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6人遭19人砍杀 自卫反被判刑砍人者无人落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0:44:15


v.ifeng.com/news/society/201110/a3791537-50f6-40ae-9f08-82ad016bd742.shtml

今天邀请观众做一次法官,案情是这样的,当事的6个人被砍了,据他们说,当时有19个人,拿着刀冲进一家公司砍人;结果呢,他们也拿起刀,把这19个人给打跑了。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呢?


这事发生在2011年4月2号,中午12点45分左右,四辆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一群人。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post_5490479_1.html/ ]



这是走廊里的监控视频,这些人一个个亮出了砍刀,往一个房间里冲。



不过,两分多钟后,他们被打了出来。



这是房间里的视频,房间里只有六个人。打开门后,几个人走了进来,然后开始动手,双方打成一团。



19个人被打跑了,回到车上,开车离去。而这辆车把一路人撞倒,但是它没有停车,而是压过路人的双腿,逃逸而去。



两个月后,常熟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将歹徒击退的6名打工仔中,有5人被判刑3年,罪名是聚众斗殴罪。还有一人因为刚满16岁暂时没有宣判。



此事最近引起舆论广泛质疑,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上说,积极准备上门来的械斗,也构成聚众斗殴罪。近日,本院公诉了一起聚众斗殴案,甲方知道乙方要上门找麻烦,遂邀请几个人在家做好准备,等对方上门来挑衅动手时,积极迎战,双方均有人受伤,后甲方报警,乙方逃走。通过公安机关侦查,甲方多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逃走的乙方被上网追逃。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www.tiexue.net/ ]

有律师就说了,聚众斗殴罪指的是主动伤害他人,并且给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一定威害的行为,6名打工仔没有离开自己的办公室,定性为聚众斗殴值得斟酌。现在,将近6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那19个人竟然一个都没抓到,有网友说,真不知道常熟警方是干什么吃的。

v.ifeng.com/news/society/201110/a3791537-50f6-40ae-9f08-82ad016bd742.shtml

今天邀请观众做一次法官,案情是这样的,当事的6个人被砍了,据他们说,当时有19个人,拿着刀冲进一家公司砍人;结果呢,他们也拿起刀,把这19个人给打跑了。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呢?


这事发生在2011年4月2号,中午12点45分左右,四辆车开了过来,车上下来一群人。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post_5490479_1.html/ ]



这是走廊里的监控视频,这些人一个个亮出了砍刀,往一个房间里冲。



不过,两分多钟后,他们被打了出来。



这是房间里的视频,房间里只有六个人。打开门后,几个人走了进来,然后开始动手,双方打成一团。



19个人被打跑了,回到车上,开车离去。而这辆车把一路人撞倒,但是它没有停车,而是压过路人的双腿,逃逸而去。



两个月后,常熟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将歹徒击退的6名打工仔中,有5人被判刑3年,罪名是聚众斗殴罪。还有一人因为刚满16岁暂时没有宣判。



此事最近引起舆论广泛质疑,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上说,积极准备上门来的械斗,也构成聚众斗殴罪。近日,本院公诉了一起聚众斗殴案,甲方知道乙方要上门找麻烦,遂邀请几个人在家做好准备,等对方上门来挑衅动手时,积极迎战,双方均有人受伤,后甲方报警,乙方逃走。通过公安机关侦查,甲方多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逃走的乙方被上网追逃。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www.tiexue.net/ ]

