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过大亮黄灯 中国不能承受之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42:34
  凤凰卫视8月23日消息 综合报道,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警告,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危险水平,如趋势持续,如果政府不能找到结束两极分化的有效途径的话,2010年之后,贫富悬殊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另一方面,23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中国贫富差距接近危险水平

  据中国日报22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领导的一个专家小组,在采用了一种新的预警系统来标识中国的收入差距情况后,于近日发表研究报告说,尽管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提高贫困人群收入的措施,但自从2003年以来,收入差距急剧加大。目前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第二严重的“黄灯”警戒水平,如果今后五年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话,今后五年之内,贫富悬殊即将恶化到“红灯”危险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是这个课题的负责人。他介绍,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可以从城镇、农村、城乡、行业、地区几个方面来分析。为了便于人们理解,预警系统从安全到失衡划分了“蓝灯”、“绿灯”、“黄灯”、“红灯”四个阶段和相应的警戒值。“黄灯”表示收入分配关系进入警戒状态;“红灯”表示收入分配差距完全处在不合理的状态,容易产生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预警系统显示,2003年城镇居民内部总体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其评价指数为69分,低于70分的“黄灯”警戒线。城镇居民最高组与最低组之间的收入之比从2002年的5.2:1扩大到2003年的5.4:1。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城乡收入差距评分从1980年的80分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72.7,接近“黄灯”警戒线。198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到2003年该比例扩大到3.23。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的评价指数为64分,已接近60分的“红灯”警戒线。1992年贫困农民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之比为1∶2.45,2004年扩大到1∶4.39。研究组专家据此提出,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民收入过低问题,更明确地说是农民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问题。

  预警系统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比较得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在国际上处于中等略偏下的水平,这与运用基尼系数排序结果基本相似。专家同时也提醒,测算是以国家统计局最新提供的2003年统计数据为基础。但事实上,中国的收入分配中还存在隐性收入、特定制度下的非货币收入等不定因素,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实际形势可能比当前测算的结果还要严重。

  修改个税法有利于缩小差距

  另一方面,23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这违背了大家公认的“二八定律”——20%的人拥有80%的社会财富,也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

  相关分析指出,在这个背景下,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一方面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强化对社会基础阶层的“兜底”,另一方面对富裕阶层进行必要而合理的收入“限高”,从而遏制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还应当看到,个税制度不够合理并不是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主因,对于个税修改对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不能寄予过高的希望。

  分配体制改革将是“十一五”重要环节

  此外,另据香港大公报稍早前报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主导思想,其中,在收入分配领域,由贫富分化引起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分配体制改革也将是“十一五”的重要环节。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认为,“十一五”期间,应首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保低”问题,应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持社会稳定局面。同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外部环境。凤凰卫视8月23日消息 综合报道,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警告,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危险水平,如趋势持续,如果政府不能找到结束两极分化的有效途径的话,2010年之后,贫富悬殊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另一方面,23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中国贫富差距接近危险水平

  据中国日报22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领导的一个专家小组,在采用了一种新的预警系统来标识中国的收入差距情况后,于近日发表研究报告说,尽管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提高贫困人群收入的措施,但自从2003年以来,收入差距急剧加大。目前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第二严重的“黄灯”警戒水平,如果今后五年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的话,今后五年之内,贫富悬殊即将恶化到“红灯”危险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是这个课题的负责人。他介绍,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可以从城镇、农村、城乡、行业、地区几个方面来分析。为了便于人们理解,预警系统从安全到失衡划分了“蓝灯”、“绿灯”、“黄灯”、“红灯”四个阶段和相应的警戒值。“黄灯”表示收入分配关系进入警戒状态;“红灯”表示收入分配差距完全处在不合理的状态,容易产生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预警系统显示,2003年城镇居民内部总体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其评价指数为69分,低于70分的“黄灯”警戒线。城镇居民最高组与最低组之间的收入之比从2002年的5.2:1扩大到2003年的5.4:1。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城乡收入差距评分从1980年的80分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72.7,接近“黄灯”警戒线。198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到2003年该比例扩大到3.23。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的评价指数为64分,已接近60分的“红灯”警戒线。1992年贫困农民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之比为1∶2.45,2004年扩大到1∶4.39。研究组专家据此提出,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民收入过低问题,更明确地说是农民中低收入者的收入问题。

  预警系统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比较得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在国际上处于中等略偏下的水平,这与运用基尼系数排序结果基本相似。专家同时也提醒,测算是以国家统计局最新提供的2003年统计数据为基础。但事实上,中国的收入分配中还存在隐性收入、特定制度下的非货币收入等不定因素,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实际形势可能比当前测算的结果还要严重。

  修改个税法有利于缩小差距

  另一方面,23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这违背了大家公认的“二八定律”——20%的人拥有80%的社会财富,也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

  相关分析指出,在这个背景下,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一方面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强化对社会基础阶层的“兜底”,另一方面对富裕阶层进行必要而合理的收入“限高”,从而遏制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还应当看到,个税制度不够合理并不是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主因,对于个税修改对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不能寄予过高的希望。

  分配体制改革将是“十一五”重要环节

  此外,另据香港大公报稍早前报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主导思想,其中,在收入分配领域,由贫富分化引起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分配体制改革也将是“十一五”的重要环节。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认为,“十一五”期间,应首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最为强烈的“保低”问题,应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持社会稳定局面。同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力度,创建公开、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外部环境。
修改个税法只是解决的方法之一,关键还在于完善社会保障。
唉`````````````````再不政府干预的话就````````````
修改个税起征点有个屁用!真正找大钱的人有几个是靠工资吃饭的?又有几个人愿意主动缴税?社会不稳定的征兆已经出现了,危险了危险了!!
稍微有一点钱的人都是有办法逃税的,个得税最终还是工薪族在老老实实交。
还是那句话,人没有吃的,就会起来造反!
这个问题解决得好
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越来越顺~~~~
橙色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