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们这里有人点名放炮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21:36
一个草根科研人员对“杰青”评审公正性的质疑
——致李克强总理的公开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众所周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青”)是国家风向标式的高端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更是一项“总理基金”。2014年8月杰青基金设立20周年之际,您特别谈到:“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的扶持,不搞论资排辈,摒弃门户之见”,并将杰青项目的资助经费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以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的扶持,让他们“有希望、有前景”。
作为奋斗在一线的科研人员,我深深被您的讲话所鼓舞,也一直愿意相信,在杰青项目这一追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家人才基金的角逐中,凭借过硬的学术成绩,即便身为草根也能够得到公正的评判。然而在杰青申请的路上艰难跋涉了7年,无一不以失败告终之后,我不得不面对浅显明了的现实,公正评审对我这样的草根来说不过是一种奢望。
这7年里,有过许多悲愤与无奈,却没有气馁,更不敢懈怠,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草根,除了不断地用新的工作证明自己,别无选择。从铁基超导,到有机超导,再到Weyl半金属研究,我从未停下努力前行的脚步。
多年努力付出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获香港求是基金会“杰出科技成就集体奖”(2009),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9);在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铁基超导研究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是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认可的获奖团队成员(2013);获汤森路透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奖”、中国引文桂冠奖——“科研团队奖”、“最具国际引文影响力奖”(2014)。
这些来自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让身为草根的我觉得特别温暖,然而在杰青申请上不得不一再面对的残酷现实则令人心寒。我自信凭学术成绩较量,我不比同领域一些已经获资助的杰青差,然而这么多年,尽管我不停地用新的研究工作证明自己,杰青的大门却离我越来越遥远,终于在今年,这扇大门对我彻底地关闭了,这一年我45岁,此后再没有资格申请。
其实早在今年申请杰青前夕,就有朋友告诉我,因为去年我对评审结果不服,一再申诉,得罪了基金委数理学部,今年估计没什么希望。我明知道没有希望却依然递交了申请书,风雨欲来,我不会逃避。

我为什么申诉?
原因很简单:对不公正的评审结果不服。
2014年6月3日,得知自己再一次没有资格参加答辩,即连续6年申请杰青基金失败之后,我向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递交了第一封申诉信,就评审专家认为我是做材料、不是做物理的,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这一评判进行申诉。
2014年6月5日,基金委杨卫主任给我回信,告知数理学部会给我答复。6月13日,我收到数理学部发来的电子邮件答复(注:修订模式的Word文档,同期发出的纸质答复稍晚收到),答复文稿落款的原始日期是6月5日,6月10日文稿的个别字句作了修改,并将时间落款改为6月9日,最后于6月13日发送到我的邮箱。

学部的答复中明确宣称:“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项目评审过程中,数理科学部也是按照基金委的要求,强调、重视和鼓励对交叉领域的支持”,间接否认了申请人因研究领域跨学科被淘汰的说法。

然而评审专家认为我是做材料、不是做物理的,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这一说法,正是源自数理学部物理一处Z处长。事实上从2012年开始,在与物理一处的沟通中,我就一再被建议“你的新材料做得比物理好,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我一直被这一建议误导,认为自己处在学科交叉、学部互相推诿的尴尬地带,因此在6月3日的申诉信中,我着重阐述材料和物理的密不可分,以证明自己在数理学部申请的合法性。直到此次收到数理学部的官方答复,我才发现自己从数理学部申请杰青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基金委强调、重视和鼓励的,也才明白自己一直努力证明一个本就合法事情的合法性是多么的可笑与可悲!


评审程序公正是否评审结果就必然公正?
在数理学部的答复中,核心结论是评审程序是客观公正的,因而关于我的评审结果也是客观公正的。我对这一调查结论不服,不是因为自己的申诉被驳回,而是因为这一调查避重就轻,并未对评审专家的意见本身进行审查,仅仅是在杨卫主任给我回信的当天,学部回顾和分析了组织杰青评审的程序就得出了评审程序公正,因而评审结果也是公正的这一结论。

