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自己爱犬被称为狗刺伤路人 获刑15个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16:48:08
男子不满自己爱犬被称为狗刺伤路人 获刑15个月



2015年08月10日  来源:四川在线   


  成都男子为狗正名刺伤路人获刑1年3个月
  8月10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公布一起“奇葩”案件:狗主人李某因不满路人称自己的“犬”为“狗”,用啤酒瓶将路人刺伤,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去年7月31日0时许,李某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某货运市场一楼道内遛狗时,因狗看起来很乖,两名过路的人就夸赞道,这狗长得真好看。李某一听很不高兴,他纠正二人:“这叫‘犬’,不是‘狗’!”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和推搡。
  眼看自己的爱犬被路人称为狗,而且路人还不听自己的纠正,李某生气极了,他随手拿起一个空啤酒瓶,将瓶底敲破后,向两名路人随意乱刺,结果将其中一人背部刺伤,另一人左膝部被刺伤。经鉴定,二路人所受损伤分别评定为轻伤一级、轻微伤。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受伤,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川在线消息(郭小明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08-10/7458586.shtml男子不满自己爱犬被称为狗刺伤路人 获刑15个月



2015年08月10日  来源:四川在线   


  成都男子为狗正名刺伤路人获刑1年3个月
  8月10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公布一起“奇葩”案件:狗主人李某因不满路人称自己的“犬”为“狗”,用啤酒瓶将路人刺伤,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去年7月31日0时许,李某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某货运市场一楼道内遛狗时,因狗看起来很乖,两名过路的人就夸赞道,这狗长得真好看。李某一听很不高兴,他纠正二人:“这叫‘犬’,不是‘狗’!”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和推搡。
  眼看自己的爱犬被路人称为狗,而且路人还不听自己的纠正,李某生气极了,他随手拿起一个空啤酒瓶,将瓶底敲破后,向两名路人随意乱刺,结果将其中一人背部刺伤,另一人左膝部被刺伤。经鉴定,二路人所受损伤分别评定为轻伤一级、轻微伤。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受伤,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川在线消息(郭小明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08-10/7458586.shtml
这不是狗,也不是犬,是他爹!
路人如果夸他“你爹张得真好看!”
李某肯定非常有礼貌的回答“谢谢!”
金池长老 发表于 2015-8-10 17:34
这不是狗,也不是犬,是他爹!
路人如果夸他“你爹张得真好看!”
李某肯定非常有礼貌的回答“谢谢!”
  寻衅滋事,刺伤他人,才判刑一年半。受害者的人权得不到有利的保护,刑罚轻纵了罪犯。
希望他家的狗没人喂饿死。
以后涨点姿势,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叫“犬”不叫“狗”,要叫“豚”不叫“猪”!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8-10 20:08
  寻衅滋事,刺伤他人,才判刑一年半。受害者的人权得不到有利的保护,刑罚轻纵了罪犯。
脑补:法官意识到,如果逼人太甚,狗主人以后干脆纵狗行凶,把过路人咬成轻伤一级,那他很可能只需赔钱了事,如果真惹怒了他,他开着车在街上狂奔,一口气压死几个人肿么办?也罢也罢,趁他没想明白过来之前,赶紧关进去算啦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5-8-11 01:49
脑补:法官意识到,如果逼人太甚,狗主人以后干脆纵狗行凶,把过路人咬成轻伤一级,那他很可能只需赔钱了 ...
  相对于罪行,刑期太短。
  现代监狱条件好,监狱福利不断提升,而相对的刑期不断减少,对于威慑犯罪相当不利。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8-11 08:19
  相对于罪行,刑期太短。
  现代监狱条件好,监狱福利不断提升,而相对的刑期不断减少,对于威慑犯 ...


刑期缩短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对于刑罚的判断,完全是站在嫌疑犯的角度来考虑的,即嫌犯有没有主观恶意,嫌犯有没有精神不正常,嫌犯对社会危害大不大,嫌犯有没有成年…………至于受害人死的有多惨、多无辜,年龄大小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就拿家暴来说吧,丈夫居然有权长期虐待老婆,警察全过程不过问,最后老婆被活活打死,但凶手却被法官判定其只针对特定对象行凶,对社会危害不大,所以只给判了几年。如果法官不是脑残,那肯定是法律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因为这部法律只打算保护(甚至是鼓励)凶手肆无忌惮的残害他人,而对受害人及家属不闻不问。

更不要说狗主人放纵狗咬人了,就我知道的,有些狗每年都会咬伤不少人,狗主人也明明知道自己的狗容易咬人,几乎可以说是故意伤人了,但仅仅只需赔钱了事。假如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凡是被伤到轻伤一级,对方都应该入狱15个月的话,某些狗主人该把牢底坐穿了。