有律师就说了,聚众斗殴罪指的是主动伤害他人,并且给社会公共秩序带来一定威害的行为,6名打工仔没有离开自己的办公室,定性为聚众斗殴值得斟酌。现在,将近6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那19个人竟然一个都没抓到,有网友说,真不知道常熟警方是干什么吃的。
这种事情每次发生@红色信念 总不在场
这种事情每次发生@红色信念 总不在场
我是杭州人
判了这个人没有问题,但问题是那19人哪去了,这是神马效率?这6人明知道对方要来,且早有准备,和普通的突发事件又是两个性质。
我好像看过这个新闻
以后在家被人闯进来估计也只能不还手挨打了吧?
我见过视频。现在的法官判案没底线。
m_sy 发表于 2015-5-18 13:13
这种事情每次发生@红色信念 总不在场
那个帖子无数人为我国的法律叫好。
马利奥 发表于 2015-5-18 14:03
判了这个人没有问题,但问题是那19人哪去了,这是神马效率?这6人明知道对方要来,且早有准备,和普 ...
没有准备的话,会不会被砍死呢?
该改改了。。。。。法律成为恶法
撸便射专员 发表于 2015-5-18 15:06
以后在家被人闯进来估计也只能不还手挨打了吧?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架,你没报警,却纠集了几个人等着和他们打,那就涉嫌聚众斗殴罪了。
看文字还能想起这个视频
zhangchill 发表于 2015-5-18 14:03
我好像看过这个新闻
之前有这个视频的,那六人真猛
法律系统是不是要查查了?
以后在家被人闯进来估计也只能不还手挨打了吧?
是的。就是这样。
那个帖子无数人为我国的法律叫好。
我说的是他说他路见不平就会见义勇为,不知道你说的是哪出。
以后在家被人闯进来估计也只能不还手挨打了吧?
缅甸边境不就是这样吗?
常熟本地冶安还算可以,毕竟小地方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 ...
貌似在法律上,行使正当防卫权和有没有报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只是和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有关
这些人是打了个伏击战啊!
我好像看过这个新闻
本来就是约好打架的,人少一方是放高利贷的,人多是借高利贷的。所谓自卫用的菜刀都是事先藏好的,现在网上没脑的越来越多了
法官律师最大敌人就是和谐社会,没有案件,律师法官喝西北风啊。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 ...
这解释太操蛋了,我估计对方会来,但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来,提前做好防卫法律允许吗?又或者我报了警但对方当天没来,会不会给我安个报假警的罪名?
谁票子足谁赢,知道医院喜欢什么样的病人吗,就喜欢打架斗殴来住院的,好药好水使劲用,因为铁定有人会买单的,这类事的钱太好挣了
这破事还翻出来?
哎,三人成众,所以双方都是聚众斗殴罪。不过两人又p不过19只有被砍的命。大群架都这样判不懂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24人?
还有雇佣这帮人的老板怎么没事
判这6个人是没问题,不过对方19个人半年过去了一个没抓到就有点太恶心了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5-5-18 15:50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 ...
问题是你报警说有人准备要打你,警察很大的可能不会出警。除非你告诉警察现在有人正在打你。这6人正确的做法是当那19人来到后,现报警,然后等对方杀进来后再对警察报告他们杀进来了,然后再还手。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 ...
明白人啊!!
本来就是约好打架的,人少一方是放高利贷的,人多是借高利贷的。所谓自卫用的菜刀都是事先藏好的,现在网 ...
你说反了 六个人的老板欠16人砍刀队一方钱(报道有误实际24人)
你曲解了法官的解释,你家里突然闯进来小偷强盗之类的,你当然可以还手。如果你明知道有人要来你家找你打 ...
警察不会来的好不好?就是根本不会管,伤害又没有发生,你觉得警察还会一直守在那?报警有什么用
本来就是约好打架的,人少一方是放高利贷的,人多是借高利贷的。所谓自卫用的菜刀都是事先藏好的,现在网 ...
就算是这样,那六个也应该算正当防卫啊,法律又没说什么职业才算正当防卫
这也是蛮操蛋的,
如果说我明知道隔壁老王今天要来杀我,我在家放个棒子啥的以备不侧,等老王来杀我的时候我一棒把老王打死了是不是也算故意杀人?
这法律不是明白的逼人去当二愣子嘛,如果说警察破案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话还可以当这二愣子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5-5-18 18:38
貌似在法律上,行使正当防卫权和有没有报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只是和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有关
你这叫瞎扯,他们这明显是聚众斗殴,一方是真敢砍人,另一方却没这个胆
这也是蛮操蛋的,
如果说我明知道隔壁老王今天要来杀我,我在家放个棒子啥的以备不侧,等老王来杀我的时候 ...
破案率95也不行啊,你都挂了,破案有什么用?
我记得有说私闯美国佬的家里,人家开枪打死你不是犯罪
好早以前的事情了吧。
有时非常不理解国内法律判例的逻辑,不清楚它到底在维护什么正义原则。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q ... _2012011451989.html
徐贲:“不退让法”与“城堡法”
发布时间:2012-01-14 10:55 作者:徐贲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1169次
  要相信法治的正义性和力量,社会需要的不是公民斗士,而是法庭上的证人。