这一调查结论中,支撑程序公正的最重要依据是:“就通讯评议人的选择而言,我们是仔细斟酌,我们自认为所请的评议人既了解你的情况、对你又能是客观的。”因为当时无法看到具体的通讯评议专家意见,我无从评判。直至11月24日收到物理一处反馈的同行通讯评议意见,证明数理学部当时得出调查结论所倚重的这一最重要依据并不完全可信,精心遴选出来的部分评审专家并没有达到学部所期望的水准。

5份通讯评议专家意见为2A+3B,从3份B类差评来看,其中对我学术成绩的负面评价,显示出有的专家对我所在的研究领域没有很深入的了解,更不了解我的情况,采用的评价标准以建立自己的研究小组作为衡量独立工作的标准(注:因为误认为我没有建立自己的研究小组,就认为我没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凡合作工作不论是否核心贡献者一概否定,既违背科学研究自身的发展规律,更与国内外一直以来公认的学术评价标准背道而驰。

尤其是其中一位专家,不了解我的情况、也不查证就随意主观臆测,而且自己一再承认“无法判断申请人在文章相关工作中所起的具体作用”、“申请人的贡献从材料中也很难准确判断”。这不是我第一次遭遇这种莫须有的评价,在申请书中介绍学术成绩部分5000字的篇幅里,我只用了一小段约200字介绍的是一个合作工作并特别予以说明,其余全部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工作也特别作了标注,即便这样仍然不能帮助“应该”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准、且了解我的情况的专家作出学术判断,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改进申请书的写法。

针对评审专家难以对申请书作出学术判断的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那位坦承不能对我的申请书作出学术判断的专家,为何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无从知道。

我能知道的是,出具B类差评的3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在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担任了我的评审专家,连续两年出具了几乎一模一样的显失公正的评审意见。至2013年,在杰青申请上我已经是遭遇5连败,因此除了仔细对照专家评审意见寻找自己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改进外,我也积极和物理一处沟通反映情况。2014年递交申请前,我向物理一处Z处长表达了对去年数份显失公正的评审意见的异议,要求回避这样的专家(我无法列出其具体姓名),我所在的依托单位熟知我的情况,也向物理一处表达了同样的回避请求。在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一再请求回避下,物理一处仍然重复选用了两位不了解我所在的研究领域和我个人的情况,对我怀有偏见、不能客观公正评审的专家,我不明白物理一处这种做法是工作疏漏还是另有深意。
2014年6-7月我一再发信向基金委申诉时,我所在的依托单位和物理一处就我的申诉进行沟通,当时Z处长表示,尽管我学术上有竞争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如果我上会答辩会浪费物理一处宝贵的名额。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直到2014年11月收到通讯评议专家意见,我才明白,确实物理一处的预判有着充分的依据,因为连年选用的数位通讯评议专家明显对我不利,尽管我和依托单位一再请求回避,但是不被采纳,自然一切结果尽在科学处的掌控和预料之中。

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究竟是什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明确指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因而我一直认为,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是申请人已有学术成绩的考量。
一方面,我的学术成绩连续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另一方面在杰青申请上,却长期得不到大多数评审专家的认可。如此泾渭分明的反差,令我十分困惑: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究竟是什么?
因对数理学部2014年6月13日发来的调查结论不服,我于6月16日向学部递交了第二封申诉信,对评审程序公正,因而评审结果也是公正的这一调查结论进行质疑。7月8日,我向杨卫主任提交了第三封申诉信,重申了对学部调查结论的质疑,恳请敦促相关部门给予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
2014年7月15日,基金委数理学部负责人来物理所找我谈话。谈话中,我提到杰青评审应该是看申请人的学术贡献(成绩),J副主任对此直截了当予以否认,认为评审“不完全是看学术贡献”,并列举了部分条文,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中国”,“热爱科学基金事业”,同时表示记不清条文,并认为这些条文是一个整体,至于专家怎么把握不清楚。
坦率地说,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清楚学部所说的评审标准条文的全部内容,但是我自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上不输于其他申请人。即便是在杰青申请一再受挫、心情极度低落时,我也没有接受国际同行关于赴国外工作的热情邀请。

