起来,这个BYD是倒车过去后没挤得过另外个车倒车的速度才跟人家起了冲突,先是语言冲突后是肢体冲突,既然发生了肢体冲突那必然是BYD车主已经从挤车位的位置下车了,照片里BYD的位置明显是开出来追撞的受害者,而且那个地方是个汽车用品的市场,周围的人还是挺多的,那个BYD车主要坚持不承认是故意撞人的估计周围能找出大票路人去证明他在撒谎,只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我在现场的时候听BYD车主和警察的一些话,警察已经给定性为故意撞人而且BYD的车主也没反驳的疑问了。

那个位置的公路对面就是个交巡警的点,交巡警对于那个位置还是挺熟悉的,那个BYD照片里的停车角度就已经不正常了,前轮的位置不是正常直行的角度,后轮的位置也不是从停车位正常出来的位置,再结合那地方周围的路人多,那个BYD车主估计还是不敢去撒这个谎,直接承认追撞受害者好歹也可以多少赚点坦白从宽的分嘛(虽然这分对于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来说确实是然并卵)。
估计是平时游戏玩多了。。。以为能满血复活。。。
MAZ543M 发表于 2016-4-30 16:28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杀人未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这3个罪名都是重罪而且这3个罪名BYD车主都能坐实,至于最后怎么解决估计得看怎么去取得受害者方的“谅解”了,说白就是这个BYD车主最终要赔的钱会让他的家庭不死都要脱层皮。
故意伤害罪、杀人未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这3个罪名都是重罪而且这3个罪名BYD车主都能坐实,至于最后怎 ...
顶多一个故意伤害别的是不可能的
denglijun 发表于 2016-4-30 23:17
顶多一个故意伤害别的是不可能的
故意伤害是肯定跑不掉的,另外2个得看受害者方怎么个闹法,从以往开车撞人的事件最后处理结果看起来,哪怕是那种家底厚实社会关系强大的主搞出了这事情最后大多数都是脱了层皮才把事情处理下来的,照片里看这辆BYD的维护保养程度,车主明显不是那种家底厚实社会关系强大买辆低价车只是为了当个工具追求个出行低调的主。


故意用“车”做“凶器”这种事在国内已经研讨过nnnnn次了,本人也亲身经历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三个字:然并卵。。。

一般致多人伤亡的群体性事件才会立刑事案,得到重判,,,
一般1、2个人死亡小事,大多数都是由交警方面来处理,处理的主导思想也是赔钱为主,判罚为次。。。换句话说,肯花钱就能搞掂很多项目了,除非肇事者不肯多花钱。。。

所以,现实就是不能把“车”作为“凶器”来设定犯罪动机,警方一定会按刑事案件程序来走,这种想法往往只是受害者的单方面的一厢意愿,,,哎。。。


故意用“车”做“凶器”这种事在国内已经研讨过nnnnn次了,本人也亲身经历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三个字:然并卵。。。

一般致多人伤亡的群体性事件才会立刑事案,得到重判,,,
一般1、2个人死亡小事,大多数都是由交警方面来处理,处理的主导思想也是赔钱为主,判罚为次。。。换句话说,肯花钱就能搞掂很多项目了,除非肇事者不肯多花钱。。。

所以,现实就是不能把“车”作为“凶器”来设定犯罪动机,警方一定会按刑事案件程序来走,这种想法往往只是受害者的单方面的一厢意愿,,,哎。。。
这照片里不是在路上啊,就算不是故意也不能交通法规管吧?以前记得有个焦点访谈的,有个老司机开车前没看一圈车,一上车打着了在人行道上倒车,没注意到后面有蹲着玩泥巴的小孩,给压死了,最后判的过失杀人罪。解说是说因为这事不是在路上碰的。
这个跟车没关系,跟人有关系。
他要是不这么被情感冲昏大脑的话,也就没这些事儿了……
帝都这边可是对地铁边趴黑活的byd车主稍有不顺指着鼻子骂比样的,见过几回了,牵连了本地几乎所有byd汽车和本地byd销量,连带周边河北的也不买,然后吉利基本包圆。
Rodimus 发表于 2016-5-1 07:55
帝都这边可是对地铁边趴黑活的byd车主稍有不顺指着鼻子骂比样的,见过几回了,牵连了本地几乎所有byd汽车 ...
我的天,这影响这么大!
怪不得……
skyline1204 发表于 2016-4-30 16:57
遇到厉害点的这个车赔进去也不够??!!!BYD的初代F6,现在这车的2手行情也就万把块钱左右,就算遇到 ...
如果这个BYD车主家境不厚实的话,是不是破产都有可能?
战戈 发表于 2016-5-1 06:44
故意用“车”做“凶器”这种事在国内已经研讨过nnnnn次了,本人也亲身经历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三个字:然 ...
问题是这个BYD车主看上去也不像很有钱的的啊,普通人家哪有那么多钱来搞掂很多项目?