  2011年1月,美国佛罗里达州少年萨维德拉(Jorge Saavedra,当时14岁)遭到同校同学努诺(Dylan Nuno,当时16岁)的欺凌攻击。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努诺尾随着萨维德拉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然后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不久前,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1月11日中国之声)

  美国现在大多数州有某种形式的“不退让法”,在英语中,“不退让”的意思是不屈服,这是一条“公民自卫法”,也就是,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的权利。

  “不退让法”常常与另一条公民自卫法相提并论,那就是“城堡法”(Castle Law)。“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暴力抵抗。“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入侵者上门看见你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候还开枪打他,就是攻击行为,已经超过必要自卫的限度。

  不久前,美国俄克拉何马州18岁女子麦金莉(Sarah McKinley)家中有两名持刀歹徒闯入,麦金莉为维护自己3个月大男婴的安全,持霰弹枪击毙歹徒,法官依照“城堡法”,判定她无罪,不予起诉。

  “不退让法”可以看成是“城堡法”的外延。按照这一法律,在城堡以外的地方(包括合法停留的公共场所),当一个人面对侵害时,他也可以不作退让,进行自卫。不退让自卫必须是当事人在有合理理由,认为自己受到生命威胁时,才可以动用致命暴力。但是,理由的合理性往往并不容易证明,因此会有争议。萨维德拉杀害同学努诺便有这样的争议。

  首先是,努诺对萨维德拉的欺凌,究竟对他构成了多大的安全或生命威胁,在此案中“努诺用拳头袭击萨维德拉头部”的细节,就是为萨维德拉自卫提供合理性的。而且,美国有法律规定,学校凡是发生欺凌事件,学校有责任备案并迅速处理,萨维德拉的学校知道他经常被欺凌,在这个事件中,学校要负很大的责任。因此,萨维德拉自卫的合理性又与学校的失责有了联系。对这个案件的判决,目前还是存在着争议,但更多的是引起了社会对学校欺凌问题的高度重视。

  欺凌是暴力,能对受害者造成极大伤害,因此在许多国家受到医学、社会、心理等学科研究的关注。据美国医学协会估计,美国每天有1.6万个孩子因害怕欺凌而以头痛、胃痛等理由拒绝上学,这也反映了欺凌所造成的焦虑和压力等严重后果。萨维德拉的暴力行动,可以说是焦虑和压力的恶性爆发。

  在美国,虽然有“城堡法”和“不退让法”,但并不鼓励公民在法律程序之外自行使用暴力。这是因为,公民暴力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以加州为例,现有的一些法律条款确实限制检察部门对开枪自卫者追究刑责,但是,民事部分还是不能覆盖。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卫杀死了他人,虽然可以不坐牢,但死者家属仍然可以与你打死人的赔偿官司,官司无论赢输或是和解,都足以让一般人倾家荡产。美国警方对市民的告诫是,如果有人抢劫你,不要与他缠斗,要相信法治的正义性和力量,社会需要的不是公民斗士,而是法庭上的证人。

  “城堡法”和“不退让法”包含的不仅仅是某种公民权利,而是公民权利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那就是,即使你做的是符合权利或正义原则的事,它仍然可能给你带来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在采取激烈和暴力的行动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公民不仅要有正义意识和行动的胆略,还更需要“行事谨慎”(prudence)。从古希腊时代起,谨慎就被一直被当做理性的、成熟的、高境界的美德,不是没道理。
两个黑社会斗殴罢了