落选的杰青申请人是否只有拿到诺奖才能证明自己?
同样是在2014年7月15日数理学部负责人和我的谈话中,我表示,这么多年我申请杰青的评审结果很差,我想不通、不能理解这个评审结果,并询问:“专家评审的标准究竟是什么?”J副主任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介绍在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中,坚持专家制,因为不同领域不同专家对具体事情的判断不一样,即便讨论很长时间也可能没有结果,所以最终采用票决(投票表决)。数理学部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采用10位专家+科学处集体投票权(1票)。
因为在2014年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中,10位评审专家我仅得了1票,我想不通,认为只有在我学术水平特别差的情况下,专家的评判才能如此一致。对此J副主任回答:“票数多少都没有关系,讨论票数没有意义,结果就是这个结果,自己怎么理解、怎么反思那是随你自己。由此之后根富的工作比现在更漂亮,没有拿到杰青,最后拿到诺贝尔奖,那更是漂亮。”
我只是一个还在为研究经费发愁的普通科研人员,倘若要靠拿到诺奖才能证明自己有资格上杰青,才能证明对我的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我这一生是没有机会了。

一个公正的评审程序是否能任由申诉监督机制的缺失?
2014年12月3日,因对明显有失公正的评审专家意见不服,我向基金委递交了书面申诉材料,对负面的评审意见一一作了答辩,并恳请基金委就我的申诉启动新的调查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国科金发计〔2002〕61号),第十九条对同行评议专家的要求中,明确规定:“内容过于空泛或明显有失公正的评议,视为无效评议。”迄今为止,这一规定仍然是基金委各类项目评议专家要遵守的基本准则。然而现实中,这只是一纸空文。我对明显有失公正的同行专家评议的申诉,如石沉大海,迄今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不受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因而一个公正的评审程序,必然有相应完善的监督机制。允许申请人申诉,则是基金评审监督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然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申诉监督机制,仅仅针对评审程序上出现的问题。基金委明文规定:“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在杰青基金的评审程序上,通常是每年5月完成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初评),以及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6月获得推荐的申请人到会答辩;8月公示拟资助的杰青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一般为15天;直到11月评审结果早就尘埃落定后,才会给那些一早就落选的杰青申请人反馈同行通讯评议专家意见。这样一个评审程序意味着,评审专家的意见不容丝毫质疑,即便评审意见本身明显有失公正。对于遭受不公正评审的落选杰青申请人来说,没有可以申诉的任何程序和途径,除了忍气吞声接受现实外,别无选择。

诚然没有百分之百公正的评审制度,但这不能成为我们降格以求、消极作为的理由。倘若没有相对完善的申诉监督机制,任由不公正的评审存在、蔓延,必然会损害历经20余年精心打造的杰青品牌、愧对总理和人民的重托!
在杰青申请上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即便如此,我仍然可以表达自己对不公正的评审结果的质疑,传递渴望公平公正的声音。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杰青评审制度能够做出变革,让更多优秀的草根科研人员能够脱颖而出,让他们真正感到“有希望、有前景”,更有尊严。
得知我要给总理您写信反映情况,一再有朋友劝我,写了也没用,正如我去年给基金委写了那么多申诉信也没用一样,相反会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不利的影响。我说:给总理写信如实反映情况并不犯法,如果有人觉得我所说的与事实不符,可以公开出来驳斥。至于给总理写信有用没用,不是我关注的,我只是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至于结果不重要,现在没有什么是我舍不得、放不下的。

此致崇高的敬意!

