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公安部12月设立反恐专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35:11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刘茸)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今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

  反恐怖主义法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全票赞成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卫星今日介绍说,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内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越发突出,我国内发生的暴恐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恐怖活动对我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有关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有关问题的决定等,同时,我国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国际条约。安卫星介绍,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

  他表示,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他透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今后中国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不断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持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持之以恒地进行源头治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我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反恐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公安部12月设立反恐专员--中国人大新闻--人民网
http://npc.people.com.cn/n1/2015/1227/c14576-27981893.html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刘茸)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今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

  反恐怖主义法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全票赞成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卫星今日介绍说,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内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越发突出,我国内发生的暴恐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恐怖活动对我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有关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有关问题的决定等,同时,我国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国际条约。安卫星介绍,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

  他表示,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他透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今后中国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不断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持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持之以恒地进行源头治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我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反恐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公安部12月设立反恐专员--中国人大新闻--人民网
http://npc.people.com.cn/n1/2015/1227/c14576-27981893.html
[路透社记者]

  谢谢,我是路透社记者。这个问题提给安主任,前两天美国国院对反恐法草案表示严重关切,他们说这可能会引起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也会使中国的言论和宗教自由受限制。对这两个问题,您有什么看法?谢谢!

  [安卫星]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想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李寿伟先生来回答。

  [李寿伟]

  这方面的报道这几天我也看到过,在反恐怖主义法立法的过程中,包括美国、一些国家、一些机构和一些企业,都对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些条款提出一些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及到现在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制定这条规定的原因,也是因为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恐怖主义也出现一些新趋势,不光是在中国,包括在国际上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越来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网络宣扬煽动恐怖主义,还利用网络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将网络作为一个重要的工具,即网络恐怖主义活动,这个已经成为国际公害。

  [李寿伟]

  对于网络恐怖主义活动,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怎么样去应对。联合国安理会专门有一个决议,要求各成员国采取措施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这个问题上,从目前各国的做法来看,一方面是要研究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要给执法机关必要的一些执法手段。另一方面,要相应地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履行社会责任。

  [李寿伟]

  我们在制定反恐怖主义法的过程中,大量地查询了一些资料,包括国外的规定。比如美国、欧盟等的法律,因为反恐工作等需要,都对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的一些协助义务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比如美国有一个通信协助执法法,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法律,在这些法律当中都规定了网络服务商、网络经营者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为司法机关包括执法人员进行合法监听提供技术协助。另外,对于加密传输的一些文件,这些企业要提供相应的解密支持,这在法律当中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欧洲理事会有一个网络犯罪公约,欧盟理事会也制定通信监控决议,另外我们也查到像德国、英国、荷兰一些国家的法律,都对电信以及网络企业协助执行通信监控措施,还有就加密的一些信息提供解密支持都作了规定。

  [李寿伟]

  反恐立法考虑了我国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实践迫切需要,就有关问题研究借鉴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单独就这一条,我们立法工作机构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包括从事这些领域的企业的意见,最终在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中作了这样一个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这样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我们从评估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这样的规定不会影响相关企业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利用这个规定来做后门,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说像您刚才提到的,通过这些手段损害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这方面的问题。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想问一个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的问题,反恐措施一方面要有效保障社会的安全,另一方面,也不能侵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那么,反恐法如何平衡这两个方面?谢谢!

  [李寿伟]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在反恐怖主义立法当中一直高度重视如何平衡反恐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因为,强化反恐怖主义的措施和尊重保障人权这两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很多条文都涉及到如何平衡的问题。讲反恐措施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至少有两个方面:第一,恐怖主义是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所以强化反恐怖主义措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二,在反恐怖主义措施当中要赋予执法机关必要的手段,同时要加强对执法的规范,要防止执法手段本身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两者都需要考虑。

  [李寿伟]

  在反恐怖主义法当中,体现这方面的条文比较多。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反恐怖主义法总则第6条中有这样一个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二款又针对实践中的情况,又专门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这两款规定在总则中,就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当中应该遵循的,我们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不是针对任何特定的地域、民族或者宗教,而是要保护所有受到恐怖主义威胁的人,这是很重要的原则。

  [李寿伟]

  另外,在反恐怖主义法各章节的条文设计中,都非常注意怎么样去规范执法,怎么样规定公民和组织的一些救济性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反恐怖主义法当中有这样的规定,被认定为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的,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在处置恐怖事件过程当中,处置工作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和威胁这些人员的人身安全。

  [李寿伟]

  再比如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如果是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给予赔偿、补偿。在反恐怖主义工作当中,法律赋予了一些执法部门,像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这些权力,在行使这些权力的过程中,如果经审查发现相关物品资金等与恐怖主义无关的,法律上也明确要求要及时解除有关措施。另外,反恐怖主义法当中也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反恐怖主义工作一些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不服的,都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反恐怖主义立法过程当中,一方面要强化反恐怖主义的措施,有效地防范和制止恐怖主义。另一方面,在制度的设计上,包括在后续的实施过程当中也都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依法依照规定行使各项权力,防止发生任何侵害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谢谢!
[香港瞭望中国记者]

  我问安局长一个问题。反恐怖主义法的公布非常好,我想请安局长介绍一下公安部反恐局什么时候成立的?哪一年?安局长还是反恐办的副主任,请介绍一下中国的反恐与国际,包括上海合作组织,包括香港澳门的警方或者我们周边的亚洲地区,现在这样的反恐联系和国际交流情况?谢谢!

  [安卫星]

  2002年3月,公安部反恐部局成立,2015年,中国公安机关以打击境外“东突“恐怖势力为重点,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特别是重点国家的反恐务实合作,一方面我们积极地巩固和完善多边反恐的合作机制,在涉恐的情报交流、线索的核查和个案的合作,以及双方的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另一方面,在联合国的主导下,深入参与了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盟执行安全部长级对话机制,进行了多边反恐务实合作。刚才你提到,我们与香港、澳门警方在反恐合作上也建立了双方的合作机制。这些合作为我们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奠定了基础,做出了贡献。
现阶段,国内反恐,个人以为,最重要的是,情报工作,,,,,,,,,,,,,,,
反恐是要时时的
想要反恐,就必须压制伊斯兰教,使用亲共的毛拉对伊斯兰教义进行有中国特色的解读。不许再兴建阿拉伯式清真寺,修改维文,使用汉语拼字的拉丁字母。取消少数民族特权。这些都是功在千秋的举措,20-30年内就能看到效果!
对普通人生活有什么影响?
举报有奖吗
tt1314 发表于 2015-12-27 19:31
对普通人生活有什么影响?
  可以促进中国内地人权状况改善。长期以来,由于恐怖袭击,中国内地人权遭到严重伤害,昆明等地恐怖袭击告诉我们,原来恐怖袭击不局限于新疆,它严重威胁内地人权。设立反恐法,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权。
被追认为烈士 发表于 2015-12-27 20:17
举报有奖吗
  举报一直有奖励。
  反恐法在立法过程中,人大去新疆等反恐一线进行了调研,征集了一线反恐干警的意见,这是一次立法上的进步。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又在网络上开放性的征求网民意见,超大会员都有参与其中。这也是中国立法进程上的进步。
恐怖主义和境外势力的渗入严重关切,当然白头鹰激动到不行
superpiii 发表于 2015-12-27 19:04
现阶段,国内反恐,个人以为,最重要的是,情报工作,,,,,,,,,,,,,,,
  反恐,最重要的是政策和法律,不是情报。如果是政策和法律方向性错误,那么及时有情报,也一样无法正常开展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