而最近吵的沸沸扬扬的宝马狂飙伤人案,假如始终不能知道驾车人为何狂飙车(好像这很重要似的),那很可能会逃脱死刑,关个几年可能就出来了。而受害人呢,死了就白死了,因为凶手只要之前不认识他们,跟他们没有过节就不是预谋杀人,要重判此人,只能依赖他之前喝过酒或者吸过毒没有,真是难以置信,受害者的公正居然只能靠凶手有没有不良嗜好了…………遗憾的是,他既没有吸毒,也没有喝醉酒。好吧,受害人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了,谁叫你们摊上了这么一个完美杀手呢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8-11 08:19
  相对于罪行,刑期太短。
  现代监狱条件好,监狱福利不断提升,而相对的刑期不断减少,对于威慑犯 ...


刑期缩短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对于刑罚的判断,完全是站在嫌疑犯的角度来考虑的,即嫌犯有没有主观恶意,嫌犯有没有精神不正常,嫌犯对社会危害大不大,嫌犯有没有成年…………至于受害人死的有多惨、多无辜,年龄大小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就拿家暴来说吧,丈夫居然有权长期虐待老婆,警察全过程不过问,最后老婆被活活打死,但凶手却被法官判定其只针对特定对象行凶,对社会危害不大,所以只给判了几年。如果法官不是脑残,那肯定是法律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因为这部法律只打算保护(甚至是鼓励)凶手肆无忌惮的残害他人,而对受害人及家属不闻不问。

更不要说狗主人放纵狗咬人了,就我知道的,有些狗每年都会咬伤不少人,狗主人也明明知道自己的狗容易咬人,几乎可以说是故意伤人了,但仅仅只需赔钱了事。假如站在受害人的角度,凡是被伤到轻伤一级,对方都应该入狱15个月的话,某些狗主人该把牢底坐穿了。

而最近吵的沸沸扬扬的宝马狂飙伤人案,假如始终不能知道驾车人为何狂飙车(好像这很重要似的),那很可能会逃脱死刑,关个几年可能就出来了。而受害人呢,死了就白死了,因为凶手只要之前不认识他们,跟他们没有过节就不是预谋杀人,要重判此人,只能依赖他之前喝过酒或者吸过毒没有,真是难以置信,受害者的公正居然只能靠凶手有没有不良嗜好了…………遗憾的是,他既没有吸毒,也没有喝醉酒。好吧,受害人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了,谁叫你们摊上了这么一个完美杀手呢
人都没养好(他自己),还养狗。。。
刑期缩短是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对于刑罚的判断,完全是站在嫌疑犯的角度来考虑的,即嫌犯有没有主 ...
要钻漏洞,受害人可以吧自己80岁的爷爷奶奶派出来,干掉或者重伤了犯罪分子家人,然后去派出所报道。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呵呵,哪个系统敢收?
bizon 发表于 2015-8-12 12:59
要钻漏洞,受害人可以吧自己80岁的爷爷奶奶派出来,干掉或者重伤了犯罪分子家人,然后去派出所报道。高血 ...
想法不错,就是能当80岁的老人不要太多了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5-8-12 15:28
想法不错,就是能当80岁的老人不要太多了
我在公交上遇到的老同志

背着宝剑  虎虎生风 你不让座?

吃我一剑


我现在坐公交前半部分基本是宁可站着也不坐  免得陷入让不让座的道德陷阱


bizon 发表于 2015-8-12 15:47
我在公交上遇到的老同志

背着宝剑  虎虎生风 你不让座?
呵呵,我一般都是跑最后一排睡觉,基本不会陷入道德困境
我家养狗纯粹是  看家 有病就宰 看家好的 寿终正寝 送上山 人与狗的感情纠葛仅此
把狗当宠物  溺爱狗 信狗权 就是一种社会病  把一个人自己对自己家狗的 感情权益 无限扩大传开 的人才是真正 病人

狗就是狗 好狗胜人  坏人 狗都不如 判15个月  这故意伤害罪也太轻了 法官明显偏袒了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8-12 20:01
我家养狗纯粹是  看家 有病就宰 看家好的 寿终正寝 送上山 人与狗的感情纠葛仅此
把狗当宠物  溺爱狗 信狗 ...
狗狗有病就宰?好狠心啊
狗狗有病就宰?好狠心啊
新狗 没感情 通常如此  只是我不吃狗肉  狗也不是我宰的
家里养的老狗 圆寂的时候 兄弟2人 亲自 抬山上  埋了 一路上回来眼泪都出来了  一家人都会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