陈根富
2015年6月一个草根科研人员对“杰青”评审公正性的质疑
——致李克强总理的公开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众所周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青”)是国家风向标式的高端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更是一项“总理基金”。2014年8月杰青基金设立20周年之际,您特别谈到:“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的扶持,不搞论资排辈,摒弃门户之见”,并将杰青项目的资助经费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以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的扶持,让他们“有希望、有前景”。
作为奋斗在一线的科研人员,我深深被您的讲话所鼓舞,也一直愿意相信,在杰青项目这一追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家人才基金的角逐中,凭借过硬的学术成绩,即便身为草根也能够得到公正的评判。然而在杰青申请的路上艰难跋涉了7年,无一不以失败告终之后,我不得不面对浅显明了的现实,公正评审对我这样的草根来说不过是一种奢望。
这7年里,有过许多悲愤与无奈,却没有气馁,更不敢懈怠,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草根,除了不断地用新的工作证明自己,别无选择。从铁基超导,到有机超导,再到Weyl半金属研究,我从未停下努力前行的脚步。
多年努力付出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获香港求是基金会“杰出科技成就集体奖”(2009),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9);在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的铁基超导研究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是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认可的获奖团队成员(2013);获汤森路透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奖”、中国引文桂冠奖——“科研团队奖”、“最具国际引文影响力奖”(2014)。
这些来自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让身为草根的我觉得特别温暖,然而在杰青申请上不得不一再面对的残酷现实则令人心寒。我自信凭学术成绩较量,我不比同领域一些已经获资助的杰青差,然而这么多年,尽管我不停地用新的研究工作证明自己,杰青的大门却离我越来越遥远,终于在今年,这扇大门对我彻底地关闭了,这一年我45岁,此后再没有资格申请。
其实早在今年申请杰青前夕,就有朋友告诉我,因为去年我对评审结果不服,一再申诉,得罪了基金委数理学部,今年估计没什么希望。我明知道没有希望却依然递交了申请书,风雨欲来,我不会逃避。

我为什么申诉?
原因很简单:对不公正的评审结果不服。
2014年6月3日,得知自己再一次没有资格参加答辩,即连续6年申请杰青基金失败之后,我向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递交了第一封申诉信,就评审专家认为我是做材料、不是做物理的,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这一评判进行申诉。
2014年6月5日,基金委杨卫主任给我回信,告知数理学部会给我答复。6月13日,我收到数理学部发来的电子邮件答复(注:修订模式的Word文档,同期发出的纸质答复稍晚收到),答复文稿落款的原始日期是6月5日,6月10日文稿的个别字句作了修改,并将时间落款改为6月9日,最后于6月13日发送到我的邮箱。

学部的答复中明确宣称:“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项目评审过程中,数理科学部也是按照基金委的要求,强调、重视和鼓励对交叉领域的支持”,间接否认了申请人因研究领域跨学科被淘汰的说法。

然而评审专家认为我是做材料、不是做物理的,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这一说法,正是源自数理学部物理一处Z处长。事实上从2012年开始,在与物理一处的沟通中,我就一再被建议“你的新材料做得比物理好,应该去材料学部申请杰青”。我一直被这一建议误导,认为自己处在学科交叉、学部互相推诿的尴尬地带,因此在6月3日的申诉信中,我着重阐述材料和物理的密不可分,以证明自己在数理学部申请的合法性。直到此次收到数理学部的官方答复,我才发现自己从数理学部申请杰青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基金委强调、重视和鼓励的,也才明白自己一直努力证明一个本就合法事情的合法性是多么的可笑与可悲!


评审程序公正是否评审结果就必然公正?
在数理学部的答复中,核心结论是评审程序是客观公正的,因而关于我的评审结果也是客观公正的。我对这一调查结论不服,不是因为自己的申诉被驳回,而是因为这一调查避重就轻,并未对评审专家的意见本身进行审查,仅仅是在杨卫主任给我回信的当天,学部回顾和分析了组织杰青评审的程序就得出了评审程序公正,因而评审结果也是公正的这一结论。

这一调查结论中,支撑程序公正的最重要依据是:“就通讯评议人的选择而言,我们是仔细斟酌,我们自认为所请的评议人既了解你的情况、对你又能是客观的。”因为当时无法看到具体的通讯评议专家意见,我无从评判。直至11月24日收到物理一处反馈的同行通讯评议意见,证明数理学部当时得出调查结论所倚重的这一最重要依据并不完全可信,精心遴选出来的部分评审专家并没有达到学部所期望的水准。

5份通讯评议专家意见为2A+3B,从3份B类差评来看,其中对我学术成绩的负面评价,显示出有的专家对我所在的研究领域没有很深入的了解,更不了解我的情况,采用的评价标准以建立自己的研究小组作为衡量独立工作的标准(注:因为误认为我没有建立自己的研究小组,就认为我没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凡合作工作不论是否核心贡献者一概否定,既违背科学研究自身的发展规律,更与国内外一直以来公认的学术评价标准背道而驰。