重复,编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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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仔儿就是火爆
常盘台警卫 发表于 2016-5-1 09:16
我的天,这影响这么大!
怪不得……
这车不改名字不行。

build your dream这种话放搁国外也俗。

马库斯的特斯拉如果起这名,估计也卖出不去。

本身也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企业,搞这个跟奇瑞注册那riich一样三俗。

Rodimus 发表于 2016-5-1 18:53
这车不改名字不行。

build your dream这种话放搁国外也俗。
话说他不是现在直接按照朝代命名了么……似乎能好点吧?
另外说来,或许以一个中国电学领域的科学家的名字命名他的车的话,或许也不错的样子。
常盘台警卫 发表于 2016-5-1 18:58
话说他不是现在直接按照朝代命名了么……似乎能好点吧?
另外说来,或许以一个中国电学领域的科学家的名 ...
朝代这个创意不错,但要改就前后都改,藕断丝连尾部不改还是byd标志照样不行。

其实也能看出来,拿花冠和老凌志rx底盘改来改去都舍不得换外形,

眼瞅着快十年了,消费类商品这行绝对不是这么做的。

老宝来的底盘让大众改出了花,现在销量第一的朗逸和老宝来放一起,不看底盘能认出来吗?



ps:另外它这个商标其实不好弄,起个啥名字都难,前后一连起来就成了“比痒的XX”。
      用朝代还算好吧,但就是名字分散,整个企业的标志难以体现,不统一~
顶多一个故意伤害别的是不可能的
杀人未遂这个不要以为就定不了这个罪。
朝代这个创意不错,但要改就前后都改,藕断丝连尾部不改还是byd标志照样不行。

其实也能看出来,拿花 ...
现在就算比亚迪改名,之前的影响都不是一年两年能消除的,到时候还是有人会说“这其实就是原来的比样的”………
至少是故意伤害。

别的不好说。
刑事案件了。
事故不管多大,不是主观故意的,后果如果确实大了,看是否违章什么的,量刑一般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的确较严重)。
这个事,明显的车主故意伤害罪,因为他应当知道其驾车撞人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在一些国家,要定为谋杀罪的。
zxx524 发表于 2016-4-30 16:51
看这里也是公共停车区域吧,换个地方不就得了,这么浮躁...这下又找到喷点乐...而且这个保险公司不赔的,遇 ...
本来就不够了。这个要量刑,这个罪本身不容易轻判,如果要,除了打点外,取得受伤害人谅解是必须的,但事都到这份上了,对方能轻易饶了他?
真是太冲动了!
故意伤害罪,针对特定人的主观故意伤害行为
hhhh83 发表于 2016-5-2 23:07
杀人未遂这个不要以为就定不了这个罪。
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
流水65672_91 发表于 2016-5-15 22:04
故意伤害罪,针对特定人的主观故意伤害行为
驾车主动撞人这事情往严重了说是可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针对特定人的主观故意伤害行为这事情,就好比拿把刀在人多的地方去砍特定的某人那确实是故意伤害罪无疑,但把那把刀换成点燃的汽油瓶在人多的地方砸向特定的某人的话就不是故意伤害罪无疑而是极有可能被定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车作为行凶工具也是一样的道理,
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
恰好在主观是说不通的,因为客观上是完全有可能致人死亡的。过去曾经有过类似的案例就是判了个杀人未遂。。如果是致人死亡了,判个故意杀人罪都完全有可能。
现在不比以前,打人靠的不是力气是金钱。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全看钱到不到位
上将2009 发表于 2016-5-4 14:18
本来就不够了。这个要量刑,这个罪本身不容易轻判,如果要,除了打点外,取得受伤害人谅解是必须的,但事 ...
再说,按照公理来讲,开车故意撞人的人,有要求社会原谅的资格吗?

说不是故意杀人,那故意伤害总没跑吧??开车撞人这事情,是要撞伤还是撞死,肇事者拿什么保证??你一脚油门下去把对方撞死了,你能说自己不是主观故意??

另外,大庭广众的地方,你同样危害了公共安全。

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杀一儆百,不管事后多可怜,任何时候想想其行为都觉得死不足惜。
流水65672_91 发表于 2016-5-15 22:05
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
怎么没有?杀人未遂而已,连杀人中止都不算。
林坚毅 发表于 2016-5-15 22:46
现在不比以前,打人靠的不是力气是金钱。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全看钱到不到位
再小故意伤害罪逃不了。

再说,拿钱了事这种风气不可助长。
再小故意伤害罪逃不了。

再说,拿钱了事这种风气不可助长。
拿钱了事的推手是媒体,经常见新闻报道上受害者原谅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