尤其是其中一位专家,不了解我的情况、也不查证就随意主观臆测,而且自己一再承认“无法判断申请人在文章相关工作中所起的具体作用”、“申请人的贡献从材料中也很难准确判断”。这不是我第一次遭遇这种莫须有的评价,在申请书中介绍学术成绩部分5000字的篇幅里,我只用了一小段约200字介绍的是一个合作工作并特别予以说明,其余全部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工作也特别作了标注,即便这样仍然不能帮助“应该”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准、且了解我的情况的专家作出学术判断,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改进申请书的写法。

针对评审专家难以对申请书作出学术判断的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那位坦承不能对我的申请书作出学术判断的专家,为何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无从知道。

我能知道的是,出具B类差评的3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在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担任了我的评审专家,连续两年出具了几乎一模一样的显失公正的评审意见。至2013年,在杰青申请上我已经是遭遇5连败,因此除了仔细对照专家评审意见寻找自己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改进外,我也积极和物理一处沟通反映情况。2014年递交申请前,我向物理一处Z处长表达了对去年数份显失公正的评审意见的异议,要求回避这样的专家(我无法列出其具体姓名),我所在的依托单位熟知我的情况,也向物理一处表达了同样的回避请求。在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一再请求回避下,物理一处仍然重复选用了两位不了解我所在的研究领域和我个人的情况,对我怀有偏见、不能客观公正评审的专家,我不明白物理一处这种做法是工作疏漏还是另有深意。
2014年6-7月我一再发信向基金委申诉时,我所在的依托单位和物理一处就我的申诉进行沟通,当时Z处长表示,尽管我学术上有竞争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如果我上会答辩会浪费物理一处宝贵的名额。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直到2014年11月收到通讯评议专家意见,我才明白,确实物理一处的预判有着充分的依据,因为连年选用的数位通讯评议专家明显对我不利,尽管我和依托单位一再请求回避,但是不被采纳,自然一切结果尽在科学处的掌控和预料之中。

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究竟是什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明确指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因而我一直认为,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是申请人已有学术成绩的考量。
一方面,我的学术成绩连续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另一方面在杰青申请上,却长期得不到大多数评审专家的认可。如此泾渭分明的反差,令我十分困惑:杰青评选的核心标准究竟是什么?
因对数理学部2014年6月13日发来的调查结论不服,我于6月16日向学部递交了第二封申诉信,对评审程序公正,因而评审结果也是公正的这一调查结论进行质疑。7月8日,我向杨卫主任提交了第三封申诉信,重申了对学部调查结论的质疑,恳请敦促相关部门给予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
2014年7月15日,基金委数理学部负责人来物理所找我谈话。谈话中,我提到杰青评审应该是看申请人的学术贡献(成绩),J副主任对此直截了当予以否认,认为评审“不完全是看学术贡献”,并列举了部分条文,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中国”,“热爱科学基金事业”,同时表示记不清条文,并认为这些条文是一个整体,至于专家怎么把握不清楚。
坦率地说,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弄清楚学部所说的评审标准条文的全部内容,但是我自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基金事业上不输于其他申请人。即便是在杰青申请一再受挫、心情极度低落时,我也没有接受国际同行关于赴国外工作的热情邀请。

落选的杰青申请人是否只有拿到诺奖才能证明自己?
同样是在2014年7月15日数理学部负责人和我的谈话中,我表示,这么多年我申请杰青的评审结果很差,我想不通、不能理解这个评审结果,并询问:“专家评审的标准究竟是什么?”J副主任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介绍在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中,坚持专家制,因为不同领域不同专家对具体事情的判断不一样,即便讨论很长时间也可能没有结果,所以最终采用票决(投票表决)。数理学部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采用10位专家+科学处集体投票权(1票)。
因为在2014年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中,10位评审专家我仅得了1票,我想不通,认为只有在我学术水平特别差的情况下,专家的评判才能如此一致。对此J副主任回答:“票数多少都没有关系,讨论票数没有意义,结果就是这个结果,自己怎么理解、怎么反思那是随你自己。由此之后根富的工作比现在更漂亮,没有拿到杰青,最后拿到诺贝尔奖,那更是漂亮。”
我只是一个还在为研究经费发愁的普通科研人员,倘若要靠拿到诺奖才能证明自己有资格上杰青,才能证明对我的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我这一生是没有机会了。

一个公正的评审程序是否能任由申诉监督机制的缺失?
2014年12月3日,因对明显有失公正的评审专家意见不服,我向基金委递交了书面申诉材料,对负面的评审意见一一作了答辩,并恳请基金委就我的申诉启动新的调查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国科金发计〔2002〕61号),第十九条对同行评议专家的要求中,明确规定:“内容过于空泛或明显有失公正的评议,视为无效评议。”迄今为止,这一规定仍然是基金委各类项目评议专家要遵守的基本准则。然而现实中,这只是一纸空文。我对明显有失公正的同行专家评议的申诉,如石沉大海,迄今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不受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因而一个公正的评审程序,必然有相应完善的监督机制。允许申请人申诉,则是基金评审监督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然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申诉监督机制,仅仅针对评审程序上出现的问题。基金委明文规定:“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在杰青基金的评审程序上,通常是每年5月完成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初评),以及推荐到会答辩申请人的会评;6月获得推荐的申请人到会答辩;8月公示拟资助的杰青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一般为15天;直到11月评审结果早就尘埃落定后,才会给那些一早就落选的杰青申请人反馈同行通讯评议专家意见。这样一个评审程序意味着,评审专家的意见不容丝毫质疑,即便评审意见本身明显有失公正。对于遭受不公正评审的落选杰青申请人来说,没有可以申诉的任何程序和途径,除了忍气吞声接受现实外,别无选择。

诚然没有百分之百公正的评审制度,但这不能成为我们降格以求、消极作为的理由。倘若没有相对完善的申诉监督机制,任由不公正的评审存在、蔓延,必然会损害历经20余年精心打造的杰青品牌、愧对总理和人民的重托!
在杰青申请上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即便如此,我仍然可以表达自己对不公正的评审结果的质疑,传递渴望公平公正的声音。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杰青评审制度能够做出变革,让更多优秀的草根科研人员能够脱颖而出,让他们真正感到“有希望、有前景”,更有尊严。
得知我要给总理您写信反映情况,一再有朋友劝我,写了也没用,正如我去年给基金委写了那么多申诉信也没用一样,相反会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不利的影响。我说:给总理写信如实反映情况并不犯法,如果有人觉得我所说的与事实不符,可以公开出来驳斥。至于给总理写信有用没用,不是我关注的,我只是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至于结果不重要,现在没有什么是我舍不得、放不下的。

此致崇高的敬意!

陈根富
2015年6月
从111名科学家中精选出的15人被授予“最具国际引文影响力奖”,物理所陈根富、方忠、雒建林、王楠林四人获奖。汤森路透同时颁发“科研团队奖”给一支由8位高被引科学家组成的科研团队,包括物理所陈根富、戴希、丁洪、方忠、雒建林、王楠林6人。
  111名获奖科学家来自于化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学、数学等15个学科领域,均被汤森路透列入2014年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汤森路透对高被引科学家的甄选是通过全球领先的Web of Science科研平台和InCites研究分析平台,分析了过去11年中的学术论文及其引文数据,精选出在21个大学科领域内发表了大量高被引论文的科研学者。高被引论文是指在同年度同学科领域中被引频次排名位于全球前1%的论文。
   “我们很高兴能通过科学的研究平台,遴选出中国的科研精英。这些高被引科学家的论文被全球科研同行大量引用,代表着大家对这些高被引科学家以及他们研究成果的认同。”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事业部全球总裁Basil Moftah表示,“与全球其他高被引科学家一样,中国大陆的这些高被引科学家正影响着各自的科研领域,乃至世界的未来发展方向。汤森路透此次颁布中国引文桂冠奖,就是为了向这些中国科学家致敬,祝贺他们为中国和世界科研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根富怎么可能?我以为他早上了。
一等奖还上不了,说不过去。
“杰青”的评审,现在已经是一潭浑水了。
“杰青”的评审,现在已经是一潭浑水了。
关键是,最终获得这项殊荣的其他人,水平真的在其之下吗?有没有名额限制?如果水平在其之上并且名额有限制,那大家都散了ba。
是你们物理所不好好推吧?是不是王老师走了,没派系了?
好多烂校的烂人几篇破文也上了。
大略查了2011年到2014年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名单,都没有超导这方面的。
所以这位应该不是被黑了,就是方向选错了而已。
这家伙还申述啥,有那两下子直接MY算了。
知识分子,这都看不开?
kiosk 发表于 2015-6-18 19:50
是你们物理所不好好推吧?是不是王老师走了,没派系了?
好多烂校的烂人几篇破文也上了。
物理所从来不以所里的名义去托关系,走门路。
所里推院士也不走门路的。
院士这里还好办,候选人自己就能搞定一切。
杰青就惨了。
物理所从来不以所里的名义去托关系,走门路。
所里推院士也不走门路的。
院士这里还好办,候选人自己就 ...
为啥根富和一处闹这么僵?
kiosk 发表于 2015-6-18 20:36
为啥根富和一处闹这么僵?
你没看公开信里写得很清楚了,所里和根富一同去同一处谈了很多次,但是一处就是一直使绊子!
从根子上,是物理所和一处搞僵了。
事情的本质还是中国的科研体质中的一些根本问题:钱到底应该给谁?做决定的这些人之间的是依靠什么来瓜分利益的,人情关系还是科研水平?
还好我材料交二处,一处比较黑早有耳闻
http://www.scichi.cn/content.php?id=1250 看了一些介绍,这人学术能力挺强的
说实话,“杰青”已经成为基金委和相关单位之间以及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输送的桥梁了。
已经是长江了,杰青还不给评
知道一処黑,還一直去碰壁??不會靈活點。。多揭發點也是好事。。多揭發管錢的派系,,貴圈真亂。。
长江学者应该很厉害了
说实话,“杰青”已经成为基金委和相关单位之间以及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输送的桥梁了。
给陈老师发了email,道义上的支持。
支持揭露
这个肯定是所里或其个人以前不小心得罪人了还不知道,否则哪会这样?
这事情涉及到高层次学术管理层腐败吧?抓腐败关李总啥事?应该直接向习总告御状嘛。
不管咋的  向楼上诸位科技界精英致敬~~~~也希望陈根富兄能有个满意答复   
咱也过了年龄了,老了{:soso_e113:}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5-6-19 16:05
这个肯定是所里或其个人以前不小心得罪人了还不知道,否则哪会这样?
得罪人很正常。
哪个牛人不会得罪人。
问题的核心在于“杰青”这么重要的东西已经沦落到了“不管你有多牛,你要是不给老子我低头我就肯定能搞死你”的地步了。换句话说,某一两个中层干部就可以在国家的重大科研评审中为所欲为,作威作福,连基本的回避原则都置若罔闻,为了打压陈根富连下三滥的招数都用出来了。这可是只是处级干部呢,呵呵。
这家伙还申述啥,有那两下子直接MY算了。
可以去一个跨国大公司嘛!没有派系的,国际性质的。
科研界乱成也样了。他们已经疯了,当然灭亡也不远了。
L55配DM53 发表于 2015-6-19 20:48
可以去一个跨国大公司嘛!没有派系的,国际性质的。
直接移民得了。
“杰青”的评审,现在已经是一潭浑水了。
院士的评审是啥,黑暗森林么
物理所的老狗 发表于 2015-6-19 07:44
得罪人很正常。
哪个牛人不会得罪人。
问题的核心在于“杰青”这么重要的东西已经沦落到了“不管你有多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移民也不管用,哪里的学术圈不是搞小圈子。

如果真是认为学术水平高就可以无视其他一切问题,这未免情商过低了一点。
物理所的老狗 发表于 2015-6-19 20:44
得罪人很正常。
哪个牛人不会得罪人。
问题的核心在于“杰青”这么重要的东西已经沦落到了“不管你有多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阎王易见,小鬼难求,越是这些不大不小,手中有点权力的官,越是会刁难人。
    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年家父没退休,是单位某部门领导,每年年末小金库都会有点钱分,一般都会给其他部门的头头脑脑分点,结果有一年,忘了厂办某负责订票的业务员提了科长,没给他准备一份,结果寒假结束回学校我就只能去坐硬座了。人家就说票紧张买不到,其实更紧张的线路他也买到了。
    知识分子说的不好听点,就是太清高了,以为靠自己本事,按规定该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这人都是长江了,水平绝对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